❶ 外匯核銷的流程
我覺得你的這種情況聽奇怪的,我們也是外商獨資企業,我們的貨款是專用賬戶,就是外匯聯版網核權查賬戶,打到別的賬戶怎麼能出外匯水單,沒有水單就不能核銷。
我個人認為你們只有讓你們的外國客戶把錢打到專用核查賬戶,那樣銀行才可以出具收匯水單並在網上申報,外匯管理局才有信息,你們再核銷。
❷ 外匯核銷需要那些資料
出口收匯核銷的流程:
(1)出口企業提前到外匯管理部門領取出口收匯核銷單。專
(2)出口企業報關時,屬向海關提交事先從外匯管理部門領取的有順序編號的外匯核銷單,經海關審核無誤,在核銷單和與核銷單有相同編號的報關單上蓋「驗訖章」。
(3)報關後,出口企業在規定期限將核銷單存根送回外匯管理局接受外匯管理部門對企業出口收匯情況的監督。
(4)貨物出口後,出口企業將海關退給的核銷單、報關單和有關單據送交銀行收匯。
(5)貨款匯交至出口地銀行以後,銀行向出口單位出具結匯水單或收賬通知並在結匯水單或收賬通知上填寫有關核銷單編號。
(6)出口單位憑出口收匯核銷單和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的結匯水單或收賬通知及其他規定的單據和IC卡,到國家外匯管理部門辦理核銷手續。如果是網上核銷用戶,企業直接登陸系統,根據貨物性質選擇逐筆核銷或者批次核銷即可。
(7)國家外匯管理部門按規定辦理核銷後,在核銷單上加蓋「已核銷」章,並將其中的出口退稅專用聯退還給出口單位作為日後退稅依據。
❸ 外匯核銷流程以及所需材料
出口收匯核銷的來流程:
(自1)出口企業提前到外匯管理部門領取出口收匯核銷單。
(2)出口企業報關時,向海關提交事先從外匯管理部門領取的有順序編號的外匯核銷單,經海關審核無誤,在核銷單和與核銷單有相同編號的報關單上蓋「驗訖章」。
(3)報關後,出口企業在規定期限將核銷單存根送回外匯管理局接受外匯管理部門對企業出口收匯情況的監督。
(4)貨物出口後,出口企業將海關退給的核銷單、報關單和有關單據送交銀行收匯。
(5)貨款匯交至出口地銀行以後,銀行向出口單位出具結匯水單或收賬通知並在結匯水單或收賬通知上填寫有關核銷單編號。
(6)出口單位憑出口收匯核銷單和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的結匯水單或收賬通知及其他規定的單據,到國家外匯管理部門辦理核銷手續。
(7)國家外匯管理部門按規定辦理核銷後,在核銷單上加蓋「已核銷」章,並將其中的出口退稅專用聯退還給出口單位作為日後退稅依據。
所需單據:加蓋海關放行章的報關單,核銷單,銀行結匯水單.
❹ 外管局對出口核銷差額是如何規定的
出口單位出口後,單筆核銷單對應的收匯或進口金額多於報關金額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或單筆核銷單對應的收匯或進口金額少於報關金額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憑《出口收匯核銷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匯發〔2003〕107號)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規定的相關核銷憑證直接辦理核銷手續。在此范圍之外的出口應當辦理差額核銷報告手續。實行批次核銷的,可按核銷單每筆平均計算出口與收匯或進口差額。 如果不可以的話,那麼你就只能多積累幾張報關單,一起去核銷了,以使差異減少到5%以內就可以了~ 或者可以參考 出口單位辦理差額核銷報告時,應當另外提供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的差額原因說明函,以及下列有關證明材料: (一)因國外商品市場行情變動產生差額的,提供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或有關交易所行情報價資料。 (二)因出口商品質量原因產生差額的,提供進口商的有關函件和進口國商檢機構的證明;由於客觀原因無法提供進口國商檢機構證明的,提供進口商的檢驗報告、相關證明材料和出口單位書面保證函。 (三)因動物及鮮活產品變質、腐爛、非正常死亡或損耗產生差額的,提供進口商的有關函件和進口國商檢機構的證明;由於客觀原因確實無法提供商檢證明的,提供進口商有關函件、相關證明材料和出口單位書面保證函。 (四)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產生差額的,提供報刊等新聞媒體的報道材料或我國駐進口國使領館商務處出具的證明。 (五)因進口商破產、關閉、解散產生差額的,提供報刊等新聞媒體的報道材料或我國駐進口國使領館商務處出具的證明。 (六)因進口國貨幣匯率變動產生差額的,提供報刊等新聞媒體刊登或外匯局公布的匯率資料。 (七)因溢短裝產生差額的,提供提單或其他正式貨運單證等商業單證。 (八)因其他原因產生差額的,提供外匯局認可的有效憑證。 法規依據: 《出口收匯核銷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簡化出口收匯核銷手續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5〕73號) 差額核銷 提示:指各種因素造成的收匯差額。