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發展中國家在政治經濟發展中遭遇的困難
簡單的說,就是經濟結構單一,人才資金匱乏,處於國際政治和國際經濟的弱勢地位
發展中國家面臨的困境
對發達國家的依附地位
為鞏固政治獨立,二戰後相繼獨立的亞非拉國家,都把發展民族經濟,爭取實現工業化的任務放在首位。然而,由於西方發達國家頑固地維持舊的國際經濟關系,並利用其掌握的技術和經濟優勢,對發展中國家進行剝削和控制,從而使大多數發展中國家時至今日仍居於從屬地位。這種依附性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在生產領域,殖民統治時期遺留下來的國際分工格局沒有從根本上打破。西方發達國家壟斷了工業製成品的生產,發展中國家仍然是原宗主國的原料供應地。直到80年代初期,以生產原料和初級產品為主的發展中國家仍然很多,其中30多個國家的初級產品出口占其出口總額的90%以上。這就使發展中國家在資金、技術、工業製成品和消費品等方面嚴重依賴西方發達國家。而且,隨著科技革命的發展,作為西方發達國家壟斷資本推行經濟霸權主義主要工具的跨國公司,在不斷擴大對發展中國家直接投資的同時,把部分勞動密集型和資本密集型產業轉移到一些發展中國家和地區,使它們成為發達國家的附屬「加工廠」和「裝配廠」。過去單一型的傳統分工,轉變為一種多層次的國際分工體系,其中西方發達國家在這一體系中處於最高層,而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則處於底層。
在技術領域,西方跨國公司通過對技術研究和銷售的壟斷,造成發展中國家在技術上對西方國家的依附地位。西方國家在技術轉讓中,不僅嚴格限制向發展中國家當地公司轉讓先進技術或關鍵技術,或者設置種種不合理不平等的商業慣例條款,限制發展中國家的技術發展,而且還常常索取高額的技術轉讓費用。據統計,在世界已注冊的約500萬項專利權中,發展中國家只佔1%。美、歐、日等發達國家控制世界技術轉讓的80%,其中美國約佔50—65%。發達國家利用科技中的壟斷地位,每年向發展中國家索取300—500億美元的購買專利權費用。
在貿易領域,西方壟斷資本極力操縱國際市場,一方面對發展中國家規定種種歧視性的貿易壁壘。目前,各種名目繁多的非關稅壁壘措施已達1000多件。另一方面抬高工業品的價格,壓低原料和初級產品的價格,對發展中國家進行嚴重的不等價剝削。1980年至1989年,發展中國家初級產品價格下跌33%,僅1989年就損失1065億美元。由於多數發展中國家目前仍然以出口初級產品為主,出口對象又主要是西方發達國家,這就使它們在貿易上處於對西方國家的依附地位。
在國際金融領域,發展中國家不僅在貨幣制度上依附於西方發達國家,在資本主義國際貨幣制度中完全處於無權地位,而且,西方發達國家還通過政府貸款,國際多邊機構貸款和國際商業銀行等形式,使發展中國家在金融上處於對發達國家的依附地位。此外,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跨國銀行還在發展中國家廣設分支機構,力圖操縱當地的社會經濟生活。
這種依賴性不可避免地加大了西方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的剝削量,使發展中國家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貿易逆差、損失慘重。據聯合國有關資料,在雙方的貿易中,以1980年發展中國家單位出口價值(以美元計價)為基數,1988年下降為83,而1988年發展中國家出口貿易額為6791億美元。僅此一項,發展中國家的損失就達1150多億美元。從進口看,以1980年為基數,1988年發展中國家的進口單位價值指數卻上升為106.2,而當年發展中國家的進口額為6391億美元。也就是說,由於進口價格的上漲,發展中國家為此要多付出370多億美元。兩項合計,發展中國家損失了1520億美元。
