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進出口貿易中,"把國家外匯截留境外"這名話怎樣理解
出口企業先網上申請出口核銷單,再到外匯管理局領核銷單,出口報關附上核銷單海關放行,再到外匯管理局核銷整個過程就算結束。如果把單直接寄到國外,逃避了國家對外匯的管理,國家就沒有把你這一票貨物捺入外匯管理之中,所以就有了「把國家外匯截留境外」這話。
② 請問外匯管制國有哪些國家
外匯管制的國家非常多,遍布全球:歐洲,亞洲,非洲,美洲,大洋洲都有。
第一類為實行嚴格外匯管制的國家和地區。即對國際收支的所有項目,包括經濟項目、資本項目和平衡項目都進行較嚴格的管制。這類國家和地區通常經濟不發達,外匯資金短缺,為了有計劃地組織稀缺的外匯資源並合現運用,調節外匯供求,通過外匯管理達到穩定金融的目的,外匯管制措施都比較嚴格。凡實行計劃經濟的國家以及多數發展中國家,如印度、緬甸、巴西、哥倫比亞、伊拉克、阿富汗、摩洛哥、查德、獅子山、葡萄牙等國家都屬此類。據統計,這類國家大約有90個。
第二類為名義上取消外匯管制的國家和地區。即對非居民往來的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的收付原則上不進行直接管制,盡管事實上還存在一些間接管制。屬於這一類型的主要是發達的工業化國家,如美國、德國、日本、瑞士、盧森堡等,還有收支持續順差的國家,如科威特、沙烏地阿拉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等石油輸出國家。屬於這類的國家和地區約有20多個。
第三類為實行部分外匯管制的國家和地區。這類國家包括一些比較發達的資本主義工業國,其對外貿易規模較大,有較雄厚的黃金外匯儲備,國民生產總值也較高,如法國、澳大利亞、丹麥、挪威等國。還有一些經濟金融狀況較好的發展中國家,如蓋亞那、牙買加、南非等國。目前,這類國家約有20--30個。
外匯管制主要有三種方式:
1、數量性外匯管制
2、成本性外匯管制
3、混合性外匯管制
(2)國稅外匯擴展閱讀
外匯管制(Foreign Exchange Control) 是指一國政府為平衡國際收支和維持本國貨幣匯率而對外匯進出實行的限制性措施。在中國又稱外匯管理。一國政府通過法令對國際結算和外匯買賣進行限制的一種限制進口的國際貿易政策。
外匯管制分為數量管制和成本管制。前者是指國家外匯管理機構對外匯買賣的數量直接進行限制和分配,通過控制外匯總量達到限制出口的目的;後者是指,國家外匯管理機構對外匯買賣實行復匯率制,利用外匯買賣成本的差異,調節進口商品結構。
外匯管制指政府或中央銀行為避免該國貨幣供給額的過度膨脹,或外匯儲備的枯竭,對於外匯之持有,對外貿易或資金流動所採取的任何形式的干預。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外匯管制
③ 外匯管制國家,請問現在向境外匯錢國家有什麼規定嗎
1。目前,居民個人結匯、售匯年度限額為5萬美元(等值,下同)。購匯後匯出金額不超過限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一次匯出5萬美元。如果金額超過50000美元,應提供使用證明,如入學通知書和學費證明。
2。如果是現金,當日累計匯款限額為10000美元,一般加上兌換費。
3。具體規定見《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十四條經常項目支出匯出境外的個人外匯,按下列規定辦理:累計外匯金額外匯儲蓄賬戶匯出當日進出口金額在5萬美元(含5萬美元)以下的,憑有效身份證件到銀行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活期賬戶交易金額真實憑證辦理。
