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三板股上市後要繳20%所得稅嗎
根據你的提問,經股網在此給出以下回答:
新三板上市後 企業要交的那些稅
1、企業法人的納稅
企業所得稅
對於企業法人而言,轉讓新三板的股票屬於財產轉讓范疇,按照2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營業稅
我國現行稅法規定股票買賣業務屬於金融商品轉讓,屬於營業稅的金融保險業稅目,稅率為5%。
印花稅
在新三板買賣、繼承、贈予股票所書立的股權轉讓書據,依書立時實際成交金額,由出讓方按1%的稅率計算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個人投資者的納稅
個人所得稅
當前,對個人轉讓從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實行免徵個人所得稅政策。
營業稅
當前,對個人從事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
印花稅
在新三板買賣、繼承、贈予股票所書立的股權轉讓書據,依書立時實際成交金額,由出讓方按1%。的稅率計算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與企業法人的政策一致。
股息紅利
股息紅利實行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個有持股在1個月以內的,按股息紅利的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在1個月以上至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超過1年的,暫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這些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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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新三板交易要交稅嗎,新三板掛牌費用問題
個人所得稅
當前,對個人轉讓從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實行免徵個人所得稅政策。
營業稅
當前,對個人從事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
印花稅
在新三板買賣、繼承、贈予股票所書立的股權轉讓書據,依書立時實際成交金額,由出讓方按1%。的稅率計算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與企業法人的政策一致。
股息紅利
股息紅利實行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個有持股在1個月以內的,按股息紅利的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在1個月以上至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超過1年的,暫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這些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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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問題
問題:發票無小事,無論是「股改」過程中發現不合規發票入賬的歷史遺留問題還是在掛牌後出現的發票問題,都有可能招致「行政處罰」甚至是「刑事處罰」,尤其是「營改增」後,增值稅專用發票引發的「刑事風險」無論對公司高管還是公司本身,都具有不可估計的破壞力。
對策:加強公司內部發票的規范性管理,尤其在開具、接收過程中,嚴格按照發票管理的程序,重點審核「賬」、「票」的一致性。
2、個人股東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未繳納個人所得稅
問題:「股改」過程中,個人股東將累積的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未按照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對策:按照稅法規定,該情形下應視同進行利潤分配,需要按照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3、個人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未繳納個人所得稅
問題:個人股東以無形資產等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入股,沒有繳納個人所得稅,且已經按照一定年限對無形資產進行了攤銷。
對策:根據《關於個人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41號文),個人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屬於個人轉讓非貨幣性資產和投資同時發生。企業上市微信公眾號TL18911835315對個人轉讓非貨幣性資產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依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應按評估後的公允價值確認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收入。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收入減除該資產原值及合理稅費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4、關聯交易定價不合理
問題:部分企業利用關聯企業之間的「稅負差」轉移利潤,實現降低稅負的目的;
