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炒外匯問題,銀行限制分拆結匯,那麼比如我在福匯做的,想取錢,它怎麼打到我銀行賬戶里
直接在MYFXCM提交出金申請,在提交申請的時候寫明自己的收款賬號。(中行、工行、建行、農行等)FXCM在收到客戶申請審核通過之後即會通過相應的方式匯款給客戶。
需要注意的是:出金的時候每個月一個賬號盡量不要超過五萬美金,若超過,銀行可能會要求出具收入證明之類的。小筆分次出,是沒有問題的。
B. 外匯局懲治不法行為罰款多少
距上一次公布案例僅僅20餘日,外匯局8月16日又公布了一批外匯違規案例。
這次公布的21起案例涉及銀行、企業、個人。其中銀行違規集中於3類行為:違規辦理轉口貿易、違規辦理內保外貸、違規辦理個人分拆售付匯;企業違規集中於2類行為:逃匯和非法結匯;個人違規集中於3類行為:非法買賣外匯、私自買賣外匯和分拆逃匯。這21起案例被處以罰沒款合計高達5441.39萬元人民幣。
短時間內再度公布違規案例,也顯示出外匯局對於外匯違法違規行為的「零容忍」態度。外匯局表示,加強外匯市場監管,對各類外匯違法違規行為保持高壓態勢,不斷加大處罰力度,嚴厲打擊虛假、欺騙性-交易和非法套利等資金「脫實向虛」行為,維護健康良性市場秩序。
在企業、個人辦理外匯業務的過程中,銀行對於交易是否具有真實性本應把守第一道關口,起到「看門人」的作用。但是,此次公布的8起銀行案例中,卻有7起均源於銀行未按規定進行盡職審核。
例如2016年2月至7月,交通銀行廈門觀音山支行未按規定盡職審核轉口貿易真實性,憑企業虛假提單辦理轉口貿易售匯業務。該行上述行為違反《外匯管理條例》第十二條。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處以罰款400萬元人民幣,暫停對公售匯業務三個月,責令追究負有直接責任的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責任。
根據外匯局此前披露的信息,上半年外匯局共查處外匯違規案-件1354件,罰沒款3.45億元人民幣,同比分別增長19.7%和59.5%。其中,查處金融機構違規案-件455件,企業違規案-件340件,個人違規案-件559件。
必須嚴厲懲罰。
消息來自央廣網。
C. 什麼是個人分拆結售匯行為
同一個人將其外匯儲蓄賬戶內存款劃轉至5個以上直系親屬等情況界定為個人分拆專結售匯行為。
D. 個人分拆結售匯存在著哪些風險能給具體的嗎謝謝~
外匯局抄09年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完善襲個人結售匯業務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對個人真實、合理的購、結匯需求仍按照現行政策的便利化要求予以滿足,但對具有分拆特徵的個人購、結匯行為,銀行應根據具體情況採取不予辦理、進行真實性審核或按要求上報外匯局等三類方式處理;明確要求個人大額外幣現鈔結匯應審核外幣現鈔來源證明;明確個人辦理經常項目下除貿易以外的其他項目購匯,應使用人民幣現鈔、本人或其直系親屬的人民幣賬戶或銀行卡內的資金;明確了對個人分拆結售匯行為的處罰依據,並將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試點機構納入《通知》管轄范圍。
新規要求,對於個人分拆結售匯特徵明顯、銀行能夠確認為分拆結售匯行為的,應不予辦理。個人結售匯行為符合上述特徵之一,但銀行無法直接確認為分拆結售匯行為的,經常項目下銀行應按照經常項目外匯收支真實性審核原則,要求個人提交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材料後辦理,個人無法提供的,銀行應不予辦理。
E. 2017年外匯管理有什麼新規定
最新的個人購匯說明書中,明確給出了境內個人在辦理個人購匯業務時的六項禁止行為,分別是:
1、不得虛假申報個人購匯信息
2、不得提供不實的證明材料
3、不得出借本人便利化額度協助他人購匯
4、不得借用他人便利化額度實施分拆購匯
5、不得用於境外買房、證券投資、購買人壽保險和投資性返還分紅類保險等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
6、不得參與洗錢、逃稅、地下錢庄交易等違法違規活動。
(5)外匯分拆處罰標准擴展閱讀:
主要類型:
1、各國外匯管理制度主要有三種類型:第一種是嚴格型外匯管制,即對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都實行管制,實行這種外匯管制的國家通常經濟比較落後,外匯資金短缺,市場機制不發達,因而試圖通過集中分配和使用外匯以維持穩定的匯價、保障國際收支平衡、維護民族經濟的發展。
2、第二種是部分型外匯管制,即對經常項目的外匯交易原則上不加限制,但對資本項目的外匯交易進行一定的限制。如日本、丹麥、挪威、法國、義大利等約20個國家。