外債加重,資金倒流。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材料,70年代以來,發展中國家的外債急劇增長。積欠的中長期外債由1972年的992億美元,增至1988年的10425億美元,再加上短期外債1972億美元,總計12397億美元,比1972年增長了11.5倍。由於70年代以來的國際金融市場利率居高不下,使發展中國家為此支付的利息負擔更加沉重。1972年的利息支付還不足25億美元,1988年就增至833億美元,增加了32倍多。並且從1983年起,發展中國家出現向西方發達國家嚴重的「資本外逃」。從1983年至1987年中等收入國家倒流資金930億美元,而1988年1年更高達500億美元。僅拉美國家1973至1985年間就累計達1510億美元,占同期外債增加額的40%以上。出現了「從貧者身上抽血」的反常現象。
外資利潤增加。如美國公司1980至1985年在發展中國家直接投資的年平均利潤率在20%左右。這些利潤,一部分用於當地的再投資,一部分匯回本國。80年代以來,匯回本國的那部分利潤早已超過這些國家新輸出的資本額。
這種國際經濟舊秩序中的依附地位所帶來的後果,嚴重地影響了發展中國家的積累規模和速度,從而使它們發展民族經濟的努力遭到嚴重挫拆,以至到90年代仍將面臨著許多方面的問題和挑戰,如區域、集團化的影響;資金流入減少,資金短缺問題難以解決;外債問題嚴重;科技差距繼續拉大;人才短缺與外流;產業結構落後;貿易條件繼續惡化;人口增長大大高於發達國家;生態環境繼續遭到嚴重破壞;南北經濟差距拉大等。
針對發展中國家的依附地位,60、70年代以來、西方發展經濟學激進派提出了中心——外圍理淪。這種理論認為:(1)資本主義已發展成為中心(發達國家)——外圍(發展中國家)的世界體系,外圍國家對中心國傢具有依附性,它們在世界資本主義體系中始終處於從屬地位;(2)聯接中心——外圍的經濟機制是不平等交換及其價值轉移。中心國家通過不平等交換攫取了外國國家的大量「剩餘」來促進本身的發展,而外國國家卻由於「剩餘」的流失而造成貧困,所以,發達與不發達都是資本主義制度的產物,兩者互為因果;(3)外圍國家的發展只能是不發達的發展,因為它提供原料和廉價勞動力來滿足資本主義世界市場的需要,它們在經濟結構上不可能象獨立資本主義國家那樣實行工業化。它們越發展,對中心國家的依附性就越深;(4)只有積極地反抗把它們(指外圍國家)與全世界資本主義制度連結在一起的鏈索,它們才能實現自己的目標。這種理論的核心是以不平等交換產生價值轉移來論證不發達的根源以及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經濟關系。這種建立在勞動價值論基礎上的不平等交換論,深刻地揭露了帝國主義對發展中國家的剝削和掠奪,有助於揭示發展中國家不發達的原因和舊的國際經濟秩序的不合理不公正;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第三世界國家的情緒,同時,有助於推動發展中國家爭取建立國際新秩序的斗爭。
但是,這種理論看不到發展中國家戰後歷史地位的變化和發展的內部動力,過分誇大了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的外部因素的消極作用,忽視了生產領域,只是集中在交換領域,把不發達歸咎於不平等交換。這種理論未能對全世界的資本積累進行動態的、辨證的分析。把目前南北經濟關系的基本態勢看作是「外圍」完全依附於「中心」而不存在相互依存;這種理論在應用方面也比較薄弱,比較簡單化。很少提出關於經濟發展的一整套設想,而往往陷於一種簡單的邏輯之中:要麼切斷與發達國家的經濟聯系,閉關自守;要麼只能處於依附地位。實際上,中心——外圍理論是主張切斷與發達國家的聯系的。這都是不切實際的。因此,這種理論缺陷的實質,就是抹殺了殖民地經濟和獲得獨立後的民族經濟之間的區別,抹殺了官僚資本主義和民族資本主義的區別,對目前南北經濟關系的基本態勢及其性質作了錯誤的估計。
