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外管局辦理進出口外匯核銷
出口收匯核銷的流程:
(1)出口企業提前到外匯管理部門領取出口收匯核銷單。
(2)出口企業報關時,向海關提交事先從外匯管理部門領取的有順序編號的外匯核銷單,經海關審核無誤,在核銷單和與核銷單有相同編號的報關單上蓋「驗訖章」。
(3)報關後,出口企業在規定期限將核銷單存根送回外匯管理局接受外匯管理部門對企業出口收匯情況的監督。
(4)貨物出口後,出口企業將海關退給的核銷單、報關單和有關單據送交銀行收匯。
(5)貨款匯交至出口地銀行以後,銀行向出口單位出具結匯水單或收賬通知並在結匯水單或收賬通知上填寫有關核銷單編號。
(6)出口單位憑出口收匯核銷單和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的結匯水單或收賬通知及其他規定的單據和IC卡,到國家外匯管理部門辦理核銷手續。如果是網上核銷用戶,企業直接登陸系統,根據貨物性質選擇逐筆核銷或者批次核銷即可。
(7)國家外匯管理部門按規定辦理核銷後,在核銷單上加蓋「已核銷」章,並將其中的出口退稅專用聯退還給出口單位作為日後退稅依據。
㈡ 現在還需要去外管局核銷嗎
不用了。現在批量網上核銷報審,收到報審通過的公告信息,核銷就完成了,存檔備查即可。單筆核銷和異常核銷,例如貨樣廣告品A、超比例核銷等,除在網上報審外,還需要到外管局櫃台辦理核銷審核手續。大致的流程如下:
電子口岸申領核銷單-電子口岸核銷單批量備案-收匯後電子口岸網站網上交單-出口收匯核銷網上報審系統數據交換-數據提取-提取全部數據包括折算率-批量報審-收取公告信息核對核銷結果-電子口岸出口退稅報送報關單數據。
有關核銷流程的解答網上很多,你搜索出來仔細看看,有不明白的就直接咨詢外管局。千萬要仔細,無論什麼原因,一定不要逾期核銷,自報關單出口日期起210天內一定要核銷完成。210天不能按時核銷的一定要提前辦理延期核銷申請。否則逾期對企業對本人影響都很大。
㈢ 去外管局核銷要帶什麼資料
去外管局核銷前,你得先在電子口岸上交單,交單三個工作日後,你才能去外匯管理局進行核銷。要不然,你去了也是白去,外匯管理局沒有你們公司申報的資料,無法進行核銷。
核銷要帶的資料有:外匯核銷聯的報關單,核銷單,水單,領單本,核銷員證,還得填好對應的核銷表(核銷表有一般貿易核銷表,進料加工有差額核銷與全額核銷這三種表格,你得分類進行填寫)。當然領單本常常用在看進料加工是差額核銷時所審核的差額比率。若是全額核銷,領單本與核銷員證常常是不看你有沒有帶的,但他們問你要時你若沒有帶,那你就還得跑一趟
㈣ 到外匯管理局做出口核銷都需要哪些資料
在網上核銷系統申報後,列印核銷表,帶報關單、核銷單、結匯水單和報表去外管局核銷。
㈤ 我公司剛剛在外匯管理局辦理了出口企業核銷備案,
有進出口權就可以了,開個外匯結算賬戶
㈥ 外管局核銷
這個最好是打電話去外匯局問,我也是第一次搞,都跑了兩天冤枉路,而且還很遠,那個操作系統我都不知道怎麼用啊。
㈦ 去外管局核銷
核銷單,水單,報關單核銷聯,發票,箱單,逐筆核銷報告表兩張蓋公章.
