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流通股票一般占總股票的多少有規定嗎,要收購的話怎麼做呢
初次上市流通一般在20%左右,分三到五年逐漸全部流通,許多股票已經全流通了。要收購可以在二級市場購買,但先要和公事董事會聯系,不要像寶能收購萬科,弄得大家下不了台。
B. 投資者持有上市公司多少股票可以提出收購,甚至全面收購。
很難的,你持有百分之只5的股份就要申報,如果你要全面收購就要做大股東,不一定要收購全部股票,如果在二級市場上買入,消息透漏可能會導致股價上漲,成本就增大了很多。
全面收購是指收購人計劃收購標的公司的全部股份的上市公司收購方式。
全面收購和部分收購
部分收購的目的在於取得目標公司的相對控股權,而全面收購的目的則在於兼並目標公司,前者是控股式收購,後者是兼並式收購。值得一提的是,向所有目標公司的股東發出收購要約,並不等於全面收購,因為部分收購也必須採用這種形式。向所有股票所有人發出收購要約,體現或強調的是目標公司股東的平等待遇原則。如果受要約人承諾售出的股票數量超過了收購人計劃購買的數量時,收購要約人還必須按比例從所有承諾人處購買。而全面收購則表明要約人慾收購目標公司所有股份的意圖。
另外,全面收購的結果也可能只獲得目標公司的達到法定比例的部分股份,這與部分收購只計劃收購目標公司的部分股份的情況是不同的。全面收購除當事人自願進行的以外,多數屬於強制收購,當收購人持有目標公司股份達一定比例時,法律強制要求其履行法定的全面收購義務。我國《證券法》第81條規定,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的30%時,繼續進行收購的,應當依法向該上市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要約。但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免除發出要約的除外。
C. 收購一個公司需要佔該公司多少股份
這個不一定,主要看該公司的股權分散程度。如果要做到絕對控股,必須持有該公司股本50%以上。 如果,該公司股權比較分散,那麼只要佔到相對多數並能夠獲得其他股東的支持就可以了。也就是你的股分佔相對多數,加上你的一致行動人,佔有相對多數的股份,你就可以實現對該公司的控股和收購。 並且,在我國規定,當你個人的持有股份超過總股本的30%,就會觸發對該公司股份的全面收購要約,所以如果你不想全面收購的話,必須到證監會提請豁免全面要約收購義務。
D. 被上市公司收購後內部股票怎麼算
按照各自資產比例計算,比如股本多少,股價多少,相乘得出總資產,另外一個公司也計算總資產,按比例重新分配,新的價格
E. 收購子公司需控股多少股權才可以
子公司的意思就是已經是控股的,不存在收購需要多少股權的問題.
應該說控股一家公司有絕對控股和相對控股兩種情況,要收購一家公司成為絕對控股,那麼要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權,如果相對控股只需成為第一大股東即可.比第二股東股權多些就可以說是相對控股.
很多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手中的股權比例僅百分之十幾二十.
F. 收購多少股份才算收購
回答是按照中抄國法律的襲劃分:
1.持有100%股份,叫 全資子公司
2.持有51%以上的股份,叫 子公司
3.持有20%以上股份,掌握實際控制權
4.持有不足20%的股份,但為第一大股東,也是掌握實際控制權
以上幾種情況都可以認為是收購行為
p.s.一個公司不一定會擁有自己的股份,公司回購自己的股票是一種回報股東的行為,意味向外界證明現在的公司價值已被低估,因此回購股票會引起股價上漲,由此股東獲利
G. 公司收購流程是怎樣的是直接購買股份嗎
1.意向書的買賣目標
(1)被購買或出賣的股份或資產; (2)註明任何除外項目(資產或負債); (3)不受任何擔保物權的約束。 2.對價
(1)價格,或可能的價格範圍,或價格基礎; (2)價格的形式,例如現金、股票、債券等; (3)付款期限(包括留存基金的支付期限)。 3.時間表 (1)交換時間; (2)收購完成;
(3)(必要時)合同交換與收購完成之間的安排。 4.先決條件
文件; (3)股東批准文件;
(4)法律要求的審批(國內與海外); (5)稅款清結; (6)特別合同和許可。
5.擔保和補償 將要採用的一般方法。 6.限制性的保證 (1)未完成(收購); (2)不起訴; (3)保密。 7.雇員問題和退休金
(1)與主要行政人員的服務合同; (2)轉讓價格的計算基礎; (3)繼續僱用。
8.排他性交易 涉及的時限。
9.公告與保密,未經相互同意不得作出公告。 10.費用支出 各方費用自負。
二、核查資料(這包括律師盡職調查的資料)
三、談判
四、並購雙方形成決議,同意並購
談判有了結果且合同文本以擬出,這時依法就需要召開並購雙方董事會,形成決議。決議的主要內容包括:
①擬進行並購公司的名稱; ②並購的條款和條件;
③關於因並購引起存續公司的公司章程的任何更改的聲明; ④有關並購所必須的或合適的其他條款。 五、簽訂並購合同
