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貿易外匯收支如何查企業是A類還是B類
貿易外匯收支從2012年8月1日外匯改革後,不管什麼企業都是從A類開始的。
經外匯局登記列入「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以下簡稱「名錄」)是企業辦理貿易外匯收支業務資格的具體體現,企業名錄由外匯局依法登記。企業辦理名錄登記,需持以下資料原件及加蓋企業公章的復印件,到所在地外匯局現場核查科辦理名錄登記手續,外匯局審核材料無誤後,為企業辦理名錄登記、貨物貿易監測系統網上開戶及系統密碼、用戶名領用登記工作。
1、具有對外貿易經營權企業的名錄登記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依法不需要辦理備案登記的可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台、港、澳投資企業批准證書》等;
(4)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無對外貿易經營權企業的名錄登記
無對外貿易經營權的企業,因行業或經營特殊性存在開展貿易外匯收支業務客觀需要的,應在辦理貿易外匯收支業務前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名錄登記手續,需持以下資料原件及加蓋企業公章的復印件,到所在地外匯局現場核查科辦理名錄登記手續。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企業名錄登記辦理注意事項:
1、外匯局按照下列原則審核企業提供的資料,為企業辦理名錄登記手續: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等有關資質證書在有效資質證書在有效期內且已按規定進行年審;
(2)企業注冊地址為本外匯局管轄范圍;
(3)資料完整且表面真實性;
(4)其他需要審查的事項。
2、8月1日起,來辦理「貨物貿易名錄登記」的企業統一納入「輔導期企業」管理
(1)外匯局為企業辦理名錄登記時,在監測系統中手工設置輔導期標識,輔導期結束後監測系統自動刪除該標識。
(2)輔導期起始日期為名錄登記當日,截止日期為企業列入名錄後發生首筆貿易外匯收支業務之日起第90天。
(3)輔導期企業不納入總量核查,外匯局對其實施專項監測。企業應當在輔導期結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到所在地外匯局現場書面報告輔導期內發生的貨物進出口與貿易外匯收支的逐筆對應情況,輔導期企業未按規定履行報告義務的,外匯局可將其列為B類企業。
總結:已結束輔導期的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就是A類企業,不按規定辦理「貨物貿易名錄登記」的企業,始終不能結束輔導期的就B類企業。貿易外匯收支如何查企業是A類還是B類關鍵就在於該企業是否已結束輔導期。
㈡ 被外匯管理局拉為B類企業會如何樣
會被外匯局很存眷和法度榜樣會繁瑣一些和還會限制一些營業等等舉個最內簡單的例子來說:出口企容業A類30天以上預收貨款和90天以上延期收款才須要做申報而B類企業產生的所有預收貨款和延期收款都是須要做申報的;B類企業不得解決90天以上的延期收款營業。。。
㈢ 外匯局B類企業保稅區業務
外匯管理局給你降級到B並不是不讓你做,只是把你的信用級別降級
A級可以網上自動審批,非常便捷,降級後要每筆去外匯管理局報批
辦理起來麻煩,其他應該沒什麼問題
㈣ 外管局名錄與海關出口分類企業的區別
1 這兩個名錄是分開的,沒有關聯。外管局指的是你收付匯方面的監控,海關這是海關監管,包括查驗,歸類,審價等等。
2 外管局對新企業有個輔導期,從你第一次收付匯開始90天為輔導期,輔導期結束後需要去外管局報告。你在外管局辦理平台開戶的時候會給你的。後面就是在平台上操作了,通常情況沒有違規收付匯,就沒啥問題。
3 海關設置AA、A、B、C、D五個管理類別,通常都是B類開始,根據你的表現和進出口額,進行升級。其實,說白了,就一句話,你出問題,查驗就頻繁,你沒問題,查驗率就低。
具體請看下面一大段,個人感覺瞅瞅就行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令
第17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分類管理辦法》已於2008年1月4日經海關總署署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1999年3月31日海關總署令第71號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企業實施分類管理辦法》、2001年7月20日海關總署、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第86號公布的《關於大型高新技術企業適用便捷通關措施的審批規定》同時廢止。
署長 牟新生
二○○八年一月三十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分類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鼓勵企業守法自律,提高海關管理效能,保障進出口貿易的安全與便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海關注冊登記的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企業的分類管理,適用本辦法。
其他企業的分類管理,由海關總署另行規定。