帶上這些去外管核銷
是的,自己公司做的,蓋上中英條行章就可以了,一般他們不看,只看水單和報關單
你打個電話問下外管的人不就知道了
㈧ 去外匯管理局辦理核銷需要帶哪些資料
如 何 辦 理 出 口 收 匯 核 銷
一、開戶
出口單位初次申領出口收匯核銷單(以下簡稱「核銷單」)前應當憑以下材料
到外匯局辦理登記:
1、單位介紹信、申請書;
2、外經貿部門批准經營進出口業務批件正本及復印件;
3、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4、企業法人代碼證書及復印件;
5、海關注冊登記證明書復印件;
6、出口合同復印件。
外匯局對上述材料審核無誤後為出口單位辦理登記手續。
二、領單
出口單位在開展出口業務前、憑單位介紹信、出口核銷員證(現為開戶單位印
鑒卡)來外匯局領取核銷單。出口單位向外匯局申領核銷單時,應當當場在每
張核銷單的「出口單位」欄內填寫單位名稱或者加蓋單位名稱章。核銷單正式
使用前加蓋單位公章。
核銷單自領單之日起兩個月以內報關有效。出口單位應當在失效之日起一個月
內將未用的核銷單退回外匯局注銷。
出口單位填寫的核銷單應與出口貨物報關單上記載的有關內容一致。
三、報關
出口單位持在有效期內、加蓋出口單位公章的核銷單和相關單據辦理報關手續。
四、送交存根
出口單位辦理報關後,應當自報關之日起60天內,憑核銷單及海關出具的貼有
防偽標簽、加蓋海關「驗訖章「的出口報關單、外貿發票到外匯局辦理送交存
根手續。
五、核銷
出口單位應當在收到外匯之日起30天內憑核銷單、銀行出具的「出口收匯核銷
專用聯」到外匯局辦理出口收匯核銷。
六、核銷單遺失及補辦
出口單位遺失核銷單後,應當在15天之內向外匯局書面說明情況(加蓋公章,
法人簽字),申請掛失,外匯局核實後,統一登報聲明作廢。
1、對於空白核銷單,外匯局予以注銷;
2、對於已報關的核銷單,則憑有關出口憑證辦理核銷。
3、對於要求補辦出口退稅專用聯的,在辦理出口核銷手續後,出口單位應當
憑稅務部門簽發的與該核銷單對應的出口未退稅證明,向外匯局書面申請,經
批准後,外匯局出具「出口收匯核銷單退稅聯補辦證明」。
七、報關單補辦事宜
出口單位遺失報關單的,應當憑外匯局簽發的未核銷證明,向海關補辦。
八、退賠事宜
若出口項下發生退賠,出口單位應向外匯局提供有關憑證,外匯局按下列情況
審核退賠外匯的真實性:
(一)已出口報關且已辦理核銷的,外匯局憑以下有效單據進行審核:
1、出口合同;
2、退賠協議及有關證明材料;
3、出口收匯核銷單(退稅專用聯);
4、外匯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二)已交單未辦理核銷的,外匯局憑外匯指定銀行結匯水單(或收帳通知)
及第一款所列單據進行審核。
(三)已報關出口未交單的,外匯局憑第一款及以下有效單據進行審核:
1、出口貨物報關單;
2、商業發票;
3、匯票副本
4、外匯指定銀行結匯水單(或收帳通知)。
(四)出口貨物未報關但已預收全部或部分貨款後因故終止執行合同,出口單
位需向進口商支付退賠外匯的,外匯局憑出口合同正本、終止執行合同證明、
外匯指定銀行結匯水單(或收帳通知)、進口方付款通知進行審核。
外匯局審核出口單位所提供的上述憑證無誤後,出具「已沖減出口收匯核銷證
明」。銀行憑此證明為出口單位辦理退賠外匯的售付。
㈨ 請問到外管局「核銷」和「核查」有什麼區別呢
1. 7月以前出口的貨物,需要憑報關單和核銷單原件到銀行將外匯從待核查賬戶轉出
2. 7月出口的貨物非預收的外匯,只要一般貿易可收匯額里有相應的額度就可以轉出
3. 7月出口的預收外匯,需要在外匯信貸系統里做合同備案,再做提款登記,2-5天後才能從預收的額度里將外匯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