外幣現金匯出當日累計等值不足1萬美元(含)的,憑有效身份證到銀行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交易真實性證明辦理。經常項目金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簽署的《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報關單》。
(3)國稅外匯擴展閱讀:
1、匯款方式如下。
(1)境外匯款可以通過境內郵局西聯匯款進行。
(2)相關電匯業務可通過中國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等國內銀行櫃台辦理。
(3)匯款可以通過國內銀行卡在線銀行進行,匯款可以由本人填寫相關信息完成。
2、匯款程序
(1)匯款的貨幣和金額(阿拉伯數字)
(2)收款人的名稱和地址。開戶行中收款人的賬號。收款人開戶銀行的名稱、銀行代碼(銀行代碼)或地址。
(3)電匯是國外匯款的一種常用方式。電匯通常在兩到三個工作日內到達,分為外匯匯款和外幣匯款。如果採用外匯匯款。一般情況下,收取匯款金額的一千分之一的手續費和150元人民幣(香港和澳門的人民幣80元)的電報費。
以外幣匯付的,除收取手續費和電報費千分之一外,還應收取一定數額的轉賬費,並按當日「買賣款」的差額收取。
3、轉賬成本
是因為個人儲蓄可以直接將外匯兌換成外幣,但不能隨意將外幣兌換成外幣。
匯款人以「匯出」現金形式時,銀行必須以現金實物形式將其運至國外,運輸費用由客戶承擔,即「買賣外幣」(客戶買賣現金時)。「紙幣轉帳」的手續費和手續費,按現行匯率摺合成人民幣計算。轉換後的手續費可低至50元,高至260元。
④ 全世界國家外匯英文簡稱
國家名稱 貨幣名稱 英文簡寫 國家名稱 貨幣名稱 英文簡寫
中國 人民幣 RMB 愛爾蘭 愛爾蘭鎊 LEP
美國 美元 USD 義大利 義大利里拉 ITL
日本 日元 JPY 盧森堡 盧森堡法郎 LUF
歐元區 歐元 EUR 荷蘭 荷蘭盾 NLG
英國 英鎊 GBP 葡萄牙 葡萄牙埃斯庫多 PTE
德國 德國馬克 DEM 西班牙 西班牙比塞塔 ESP
瑞士 瑞士法郎 CHF 印尼 印尼盾 IDR
法國 法國法郎 FRF 馬來西亞 馬來西亞林吉特 MYR
加拿大 加拿大元 CAD 澳大利亞 澳大利亞元 AUD
菲律賓 菲律賓比索 PHP 香港 港元 HKD
俄羅斯 俄羅斯盧布 SUR 奧地利 奧地利先令 ATS
新加坡 新加坡元 SGD 芬蘭 芬蘭馬克 FIM
韓國 韓國元 DRW 比利時 比利時法郎 BEF
泰國 泰國≈ THB 紐西蘭 紐西蘭元 NZD
⑤ 國家外匯儲備太多有什麼不利影響
外匯儲備作為一個國家經濟金融實力的標志,它是彌補該國國際收支逆差,抵禦金融風暴,穩定該國匯率以及維持該國國際信譽的物質基礎。對於發展中國家來說,往往要持有高於常規水平的外匯儲備。但是,外匯儲備並非多多益善,多年來中國外匯儲備規模的急劇擴大對經濟發展產生了許多負面影響。
損害經濟增長的潛力
一定規模的外匯儲備流入代表著相應規模的實物資源的流出,這種狀況不利於一國經濟的增長。如果中國的外匯儲備超常增長持續下去,將損害經濟增長的潛力。
帶來利差損失
據保守估計,以投資利潤率和外匯儲備收益率的差額的2%來看,若擁有6000億美元的外匯儲備,年損失高達100多億美元。如果考慮到匯率變動的風險,這一潛在損失更大。另外,很多國家外匯儲備構成中絕大部分是美元資產,若美元貶值,則該國的儲備資產將嚴重縮水。
機會成本損失
中國每年引進大約500億美元的外商投資,為此國家要提供大量的稅收優惠;同時,中國又持有大約一萬多億美元的外匯儲備,閑置不用。這樣,一方面是國家財政收入減少,另一方面老百姓省吃儉用借錢給外國人花,其潛在的機會成本不可忽視。
削弱了宏觀調控效果