發展中國家要徹底擺脫對西方發達國家的依附地位,必須打破國際經濟舊秩序,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改變世界經濟中生產、消費和貿易的格局,改變不平等不合理的國際分工,改善貿易條件,實現價格指數化;發達國家要向發展中國家提供官方援助,增加技術轉讓,要保證發展中國家對自己自然資源享有充分的、永久的主權,能對其資源的開發實行有效地控制;能根據主權原則限制和監督跨國公司的活動;要對現有的國際經濟機構的體制和規章進行必要的調整,以改變發展中國家在國際事務中的無權地位,使發展中國家能平等地參與國際經濟事務的決策過程。為此,必須繼續南北對話,加強南南合作。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地建立以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為基礎的國際經濟新秩序。
發展中國家沉重的債務負擔
二戰後,特別是60年代以來,越來越多的第三世界國家走上了利用外資發展國民經濟的道路,一度促進了第三世界國家經濟的發展,創造了諸如巴西的「經濟奇跡」和亞洲「四小龍」的經濟騰飛等。然而,自1982年墨西哥宣布停止支付到期的外債本息為先導,許多第三世界國家又相繼出現了償債困難的問題,尤以巴西、阿根廷、墨西哥為首的拉美國家最為嚴重。盡管第三世界國家本身、債權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國際商業銀行採取了一系列挽救措施,但是,第三世界國家的外債危機一直未得到根除。進入90年代後,債務問題仍是第三世界國家的一項沉重負擔。
造成發展中國家債務危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歷史的背景,又有現實的根源;既有外部因素的作用,又有內部原因的促成。
從歷史上看,它是殖民主義所導致的直接惡果。長期的掠奪和剝削,造成了發展中國家經濟結構的畸型,經濟發展落後,使南北方的經濟差距越拉越大。資本主義世界的經濟結構及其經濟運行,使得西方發達國家在國際生產、世界貿易和貨幣金融領域中都居於壟斷地位。這使得發展中國家盡管取得了民族獨立,但仍未擺脫受剝削受掠奪的地位。
從外部環境看,70年代以來國際環境對發展中國家極為不利:(一)遭到1973、1979年兩次石油提價的沖擊。由於油價上漲,需要進口石油的發展中國家的進口費用猛增,債務負擔急劇加重。1973年非產油發展中國家經濟帳戶赤字只有110億美元,1974年這一赤字升到376億美元,1975年達460億美元。僅油價上漲引起的超額支出在1973年到1982年間就增加了2600億美元,如果把支付石油進口的借款利息也計入的話,則達3350億美元;(二)世界經濟衰退,導致發展中國家對外貿易條件日益惡化。西方發達國家為轉嫁1979至1982年的大危機,在加強對外傾銷的同時,採取了不同形式的貿易保護主義措施。世界銀行認為,如果西方貿易保護主義導致拉美出口收入減少10%,那麼該地區為此付出的代價將相當於它全部債務的年實際利息。同時,發展中國家的出口產品價格,特別是低收入國家主要出口的原料、初級產品價格大幅下跌,造成發展中國家的出口收入增長減慢,償債能力下降,1985年,初級產品價格已降到30年代大蕭條時期的水平。自1932年以來,拉美出口商品貿易比價累計下降20%,1986年發展中國家初級產品出口收入平均每年減少數十億美元。1986年,16個重債國的外貿順差總額至少減少了一半以上,從290億美元降至130億美元;(三)國際金融市場利率的上升。發展中國家的借款主要是國際商業銀行提供的。1979年以後,為克服日益嚴重的通貨膨脹,西方發達國家紛紛實行了緊縮貨幣政策,致使金融市場利率提高。如美國的利率從1976年的6.8%提高到1981年的18.9%,導致了債務國的債務負擔加重。僅1982年巴西因實際利率提高就多付債務利息79億美元。還由於發展中國家的債務的主體是美元債務,高利率形成的美元匯率大幅上升,大大增加了發展中國家的債務負擔。據統計,從國際范圍看,利率每上開一個百分點,債務國一年就要多付40—50億美元的利率;(四)正在形成的歐洲統一大市場、北美自由貿易區、亞太經濟圈,這些集團化經濟日益表現出的排他性,不斷升級的國際貿易戰使發展中國家難以對付。同時,集團內部資金對流也減少了對發展中國家的投資,影響了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使巨大的債務難以償還。
