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7金融業有什麼大事件
即將過去的2017年,必然是載入中國金融業史冊的一年。趣店風波、「無現金時代」之爭、資管行業大一統、人工智慧崛起……金融亂象糾偏的背後,無不透露著日漸鮮明的監管信號。
金融開放路線圖:
外資持股比例提高
始於1978年底的改革開放政策,給中國金融業帶來翻天覆地的變化。如今,中國商業銀行資產名列全球第一,股市市值全球第二,私營部門債券市值全球第三。
近日,銀行、證券基金和期貨等機構外資持股比例限制放開的消息,引起外資金融機構高度關注,一些外資私募已開始加速布局中國市場。這不僅增添中國金融市場的活力、動力,也將有助於提升中國金融機構的競爭力。金融業對外開放對小型金融機構的影響將更為明顯,未來外資控股的證券、期貨、基金公司有望誕生,外商獨資資產管理公司也將越來越多。
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成立
強化調控監管防範風險
2017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決定設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其設立強化了統籌協調監管,為對外開放做出制度保障。
金融穩定委員會的設立將統籌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分析研判國際國內金融形勢、做好國際金融風險應對、研究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處置和維護金融穩定重大政策。同時指導地方金融改革發展與監管,對金融管理部門和地方政府進行業務監督和履職問責等。
金融行業一向欣欣向榮!
㈡ 2017年被金融業稱為「史上最嚴」監管年嗎
面對風險隱患的不斷暴露,2016年下半年以來,防範金融風險成為經濟工作的重要任務。2017年更被金融業稱為「史上最嚴」監管年,監管政策步步收緊,大額罰單頻頻開出。
金融監管全面升級的背後,是監管層對風險的清醒認識和「鐵腕」治亂的決心。專家認為,2018年金融業將繼續把主動防範化解系統性風險放在首位,監管機構的牙齒將更「鋒利」,日常監管將更加嚴格,標准更高,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也將加大。
據了解,目前銀行資金在金融體系內部空轉現象得到有效遏制,同業資產和同業負債分別比年初減少3.4萬億元和1.4萬億元,理財產品增速降到4.7%,同比下降26.5個百分點。
㈢ 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管理辦法》)2017年7月1日起實施。
《管理辦法》結合國內工作實際和國際標准,對現行《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2號)和《金融機構報告涉嫌恐怖融資的可疑交易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7〕第1號)兩部規章進行了修訂、整合。
《管理辦法》於2017年7月1日生效實施。考慮到金融機構進行制度修訂、交易監測標准自建及系統改造需要一定的時間。因此《管理辦法》在發布後、生效實施前,給予了金融機構半年時間的過渡期。
(3)2017金融貴金屬規范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銀行應當提升安全生產意識,強化責任落實,確保賬戶業務相關系統安全穩定運行、賬戶業務連續處理。做好機房巡查、系統運維、備份管理等工作,密切監視賬戶業務相關系統業務並發量等關鍵指標和網路連接情況,消除風險隱患。
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銀行應當結合本轄區、本單位實際,開展場景預演,預判風險。建立健全企業銀行賬戶業務應急預案,明確各類突發事件防範措施和處置程序,責任到崗到人,確保突發事件快速響應、及時上報、有效應對。組織開展壓力測試和應急演練,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㈣ 2017企業會計准則修訂了哪些
2017年修訂的六項《企業會計准則》:
一、《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2017修訂)
二、《企業會計准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2017修訂)
三、《企業會計准則第24號——套期會計》(2017修訂)
四、《企業會計准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2017修訂)
五、《企業會計准則第16號——政府補助》(2017修訂)
(六)《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收入》
(4)2017金融貴金屬規范擴展閱讀:
第一條為了規範金融工具的確認和計量,根據《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制定本准則。
第二條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資產並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負債或權益工具的合同。
第三條金融資產,是指企業持有的現金、其他方的權益工具以及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資產:
(一)從其他方收取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合同權利。
(二)在潛在有利條件下,與其他方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合同權利。
(三)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業根據該合同將收到可變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
(四)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交換固定金額的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其中,企業自身權益工具不包括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分類為權益工具的可回售工具或發行方僅在清算時才有義務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凈資產的金融工具,也不包括本身就要求在未來收取或交付企業自身權益工具的合同。
參考資料:通知-中國財政部
㈤ 2017金融業發生哪些大事
即將過去的2017年,必然是載入中國金融業史冊的一年。趣店風波、「無現金時代」之爭、資管行業大一統、人工智慧崛起……金融亂象糾偏的背後,無不透露著日漸鮮明的監管信號。
㈥ 2017年外匯管理有什麼新規定
最新的個人購匯說明書中,明確給出了境內個人在辦理個人購匯業務時的六項禁止行為,分別是:
1、不得虛假申報個人購匯信息
2、不得提供不實的證明材料
3、不得出借本人便利化額度協助他人購匯
4、不得借用他人便利化額度實施分拆購匯
5、不得用於境外買房、證券投資、購買人壽保險和投資性返還分紅類保險等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
6、不得參與洗錢、逃稅、地下錢庄交易等違法違規活動。
(6)2017金融貴金屬規范擴展閱讀:
主要類型:
1、各國外匯管理制度主要有三種類型:第一種是嚴格型外匯管制,即對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都實行管制,實行這種外匯管制的國家通常經濟比較落後,外匯資金短缺,市場機制不發達,因而試圖通過集中分配和使用外匯以維持穩定的匯價、保障國際收支平衡、維護民族經濟的發展。
2、第二種是部分型外匯管制,即對經常項目的外匯交易原則上不加限制,但對資本項目的外匯交易進行一定的限制。如日本、丹麥、挪威、法國、義大利等約20個國家。
3、第三種是完全自由型外匯管制,即對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的外匯交易均不進行限制,外匯可自由兌換、自由流通、自由出入國境,實行金融自由化。這類國家有美國、英國、瑞士、荷蘭、新加坡和外匯儲備較多的石油輸出國(如科威特、沙烏地阿拉伯等)。
4、中國外匯管理體制基本上屬於部分型外匯管制,對經常項目實行可兌換;對資本項目實行一定的管制;對金融機構的外匯業務實行監管;禁止外幣境內計價結算流通;保稅區實行有區別的外匯管理等。這種外匯管理體系基本適應中國當前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也符合國際慣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