在現行外匯管理體制下,央行負有無限度對外匯資金回購的責任,因此隨著外匯儲備的增長,外匯占款投放量不斷加大。外匯占款的快速增長不僅從總量上制約了2004年以來宏觀調控的效力,還從結構上削弱宏觀調控的效果,並進一步加大人民幣升值的壓力,使央行調控貨幣政策的空間越來越小。
影響國際優惠貸款
外匯儲備過多會使中國失去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優惠貸款。按照IMF的規定,外匯儲備充足的國家不但不能享受該組織的優惠低息貸款,還必須在必要時對國際收支發生困難的其他成員國提供幫助。這對中國來講,不能不說是一種浪費。
加速熱錢流入
引發或加速該國的通貨膨脹。
有形經濟資源流失
大量囤積外匯,會引起國內有形經濟資源的流失,無論是出口創匯還是發行本國貨幣購買外匯,都會形成對本國有形經濟資源的購買能力,造成國內有形經濟資源的流失。
通貨膨脹
推高本國貨幣的通貨膨脹,資源的流失和大量發行本國貨幣所換來得外匯如果不能實現購買,則會推動國內通貨膨脹的持續上揚。
迫使國內生產企業倒閉
出口創匯不能回購資源,在國內以發行本國貨幣虛增企業利潤來實現,實質上是生產企業的出口成本以通貨膨脹消化,長期運做,使所有生產企業總體上收不抵支,使這些企業所持有的生產資料轉化為外匯儲備的貨幣形態,造成倒閉,而以企業經濟贏利為基礎而生存的銀行也會因企業的倒閉使放出的貸款不能收回而發生倒閉。
產生巨額的匯兌損失
由於這些損失需要通過本國貨幣的無保證發行獲得,由工商企業和銀行系統消化,迫使企業通過股份制改革,吸收民間資本公擔,我國大批國企和國有獨資銀行的股份制改革,就是因為企業無法獨立承擔央行大量囤積外匯產生的匯兌損失,不得不吸收民間資金共擔損失以苟延殘喘。實質上國有企業的股份制改造,本質屬於國有獨資製造企業和銀行的變相破產形式。
給外匯發行國通過大量發行鈔票,稀釋其貨幣購買力,掠奪持匯國的財富以逃避債務創造條件。這是形成我國中央銀行的匯兌損失的主要原因。
蒸發本國貨幣的積蓄
大量通貨膨脹本身是中央銀行稀釋本國貨幣購買力的表現,但中央銀行在稀釋購買力時沒有補貼持幣人等比的新增貨幣,從而使百姓財富蒸發。
本國貨幣主權喪失
螞蟻搬家式的將本國貨幣的發行准備移出國外,造成本國貨幣主權的喪失。大量發行本國貨幣購買外匯,是以所謂的單向等價交換為特徵實現,即使用本國貨幣購買外匯,而外匯發行國將換得的人民幣購買我國商品輸入其國家,銷售後補足外匯的發行准備,回籠該國貨幣買削其債務。而本國因囤積外匯不能回籠資源,造成大量無准備的貨幣發行,從而喪失對本國貨幣的節制,任其通貨膨脹,這意味著本國貨幣主權的喪失。
⑥ 請問一個國家的外匯有什麼用處
您好,
首先我們來看外匯:
外匯儲備的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調節國際收支,保證對外支付。
二是干預外匯市場,穩定本幣匯率。
三是維護國際信譽,提高對外融資能力。
四是增強綜合國力和抵抗風險的能力。
一定的外匯儲備是一國進行經濟調節、實現內外平衡的重要手段。當國際收支出現逆差時,動用外匯儲備可以促進國際收支的平衡;當國內宏觀經濟不平衡,出現總需求大於總供給時,可以動用外匯組織進口,從而調節總供給與總需求的關系,促進宏觀經濟的平衡。同時當匯率出現波動時,可以利用外匯儲備干預匯率,使之趨於穩定。因此,外匯儲備是實現經濟均衡穩定的一個必不可少的手段,特別是在經濟全球化不斷發展,一國經濟更易於受到其他國家經濟影響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一般說來,外匯儲備的增加不僅可以增強宏觀調控的能力,而且有利於維護國家和企業在國際上的信譽,有助於拓展國際貿易、吸引外國投資、降低國內企業融資成本、防範和化解國際金融風險。適度外匯儲備水平取決於多種因素,如進出口狀況、外債規模、實際利用外資等。應根據持有外匯儲備的收益、成本比較和這些方面的狀況把外匯儲備保持在適度的水平上。
其次我們來看黃金:
各國為何要儲備黃金?