從內部因素看,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滯脹及經濟政策、措施失當也是引起債務危機的重要原因:(一)發展中國家經濟普遍處於滯脹狀態。據拉美經濟委員會的統計,1982至1987年,整個地區平均經濟增長率僅為1.5%。而通貨膨脹卻日益嚴重。1982年拉美通脹率47.5%,到1988年已高達223%;(二)對外債缺乏統一的管理和控制。當70年代西方銀行界大量傾銷「石油美元」等過剩資本時,相當一部分發展中國家以為「良機」已到,錯誤地借入了超出自身償還能力的大量貸款,尤其是大量的國際私人商業貸款。如拉美各國70年代的外債一般只有幾十億美元,到80年代末,均已增至上千億。與此同時,債務國又沒有根據償債額、投資額、利息支付率以及它們各自的長短限期、外匯儲備情況等有關因素,對外債進行綜合考慮,制定出適合國情的、科學的外債償還戰略,從而常常顧此失彼,形成借新債還舊債,借新債還舊息的局面;(三)外債資金使用不當,引進項目經濟效益差,創匯率低。用外債支持的項目往往是規模龐大而又不切實際的長期建設項目,有的借款項目根本沒有形成任何生產能力。如巴西70年代上馬的三座核電站耗資35億美元,至今未能發電。從而使債務國中長期外債總額的平均償還期小於這些資金用於項目的收回期。另外有一部分外債被用於奢侈品的消費,如智利在1970至1978年期間,電視機的進口增加了7942%,化妝品和香水的進口增加了6500%。還有的國家外債管理人員貪污腐化,將外債資金挪作私人不動產或外國證券投資。這樣,外債沒有給國家整體帶來生產能力的增長,在世界經濟形勢突變之時,難以應付而無法如期償還債務;(四)發展中國家大量的資金外流。主要原因是對本國經濟和貨幣失去信心。對債務國來說,債務積累越多,債務危機就愈嚴重,本國資本外流就越多。本國外流資本越多,國內資金就越匱乏,因此就越需要借入外債。如此形成惡性借環。據世界銀行報告,到1983年底,阿根廷,墨西哥和委內瑞拉三國外流資金的累計總額分別相當於外債總額的61%、44%和77%。據估計,在過去的幾年中,拉美國家的外流資金仍相當於對外債務的一半。
基於以上分析,從本質上看,發展中國家的債務危機是戰後發達資本主義國家長期推行經濟殖民主義政策所造成的。自1982年至今,發展中國家的債務危機已歷時10年。其外債形勢有如下特點:(1)債務總額急劇膨脹,償債能力持續下降。1982年,債務總額是8390億美元,1989年猛增到12900億美元,年均增長率高達6.7%。1990年又突破13410億美元,比上年增長2%。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估計,1992將增加到13880億美元,將比上年增長約4%。與此同時,一些國家相繼出現清償危機。自1986年以來,秘魯、巴西、象牙海岸、尚比亞、玻利維亞、哥斯大黎加、多米尼加、尼加拉瓜等先後宣布停止支付到期的外債利息;(2)債務危機涉及的范圍廣泛,資源出口型國家負擔更為沉重。1970年債務額在10億美元以上的國家僅14個,到1985年增加到63個,年債務額在100億美元以上的國家在1970年時根本沒有,1985年有16個,1987年達27個。到1989年底,負債超過1000億美元以上的國家僅撒哈拉以南非洲就達31個。債務問題幾乎涉及所有的發展中國家。(3)債務結構顯著變化,貸款條件日益惡化。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債務和債權的重點分別由官方債務和債權轉向私人債務和債權;二是短期債務增加。由於債務國經濟形勢惡化和政局不穩,債權國銀行對發放長期貸款越來越謹慎,條件日益苛刻,造成長期貸款減少,短期貸款增加。(4)國際債務格局呈現債務國與債權國分布集中的特徵。作為債務國一方,拉美和非洲是「重災區」。拉美國家所欠外債佔1989年發展中國家外債總額的34%,達4340億美元,非洲國家同年外債總額也高達2500億美元,約占外債總額的20%。自1982年以來,發展中國家外債的半數以上集中在17個債務負擔最為沉重的國家,它們的債務總額仍在增長,當年應償還的債務本息占出口收入的比率1988年仍為41.6%。它們的債務總額一直占當年國民生產總值的半數以上。