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想知道關於到證卷承銷商那裡購買股票的具體步驟和細節
在得知證券承銷商所發行的股票的發行日期後,在發行日期內申購,第四天看申購結果。
② 新股發行的全過程
新股發行由發起人擬定公司章程,經律師和會計師審查,在報紙上公布,同時報經主管機關經審查合格准予注冊登記,領取登記證書,在法律上取得獨立的法人資格後,才准予向社會上發行。
公司發行新股須具備以下條件:
1、前一次發行的股份已募足,並間隔一年以上。
2、公司在當前3年內連續盈利,並可向股東支付股利。
3、公司在當前3年內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
4、公司預期利潤率可達同期銀行存款利率。
新股發行的種類
1、非增資發行與增資發行
非增資發行是指公司基於授權資本制以及公司章程所定資本總額的限制,於公司成立以後為募足資本而發行股份,由於這種股分發行並未增加公司資本,因此屬於非增資發行。增資發行是指公司以增加資本為目的而發行股份。
2、公開發行與不公開發行
公開發行是指向社會公眾發行股份;不公開發行,也稱為定向發行,是指以特定主體為認購對象而發行股份。公開發行的程序比非公開發行的程序更為嚴格。
3、通常的發行與特別的發行
通常的發行即以增資為目的所進行的新股發行;特別的發行不是以增資為目的,而是為了分配盈餘、將公積金轉為資本或將可轉換公司債變為股份所進行的新股發行。
③ 上市公司發行股票的全過程
上市公司發行股票的全過程:
股票在上市發行前,上市公司與股票的代理發行證券商簽定代理發行合同,確定股票發行的方式,明確各方面的責任。股票代理發行的方式按發行承擔的風險不同,一般分為包銷發行方式和代理發行方式兩種。
一、包銷發行
是由代理股票發行的證券商一次性將上市公司所新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購下來,並墊支相當股票發行價格的全部資本。
由於金融機構一般都有較雄厚的資金,可以預先墊支,以滿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資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願意將其新發行的股票一次性轉讓給證券商包銷。如果上市公司股票發行的數量太大,一家證券公司包銷有困難,還可以由幾家證券公司聯合起來包銷。
二、代銷發行
是由上市公司自己發行,中間只委託證券公司代為推銷,證券公司代銷證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續費。
股票上市的包銷發行方式,雖然上市公司能夠在短期內籌集到大量資金,以應付資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銷出去的證券,證券承銷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級發行價或更低的價格收購,從而不免使上市公司喪失了部分應有的收獲。代銷發行方式對上市公司來說,雖然相對於包銷發行方式能或獲得更多的資金,但整個酬款時間可能很長,從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時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資金。
④ 發行股票的程序
你好,股票發行一般經過申請、預選、申報、復審、批准、募股等步驟。
①申請發行股票的公司向直屬證券管理部門正式提出發行股票的申請。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報告由證券管理部門受理,考察匯總後進行預選資格審定。
②被選定股票公開發行公司向直屬證券管理部門呈報企業總體情況資料,經審核同意並轉報中國證監會核定發行額度後,公司可正式製作申報材料。
③聘請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主承銷商進行有關工作,製作正式文件。
④准備向擬選定掛牌上市的證券交易所呈交上市所需材料,提出上市申請,經證券交易所初審通過後,出具上市承諾函。
⑤直屬證券管理部門收到公司申報材料後,根據有關法規,對申報材料是否完整、有效、准確等進行審查,審核通過後,轉報中國證監會審核。
⑥證監會收到復審申請後,由中國證監會發行部對申報材料進行預審,預審通過後提交中國證監會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復審。
⑦發審委通過後,證監會出具批准發行的有關文件,並就發行方案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出具批准發行方案的有關文件。
⑧擬發行公司及其承銷商在發行前2-5個工作日內將招股說明書概要刊登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報刊上。
⑨股票發行。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近幾年來經歷了認購申請表方式、與儲蓄掛鉤的儲蓄存單方式、上網競價、上網定價等方式,目前,主要的發行方式為上網定價、"全額預繳、比例配售、余額即退"兩種方式。"上網定價"指主承銷商利用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由主承銷商作為股票的唯一賣方,投資者在指定的時間內,按規定的發行價格委託買入股票的方式認購。根據申購的具體情況,由搖號抽簽等方式確定。"全額預繳、比例配售、余額即退"指投資者在規定的申購時間內,將全額申購款存入主承銷商在收款銀行設立的專戶中,申購結束後轉存凍結銀行專戶進行凍結。承銷商在對到賬資金進行驗資和確定有效申購後,根據股票發行量和申購總量計算配售比例進行股票配售,余額返還投資者。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⑤ 我國股票發行與承銷的程序與美國有什麼不同