對策:關聯交易應按照《企業所得稅》以及《特別納稅調整》的規定,提交留存相關資料,以證明定價的合理性。
5、特殊性稅務處理未進行備案
問題:企業在進行重組中,適用了特殊性的稅務處理,卻沒有按照規定到主管機關進行備案。
對策:選擇特殊稅務處理應按《關於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9號)第11條規定備案;如企業重組各方需要稅務機關確認,可以選擇由重組主導方可向稅務機關申請,層報省級稅務機關確認;
6、整體改制中的契稅、營業稅、土增稅問題
問題:企業在整體改制中,涉及到大量資產的轉讓行為,沒有按照稅法規定繳納相應的契稅、營業稅、土地增值稅等。
對策:依照稅法規定,納稅人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並、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債務和勞動力一並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行為,不屬於營業稅徵收范圍,其中涉及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徵收營業稅。根據《關於企業改制重組有關土地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5號),符合條件的四種情況暫不徵收土地增值稅。
7、消除同業競爭,未進行稅務注銷
問題:企業掛牌新三板前,為了消除同業競爭問題,對部分項目公司進行了注銷,卻沒有進行稅務注銷。
對策:企業應該按照規定,及時進行稅務注銷,進而進行工商注銷,從法律上消滅主體資格。
8、稅收遷移問題
問題:企業為了享受區域性的稅收優惠,實施了稅收遷移,但是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實際辦公地址、稅務登記證存在不一致的情形。
對策:企業應該盡快按照工商、稅務部門的要求,實現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的一致性。
9、稅務優惠資格存疑
問題:企業取得稅收優惠資格(如高新技術企業等)後,管理不規范,沒有按規定提交相應的備案等材料。
對策:掛牌前,企業已經取得的稅收優惠資格,比如高新技術企業、雙軟企業等,應該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文件的要求,獲得相應的批准,進行備案,以保證稅收優惠資格的有效性。
10、存在欠稅問題
問題:掛牌前,公司存在欠繳稅款行為。
對策:及時申報繳納稅款是企業的應盡義務,如果企業因為特定的原因不能及時繳納稅款,可以按照規定申請延期繳納稅款,否則,會受到相應的行政制裁,並會成為掛牌新三板的障礙。
11、存在補稅行為
問題:部分企業掛牌前為了提高的賬面利潤,調增利潤,從而補交稅款,還有因為會計差錯補交稅款。
對策:企業掛牌前補交大量稅款,需要有合理的說明,否則會構成掛牌新三板的障礙因素。而對於因會計差錯,不交少量的稅款,一般不會影響新三板掛牌。
12、存在逃稅行為
問題:公司在以往的經營過程中存在偷逃稅的行為。
對策:具有主觀故意的偷逃稅行為,會構成「新三板」審核中的實質性障礙,應避免偷逃稅的發生。
13、因涉稅事項被稅務機關處罰
問題:企業因為違法相關稅法規定,被稅務機關行政處罰。
對策:應判斷處罰行為是否構成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具體需要結合主觀方面、涉案的金額等作出判斷,由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稅務機關出具證明。
14、其他涉嫌稅收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問題:因其他涉稅事項受到稅務機關的行政處罰。
對策:需要結合具體的情形,作出是否構成重大違法違規的判斷,並由律師出具法律意見,稅務機關出具證明材料。
15、股權代持稅務問題
問題:基於特定的原因,公司存在代持股的情形。
對策:在不構成經營障礙的前提下,應做到股權的實名制,如果客觀上需要代持股,代持股協議應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代持人應該按照規定依法繳納稅款。
16、存在稅務爭議
問題:公司在掛牌過程中,與稅務機關存在稅務爭議。
對策: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稅收立法層級較低,上位法簡單,包容性小,在稅收征管中大量部門規章、內部規范性文件在實際發揮作用,由此帶來稅務機關執法的自由裁量權過大;另一方面,從實踐中看,一些違背稅法原理、侵害納稅人合法權益的案例時有發生。如果企業的合法權益確實受到侵害,可以尋求專業稅務律師的幫助,通過專業的稅法分析和有效的溝通化解爭議。
17、股權激勵涉稅事項不合規
問題:股權激勵計劃中,沒有按照稅法規定繳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或者實施了過於激進的稅務籌劃方案。
對策:依據目前我國稅收政策,股權激勵應適用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的稅目,公司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18、過於激進的稅務籌劃方案
問題: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稅務籌劃方案缺少合理商業目的,過於激進。
對策:稅務籌劃需要有相應的商業目的,需要有相應的證明材料,否則會按照實質課稅的原則,而被納稅調整。
19、未進行股權及稅務架構設計
問題:投資者由於沒有事前進行稅務架構的優化,而在投資退出時,繳納了25%的企業所得稅,以及20%的個人所得稅。
對策:我國為了發展中西部地區經濟,鼓勵產業轉移,國家及省、市、縣各層面已經出台了許多稅收優惠政策和財政補貼政策,公司可以事前優化稅務架構,以降低經營,尤其是投資退出的稅負。
20、個人股東股權轉讓未及時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問題:公司個人股東發生的股轉轉讓等行為,沒有按照稅法的規定及時繳納個人所得稅。