第三條海關根據企業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海關規章、相關廉政規定和經營管理狀況,以及海關監管、統計記錄等,設置AA、A、B、C、D五個管理類別,對有關企業進行評估、分類,並對企業的管理類別予以公開。
第四條海關總署按照守法便利原則,對適用不同管理類別的企業,制訂相應的差別管理措施,其中AA類和A類企業適用相應的通關便利措施,B類企業適用常規管理措施,C類和D類企業適用嚴密監管措施。
全國海關實行統一的企業分類標准、程序和管理措施。
海關與企業應當加強合作,開展經常性信息交流和業務聯系。
第五條海關總署對企業分類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直屬海關負責審定、調整本關區企業適用的管理類別。
第二章管理類別的設定
第一節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
第六條AA類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已適用A類管理1年以上;
(二)上一年度進出口總值3000萬美元(中西部1000萬美元)以上;
(三)經海關驗證稽查,符合海關管理、企業經營管理和貿易安全的要求;
(四)每年報送《經營管理狀況報告》和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審計報告;每半年報送《進出口業務情況表》。
第七條A類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已適用B類管理1年以上;
(二)連續1年無走私罪、走私行為、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為;
(三)連續1年未因進出口侵犯知識產權貨物而被海關行政處罰;
(四)連續1年無拖欠應納稅款、應繳罰沒款項情事;
(五)上一年度進出口總值50萬美元以上;
(六)上一年度進出口報關差錯率3%以下;
(七)會計制度完善,業務記錄真實、完整;
(八)主動配合海關管理,及時辦理各項海關手續,向海關提供的單據、證件真實、齊全、有效;
(九)每年報送《經營管理狀況報告》;
(十)按照規定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的換證手續和相關變更手續;
(十一)在商務、人民銀行、工商、稅務、質檢、外匯、監察等行政管理部門和機構無不良記錄。
第八條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適用C類管理:
(一)有走私行為的;
(二)1年內有3次以上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行為,或者1年內因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被處罰款累計總額人民幣50萬元以上的;
(三)1年內有2次因進出口侵犯知識產權貨物而被海關行政處罰的;
(四)拖欠應納稅款、應繳罰沒款項人民幣50萬元以下的。
第九條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適用D類管理:
(一)有走私罪的;
(二)1年內有2次以上走私行為的;
(三)1年內有3次以上因進出口侵犯知識產權貨物而被海關行政處罰的;
(四)拖欠應納稅款、應繳罰沒款項人民幣50萬元以上的。
第十條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未發生本辦法第八條和第九條所列情形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適用B類管理:
(一)首次注冊登記的;
(二)首次注冊登記後,管理類別未發生調整的;
(三)AA類企業不符合原管理類別適用條件,並且不符合A類管理類別適用條件的;
(四)A類企業不符合原管理類別適用條件的。
第十一條在海關登記的加工企業,按照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實施分類管理。
第二節報關企業
第十二條AA類報關企業,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已適用A類管理1年以上;
(二)上一年度代理申報的進出口報關單及進出境備案清單總量在2萬票(中西部5000票)以上;
(三)經海關驗證稽查,符合海關管理、企業經營管理和貿易安全的要求;
(四)每年報送《經營管理狀況報告》和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審計報告;每半年報送《報關代理業務情況表》。
第十三條A類報關企業,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已適用B類管理1年以上;
(二)企業以及所屬執業報關員連續1年無走私罪、走私行為、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為;
(三)連續1年代理報關的貨物未因侵犯知識產權而被海關沒收;
(四)連續1年無拖欠應納稅款、應繳罰沒款項情事;
(五)上一年度代理申報的進出口報關單及進出境備案清單等總量在3000票以上;
(六)上一年度代理申報的進出口報關差錯率在3%以下;
(七)依法建立賬簿和營業記錄,真實、正確、完整地記錄受委託辦理報關業務的所有活動;
(八)每年報送《經營管理狀況報告》;
(九)按照規定辦理注冊登記許可延續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企業報關注冊登記證書》的換證手續和相關變更手續;
(十)在商務、人民銀行、工商、稅務、質檢、外匯、監察等行政管理部門和機構無不良記錄。
第十四條報關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適用C類管理:
(一)有走私行為的;