這兩項指標都超過目前國際公認的25%的警戒線。在17個重債國中,其中拉美就佔了12個。名列17個重債國之首的巴西1987年底負債額達1213億美元。債權國一方集中程度也相等高。據世界銀行統計,1985年在17個主要債務國的外債總額中,美國商業銀行的債權比重為24.5%。在對中南美10個債務國發放貸款的商業銀行中,美國的商業銀行佔40%,日本佔16%,英國佔15%。因此,就發達國家而言,捲入債務問題的是主要發達國家的商業銀行。這種債務與債權的高度集中,增加了國際金融體系的不穩定性。只要一兩個債務國拒付或無法支付,則美國的銀行體系首先受到打擊,然後整個國際貨幣金融體系將經受動盪,可能導致全球性的金融危機。
持續數年的第三世界債務危機,不僅影響了發展中國家自身的經濟發展,而且還嚴重影響世界經濟,乃至政治和社會的發展。
沉重的債務負擔使得發展中國家的經濟惡化情況十分嚴重,成為經濟發展的嚴重桎梏。(1)債務負擔嚴重地阻礙了第三世界國家經濟的發展。70年代,發展中國家借外債是為了發展生產,而80年代,本來可以用於發展生產的借款,不得不更多地用於還本付息。從1982年起,竟出現奇特的資金倒流現象,發展中國家不但不能從發達國家那裡獲得資金,自己的資金反而倒流向發達國家。1982至1987年間拉美地區資金流失額高達1456億美元。1988年拉美地區還本付息額為260億美元,而所得新貸款僅60億美元,倒流了3倍多。這種情況導致了許多債務國國內資金貧乏、生產癱瘓、金融市場動盪、貨幣大幅度貶值、通貨膨脹加劇、失業人數增加,政治動盪等一系列災難頻繁發生,造成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增長率的明顯下降。(2)債務危機嚴重影響了發展中國家的對外貿易。發展對外貿易,引進先進的技術設備,對本國落後的國民經濟各部門進行技術改造,是發展中國家發展經濟的一條重要途徑,也是清償外債的一個主要來源。但是,由於債務負擔越來越重,許多債務國不得不把原准備進口生產設備和技術的外匯用來償付債務本息,加上生產投資的壓縮,使得發展中國家的生產能力和創匯能力不斷下降。同時,主要出口創匯的初級產品在國際市場上價格又太低,所以,使得發展中國家出口貿易陷入困境;(3)債務危機嚴重地影響了第三世界國家的經濟調整。80年代以來,許多發展中國家為改變落後的經濟結構,都確立了本國的經濟發展戰略,如引進一些先進的技術設備,發展一些新產業新項目等。但因大部分資金都用於償債,使得有些計劃被迫取消或無限期延緩。所以,債務危機不僅大大降低了發展中國家當前的經濟增長,而且還嚴重地影響著它們未來的經濟騰飛;(4)債務危機加深了發展中國家對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依賴,削弱了自主性。沉重的債務使一些發展中國家依靠自己的力量無力走出危機,沒有發達國家的貸款,既不能償還舊債的本息,也無法發展生產,甚至不能維持生存。這不僅使發展中國家抗衡發達國家轉嫁危機能力削弱,而且,極易使發展中國家重新落入發達國家的控制與剝削之中。以美國為首的西方發達國家利用控制的國際貨市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乘一些發展中國家經濟困難急需資金之時,以「意向書」的形式向受援國提出種種先決條件,左右受援國的經濟政策。正如阿根廷經濟學家阿爾多·費雷爾所指出:「外債對主權和我們人民的自決權構成了嚴重威脅。」
面對嚴重的債務危機,自80年代中期開始,發展中國家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調整經濟結構及發展戰略,如降低發展速度,減少借債;擴大出口和壓縮進口,以外貿出口提高償債能力;實行緊縮性的財政及外債外匯管制制度;等。上述措施使債務國家在80年代後期的財政赤字有了一定程度的降低,償債能力有所提高。但是,這些措施也產生了嚴重的負作用,導致了生產性投資衰退、對外貿易的畸形發展和國內主活水平的下降等。
