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國公民可以直接去銀行兌換外幣嗎
洗錢
一、概念及其構成
洗錢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走私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以提供資金帳戶、協助將財產轉換為現金或者金融票據、通過轉帳結算方式協助資金轉移、協助將資金匯往境外以及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質和來源的行為。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金融管理制度和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掩飾、隱瞞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質和來源行為又稱洗錢,其意是指犯罪分子為掩蓋其不法行為,將贓款通過金融活動將「黑錢變白」,從而達到可以公開使用的目的。換言之,即犯罪分子將犯罪所得的贓款,通過另一種犯罪行為,使其合法化。據世界銀行1994年報告,國際犯罪集團的黑錢達到驚人的7500億美元,而同年中國的國內生產總值才5000億美元左右。這些黑錢絕大多數都將由犯罪分子「洗白」,堂而皇之地進入正常的經濟生活中。例如,1993年澳大利亞就曾查獲一特大洗錢案,涉及金額達5100萬美元。當警方破案時,其中4100萬美元已被「洗凈」了。販毒猖獗的哥倫比亞,每年可因洗錢而增加約70億美元的收入,委內瑞拉也達30~50億美元。目前,洗錢活動的多發地為法國、德國、美國、加拿大、哥倫比亞、委內瑞拉、香港和新加坡等國家和地區。
鑒於洗錢犯罪活動涉及的國家越來越多,危害越來越嚴重,1995年伊始,來自警察、海關、金融、工商和財政等部門的1200多名代表聚集在塞普勒斯首都尼科西亞市,召開了為期一周的制止銀行系統洗錢研討會。會議呼籲各國加強措施,要求銀行提高辨別洗錢犯罪的能力,以杜絕國際社會上的洗錢犯罪。這種犯罪行為,嚴重地干擾了金融秩序、經濟秩序,進而危害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由於犯罪分子或許將來會利用我國的金融機構來進行「洗錢」,對此,我國不能不有所防範,以打擊這類犯罪行為。行為人掩飾、隱瞞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質和來源的行為方式多種多樣,但都妨礙了司法機關對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犯罪所得贓物的追繳,協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而且便於犯罪分子利用其犯罪所創造的物質條件繼續進行更加嚴重的犯罪活動,因此,這種犯罪行為有較嚴重的社會危害性,需要予以懲處。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走私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為了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而實施了洗錢行為。具體說,有以下五種表現形式:
1、提供資金帳戶。這是贓款在金融領域內流轉的第一個環節,贓款持有人應首先開立一個銀行帳戶,然後才能將該贓款匯出境外或開出票據以供使用等。該帳戶往往掩蓋了贓款持有人的真實身份,具體手法是為贓款持有人提供幫助,為其在金融機構開立合法帳戶或開立假帳戶。通過上述行為,使贓款與贓款持有人在形式上分離,使司法機關難以追查贓款的去向。
2、協助將財產轉換為現金或金融票據。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走私犯罪在犯罪過程中,除可以獲得現金、收益外,還往往會得到大量不便於攜帶、難以轉移的財產,諸如股票、債券、貴重金屬、名人字畫乃至汽車、船舶和其他一些不動產。行為人只要明知該財產是上述三種犯罪所得的,無論採取質押、抵押還是買賣的方式同財產持有人交易,將該財產換為現金或金融票據,即可構成本罪。
3、通過轉帳結算方式協助資金轉移,也就是將非法資金混雜於合法的現金中,憑借銀行支票或其他方法使這筆資金以合法的形式出現,以便用來開辦公司、企業,從而使得非法資金具有流動性並獲得利潤。
4、協助將資金匯往境外。將國內的贓款迅速轉移至境外的一些「保密銀行」是贓款持有人經常採用的方式。而在我國,資金的境內、外之間流動是在國家的監控之下,尤其是資金調往境外更不是一般的公民或企業所能辦到的。所以一些特殊的享有將資金調往境外權利的公民、企業,只要其為贓款調往境外提供幫助,即可構成本罪。
