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是一家進出口貿易公司 2013年1月14日收到外匯 請問我現在在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台上怎麼操作
這個你什麼都別做,原因是:
12月出口貨物時,當月你就應該做延收報告,(操作時間是30天,但最好在當月最後一天之前做,原因等會講。)這樣你收款時,就可以做調整或修改(報告沒到期,操作日期起30天內做修改,超過就做調整),把收款時間改到收款當月就行了。
因為你這筆超過操作期,所以什麼也別做了。如果你一定要改,可以去外管改,手續麻煩,而且只有一次機會修改,也就是從今以後你再有要補做報告的事,他就不幫你辦了。
註:這些都是義務報告必須要做,做的效果如圖,出口和收匯金額一致,進口和付匯金額一致。這樣你企業的指標才會正常。指標是根據這張表算的,因為這個表變化的時點是每個月的第一天,所以我剛剛說做報告的時間最好在最後一天之前,後面刪除做修改都是不影響指標計算的值的。
Ⅱ 預收外匯貨款在國家外匯管理局網上應用服務平台申報了後,還需要再做收匯核銷嗎
預收外匯貨款在國家外匯管理局網上應用服務平台做預收合同和提款登記後,48小時內在電子口岸的預收貨款處查看有無收匯額度,額度到了後跟正常收匯一樣要在電子口岸做收匯登記。等貨物出口後15日內在國家外匯管理局網上應用服務平台做注銷登記,不按時注銷的話可能會影響以後的預收款額度的審批。 後面的操作跟正常的一樣關單回來後,依次去銀行和外管局核銷。
Ⅲ 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監管對什麼情況下境內個人收到境外匯款不能入個人銀行賬戶
資金無誤正常情況下不影響入個人公司
Ⅳ 收到外匯,需要在國家外匯管理局網上平台申報嗎
現在是不需要的。但是以後就難說了。因為國家對外匯管制還是一直都有的
你可以看下,現在比較大的平台都有人民幣出金和入金了。這樣就避開了外匯管制。
而且選擇平台最重要是安全和可靠。所以品牌是慢慢沉澱的,你最好先模擬模擬吧
Ⅳ 急求指教!請問12月1號外匯改革之後,在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台上如何操作 裡面有兩個系統,第一個
目前,抄國際收支申報分網上申報和銀行申報,有些地區已經開始企業網上自主申報,那麼就用到第一個系統;
2011年12月1日起,進出口統一進入貨物貿易外匯監測系統管理,這個系統是給企業報告用的,一般來說超期限的預收預付延收延付款要在系統里做報告,像你這種情況,如果收款後30天內能確認發貨的,就不要報告,如果30天之後才發貨的,那要記住收款後要在系統里做報告。
此外,提醒一句,如果應該報告而未報告,外匯局有權對你的企業進行降級,那麼收付匯就有額度限制了。所以,同志們還是要高度重視,好好學習使用這個系統。(此回答僅限試點地區企業)
Ⅵ 如有外匯無法結匯,在國家外匯管理局會收到什麼處罰
國家允許企業、個人保留自有外匯(經常、資本都可以),所以不存在因為沒有結匯而遭受處罰的問題。
Ⅶ 昨天下午銀行通知收到美金,今天登錄國家外匯管理局,申報信息錄入,輸入時間卻顯示空白,怎麼回事是要
沒那麼快的,我在上海,一般要通知後兩三天才能有信息
Ⅷ 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台到底怎麼使用
如果你只是收款和出口只要注意兩個原則:
1.收匯期30天內未出口就需要做預收貨款備案。
2.出口期90天內未收匯就需要做延期貨款備案。
Ⅸ 在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台里做了出口收匯延期報告,貨款在約定的期限內收到如何在應用平台里做調整
1) 登錄貨物貿易外匯監測系統(企業版),選擇「企業網上報告管理」->「貿易信貸與融資報告」
菜單。
2) 選擇「延期收款報告」->「延期收款報告新增」菜單。進入延期收款報告查詢頁面。該頁面分
為兩個部分,上半部分為查詢條件,下半部分顯示查詢結果列表部分。
3) 輸入查詢條件,點擊【查詢】按鈕,系統顯示符合查詢條件的報關單數據列表,如下圖所示。點
擊【重置】按鈕時,可以重新輸入新的查詢條件進行查詢。
系統提供以下三種查詢方式:
a) 輸入條件如果不填報關單號,必須輸入「出口起始日期」和「出口截止日期」。日期輸入可
點擊日期輸入框後的日歷表進行選擇。
b) 輸入報關單號時,點擊【查詢】按鈕,系統忽略其他輸入信息,只按照「報關單號」輸出查
詢結果。
c) 輸入合同號時,系統忽略收匯日期查詢條件,按照合同號進行查詢並輸出查詢結果。
4) 點擊查詢結果的報關單號超鏈接,可以查看該條數據的詳細信息。
5) 點擊頁面右下角【新增】按鈕,系統自動新增一行列表,點擊預計收款日期輸入框後的日歷表
可以選擇需報告的預計收款日期,關聯關系類型,點擊報告金額輸入框可以輸入需報告的出口
金額。
6) 如有多條報告記錄,可以點擊頁面右下角【新增】按鈕繼續錄入。輸入完成後,如需刪除,可
以勾選一條或多條數據記錄,點擊頁面右下角【刪除】按鈕,系統彈出提示框「您確認刪除嗎?」,
點擊確認框中的【確定】按鈕可以刪除所勾選的記錄。
8) 完成新增延期收款信息錄入後,點擊【提交】按鈕,系統彈出確認框「確定要提交這些數據嗎?」,
點擊頁面右下角【確定】按鈕,系統提示「報告新增成功!」。點擊頁面右下角【關閉】按鈕,
可以實現頁面關閉。
1.1.2.1.3 操作注意事項
1) 輸入查詢條件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a) 報關單號與「報告起始日期」和「報告截止日期」不能同時為空。
b) 報告起始日期和報告截止日期不能超過30 天。
c) 合同號精確查詢。
2) 輸入新增報告信息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a) 預計收款日期不能早於出口日期。
b) 所輸入報告金額必須為正數。
c) 所輸入報告金額合計不能超過最大可報告金額。
3) 對於出口日期在當前日期30 天前的數據,企業應到外匯局辦理延期收款報告。
4) 已進行差額報告的數據不得進行貿易信貸報告。
5) 已進行其他特殊交易報告的數據可以同時進行貿易信貸報告,各類報告的金額合計不得超過該
筆出口數據的最大可報告金額。
6) 貿易信貸報告數據參與非現場總量核查篩選金額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