各國要儲備黃金是由其黃金貨幣商品屬性決定的。由於黃金的優良特性,歷史上黃金充當貨幣的職能,如價值尺度,流通手段,儲藏手段,支付手段和歷史貨幣。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黃金已退出流通領域。20世紀70年代布雷森體系瓦解,黃金與美元脫鉤,黃金的貨幣職能也有所減弱,但仍保持一定的貨幣職能。目前許多國家,包括西方主要國家國際儲備中,黃金仍佔有相當重要的地位。
黃金是最可靠的保值手段,本身具有價值,故購買力相對穩定,在通貨膨脹的環境下,金價同步上漲。另一方面,在通貨緊縮時,金價不會下跌,因為歷史上每逢政治和金融局勢的動盪就出現搶購黃金的浪潮。
黃金儲備完全屬於國家自主的權力之內,一國擁有黃金可以自主控制不受外來干預。
黃金相對紙幣,具有相對的內在穩定性,而紙幣則受發行國家或金融機構的信用和償付能力的影響,債權過處於被動地位,不如黃金可靠。
黃金作為各國儲備,作用不容忽視。當今各國黃金儲備總量已達三萬兩千噸左右。
最後,黃金與外匯儲備都是對一國實力的考證以及對該國承受風險能力的數據,而石油儲備只是對一國國內需求以及生產的動力因素,相對於前兩者石油儲備更貼近於發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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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供參考,請自借鑒
希望對您有幫助
⑦ 國家外匯管理局 成立時間
從官網上看,應該是在1978年,36年了已經
官網內容如下:
外匯管理歷史沿革
改革開放前,我國實行嚴格外匯集中計劃管理,國家對外貿和外匯實行統一經營,外匯收支實行指令性計劃管理。所有外匯收入必須售給國家,用匯實行計劃分配;對外基本不舉借外債,不接受外國來華投資;人民幣匯率僅作為核算工具。改革開放後,我國外匯管理體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經濟體制改革的根本要求,沿著逐步縮小指令性計劃、不斷培育和增強市場機制在配置外匯資源中的基礎性作用的方向轉變。經過30多年的努力,初步建立起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外匯管理體制。1978年以來,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大致經歷三個重要階段。
第一階段(1978-1993年),外匯管理體制改革起步。這一階段以增強企業外匯自主權、實行匯率雙軌制為特徵。1978年召開的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正式宣布我國開始實行改革開放的總方針。在涉外經濟領域,過去外匯統收統支的體制逐步松動,出口企業開始擁有一定的外匯自主權。為調動出口企業創匯的積極性,確保有限的外匯資源集中用於國民經濟建設,從1979年開始實行外匯留成辦法,在外匯集中管理、統一平衡、保證重點的同時,適當留給創匯的地方和企業一定比例的外匯,並允許持有留成外匯的單位把多餘的外匯額度轉讓給缺匯的單位,官方匯率與調劑市場匯率雙重匯率制度並存。總的看,這一階段,外匯管理體制處於由計劃體制開始向市場調節的轉變過程,計劃配置外匯資源仍居於主導地位,但市場機制萌生和不斷發育,對於促進吸引外資、鼓勵出口創匯、支持國內經濟建設發揮了積極作用。
第二階段(1994-2000年),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外匯管理體制框架初步確定。1994年初,國家對外匯體制進行了重大改革,取消外匯留成制度,實行銀行結售匯制度,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建立統一規范的外匯市場。此後,進一步改進外匯管理體制,1996年全部取消了所有經常性國際支付和轉移的限制,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兌換。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給中國經濟發展與金融穩定造成嚴重沖擊。為防止危機進一步蔓延,保持國民經濟持續發展,我國做出人民幣不貶值的承諾,並重點加強資本流出的管制,成功抵禦了亞洲金融危機的沖擊。總體來看,這一階段,我國初步確立了適合國情、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外匯管理制度框架,外匯供求的市場基礎不斷擴大,奠定了市場機制配置外匯資源的基礎性地位。