3、第三種是完全自由型外匯管制,即對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的外匯交易均不進行限制,外匯可自由兌換、自由流通、自由出入國境,實行金融自由化。這類國家有美國、英國、瑞士、荷蘭、新加坡和外匯儲備較多的石油輸出國(如科威特、沙烏地阿拉伯等)。
4、中國外匯管理體制基本上屬於部分型外匯管制,對經常項目實行可兌換;對資本項目實行一定的管制;對金融機構的外匯業務實行監管;禁止外幣境內計價結算流通;保稅區實行有區別的外匯管理等。這種外匯管理體系基本適應中國當前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也符合國際慣例。
F. 外匯交易中哪些行為是違法違規現象
1。非法逃匯。在國內,外匯是受到管制的,具體來說,我國的外匯管理制度分為經常項目外匯管理和資本項目外匯管理兩大部分。經常項目是指國際收支中經常發生的交易項目,包括貿易收支、勞務收支、單方面轉移等,資本項目是指國際收支中因資本輸出和輸入而產生的資產與負債的增減項目,包括直接投資、各類貸款、證券投資等。不管是經常項目還是資本項目,除非有特殊批准,否則外匯收入都需要調回到境內。
2。分拆逃匯。在我國,個人結售匯實行的是年度總額的管理制度,在便利化的額度范圍內,個人可以憑有效身份證辦理等值5萬美元以內的購付匯,超過5萬美元之外的部分,只要是真實、合法的需求,也可以攜帶證明進行辦理。
3。非法套匯。套匯分為兩種情形,一種是騙匯,就是通過虛構無效的憑證、合同、單據等向外匯指定銀行騙購外匯的;另一種就是以外幣收付應當以人民幣收付的款項或者以人民幣/實物支付應該以外匯支付的款項或支出等行為。對於逃匯行為,規定處非法套匯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非法套匯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4。非法買賣外匯。非法買賣外匯主要就是指沒有獲得主管部門批准,進行場外交易的行為,包括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等等,數額較大,情節嚴重的就會受到處罰,嚴重擾亂市場的則會被追究責任,典型的就是經營地下錢庄。
G. 結售匯分拆什麼意思
主要是針對個人結售匯業務,因為個人結售匯有年度總額5萬美元的限額,超過限額就需要提供證明材料,而材料一般是提供起來很困難!
所以就有了分拆結售匯的行為!
主要表現:某人需要匯入10萬美元,由於超限額,所以就讓國外匯款人把10萬美元分開匯三次,當然需要三個不同的收款人,然後由三個收款人分別結匯,逃避外匯監管!
希望對你有幫助!
H. 多人向境外同一個人匯款有限止嗎
多人向境外同一個人匯款是有限制的,達到一定標准會觸犯「分拆匯款」禁令。
根據外管局的規定,以下行為將被界定為「分拆售匯」行為:
1、5個以上不同個人,同日、隔日或連續多日分別購匯後,將外匯匯給境外同一個人或機構;
2、個人在7日內從同一外匯儲蓄賬戶5次以上提取接近等值1萬美元外幣現鈔;
3、同一個人將其外匯儲蓄賬戶內存款劃轉至5個以上直系親屬等;
以上行為均將界定為個人分拆結售匯行為(俗稱「螞蟻搬家」),一律進入黑名單,違規者將被剝奪兩年合計10萬美元的換匯額度。
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從2016年1月起將嚴格執行「分拆匯款」禁令,完善個人外匯業務「關注名單」管理,將存在借用他人額度辦理結售匯行為的個人,直接列入「關注名單」——即所謂「黑名單」,違規者將被剝奪兩年合計10萬美元換匯額度。
雖然外匯局解釋,「關注名單」不是「黑名單」,但就此次禁令來看,所有進入「關注名單」的人,兩年內如需換匯的話,需要提供「交易額」證明方。
(8)外匯分拆處罰標准擴展閱讀:
實際上,這個被稱為個人購匯黑名單的「關注名單」,早在2015年9月就已經開始,只不過一直沒有嚴格執行而已。不過從2016年1月開始,禁令已經嚴格執行。
據業內人士分析,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的通知稱個人旅遊、留學換匯受到較小影響。以澳洲留學為例,每年幾萬澳幣的學費、生活費在5萬美金的限額內都可以搞定,影響最大的還是投資、買房一族,現在要想把大把的人民幣匯出來難度明顯加大了。
進入「關注名單」的個人恐怕在任意銀行換匯都將受到更為嚴格的監督。外管局表示,將依託新系統強化「關注名單」管理和非現場監測,集中採集、集中分析、集中發布相關數據,實現「關注名單」全國共享。這意味著,超額換匯者將難以遁形。
受到影響的還包括不少內地企業,政府有意願收緊對他們的資金管理。中國商人希望將資金匯出境外,而政府則注意到了資金外流現象,因此正採取應對措施,多管齊下。
網路——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完善個人結售匯業務管理的通知
I. 怎樣才算境外拆分匯款是外管局嚴禁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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