企業通過並購決議,同時也會授權一名代表代表企業簽訂並購合同。並購合同簽訂後,雖然交易可能要到約定的將來某個日期完成,但在所簽署的合同生效之後買方即成為目標公司所有者,自此准備接管目標公司。
合同生效的要求,除合同本身內附一定的生效條件要求必須滿足外,另外,在目標公司是私人企業、股份制企業的情況下,只要簽署蓋章,就發生法律效力;在國有小型企業的情況下,雙方簽署後還需經國有小型企業的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核批准後方能生效。在外商投資企業的情況下,則須經原批准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機關批准後方能生效;在集體企業的情況
下,也須取得原審批機關的批准後方能生效。
六、完成並購
此外,買方還需到工商管理部門完成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如更換法人代表登記,變更股東登記等。至此,整個一個企業並購行為基本完成。
七、交接和整頓
1、辦理交接等法律手續
簽訂企業兼並協議之後,並購雙方就要依據協議中的約定,履行兼並協議,辦理各種交接手續,主要包括以產權交接、財務交接、管理權交接、變更登記、發布公告等事宜。
(一)產權交接
並購雙方的資產移交,需要在國有資產管理局、銀行等有關部門的監督下,按照協議辦理移交手續,經過驗收、造冊,雙方簽證後會計據此入帳。目標企業未了的債券、債務,按協議進行清理,並據此調整帳戶,辦理更換合同債據等手續。
(二)管理權的移交
管理權的移交工作是每一個並購案例必須的交接事宜,完全有賴於並購雙方簽訂兼並協議時候就管理權的約定。如果並購後,被收購企業還照常運作,繼續由原有的管理班子管理,管理權的移交工作就很簡單,只要對外宣示即可;但是如果並購後要改組被收購企業原有的
管理班子的話,管理權的移交工作則較為復雜。這涉及到原來管理人員的去留、新的管理成員的駐入,以及管理權的分配等諸多問題。
(三)財務交接
財務交接工作主要在於,並購後雙方財務會計報表應當依據並購後產生的不同的法律後果作出相應的調整。例如:如果並購後一方的主體資格消滅,則應當對被收購企業財務帳冊做妥善的保管,而收購方企業的財務帳冊也應當作出相應的調整。
(四)並更登記
這項工作主要存在於並購導致一方主體資格變更的情況:續存公司應當進行變更登記,新設公司應進行注冊登記,被解散的公司應進行解散登記。只有在政府有關部門進行這些登記之後,兼並才正式有效。兼並一經登記,因兼並合同而解散的公司的一切資產和債務,都由續存公司或新設公司承擔。
(五)發布並購公告
並購雙方應當將兼並與收購的事實公布社會,可以在公開報刊上刊登,也可由有關機關發布,使社會各方面知道並購事實,並調整與之相關的業務。
2、兼並後的企業整頓
(一)盡早展開合並整頓工作
並購往往會帶來多方面變革,可能涉及企業結構、企業文化、企業組織系統,或者企業發展戰略。變革必然會在雙方的雇員尤其是留任的目標企業原有雇員中產生大的震動,相關人員將急於了解並購的內幕。所以,並購交易結束後,收購方應盡快開始就並購後的企業進行整合,安撫為此焦慮不安的各方人士。有關組織結構、關鍵職位、報告關系、下崗、重組及影響職業的其他方面的決定應該在交易簽署後盡快制訂、宣布並執行。
(二)做好溝通工作
充分的溝通是實現穩定過渡的保障,這里的溝通包括收購方企業內部的溝通和與被收購企業的溝通。溝通中一定要以誠相待。對於並購雙方的企業,收購方需要直接表明發生了什麼、將來計劃做什麼。
H. 上市公司收購別的公司,股票復牌需要多久
股票停牌大概有如下幾種情況,何時復牌需要時間長短不一。
1、由於重大事項回引發的停牌,時間答長短一不,一般最長不超過20個交易日。
2、由於上市公司合並引發的停牌,這時間就不好確定,經常會拖相當長的時間。
3、由於澄清媒體報道引發的停牌,時間不會很長,短的第二天停一個小時,長的也就幾個交易日。
4、由於公司重組或收購引發的停牌,這可能是停牌時間最長的,具體要關注相關公告。
5、由於召開股東大會的停牌,最為常見,就是一個交易日。
I. 一個公司想收購另一個公司,是不是需要先收購他的股票,該用什麼辦法收購別公司股票呢
如果那家公司已經上市了,就可以公開收購他們的股票,也可以直接跟大股東談,直接收購股東手裡的股份也行。
J. 關於股票和上市公司收購
固定面額1元不一定就賣1元啊。
發行量是1000w股(原始股本可能是5000w股),發行價不會是固定面額版1元。如果發行價是5元,權公司收到的就是5000w。然後普通股是有投票權的,優先股是沒有的(但有優先獲取利潤)。簡單理解就原始股是很便宜的股(創業時本金,上市前的多輪融資),普通股(交易所你能買到的一般都是普通股,代表擁有這家公司的股份及其相應的權利義務),優先股(一般不上市流通,也無權干涉企業經營,不具有表決權)。因此寶能只要股份足夠就它說了算,畢竟王石自己讓萬科上市交易的。
股價也有凈值 ,就像現價應該值多少錢。上市的這些公司股票固定面值都是1元,但凈值都不盡相同,價格也不盡相同(為什麼不一樣那就連股神也講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