(二)1年內有3次以上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為,或者1年內因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被處罰款累計總額人民幣50萬元以上的;
(三)1年內代理報關的貨物因侵犯知識產權而被海關沒收達3次的;
(四)上一年度代理申報的進出口報關差錯率在10%以上的;
(五)拖欠應納稅款、應繳罰沒款項人民幣50萬元以下的;
(六)代理報關的貨物涉嫌走私、違反海關監管規定拒不接受或者拒不協助海關進行調查的;
(七)被海關暫停從事報關業務的。
第十五條報關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適用D類管理:
(一)有走私罪的;
(二)1年內有2次以上走私行為的;
(三)1年內代理報關的貨物因侵犯知識產權而被海關沒收達4次以上的;
(四)拖欠應納稅款、應繳罰沒款項人民幣50萬元以上的。
第十六條報關企業未發生本辦法第十四條和第十五條所列情形,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適用B類管理:
(一)首次注冊登記的;
(二)首次注冊登記後,管理類別未發生調整的;
(三)AA類企業不符合原管理類別適用條件,並且不符合A類管理類別適用條件的;
(四)A類企業不符合原管理類別適用條件的。
第三章管理類別的適用與調整
第十七條企業符合本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項或者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可以通過注冊地海關向直屬海關提出適用AA類管理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適用AA類管理申請書》;
(二)《經營管理狀況報告》;
(三)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審計報告。
第十八條企業符合本辦法第七條或者第十三條的規定,可以通過注冊地海關向直屬海關提出適用A類管理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適用A類管理申請書》;
(二)《經營管理狀況報告》。
第十九條注冊地海關接受企業適用AA類、A類管理申請後,經審核企業提交的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制發《企業分類管理申請受理決定書》,並報直屬海關審定。
對申請AA類的,直屬海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個月內作出適用或者不予適用決定。
對申請A類的,直屬海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個月內作出適用或者不予適用決定。
第二十條申請適用AA類、A類管理的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屬海關對其申請予以退回,並作出不予適用的決定:
(一)申請時不符合本辦法所規定的條件的;
(二)審核期間不符合本辦法所規定的條件的;
(三)審核期間有涉嫌走私或者違反海關監管規定以及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尚在偵查或者調查中的。
第二十一條C類企業自海關作出類別調整決定之日起滿1年未再發生本辦法第八條或者第十四條所列情形的,經企業申請,海關將其調整為B類。
D類企業自海關作出類別調整決定之日起滿1年未再發生本辦法第九條或者第十五條所列情形的,經企業申請,海關將其調整為C類。
第二十二條C類、D類企業申請調整為B類、C類的,應當通過注冊地海關向直屬海關提交《企業管理類別調整申請書》。注冊地海關經審核,企業提交的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制發《企業分類管理申請受理決定書》,並報直屬海關審定。
直屬海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個月內作出決定。
第二十三條企業有下列應當降低類別情形之一的,海關發現後根據本辦法第二章的規定,重新決定其適用的管理類別:
(一)AA類、A類企業不符合原管理類別適用條件的;
(二)B類企業有C類、D類管理類別情形之一的;
(三)C類企業有D類管理類別情形之一的。
第二十四條經直屬海關決定調整或者不予調整企業管理類別的,由企業注冊地海關在決定作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相關決定送達企業。
自海關作出調整決定之日起,海關按照調整後的管理類別對企業實施相應的管理措施。
第二十五條AA類或者A類企業涉嫌走私被立案偵查或者調查的,海關暫停其與管理類別相應的管理措施;暫停期內,按照B類企業的管理措施實施管理。
第二十六條企業僅名稱或者海關注冊編碼發生變化的,其管理類別可以繼續適用,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方式調整:
(一)企業發生存續分立,分立後的存續企業承繼分立前企業的主要權利義務或者債權債務關系的,其管理類別適用分立前企業的管理類別,其餘的分立企業視為首次注冊企業;
(二)企業發生解散分立,分立企業視為首次注冊企業;
(三)企業發生吸收合並,合並企業管理類別適用合並後存續企業的管理類別;
(四)企業發生新設合並,合並企業視為首次注冊企業。
第四章管理措施的實施
第二十七條報關企業代理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開展報關業務,海關按照報關企業和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各自適用的管理類別分別實施相應的管理措施。