對策:2014年12月7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國稅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並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67號文規定,當股權轉讓協議簽訂生效後,納稅義務即產生,而無論此時是否已經收到股權轉讓款。此時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應當在次月15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納稅。
21、資本交易的稅務風險
問題:股權交易中的歷史遺留稅務問題,缺少籌劃背景下稅負成本阻礙交易的進行;沒有及時按規定申報納稅;間接股權轉讓被納稅調整等等。
對策:資本交易涉及金額巨大,隱藏的稅務風險眾多,從2011年以來,資本交易一直是國家稅務總局公布的「指令性」稽查項目,尤其,2015年一季度,全國稅務部門組織稅收收入27121億元(已扣減出口退稅),比上年同期僅增長3.4%。 據悉,國家稅務總局將於今年5月份發起針對金融行業的稅務大檢查。具體應對包括三個方面,第一,在進行重大資本交易前應做稅務盡職調查;第二,應事前對交易的架構和方式進行稅務籌劃;第三,應提高日常稅務風險管理意識和水平。
22、股權轉讓印花稅
問題:企業或個人轉讓股權未按照要求繳納印花稅。
對策:與企業股東的處理一致,自2014年6月1日起,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買賣、繼承、贈與股票所書立的股權轉讓書據,依書立時實際成交金額,由出讓方按 1‰的稅率計算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總結
部分新三板企業由於長期經營的不規范,存在「內外帳」等情形,涉稅事項管理粗放,需要全面優化稅務管理事項。與此同時,國家針對新三板的稅收立法也在不斷健全。已經出台了印花稅、個人股息紅利的稅收政策,對於其他具體事項並未予以明確;按照國務院出台的文件精神,可以參考對滬深兩市投資者已經出台的有關稅收政策。需要指出的是,近年來,股權轉讓引發的稅務爭議越來越多,新三板交易雙方需要在交易前明確應該履行的納稅義務,同時,交易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進行一定稅務籌劃,以降低交易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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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股市的a股、b股、創業板 、中小板、新三板怎麼區分
從3個方面區分股市的a股、b股、創業板 、中小板、新三板:
一、從五者的實質區分:
1、a股的實質:為人民幣普通股。
2、b股的實質:為人民幣特種股票。
3、創業板的實質: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與主板市場不同的一類證券市場。
4、中小板的實質:指流通盤大約1億以下的創業板塊。
5、新三板的實質: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稱為新三板。
二、從五者的意義區分:
1、a股的意義:供境內機構、組織或個人(從2013年4月1日起,境內、港、澳、台居民可開立A股賬戶)以人民幣認購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A股不是實物股票,以無紙化電子記賬,實行T+1交割制度,有漲跌幅限制,參與投資者為中國大陸機構或個人。
2、b股的意義:依靠無紙化電子記帳,實行T+3交割制度,有漲跌幅(10%)限制,參與投資者為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居民和外國人,持有合法外匯存款的大陸居民也可投資。
3、創業板的意義:創業板是對主板市場的重要補充,在資本市場佔有重要的位置。
4、中小板的意義:中小板市場是創業板的一種過渡。
5、新三板的意義:新三板的意義主要是針對公司的,會給該企業,公司帶來很大的好處。
三、從五者的特點區分:
1、a股的特點:A股由中國注冊公司發行,在境內上市,以人民幣標明面值,供境內(不包括港澳台地區)的個人和機構以人民幣交易和認購的股票。
2、b股的特點:B股是供境外投資者投資的股票,B股以人民幣標明面值,但需以外幣購買。
3、創業板的特點:創業板與主板市場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寬松,主要體現在成立時間,資本規模,中長期業績等的要求上。創業板市場最大的特點就是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有助於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
4、中小板的特點:中小企業板的建立是構築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重要舉措,也是創業板的前奏,終於揭幕的中小企業板在現階段並沒有滿足市場的若干預期,比如全流通等,而過高的新股定價更是在短時期內影響了指數的穩定,但中小企業板所肩負的歷史使命必然使得這個板塊在未來的制度創新中顯示出越來越蓬勃的生命力。
5、新三板的特點:新三板(上市公司)掛牌後可實施定向增發股份,提高公司信用等級,幫助企業更快融資;新三板掛牌企業及股東的股票可以在資本市場中以較高的價格進行流通,實現資產增值;股東股份可以合法轉讓,提高股權流動性。
『肆』 新三板做市和協議有什麼區別
1、協議轉讓市值股權持有人通過自己尋找需要進行股權投資的個人或機構,然後協商價格,簽訂轉讓合約或者網上軟體交易。
2、而做市交易是指證券公司和符合條件的非證券企業利用自己持有的股權和自帶資金參與新三板股票交易,使得新三板股票交易更加活躍,為投資者進出場提供便利。
3、新三板做市和協議本質區別在於前者參與者多了,交易更加自由,流通更加便利。後者局限性比較多,但一對一協議成交,對於股票價值更透徹的體現,不會產生前者那麼多的泡沫和炒作。
『伍』 新三板交易需要交些什麼稅
一、企業法人的納稅
(一)企業所得稅
對於企業法人而言,轉讓新三板的股票屬於財產轉讓范疇,按照2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營業稅