5、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質和來源的。這主要是指:將犯罪收入藏匿於汽車或其他交通工具中,帶出國境,然後兌換成外幣或購買財產,或以國外親屬的名字存入國外銀行,然後再返回本國;開設酒吧、飯店、旅館、超市,夜總會、舞廳等服務行業及日常大量使用現金的行業,把非法獲取的收入混人合法收入之中;用現金購買不動產等然後變賣出去;用「高昂」的價格購買某種劣質的產品甚至廢料等將錢寄往異地或異國的同夥,以此將錢轉移出去,使贓錢合法化等。
這里有兩點值得注意。第一,本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上述五種行為之一,不論其犯罪目的是否達到或其結果如何,均屬既遂;第二,洗錢必須是在實施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走私犯罪以後才能實行,而且事先與贓款持有人 (即上述三種犯罪的罪犯)沒有通謀。如果事先與贓款持有人通謀,在其犯罪以後幫助洗錢的,應按照共同犯罪處理。例如,經過事先通謀,事後幫助走私分子洗錢的,應視為走私罪的共犯。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依本條第2款之規定,單位亦能成為本罪主體。實施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走私犯罪分子為自己掩飾、隱瞞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質和來源的,則應按照刑法吸收犯理論,重行為吸收輕行為,從一重罪而論,按其所實施的犯罪定罪量刑,不實行數罪並罰。
(四)主觀要件
本罪的主觀方面,是出於故意。即行為人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走私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掩飾、隱瞞該財物的非法性質和來源。如果行為人確實不知道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而誤認為是合法來源的財物,不構成犯罪。
二、認定
(一)本罪與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罪的界限
本法第312條規定的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罪,與本條規定的洗錢罪,兩者都屬於連累犯的范疇,即行為人明知是犯罪分子的違法所得,仍事後給予了犯罪分子某種幫助,因此,兩者存在著很大的聯系。但是,從具體犯罪構成要件而言,兩者也存在著以下幾方面的區別:
1、侵犯的客體不同,前者侵犯的是雙重客體,其中主要客體是金融管理秩序,從而該罪被歸類在「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後者侵犯的是單一客體,即社會管理秩序。
2、行為的對象不同,前者特指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走私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後者泛指一切犯罪的所得贓物。
3、行為方式不同,前者是指通過某類中介機構來隱瞞和掩飾違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質和來源,後者則包括窩藏、轉移、收購或代為銷售贓物四種行為。
(二)本罪與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的界限
本法第349條規定的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與本條規定的洗錢罪,也在以下幾個方面存在區別:
1、侵犯的客體不同,前者侵犯的是雙重客體,其中主要是金融管理秩序,後者侵犯的是單一客體,即社會管理秩序。
2、行為的對象不同,前者指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走私犯罪等三大類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後者特指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的毒品和毒贓。
3、行為方式不同,前者指行為人通過中介機構將有關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的來源和性質加以隱滿和掩飾,是屬於狹義上的「洗錢」行為,後者指行為人為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的犯罪分子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財物,是屬於廣義上的「洗錢」行為。
