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螞蟻金服概念股票有哪些
螞蟻金服概念股票:
1, 百大集團:百大集團控股股東西子聯合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德邦基金10%的股份,螞蟻金服曾確認參股德邦基金30%。張江高科:通過認購上海金融發展投資基金二期(壹)的有限合夥份額參與螞蟻金服項目投資,張江高科通過全資子公司投資該項目。
2, 健康元:持有上海經頤投資中心(有限合夥)7.32%的股份,投資了螞蟻金服;持有上海雲鋒新創股權投資中心(有限合夥)的合夥人7.33%的股份,這與馬雲有千絲萬縷的聯系。
3, 京能置業:北京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投資參與北京京國瑞國企改革發展基金(有限合夥),而京國瑞國企改革發展基金投資參與螞蟻金服A輪融資,京能置業實際控制人為北京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4, 京能電力:北京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投資參與北京京國瑞國企改革發展基金(有限合夥),而京國瑞國企改革發展基金投資參與螞蟻金服A輪融資,京能電力實際控制人為北京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5, 綠地控股:螞蟻金服的企業公示信息中,北京中郵投資中心(注冊資本19億元)已經成為其股東,佔比比例僅次於全國社保基金。上海綠地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綠地控股全資子公司)是北京中郵投資中心股東。
(1)毅信控股股票擴展閱讀:
概念股是指具有某種特別內涵的股票,與業績股相對而言的。業績股需要有良好的業績支撐。而概念股是依靠某一種題材比如資產重組概念,三通概念等支撐價格。而這一內涵通常會被當作一種選股和炒作題材,成為股市的熱點。
概念股是股市術語,作為一種選股的方式。相較於績優股必須有良好的營運業績所支撐,概念股只是以依靠相同話題,將同類型的股票列入選股標的的一種組合。由於概念股的廣告效應,因此不具有任何獲利的保證。
螞蟻金融服務集團(以下稱「螞蟻金服」)起步於2004年成立的支付寶。2013年3月,支付寶的母公司宣布將其為主體籌建小微金融服務集團(以下稱「小微金服」),小微金融(籌)成為螞蟻金服的前身。
2014年10月,螞蟻金服正式成立。、螞蟻金服以「讓信用等於財富」為願景,致力於打造開放的生態系統,通過「互聯網推進器計劃」、助力金融機構和合作夥伴加速邁向「互聯網+」,為小微企業和個人消費者提供普惠金融服務。依靠移動互聯、大數據、雲計算為基礎,為中國踐行普惠金融的重要實踐。
螞蟻金服旗下有支付寶、余額寶、招財寶、螞蟻聚寶、網商銀行、螞蟻花唄、芝麻信用等子業務板塊。
參考資料:網路:螞蟻金服
網路:概念股票
Ⅱ 香港股票代碼查詢1246
毅信控股有限公司,簡稱毅信控股,港交所:1246
Ⅲ 一般在香港上市的公司股票價格是多少。
港股價格差別很大,藍籌股就貴,垃圾股就便宜(俗稱仙股)。
按照昨天的收盤價格,
最貴的:00388港交所,每股194.5港幣
最便宜:01246毅信控股,每股0.015港幣
Ⅳ 螞蟻金服概念股有哪些
螞蟻金服概念股票:
1、百大集團:百大集團控股股東西子聯合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德邦基金10%的股份,螞蟻金服曾確認參股德邦基金30%。張江高科:通過認購上海金融發展投資基金二期(壹)的有限合夥份額參與螞蟻金服項目投資,張江高科通過全資子公司投資該項目。
2、健康元:持有上海經頤投資中心(有限合夥)7.32%的股份,投資了螞蟻金服;持有上海雲鋒新創股權投資中心(有限合夥)的合夥人7.33%的股份,這與馬雲有千絲萬縷的聯系。
3、京能置業:北京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投資參與北京京國瑞國企改革發展基金(有限合夥),而京國瑞國企改革發展基金投資參與螞蟻金服A輪融資,京能置業實際控制人為北京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4、京能電力:北京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投資參與北京京國瑞國企改革發展基金(有限合夥),而京國瑞國企改革發展基金投資參與螞蟻金服A輪融資,京能電力實際控制人為北京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4)毅信控股股票擴展閱讀:
概念股是指具有某種特別內涵的股票,與業績股相對而言的。業績股需要有良好的業績支撐。而概念股是依靠某一種題材比如資產重組概念,三通概念等支撐價格。而這一內涵通常會被當作一種選股和炒作題材,成為股市的熱點。
螞蟻金融服務集團(以下稱「螞蟻金服」)起步於2004年成立的支付寶。2013年3月,支付寶的母公司宣布將其為主體籌建小微金融服務集團(以下稱「小微金服」),小微金融(籌)成為螞蟻金服的前身。
螞蟻金服旗下有支付寶、余額寶、招財寶、螞蟻聚寶、網商銀行、螞蟻花唄、芝麻信用等子業務板塊。
Ⅳ 有人讓我買000057融信控股,查不到此股票,是不是騙人的有股民提供一下信息謝謝!