第三階段(2001年以來),以市場調節為主的外匯管理體制進一步完善。2001年底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我國加速融入全球經濟,對外開放進一步擴大,國際收支持續大額順差,對國民經濟影響日益增強。適應新形勢新挑戰,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向縱深推進,積極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穩步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加強跨境資金流動管理,健全國際收支統計監測,完善外匯儲備經營管理。伴隨著入世後外匯儲備規模的較快增長,2001年,外匯儲備經營以規范化、專業化和國際化為目標,建立了投資基準經營管理模式和風險管理框架,完善了大規模外匯儲備經營管理的體制機制。2005年7月啟動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為深化外匯管理體制改革注入新的活力。企業和個人持有和使用外匯的政策更加便利,外匯市場加快發展。與此同時,外匯管理方式加快從重點管外匯流出轉為流出入均衡管理,逐步建立起資本流動雙向均衡管理的制度框架,在2008年新修訂的《外匯管理條例》確立了均衡監管思路,並在行政法規層面明確取消了強制結售匯制度。2008年9月國際金融危機全面爆發以來,及時啟動應急機制,做好國際收支逆轉的應急預案,積極防範金融風險,確保了外匯儲備資產的總體安全,頂住了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2009年以來,針對跨境資金流向復雜和規模增大、市場主體便利化需求不斷增長的現實,外匯管理加快了理念和方式的「五個轉變」,即從重審批轉變為重監測分析、從重事前監管轉變為強調事後管理、從重行為管理轉變為更加強調主體管理、從「有罪假設」轉變到「無罪假設」、從「正面清單」(法無明文授權不可為)轉變到「負面清單」(法無明文禁止即可為)。總體來看,這一階段,外匯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深化,外匯管理的理念和方式加快轉變,市場配置外匯資源的作用不斷增強,對於促進外貿持續快速發展、引導資本有序雙向流動、充分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等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⑧ 國家對個人持有外匯的限制規定是什麼
個人換匯每年限額5萬美元或等值外幣。
境內居民個人因私兌換外匯業務指定由中國銀行統一辦理。居民在以下情況,可到中行各地分支機構購匯:出境旅遊、探親、會親兌換外匯,去香港、澳門地區可兌換1000美元,或1000美元的等值外匯,去香港、澳門地區以外的國家和地區(含台灣)可兌換2000美元,或2000美元的等值外匯;
自費留學以及自費出國就醫人員出境時可一次性兌換2000美元,或2000美元的等值外匯;居民個人自費出境參加國際學術活動,被聘任教等,如邀請方不負擔旅途零用費,則按照出境探親標准兌換外匯。
(8)國稅外匯擴展閱讀:
根據《個人外匯管理辦法》
第四章個人外匯賬戶及外幣現鈔管理
第二十七條個人外匯賬戶按主體類別區分為境內個人外匯賬戶和境外個人外匯賬戶;按賬戶性質區分為外匯結算賬戶、資本項目賬戶及外匯儲蓄賬戶。
第二十八條銀行按照個人開戶時提供的身份證件等證明材料確定賬戶主體類別,所開立的外匯賬戶應使用與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記載一致的姓名。境內個人和境外個人外匯賬戶境內劃轉按跨境交易進行管理。
第二十九條個人進行工商登記或者辦理其他執業手續後可以開立外匯結算賬戶。
第三十條境內個人從事外匯買賣等交易,應當通過依法取得相應業務資格的境內金融機構辦理。
第三十一條境外個人在境內直接投資,經外匯局核准,可以開立外國投資者專用外匯賬戶。賬戶內資金經外匯局核准可以結匯。直接投資項目獲得國家主管部門批准後,境外個人可以將外國投資者專用外匯賬戶內的外匯資金劃入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賬戶。
第三十二條個人可以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開立外匯儲蓄賬戶。外匯儲蓄賬戶的收支范圍為非經營性外匯收付、本人或與其直系親屬之間同一主體類別的外匯儲蓄賬戶間的資金劃轉。境內個人和境外個人開立的外匯儲蓄聯名賬戶按境內個人外匯儲蓄賬戶進行管理。
第三十三條個人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應當遵守國家有關管理規定。
第三十四條個人購匯提鈔或從外匯儲蓄賬戶中提鈔,單筆或當日累計在有關規定允許攜帶外幣現鈔出境金額之下的,可以在銀行直接辦理;單筆或當日累計提鈔超過上述金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提鈔用途證明等材料向當地外匯局事前報備。
第三十五條個人外幣現鈔存入外匯儲蓄賬戶,單筆或當日累計在有關規定允許攜帶外幣現鈔入境免申報金額之下的,可以在銀行直接辦理;單筆或當日累計存鈔超過上述金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攜帶外幣現鈔入境申報單或本人原存款金融機構外幣現鈔提取單據在銀行辦理。
第三十六條銀行應根據有關反洗錢規定對大額、可疑外匯交易進行記錄、分析和報告。
⑨ 國家外匯儲備是什麼意思
外匯儲備(來Foreign Exchange Reserve)又稱自為外匯存底,指為了應付國際支付的需要,各國的中央銀行及其他政府機構所集中掌握的外匯資產。外匯儲備的具體形式是:政府在國外的短期存款或其他可以在國外兌現的支付手段,如外國有價證券,外國銀行的支票、期票、外幣匯票等。主要用於清償國際收支逆差,以及干預外匯市場以維持該國貨幣的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