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外匯賬戶有哪幾種分類
外匯賬戶是指境內機構、駐華機構、個人按照有關賬戶管理規定在經批准經營外匯存款業務的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可自由兌換貨幣開立的賬戶。外匯賬戶在銀行開立,但是開立外匯賬戶的審批機構是國家外匯管理局。所以所有境內機構要開立外匯賬戶都必須先到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審批手續,憑外匯局核發的「經常項目(或資本項目)外匯賬戶開立核准件」到銀行辦理開戶。如果按外匯賬戶的性質或外匯資金來源劃分,可分為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和資本項目外匯賬戶。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的收入來源於貿易、服務等經常項目外匯,如外匯結算賬戶、暫收待付賬戶、境外捐助賬戶等;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又分為單位經常項目外匯賬戶與個人外匯結算賬戶。資本項目外匯賬戶的收入來源於資本項目外匯,如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賬戶、外債專戶、外幣股票專戶等。資本項目外匯賬戶又分為資本金外匯賬戶、外債賬戶等。如果按賬戶的功能劃分,可分為兩類,即外匯結算賬戶和專項賬戶。外匯結算賬戶,用於經常項目項下頻繁的收支結算,如中資企業外匯結算賬戶、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結算賬戶。專項賬戶,用於存放特定外匯收入或用於特定外匯支出的賬戶,如境外捐助賬戶、還貸專戶、臨時賬戶等。如果按資金形態來劃分,可分為兩類,現匯賬戶和現鈔賬戶。現匯賬戶是指由境外匯入的外匯或攜入的外幣票據轉存存款的帳戶。現鈔帳戶是指存款人從境外攜入或持有可自由兌換的外幣現鈔存款的帳戶。
Ⅱ 中國國家級部門有那些分類
人大政協高檢高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
中國人民政協全國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
國務院部委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
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中國人民銀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
國務院直屬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新聞出版署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體育總局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中國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版權局
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
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
國家林業局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國務院辦事機構
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
國務院西部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
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
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
中國氣象局
中國社會科學院
中國科學院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地震信息網
新華通訊社
中國工程院
國家行政學院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
國家海洋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中醫葯管理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郵政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航天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外國專家局
國家煙草專賣局
國家糧食局
國家測繪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文物局
國家原子能機構
國家檔案局
其他國家機構及社會團體
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
中國國家圖書館
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 機經網
中國輕工業信息網
中國建材信息總網
中國有色金屬信息網
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
中國煤炭工業網
中國紡織經濟信息網
中國供銷合作網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國家信息中心
中共中央編譯局
中華全國總工會
共青團中央
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
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
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
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
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
中國科學技術協會
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
中國消費者協會
Ⅲ 到外匯局申請特殊機構代碼賦予通知書要帶什麼資料
一、外匯帳戶類別
根據《境內外匯帳戶管理規定》、《境外外匯帳戶管理規定》、《中資企業保留限額外匯收入操作規程》,目前需在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批的經常項目外帳戶共包括兩類:
1、外匯結算帳戶;
2、外匯專用帳戶。
符合規定條件的中資企業可以向外匯局申請在中資外匯指定銀行開立外匯結算帳戶,保留一定限額的外匯。
外匯專用帳戶包括:代理進口、貿易專項、承包勞務、捐贈援助、專項代理、國際貨運、國際匯兌、國際旅行社、免稅商品及暫收待付等業務需在國內開立的外匯帳戶及承包勞務需在境外開立的外匯帳戶。
二、外匯帳戶審核材料的基本要求
1、如需開立外匯帳戶,其開戶申請書應是正式公函,必須蓋有單位公章,申請內容明確,開戶申請書中必須寫明外匯資金來源、用途情況,開戶銀行,開戶幣種,如是專項帳戶還需說明項目及有關情況及開戶期限,以及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開戶需持外匯局要求的有關材料的正本及其復印件;
3、接受捐贈或援助的單位必須是國內民間組織、科研院所、大專院校等國內事業單位,並按捐贈或援助協議規定將捐贈款項用於境外支付。
(3)國家外匯管理局類別擴展閱讀:
組織機構代碼相關事件:
2014年08月25日,國家質檢總局發布關於修改組織機構代碼條例管理辦法的決定,將組織機構代碼年度檢查驗證制度修改為年度基本信息報告制度。
新規定要求,組織機構應當以紙質或者電子形式提交年度基本信息報告,內容包括:組織機構代碼、機構名稱、機構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機構類型、證書有效期、頒發機關。確保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相關信息的准確性、時效性。
2015年,落實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出台以組織機構代碼為基礎的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推動信用記錄共建共享。
2015年9月10日,湖北宜昌夷陵區行政服務中心,某公司負責人占蓉領到了同時具備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和稅務登記功能的營業執照,成為湖北「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的首個嘗鮮者。
Ⅳ 在哪裡查詢外匯管理局是A類企業的