可以負責任的告訴你你被騙了!000057不是股票代碼,是一個指數;上證全指成長指數。它是上證全指風格指數之一!還有融信控股也沒有,融信中國倒是一個上市公司但是是在港股!
Ⅵ 控股股東被終身證券市場禁入,他的股票該怎麼辦呢
控股股東被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意思是控股股東不得再擔任與證卷相關的職務,其持有股票是不受影響的。
證券市場禁入規定
(2006年3月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173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2006年6月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33號公布;根據2015年5月18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15號《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證券市場禁入規定〉的決定》修訂)
第一條 為了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眾利益,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穩定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的有關責任人員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以事實為依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三條 下列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情節嚴重的,中國證監會可以根據情節嚴重的程度,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一)發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發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發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證券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內設業務部門負責人、分支機構負責人或者其他證券從業人員;
(四)證券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證券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五)證券服務機構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人員和證券服務機構的實際控制人或者證券服務機構實際控制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六)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證券投資基金託管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內設業務部門、分支機構負責人或者其他證券投資基金從業人員;
(七)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的有關責任人員。
第四條 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人員,在禁入期間內,除不得繼續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被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人員,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會作出的證券市場禁入決定後立即停止從事證券業務或者停止履行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並由其所在機構按規定的程序解除其被禁止擔任的職務。
第五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對有關責任人員採取3至5年的證券市場禁入措施;行為惡劣、嚴重擾亂證券市場秩序、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或者在重大違法活動中起主要作用等情節較為嚴重的,可以對有關責任人員採取5至10年的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對有關責任人員採取終身的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一)嚴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構成犯罪的;
(二)從事保薦、承銷、資產管理、融資融券等證券業務及其他證券服務業務,負有法定職責的人員,故意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義務,並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採取隱瞞、編造重要事實等特別惡劣手段,或者涉案數額特別巨大的;
(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從事欺詐發行、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嚴重擾亂證券、期貨市場秩序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或者獲取違法所得等不當利益數額特別巨大,或者致使投資者利益遭受特別嚴重損害的;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情節嚴重,應當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且存在故意出具虛假重要證據,隱瞞、毀損重要證據等阻礙、抗拒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使監督檢查、調查職權行為的;
(六)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5—6—年內被中國證監會給予除警告之外的行政處罰3次以上,或者5年內曾經被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
(七)組織、策劃、領導或者實施重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的活動的;
(八)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情節特別嚴重的。
第六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單獨對有關責任人員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或者一並依法進行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並可同時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對有關責任人員從輕、減輕或者免予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的;
(二)配合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
(三)受他人指使、脅迫有違法行為,且能主動交待違法行為的;
(四)其他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予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
第八條 共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需要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對負次要責任的人員,可以比照應負主要責任的人員,適當從輕、減輕或者免予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第九條 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事實、理由及依據,並告知當事人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第十條 被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者因同一違法行為同時被認定有罪或者進行行政處罰的,如果對其所作有罪認定或行政處罰決定被依法撤銷或者變更,並因此影響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事實基礎或者合法性、適當性的,依法撤銷或者變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第十一條 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人員,中國證監會將通過中國證監會網站或指定媒體向社會公布,並記入被認定為證券市場禁入者的誠信檔案。
第十二條 中國證監會依法宣布個人或者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為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的,可以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本規定自2006年7月10日起施行。1997年3月3日中國證監會發布施行的《證券市場禁入暫行規定》(證監〔1997〕7 號)同時廢止。
Ⅶ 香港股票最低上市價
最便宜港股是毅信控股,每股0.015港幣,一般最低股價不低於0.01哦。
Ⅷ 所有叫XX控股的股票
代碼 名稱
1 600112 天成控股
2 600162 香江控股
3 600167 聯美控股
4 600168 武漢控股
5 600421 仰帆控股
6 600568 中珠控股
7 600606 綠地控股
8 600634 中技控股
9 600640 號百控股
10 600649 城投控股
11 600653 申華控股
12 600662 強生控股
13 600687 剛泰控股
14 600747 大連控股
15 601155 新城控股
16 000036 華聯控股
17 000042 中洲控股
18 000046 泛海控股
19 000416 民生控股
20 000419 通程式控制股
21 000502 綠景控股
22 000503 海虹控股
23 000505 珠江控股
24 000509 華塑控股
25 000524 嶺南控股
26 000529 廣弘控股
27 000584 友利控股
28 000607 華媒控股
29 000668 榮豐控股
30 000828 東莞控股
31 000829 天音控股
32 000955 欣龍控股
33 000971 高升控股
34 001896 豫能控股
35 002027 七喜控股
36 002073 軟控股份
37 00 天潤控股
38 002266 浙富控股
39 002312 三泰控股
40 002314 南山控股
41 002471 中超控股
42 300292 吳通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