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賣了錢要多久才可以轉到銀行卡
股票賣了錢需要等到第二天才可以到賬。
以上海上海證券交易版所為例,因為上海證券交易所對股票和基權金交易行"T+1"的交易方式,那麼投資者當天賣出的股票或基金,其資金需等到第二天才能提出。而T+1本質上是證券交易交收方式,達成交易後,相應的證券交割與資金交收在成交日的下一個營業日(T+1日)完成。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證券公司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應當存放在商業銀行,以每個客戶的名義單獨立戶管理。具體辦法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也就是說,交易後結算的資金當天是存放到銀行的。
(1)股票賣了當天能不能把錢轉出銀行擴展閱讀:
賣出股票資金由銀證轉賬轉入銀行,實行的是T+1制度,也就是當天成功賣出股票後要第二天才能轉入銀行,進而取現。雖然將資金轉到銀行卡通常需要在下一個交易日,但也會有例外。如果周一、周二、周三、周四賣出股票,可在第二天轉出至銀行賬號。
如果是周五賣出,則需要下周一才能轉出至銀行賬號。另外,關於資金到賬時間還需要注意一點,從證券資金賬戶轉至銀行賬號叫銀證轉賬,通常是在工作日的早9點到下午4點可操作,其他時間操作無效。法定休假日也不可以取現。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網路-T+1
⑵ 股票賣了當天能不能把錢轉出銀行
當天賣出股票的資金,需要在收盤後,清算後才能分配到賬戶內,第二天才可以轉出,當天賣出股票的資金,可以繼續買入股票。只要是資金可取,就是能轉出到銀行,資金可用,就是可以用來買股票
⑶ 賣完股票之後,多長時間能把錢轉到銀行
投資者買賣股票,資金不會立刻到賬,而是要依賴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進行統一結算後,再將證券和資金分別劃轉到指定賬戶,通常需要第二天完成。
投資者做股票投資時,資金是通過投資者在證券公司開立的資金賬戶結算和買賣,資金可以直接存入證券公司。2007年金融危機時,股票下跌暴露出了大量挪用客戶資金的現象,於是又出現了第三方存管,就是資金必須通過銀行轉入證券公司的資金賬戶,避免了挪用客戶資金的問題。而證券公司和銀行之間的資金劃轉也有時間要求,工作日的9點到16點。
⑷ 股票賣出後當天就可以把錢轉到銀行提出來嗎
可以的。
只不過國內是T+1制度,賣出股票後第二個交易日(不算周末)才可以用銀證轉賬把錢轉到銀行卡中取出。
如果周五賣的,周一才可以取。
⑸ 當天賣股票的資金能當天轉出到銀行取出嗎
當天賣股票的資金,當天不能轉出到銀行賬戶。
中國股市目前實行專T+1制度。就是股票在屬成交後的第二天才辦理好清算交割事宜的,就稱為T+1交易制度。T理解為股票成交的當天日期。所以,股票賣出後的第二個交易日,才可以轉到指定賬戶取出。
當天賣出股票後,是可以當天買進股票,這就是T+0交易方法。
⑹ 賣掉股票後多長時間可以把錢轉到銀行
賣股票的錢需要第二個開市日進行轉帳,不過賣股票回到證券賬戶裡面的錢,在當天可以在進行買股票的買賣。
⑺ 股票成功賣出後,多長時間可以從帳戶轉出資金
股票成功賣出後,到第二個交易日才可以從帳戶轉出資金。銀證轉帳,必須在股票賣出的後一個交易日才能進行。當天賣出的股票,當天不能進行銀證轉帳。
股票賣出當天的錢是轉不出來的,因為中國A股採用的統一清算交收制度,也就是每天的16:00有中國登記結算公司對當天的成交進行統一的清算和交收,只有清算交收完畢才能把錢轉出來,但是銀行的銀證轉賬系統在15:30-16:00就關閉了,所以就只能等到第二個交易日才能轉賬。
銀證轉賬,是指將股民在銀行開立的個人結算存款賬戶(或借記卡)與證券公司的資金賬戶建立對應關系,通過銀行的電話銀行、網上銀行、網點自助設備和證券公司的電話、網上交易系統及證券公司營業部的自助設備將資金在銀行和證券公司之間劃轉,為股民存取款提供便利。
(7)股票賣了當天能不能把錢轉出銀行擴展閱讀
凈額交收制度是證券交易所的清算原則。證券商之間的清算,以第一個開市為一個清算期,在辦理清算交割業務時,為了簡化清算交割工作,減輕工作量,一般統一按 「凈額交收」 的原則辦理。
所謂「凈額交收」,即每一個證券商在一個清算期中,對價款的計算只計其應收付價款相抵後的凈額; 對證券的清算、只按證券種類計算各種證券應收應付證券數目相抵後的凈額。這樣做的目的在於減少實際交割的股票和款項,以節省人力和物力。
如:進行交易的甲方向乙方出售1000股,乙方又將此1000股轉賣給丙方。如果沒有清算制度,這筆交易就得交割兩次。首先在甲乙之間進行一次交割,然後又在乙方與丙之間交割一次; 如果採取凈額交取,乙方的賣方與買方中銷,實際交割只是在甲方與乙方之間進行一次即可。
再如,某證券商以10000元買入某股票100股,又以8000元賣出另一種股票,他無需經過付出和收回兩次清算,而只需付出2000(10000元—8000元) 元的凈額即可。
一級交割全部採取凈額交割。逢星期一至星期五,交易所根據當日 「場內成交單」 記載各證券商買賣各種證券的數量和金額,應付應收相抵後的凈額 (即余額) 編制「交割清單表」。
各證券商應與交易所交易部於交易當日下午5時以前完成對賬,對賬無誤後編制 「交割清單」,由其清算員於成交的次一營業日上午10時前,將應交割的證券連同 「交割清單」送達交易所交易部辦理集中交割手續,每逢星期六應於下午2時至3時完成對賬與一級交割。
各證券商必須在交易所統一開設結算賬戶,並在賬戶中始終保持足夠清算即日交割的現金余額,余額不足以清算支付時,交易所將其差額按人民銀行清算透支時的罰息標准罰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