按造成差額原因的情況提交材料。 1、差額原因說明(蓋公司印鑒); 2、出口合同; 3、蓋有海關驗訖章的出口收匯核銷單; 4、蓋有海關驗訖章的出口貨物報關單; 5、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水單); 6、相關商會證明或有關交易所行情報價資料; 7、進口國商檢證明或進口商有關函件; 8、 報刊新聞媒體的報道資料或我國駐進口國使領館商務處出具的證明。 「全額收匯」指全額收匯的核銷單或平均每張核銷單差額在「-500美圓」以下的核銷。--------全額收匯下的核銷即為全額核銷 請參考外匯管理局網頁 http://www.safe.gov.cn/model_safe/fj/110000/110000e0263008.html 參考資料: http://www.safe.gov.cn/model_safe/ywzn/ywzn_detail.jsp?ID=130204000000000000 參考資料: http://..com/question/8693349.html?si=2
❺ 外匯核銷
可以的,《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簡化出口收匯核銷手續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5]73號)第五點調整了出口收匯差額核銷的范圍。原文是:「出口單位出口後,單筆核銷單對應的收匯或進口金額多於報關金額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或單筆核銷單對應的收匯或進口金額少於報關金額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憑《出口收匯核銷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匯發[2003]107號)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規定的相關核銷憑證直接辦理核銷手續。在此范圍之外的出口應當辦理差額核銷報告手續。實行批次核銷的,可按核銷單每筆平均計算出口與收匯或進口差額。」你少收匯的金額才三千多美元,所以我覺得可以核銷。
❻ 如何操作外匯核銷
外匯核銷流程,是指出口單位對出口收匯進行核銷的過程。
外匯核銷流程
(一)申請核銷單之前要先申領「出口收匯核銷單申領卡」和電子口岸「企業操作員IC卡」
申請「出口收匯核銷單申領卡」應提交:
1.申請表
2. 單位介紹信
3 .貿發委《進出口企業資格證書》/外資委的《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4.海關出具的《自理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書》
5.工商局出具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6 .技術監督局《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7.出口合同
8. 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申領IC卡提交
編輯
1.出口收匯核銷單申領卡
2.中國電子口岸企業操作員IC卡
3.核銷員證(無證得則叫企業介紹信)
(二)企業到外管局申領核銷單之前,需先上網在"網上電子口岸"申請所需核銷單分數(直接插上企業IC卡進入界面就行)
(三)持IC卡、核銷員證(現為開戶單位印簽卡)和外銷合同及出口專用章及有關印鑒去當地的外匯管理局辦理「出口收匯 核銷單 」的申領工作。
(四)核銷單領回之後,我們要繕制售貨確認書、商業 發票 、 裝箱單 、出口貨物明細表、報關單、出口報關委託書和商檢委託書等有關資料,連同核銷單一並交給 貨代 公司辦理報關、商檢和訂艙等手續。
(五)貨物出關後,我們就會從貨代那兒拿到貨代或船公司簽發的提單,然後通過L/C或T/T等方式向客戶收取貨款,貨款到帳後,銀行一般會出具兩份出口收匯通知書,一份用於單位的財務記賬,一份就用於出口核銷。
(六)一般在貨物出關四個星期後, 海關 會重新就該項貨物出具三份出口貨物報關單,白色的一份用於 外匯核銷 ,黃色的一份用於辦理 出口退稅 ,還有一份沒有加註的報關單一般用於企業備份。貨代一般在四個星期後會去海關辦理退單手續,這時貨代會從海關那兒拿到上述三份報關單以及加有海關印鑒的「出口收匯核銷單」。在確定工廠與貨代沒有欠費後,貨代會主動將報關單和「出口收匯核銷單」一並送交工廠。
(七)貨物出關後企業就能網上登陸電子口岸進行網上交單。
1.先將要核銷的核銷單在網上提交給外匯核銷部門(登錄電子口岸--點擊出口收匯--企業交單即可)
2.將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結匯時銀行給的出口收匯核注信息、出口報關單(核銷聯)、核銷單帶到銀行審核。
3.在<<出口收匯核銷系統>>.(要填寫"企業批次核銷報告表或企業逐筆核銷報告表")帶齊下列資料到外匯局核銷出進行核銷.