因企業的管理類別不同導致應當實施的管理措施抵觸的,海關按照下列方式實施:
(一)報關企業或者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為C類或者D類的,按照較低的管理類別實施相應的管理措施;
(二)報關企業和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均為B類以上管理類別的,按照報關企業的管理類別實施相應的管理措施。
第二十八條加工貿易經營企業與承接委託加工的生產企業管理類別不一致的,海關對該加工貿易業務按照較低的管理類別實施相應的管理措施。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走私罪的時間認定以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生效時間為准。
走私行為、進出口侵犯知識產權貨物行為、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為以海關行政處罰決定書生效時間為准。
第三十條警告以及罰款額在人民幣1萬元以下的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行為,不作為企業分類管理評定記錄。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其他企業」,指在海關注冊登記的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企業外,海關總署規定的其他從事與進出口活動直接有關的企業。
「中西部」,指除東部地區以外的其他地區。東部地區包括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遼寧省、河北省、山東省、江蘇省、浙江省、福建省、廣東省。
「拖欠應納稅款」,指自繳納稅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超過3個月仍未繳納進出口貨物、物品應當繳納的進出口關稅、進出口環節海關代征稅之和,包括經海關認定違反海關監管規定,除給予處罰外,尚需繳納的稅款。
「拖欠應繳罰沒款項」,指自海關行政處罰決定規定的期限屆滿之日起超過3個月仍未交付海關罰款、沒收的違法所得和追繳走私貨物、物品等值價款。
「進出口總值」,包括海關貿易統計與單項統計數據,以海關的統計為准,有關數據僅用於海關企業分類管理。
「報關差錯率」,指企業上一年度所有報關員記分的總次數除以報關單總數的百分比。
「1年」,指連續的12個月。
「年度」,指1個公歷年度。
「以上」,包含本數。
「以下」,不包含本數。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由海關總署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1999年3月31日海關總署令第71號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企業實施分類管理辦法》、2001年7月20日海關總署、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第86號公布的《關於大型高新技術企業適用便捷通關措施的審批規定》同時廢止。
㈤ 我公司被外管局下調為B類企業,現在申請重新回A類企業 申請怎麼寫 我已經寫了這么多了
一個文件寫的再好不起作用,文件里加點外匯好點,俄方那也是,把利息雙倍補上
㈥ 新成立的公司在外管那邊怎麼成了B類企業
剛成立的公司都是B類企業 到第二年沒什麼問題了到時候自動會成為A類企業版
上海股權託管交權易中心推薦機構,股交中心針對於中小企業對接資本市場掛牌上市的金融服務工作。改變企業現狀,拓寬業務渠道,提升公司形象,品牌知名度,更容易從銀行貸款,融資,吸收風險投資人等等。需要辦理企業掛牌
㈦ 外匯局對B類企業的監管措施有哪些
(2)b、c類企業來分類監管有效期屆滿自時,外匯局應當對其在監管有效期內遵守相關外匯管理規定情況進行綜合評估,根據其資金流與貨物流偏離的程度、變化以及是否發生違規行為等調整分類結果。(3)在分類監管有效期內指標情況好轉且沒有發生違規行為的b類企業,自列入b類之日起6個月後,可經外匯局登記辦理
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付款業務、簽訂包含90天以上(不含)收匯條款的出口合同,以及辦理收支日期問隔超過90天(不含)的轉口貿易外匯收支業務;(4)外匯局在日常管理中發現企業存在符合b、c類評定標准之一行為的,可隨時降低其分類等級,將a類企業列入b類或c類,或將b類企業列入c類。
㈧ 外匯管理局B類企業怎麼做可以跳上A類企業
要升回去,只有一條路,就是在監管期的一年內老老實實收付匯,不要出問題
㈨ 外匯局對B類企業的監管措施有哪些
(2)b、c類企業分類監管有效期屆滿時,外匯局應當對其在監管有效期內遵守相關外內匯管理規定情況進行容綜合評估,根據其資金流與貨物流偏離的程度、變化以及是否發生違規行為等調整分類結果。(3)在分類監管有效期內指標情況好轉且沒有發生違規行為的b類企業,自列入b類之日起6個月後,可經外匯局登記辦理
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付款業務、簽訂包含90天以上(不含)收匯條款的出口合同,以及辦理收支日期問隔超過90天(不含)的轉口貿易外匯收支業務;(4)外匯局在日常管理中發現企業存在符合b、c類評定標准之一行為的,可隨時降低其分類等級,將a類企業列入b類或c類,或將b類企業列入c類。
㈩ 被外匯管理局拉為B類企業會怎麼樣
好好表現,不要再有錯誤,外管局會定期核查,沒有問題會升為A類,如果情況不見好轉,還有下調的可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