我國現行稅法規定股票買賣業務屬於金融商品轉讓,屬於營業稅的金融保險業稅目,稅率為5%。
(三)印花稅
在新三板買賣、繼承、贈予股票所書立的股權轉讓書據,依書立時實際成交金額,由出讓方按1%的稅率計算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二、個人投資者的納稅
(一)個人所得稅
當前,對個人轉讓從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實行免徵個人所得稅政策。
(二)營業稅
當前,對個人從事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
(三)印花稅
在新三板買賣、繼承、贈予股票所書立的股權轉讓書據,依書立時實際成交金額,由出讓方按1%。的稅率計算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與企業法人的政策一致。
(四)股息紅利
股息紅利實行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個有持股在1個月以內的,按股息紅利的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在1個月以上至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超過1年的,暫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這些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陸』 外匯封存原始股等待上市有這一說嗎
沒有。
具體的原始股操作是下面幾個環節:
一、原始股只有證監會進行批准和審核專,才可以正式公開屬募集資金。
二、新股上市必須先申請,在進行辦理手續,期間所以手續全部要給證券會進行檢查。
三、新股批准上市以後,需要在上市之前進行公告,發布企業基本信息。
原始股操作注意事項
1、投資原始股風險是很大的,因此我們在投資之前一定要先了解原始股企業目前以前過往往的經營狀況,主要是從銷售收入、利潤總額以及納稅情況來看,這些數據我們在原始股發售說明書中都可以看到。
2、企業發行股票的目的是為了融資擴大再生產,這樣的企業值得我們投資,但是如果公司發行股票是為了償還債務或是填補以前的資金漏洞,那這樣的原始股也不會給我們帶來什麼收益,公司上市成功的幾率將會很小,會將我們投資的風險最大化,因此這類原始股不要碰。
3、目前企業發行的股票都是溢價發售,我們可以看溢價比例,比例越小風險相對越小,反之則越大。
4、在購買原始股之前,一定要詳細了解企業公布的會計資料報告,這裡面會顯示公司的資產和負債總額,如果企業負債額度較大,那最好還是不要投資的好。
『柒』 外匯短線投資有沒有哪個老師可以指導
銷售做的好的,不抄分行業襲,有些行業看著沒錢賺,但還是很多人在做也照樣賺很多錢,很多行業看著有錢賺,其實因為做的人太多反而沒錢賺。說到股權新三板或者外匯之間,我感覺不是很大區別,只是在於你客戶的群體多少,客戶群體大了,做哪個都一樣。
『捌』 什麼是特轉A賬戶
特轉賬戶指的是三板市場開立的賬戶,其中特轉a為RMB賬戶,特轉b為外幣賬戶。
所謂A就是指A股的意思,即人民幣普通股票,所謂新三板就是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則是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這是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提體系的一部分,專門為非上市公司提供融資。
分類
外匯賬戶的分類:
按外匯賬戶的性質或外匯資金來源劃分,可分為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和資本項目外匯賬戶。
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的收入來源於貿易、服務等經常項目外匯,如外匯結算賬戶、暫收待付賬戶、境外捐助賬戶等;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又分為單位經常項目外匯賬戶與個人外匯結算賬戶。
『玖』 新三板交易涉及哪些稅
小編初步整理的新三板交易稅如下,更多新三板相關知識,參考第一路演:
一、企業法人的納稅
(一)企業所得稅
對於企業法人而言,轉讓新三板的股票屬於財產轉讓范疇,按照2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營業稅
我國現行稅法規定股票買賣業務屬於金融商品轉讓,屬於營業稅的金融保險業稅目,稅率為5%。
(三)印花稅
在新三板買賣、繼承、贈予股票所書立的股權轉讓書據,依書立時實際成交金額,由出讓方按1%的稅率計算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二、個人投資者的納稅
(一)個人所得稅
當前,對個人轉讓從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實行免徵個人所得稅政策。
(二)營業稅
當前,對個人從事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
(三)印花稅
在新三板買賣、繼承、贈予股票所書立的股權轉讓書據,依書立時實際成交金額,由出讓方按1%。的稅率計算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與企業法人的政策一致。
(四)股息紅利
股息紅利實行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個有持股在1個月以內的,按股息紅利的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在1個月以上至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超過1年的,暫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這些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拾』 新三板鄭州招商條件
實力總承,項目多,條件豐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