(八)我們在收到貨代送來的單據後,會填寫出口收匯情況表,並繕制一份商業發票,連同用於核銷的報關單以及「出口收匯核銷單」一起去當地外匯管理局辦理出口收匯核銷手續.
(九)外管局在確認各項單據無誤的情況下,會收下所有的單據,然後在「出口收匯核銷單」的第三聯加註用於辦理出口退稅的金額,並在其上蓋上用於"出口退稅專用章"。我們再繕制一份商業發票,連同「出口收匯核銷單」的退稅聯以及黃色的報關聯去稅務局涉外分局辦理出口退稅手續。
出口收匯核銷流程
編輯
(1)出口企業提前到外匯管理部門領取出口收匯核銷單。
(2)出口企業報關時,向海關提交事先從外匯管理部門領取的有順序編號的外匯核銷單,經海關審核無誤,在核銷單和與核銷單有相同編號的報關單上蓋「驗訖章」。
(3)報關後,出口企業在規定期限將核銷單存根送回外匯管理局接受外匯管理部門對企業出口收匯情況的監督。
(4)貨物出口後,出口企業將海關退給的核銷單、報關單和有關單據送交銀行收匯。
(5)貨款匯交至出口地銀行以後,銀行向出口單位出具結匯水單或收賬通知並在結匯水單或收賬通知上填寫有關核銷單編號。
(6)出口單位憑出口收匯核銷單和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的結匯水單或收賬通知及其他規定的單據,到國家外匯管理部門辦理核銷手續。
(7)國家外匯管理部門按規定辦理核銷後,在核銷單上加蓋「已核銷」章,並將其中的出口退稅專用聯退還給出口單位作為日後退稅依據。
❼ 企業出口收匯核銷流程是怎樣的
1、全額收匯核銷:
(1)企業出口收匯核銷手冊。
(2)加蓋海關「驗訖章」的核銷單正本及退稅聯。
(3)加蓋海關「驗訖章」的出口貨物報關單正本。
(4)商業發票正本。外商投資企業應提供由稅務部門統一制定的出口發票,加蓋企業公章或發票專用章;其他出口企業提供的出口發票須加蓋企業發票專用章。
(5)銀行出具的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應具備銀行「業務公章」和「出口收匯核銷專用章」、「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字樣、相應的核銷單編號等必備要素),異地收匯核銷專用聯的,應加蓋收匯地外匯局「出口收匯核銷業務監管專用章」確認的水單。
2、來料加工、來件裝配方式出口按照工繳費辦理收匯核銷:
(1)企業出口收匯核銷手冊。
(2)全額核銷中2、3、4、5點的單據。
(3)海關登記手冊、企業合同及外經貿部門批准件(正本及復印件)。
3、進料加工抵扣出口收匯差額核銷:(僅適用於外商投資企業)企業每次申請辦理抵扣差額核銷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1)外經貿主管部門簽發的《加工貿易業務批准證》、海關進出口登記手冊、進出口合同(須經外經貿主管部門、海關審批備案)。
(2)全額收匯核銷中的1、2、3、4、5點的單據。
(3)進口貨物報關單正本及企業外匯核銷IC卡。
(7)外匯核銷規定擴展閱讀:
手續
出口單位在向當地外匯管理部門辦理核銷時,如報關單金額和收匯金額差額,須提供有關證明。
1、補償貿易項下以實物補償的出口,出口單位必須提供經貿部門的批件,有關補償貿易合同、有關進口報關單、發票、核銷單寄向當地外匯管理部門辦理核銷手續,外匯管理部門將逐筆登記出口額和補償出口日期,補償出口額滿和補償期滿後,外匯管理部門將對新增出口按一般貿易逐筆核銷收匯。
2、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出口附加工合同和「登記手冊」。對於一個合同分批出口並分批收取繳費者,憑原加工合同及所有的核銷單和結匯水單(收帳通知)向外匯管理部門辦理核銷。
核銷程序
1、有出口收匯貨物的單位,應該到當地外匯管理部門申領經過外匯管理部門加蓋「監督收匯」章的出口收匯核銷單。