程序上沒有大的區別,但在制度上有很大區別。一是承銷公司數量,我國一般一家公司承銷,而美國要求三家以上甚至幾十家;二是詢價定價,我國新股發行時由於參與詢價和定價公司數量較少且有利益關聯,往往定價過高,而美國由於新股發行一旦日後退市對有問責追究的制度,一般定價比較接近上市公司的真實估價,會給公眾一個真實的公司各方面的分析報告。
⑥ 請問股票承銷業務的一般流程是什麼
(1) 尋找與確認客戶
(2) 議定承銷條件
(3) 簽定承銷同意書
(4) 盡職調查
(5) 簽署承銷契約
(6) 組織承銷團
(7) 承銷價格市場測試
(8) 簽署承銷團備忘錄
(9) 承銷價格穩定操作
(10)路演
(11)決定掛牌價格
(12)掛牌交易
⑦ 哪位前輩知道一個公司上市及新股發行的詳細流程
上市公司發行新股的條件、程序及申請文件
本文系根據《上市公司新股發行管理辦法》及《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現行法律法規總結歸納而成,概括了上市公司發行新股的工作框架。此外,尚有一些細節問題未列入其中,並且,在實際操作中,還將遇到若干與公司實際情況相關的具體問題,這些都將在實際操作中予以解決。
一、發行新股條件
上市公司申請增發新股,須符合一定的條件。根據我國《證券法》、《公司法》等的規定,公司發行新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前一次發行的股份已募足,並間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內連續盈利,並可向股東支付股利(公司以當年利潤分派新股,不受此項限制);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內財務文件無虛假記載;
(四)公司預期利潤率可達同期銀行存款利率。
此外,上市公司申請發行新股,還應當符合以下具體要求:
(一)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與對其具有實際控制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及其他關聯企業在人員、資產、財務上分開,保證上市公司的人員、財務獨立以及資產完整;
(二)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規定;
(三)股東大會的通知、召開方式、表決方式和決議內容符合《公司法》及有關規定;
(四)本次新股發行募集資金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目前,除金融類上市公司外,所募資金不得投資於商業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
(五)本次新股發行募集資金數額原則上不超過公司股東大會批準的擬投資項目的資金需要數額;
(六)不存在資金、資產被具有實際控制權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及其關聯人佔用的情形或其他損害公司利益的重大關聯交易;
(七)公司有重大購買或出售資產行為的,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
(八)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要求。
同時,我國目前對申請增發新股的上市公司最近3年的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水平還作出了明確要求:
(一)經注冊會計師核驗,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且預測本次發行完成當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6%;設立不滿3個會計年度的,按設立後的會計年度計算;
(二)經注冊會計師核驗,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低於6%,則應當同時符合以下規定:
1、公司及主承銷商應當充分說明公司具有良好的經營能力和發展前景;新股發行時,主承銷商應向投資者提供分析報告;
2、公司發行完成當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應不低於發行前一年的水平,並應在招股文件中進行分析論證;
3、公司在招股文件中應當認真做好管理層關於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討論與分析。
二、關於增發過程中的國有股減持問題
若上市公司存在國有股(包括國家股、國有法人股)的,在增發新股時還將涉及到國有股減持的問題。根據有關規定,國有股減持主要採取國有股存量發行的方式。凡上市公司增發股票時,均應按融資額的10%出售國有股;若該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未滿3年,則擬出售的國有股通過劃撥方式轉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持有,並由其委託該公司在公開募股時一次或分次出售。國有股存量出售收入,全部上繳全國社會保障基金。
三、增發新股的程序
上市公司增發新股,須由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作出相應決議,聘請主承銷商及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參與,並製作全套申請文件並提交中國證監會,在發行新股的申請獲得中國證監會批准後,方可進行新股發行工作。在此過程中,上市公司還需根據工作進程進行相應的信息披露。增發新股的具體程序如下:
(一)由董事會作出決定,聘請主承銷商。