三、處罰
1、自然人犯洗錢罪的,沒收實施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走私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上以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貳』 怎麼換外匯
有個方抄法:
你直接到招商銀行辦個一卡通,同時開通外匯交易帳戶。
將手頭的美元現炒存入一卡通帳戶中。
根據電話銀行語音提示將存款戶中的美元轉入外匯交易帳戶。
進行實際操作後,換成其他幣種就行。
然後再將交易帳戶轉入存款戶,可以存定期也可以活期
這樣做的優點:
1、可以換到自己喜好幣種。
2、可以不被銀行扣手續費。
3、可以按交易的匯率進行兌換(銀行的匯率要比實盤低)。
4、可以避免黃牛及假幣。
『叄』 如何換外匯
若已持招行儲蓄卡,通過招行辦理境內個人購匯,單筆或當年累計等值小於等於專2萬美元,可屬嘗試通過手機銀行辦理,登錄手機銀行,選擇「首頁→全部→跨境金融→外匯購匯→購匯委託」,等值2萬美元以上的外幣,建議前往櫃台確認是否能辦理,購匯沒有手續費。
溫馨提示:
1.有效開戶證件為身份證(不包括臨時身份證)方可通過手機銀行辦理。
2.每人每年結售匯額度為等值5萬(含)美元。
若兌換的外幣要支取出來,建議購匯時選擇現鈔,另外您在購匯之前先需要和網點確認是否支持該幣種取款;若兌換的外幣要轉賬,建議購匯時選擇現匯。
『肆』 我想換外匯
拿自己的身份證,拿那張外幣,先從最近的銀行開始問起(如果是大城市,一般的銀行也都可以兌換某些外幣,如果附近的銀行不能兌換,工作人員也會告訴你去哪裡一定可以換)
『伍』 今天我去換外匯, 我到底被坑了多少錢
一般情況下,外匯販子開出的匯率會比銀行的略有優惠,如果銀行匯率0.7833,那麼,從外匯販子那裡至少不低於銀行的匯率,即匯率大於或等於0.7833就不算被坑。
『陸』 銀行兌換外幣能馬上拿嗎
可以 但必須要帶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和有效的外幣(或外匯)到相應的經營外匯業務的銀行去兌換。至於手續費,我不清楚。有5個牌價 即鈔買價 鈔賣價 匯買價 匯賣價 中間價(基準匯率/我行折算價) 所有的價格都是從銀行的角度考慮的 即你買外幣銀行賣外幣 用賣出價
你賣外幣銀行買外幣 用買入價 現鈔:鈔買價 現匯:匯買價
一種外幣兌換成另一種外幣的話 先把手中所持有的外幣賣給銀行(按買入價)換算成人民幣(本幣)
然後再按另外一種外幣對人民幣的賣出價(鈔匯同價)算成你要的外幣
『柒』 到中國銀行兌換外幣需要什麼手續
個人即期結售匯辦理手續是:
1、您憑有效身份證件辦理業務。根據業務性質、金額等條件不同版,權必要時需要根據結售匯管理制度,提供除有效身份證件外的其他證明材料。
2、銀行按交易即時牌價辦理結售匯業務。
3、您可憑賬戶或持現金到中行辦理結售匯業務。詳細信息可咨詢當地網點。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捌』 出國旅遊可以直接到銀行換外幣嗎
可以,但現在出國旅遊的人多起來了,兌換外幣有些緊張,現在有些城市設置了特許貨幣兌換點,也可以去兌換外幣。
『玖』 外幣可以直接去銀行兌換嗎
有可以的,
中國可以收兌的外幣有:
美元、英鎊、法國法郎、德國馬克、日本圓、澳大利亞元、奧地利先利、比利時法郎、加拿大元、港幣、瑞士法郎、丹麥克朗、荷蘭盾、挪威克朗、瑞典克朗、新加坡元、馬來西亞林吉特、義大利里拉、澳門幣、芬蘭馬克等。
外幣兌換機構與外匯管理規定
中國銀行辦理外幣的兌入和兌出業務,成為外幣兌換業務的專業銀行。
根據中國現行的外匯管理法令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禁止外幣流通,並不得以外幣計價結算。為了方便來華旅遊的外賓和港澳台同胞用款,中國銀行及其他外匯指定銀行除受理外幣旅行支票、外國信用卡兌換人民幣的業務外,還受理22種外幣現鈔和台灣新台幣的兌換業務。另外,為了盡量對持兌人給予方便,除了銀行以外,一些賓館、飯店或商店也可辦理外幣兌換人民幣的業務。兌換後未用完的人民幣在離境前可憑六個月內有效期的外匯兌換單兌換成外幣,攜帶出境。
外幣牌價
中國人民幣與外幣的比價,因為尚未有外幣直接流通,故要根據中國銀行的牌價進行兌換。不同情況兌換時使用不同的牌價。兌換旅行支票、信用卡、匯款使用買入價;兌出外匯,包括兌出外幣現鈔,使用賣出匯價;兌入外幣現鈔,使用現鈔買入價。
在中國代辦、可支付的外國信用卡
目前,可在中國代辦的外國信用卡主要有:
1、 萬事達卡(Master Card)。
2、 維薩卡(Vise Card)。
3、 運通卡(American Express Card)。
4、 JCB卡。
5、 大萊卡(Diners C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