查詢復外匯管理局的類別有制以下兩種方式:
1、企業可登陸貨物貿易外匯檢測系統-選擇企業信息管理-企業管理信息查詢。
2、打電話咨詢當地外管局進行查詢,或者到當地外匯管理局進行查詢。
國家外匯管理局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部分副省級城市設立分局(外匯管理部),在部分地(市)設立中心支局,在部分縣(市)設立支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機構與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合署辦公。
(4)國家外匯管理局類別擴展閱讀:
外匯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研究提出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和防範國際收支風險、促進國際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議;研究逐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的政策措施,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供製訂人民幣匯率政策的建議和依據。
(二)參與起草外匯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草案,發布與履行職責有關的規范性文件。
(三)負責國際收支、對外債權債務的統計和監測,按規定發布相關信息,承擔跨境資金流動監測的有關工作 。
(四)負責全國外匯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結售匯業務監督管理的責任;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
Ⅳ 國家外匯管理局的副局長是什麼級別司長是什麼級別
國家外匯管來理局的副局長是自正廳局級,司長是副廳局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國家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和職責設置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序列。公務員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和機構規格設置。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5)國家外匯管理局類別擴展閱讀:
實行職位分類制度,使對公務員的考試錄用可以根據不同職位的特點和要求,有針對性地進行,從而達到因事擇人、人事結合的目標。
職位分類為考核工作提供了客觀的標准,職位分類有利於貫徹專業化原則,可以避免學非所用、用非所長的現象,有利於合理地使用人才。
Ⅵ 外匯分類管理等級查詢
可去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查詢。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2008修訂)》對其有專相應的規定:
第十七條屬 境內機構、境內個人向境外直接投資或者從事境外有價證券、衍生產品發行、交易,應當按照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的規定辦理登記。
國家規定需要事先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或者備案的,應當在外匯登記前辦理批准或者備案手續。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負責全國的外債統計與監測,並定期公布外債情況。
(6)國家外匯管理局類別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2008修訂)》相關法條:
第二十四條 金融機構經營或者終止經營結匯、售匯業務,應當經外匯管理機關批准;經營或者終止經營其他外匯業務,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經外匯管理機關或者金融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金融機構的資本金、利潤以及因本外幣資產不匹配需要進行人民幣與外幣間轉換的,應當經外匯管理機關批准。第五章人民幣匯率和外匯市場管理。
第二十八條 經營結匯、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和符合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規定條件的其他機構,可以按照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的規定在銀行間外匯市場進行外匯交易。
Ⅶ 你好 請問在哪裡可以查到外匯局對企業的分類結果呢謝謝!!急!
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台 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
用戶名跟密碼要跟你的開戶行或者外管局方面回要一下。進答去系統可以看到企業的基本情況,就有分類結果。正常來說,初始都是A級
Ⅷ 外匯管理主要有哪些內容
1、經營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應按規定為客戶開立賬戶,辦理有關外匯業專務。
2、對貿屬易外匯的管制,對出口外匯收入的管制,對進口付匯的管制。
3、對非貿易外匯的管制,對非貿易外匯的管理一般採取的方式有:直接限制、最高限額、登記制度、特別批准。
4、對資本輸出輸入的管制,資本項目是國際收支的一個重要內容,所以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非常重視資本的輸出入,並根據不同的需要對資本輸出輸入實行不同程度的管理。
(8)國家外匯管理局類別擴展閱讀:
外匯管理廣義上指一國政府授權國家的貨幣金融當局或其他機構,對外匯的收支、買賣、借貸、轉移以及國際間結算、外匯匯率和外匯市場等實行的控制和管制行為;狹義上是指對本國貨幣與外國貨幣的兌換實行一定的限制。
《外匯管理條例》主要作了四方面的規定:
(1)、金融機構經營外匯業務必須持有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
(2)、經營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應按規定為客戶開立賬戶,辦理有關外匯業務。
(3)、金融機構經營外匯業務,應按規定交存外匯存款准備金,遵守外匯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並建立呆賬准備金。
(4)、外匯指定銀行辦理結匯業務所需的人民幣資金,應當使用自有資金。
Ⅸ 外匯的分類都有什麼有哪四大類呢
1.根據限制性不同,可分為自由外匯和計帳外匯。自由外匯又稱現匯,是指不需要貨幣當局批准,可以自由兌換成任何一種外國貨幣或用於第三國支付的外國貨幣及其支付手段。具有可自由兌換性的貨幣都是自由外匯,國際間債權債務的清償主要使用自由外匯,自由外匯中使用最多的是美元、歐元、日元、英鎊、法國法郎、澳大利亞元、加拿大元和瑞士法郎。
計帳外匯又稱協定外匯,是指不經貨幣當局批准,不能自由兌換成其它貨幣或用於第三國支付的外匯。它是簽有清算協定的國家之間,由於進出口貿易引起的債權債務不用現匯逐筆結算,而是通過當事國的中央銀行帳戶相互沖銷所使用的外匯。計帳外匯雖不能自由運用,但它也代表國際債權債務,往往簽約國之間的清算差額也要用現匯進行支付。
2.根據來源和用途不同,可分為貿易外匯和非貿易外匯。貿易外匯是對外貿易中商品進出口及其從屬活動所使用的外匯。商品進出口伴隨著大量的外匯收支,同時從屬於商品進出口的外匯收支還有:運費、保險費、樣品費、宣傳費、推銷費、以及與商品進出口有關的出國團組費。
非貿易外匯是貿易外匯以外所收支的一切外匯。非貿易外匯的范圍非常廣,主要包括:僑匯、旅遊、旅遊商品、賓館飯店、鐵路、海運、航空、郵電、港口、海關、銀行、保險、對外承包工程等方面的外匯收支,以及個人和團體(公派出國限於與貿易無關的團組)出國差旅費、圖書、電影、郵票、外輪代理及服務所發生的外匯收支。
3.根據交割期限,可分為即期外匯和遠期外匯。交割,是指本幣和外幣所有者相互交換貨幣所有權的行為,也就是外匯買賣中外匯的實際收支活動。即期外匯指外匯買賣成交後在兩個工作日內交割完畢的外匯。遠期外匯指買賣雙方根據外匯買賣合同,不需立即進行交割,而是在將來某一時間進行交割的外匯。
4.根據外匯管理對象,可分為居民外匯和非居民外匯。居民外匯指居住在本國境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部隊和個人,以各種形式所持有的外匯。居民通常指在某國或地區居住期達一年以上者,但是外交使節及國際機構工作人員不能列為居住國居民。各國一般對居民外匯管理較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