2、貨物出口時,將出口收匯核銷單與其他所需要的報關單據一起向海關申報;貨物放行大約一周時間以後,出口人將海關簽章後退回的出口收匯核銷單、報關單以及其他有關單據取回留存,准備收匯核銷時使用。
3、銀行收到外匯貨款以後,按照國家有關外匯管理的規定,將外匯貨款按照當天的外匯牌價代替國際買入出口人收到的外匯貸款,同時,將相應金額的人民幣打入出口人帳戶,並且以水單的形式通知出口人。
4、出口人應該在一定時間期限內,憑銀行簽章的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報關單、外匯水單等單證到外匯管理部門進行出口收匯核銷工作。
外匯管理部門通過對報關網路記錄、報關單證的檢查核對後,認為該筆業務出口、收匯等事宜屬實後,便同意出口人的外匯核銷,即認定該筆出口業務已經完成。
❽ 外匯核銷流程
流程:
(1)出口企業提前到外匯管理部門領取出口收匯核銷單。
(2)出口企業報關時,向海關提交事先從外匯管理部門領取的有順序編號的外匯核銷單,經海關審核無誤,在核銷單和與核銷單有相同編號的報關單上蓋「驗訖章」。
(3)報關後,出口企業在規定期限將核銷單存根送回外匯管理局接受外匯管理部門對企業出口收匯情況的監督。
(4)貨物出口後,出口企業將海關退給的核銷單、報關單和有關單據送交銀行收匯。
(5)貨款匯交至出口地銀行以後,銀行向出口單位出具結匯水單或收賬通知並在結匯水單或收賬通知上填寫有關核銷單編號。
(6)出口單位憑出口收匯核銷單和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的結匯水單或收賬通知及其他規定的單據,到國家外匯管理部門辦理核銷手續。
(7)國家外匯管理部門按規定辦理核銷後,在核銷單上加蓋「已核銷」章,並將其中的出口退稅專用聯退還給出口單位作為日後退稅依據。
❾ 新外匯管理的規定——出口收匯核銷步驟
出口單位在向當地外匯管理部門辦理核銷時,如報關單金額和收匯金額差額,須提供有關證明。
出口收匯核銷
1、有出口收匯貨物的單位,應該到當地外匯管理部門申領經過外匯管理部門加蓋「監督收匯」章的出口收匯核銷單。
2.貨物出口時,將出口收匯核銷單與其他所需要的報關單據一起向海關申報;貨物放行大約一周時間以後,出口人將海關簽章後退回的出口收匯核銷單、報關單以及其他有關單據取回留存,准備收匯核銷時使用。
3.銀行收到外匯貨款以後,按照國家有關外匯管理的規定,將外匯貨款按照當天的外匯牌價代替國際買入出口人收到的外匯貸款,同時,將相應金額的人民幣打入出口人帳戶,並且以水單的形式通知出口人。
4.出口人應該在一定時間期限內,憑銀行簽章的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報關單、外匯水單等單證到外匯管理部門進行出口收匯核銷工作。外匯管理部門通過對報關網路記錄、報關單證的檢查核對後,認為該筆業務出口、收匯等事宜屬實後,便同意出口人的外匯核銷,即認定該筆出口業務已經完成。
❿ 出口外匯核銷期限是多少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企業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版〔2008〕權47號 ):對於各地試行申報出口退稅免予提供紙質出口收匯核銷單的出口企業,由《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山東等五地試行申報出口退稅免予提供紙質出口收匯核銷單的通知》(國稅發〔2006〕188號)第四條中規定「核銷日期」超過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上註明的「出口日期」180天(遠期結匯除外)調整為2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