擔任主承銷商的證券公司將對上市公司有無重大關聯交易、重要財務指標是否正常、資金使用是否恰當、利潤是否達標以及公司經營的風險程度、是否存在違法、違規現象等重要事項予以重點關注,並製作《盡職報告》,在《盡職報告》中將對上述事項作出說明。主承銷商在與董事會就新股發行方案取得一致意見後,向中國證監會推薦上市公司發行新股。
(二)召開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就有關事項作出決議。
1、召開董事會,就本次發行方案作出決議,包括發行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具體發行方案,募集資金資金使用的可行性等事項。董事會表決後,應在2個工作日內將發行議案報告證券交易所,並公告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
2、此後,召開股東大會,就上述發行議案及對董事會辦理本次發行具體事宜的授權等事項進行表決、批准。股東大會通過本次發行議案後,上市公司須在2個工作日內對外公布股東大會決議。
(三)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提供相應服務並出具有關法律文件。
上市公司申請發行新股,需聘請律師事務所並由其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聘請會計師事務所並由其出具審計報告及對發行人內部控制的評價報告等。這些文件都將作為申請文件的必備內容向中國證監會提交。
(四)向中國證監會提交申請文件申請發行新股,並就申請是否獲准發出公告。
上市公司報送的申請文件包括要求在指定報刊或網站披露的文件及不要求在指定報刊或網站披露的文件兩部分,內容涉及招股文件、主承銷商關於本次增發的文件、律師出具的法律文件、上市公司關於本次增發的申請與授權文件、本次籌集資金運用的文件以及其他文件等。
不論發行新股的申請是否獲得中國證監會的核准,上市公司均應在收到中國證監會通知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發出公告。
(五)上市公司公告招股意向書,製作招股說明書。
上市公司在接到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新股的通知後,可以公告招股意向書。需要注意的是,招股意向書應當載明:「本招股意向書的所有內容均構成招股說明書不可撤銷的組成部分,與招股說明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主承銷商和上市公司根據投資者的認購意向確定發行價格後,編制招股說明書,公告發行結果,其中註明招股說明書的放置地點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互聯網網址,供投資者查閱。招股說明書需同時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六)上市公司與證券交易所協商確定新股發行上市的時間及登記等具體事項。
在增發新股的申請獲得中國證監會的核准後,上市公司即可與證券交易所商定上市時間及登記等具體事項。
⑧ 新股上市流程
發行新股的法律程序,一是公司發行新股所必須進行的一系列行動的步驟安排。根據中國公司法的規定,發行新股應經過以下的程序:
①股東大會決議。《公司法》第138條規定:「公司發行新股,股東大會應當對下列事項作出決議:新股種類及數額;新股發行價格;新股發行的起止日期;向原有股東發行新股的種類及數額。」即中國對新股發行的決議是由股東大會作出,而非國外一般多由董事會作出。
②申請審批。《公司法》第139條規定:「股東大會作出發行新股的決議後,董事會必須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申請批准。屬於向社會公開募集的,須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因此,發行新股的公司,若不向社會公開募股就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國務院授權的省級人民政府申請;向社會公開募股的則除了要向上述兩機關中任意一個申請外,還應向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提出申請,請求准與發行新股。這些部門應按期作出決定。
③製作招股說明書。公司可參照募集設立公司的招股說明書的內容進行修訂而製作招股說明書。一般應包話:招股原因,公司經營情況、擬發行新股的總領、份數、每股金額、發行期限、代收股款銀行、承銷機構等內容。
④公開招股和繳款。《公司法》第140條規定「《公司經批准向社會公開發行新股時,必須公告新股招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並製作認股書。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由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承銷,簽訂承銷協議。」公司要向社會公告有關文件資料,讓公眾對公司發行新股的有關情況有所了解,以吸引投資。新股的認購人在填寫了認股書後在指定的時間到承銷機構繳納所認購的新股的股款及領取股票。承銷協議的簽訂及內容參見第三章「募集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程序」的有關內容。
⑤變更登記和公告。《公司法》第142條規定:「公司發行新股募足股款後,必須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並公告。」因此,變更登記和公告是新股發行的法定階段,不可缺少。這里的變更登記,主要是指針對公司資本狀況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