發展中國家的債務危機對西方發達國家也產生了嚴重影響,它不僅威脅著國際貨幣金融體系的穩定,而且影響了發達國家的經濟發展,使西方國家喪失了很大部分的商品市場。因此,為防止發展中國家債務危機沖擊國際金融市場和維護在第三世界的經濟和戰略利益,西方發達國家和一些國際金融機構先後採取和實施了一系列所謂「救援發展中國家債務危機」的政策。相繼拋出了「宮澤計劃」、「密特朗計劃」、「貝克計劃」,但皆以失敗而告終。1989年3月,美國財政部長布雷迪公布了「布雷迪計劃」,其中心內容是:鼓勵商業銀行取消債務國部分債務;要求國際金融機構繼續向債務國提供新貸款,以促進債務國經濟發展;提高還債能力。同以往方案相比,「布雷迪計劃」把解決外債的重點放在債務本息的減免上,而不是放在借新債還舊債的方式上。這一計劃改變了美國過去堅持逼債的僵硬立場,意味著美國的債務政策出現了一個重大轉折,嚴峻的現實迫使美國政府開始承認減免債務是解決債務問題必由之路。盡管這一計劃有可能導致民間銀行削減貸款,而且究竟能在何種程度上實現尚屬疑問,但比過去向前走了一步,給緩解債務危機提供了一個突破口。但也應該看到,美國的經濟殖民主義的本質並沒有改變。
目前,減兔發展中國家債務的措施,主要是圍繞以下幾個方面展開:(1)債務資本化。外國債權銀行將自己帳面債務形式折價出售,債券購買者買下債權後,通過當地銀行貼現轉換成債務國的貨幣再進行投資。對於債權者的有利之處是:找到了按票面價值運用其貸款的辦法。對債務者的有利之處是:順利清償了部分債務,減少了債務負擔。據統計,1988年上半年發展中國家資本化了的債務就達88億美元。但是,債務資本化有兩個不可忽視的負效應:一是加劇了債務國的通貨膨脹;二是加強了外國投資者對債務國經濟的控制。(2)現金回購,一國按一定折扣以現金購回它的債務。其中最著名的是玻利維亞的債務回購計劃。玻利維亞於1988年3月按89%的平均折扣率(即按面值的11%)購回它的商業銀行債務的40%(合3.35億美元),1989年初又作出人類似安排。目前,由於發展中國家外匯儲備嚴重不足,這種方式不可能廣泛適用。(3)減少債務償還額。無條件地取消發展中國家所欠的債務基金,並降低利率。這種做法目前已越來越多地被債權國所採用。
作為第三世界國家本身,要擺脫外債的沉重負擔,必須抓住有利時機,採取具體措施來扭轉被動局面,應力圖做到:(1)繼續調整改革國內經濟結構,大力推行出口促進戰略,通過擴大出口來克服債務危機,進而把出口的盈餘用於經濟發展;謀求外資來源多樣化,保持經濟發展與償債能力呈正比關系;從制度和政策上努力創造條件提高外資使用效率,促進國內儲蓄的提高;(2)發展南南合作。發展中國家聯合起來,在國際貿易、國際金融領域增強與發達國家的談判力量,改善國際貿易條件,改善借債與還債的條件;(3)開展南北對話,積極推進國際經濟新秩序的建立。在這一過程中,組建發展中國家自己的跨國公司,組建自己的區域性金融機構,通過南南合作促進債務問題的解決。
進入90年代,發展中國家的債務有所緩解如1991年拉國家的外債比上年減少2.1%。但也應該看到,長期形成的全球性債務問題要在短期內得到徹底解決是不現實也是不可能的。在相當長的時間內,債務問題仍將是發展中國家的沉重負擔。然而只要發展中國家協調一致,從國內和國際兩方面同時努力,擺脫債務困境仍是充滿希望的。
(選自王助民等編:《近現代西方殖民主義史》(1915—1990),中國檔案出版社1995年版。)
㈡ 世界黃金儲備一共有多少
1、當今世界各大國的黃金儲備有多少? 序號 國家(地區)組織 數量(噸) 黃金占外匯儲備% 1 美國 8135.5 75.9 2 德國 3422.5 62.9 3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3217.3 4 法國 2709.6 57.4 5 義大利 2451.8 65.8 6 瑞士 1290.1 41.7 7 日本 765.2 1.8 8 歐洲央行 641.7 24.4 9 荷蘭 640.9 55.3 10 中國大陸 600 1.2 11 中國台灣 423.3 3.2 12 西班牙 416.8 45.2 13 俄羅斯 402.8 2.8 14 葡萄牙 382.6 79 15 印度 357.7 4.1 16 委內瑞拉 357.1 20.4 17 英國 310.2 13.8 18 奧地利 288.7 46.5 19 黎巴嫩 286.8 31.2 20 比利時 227.7 35.2 21 阿爾及利亞 173.6 4.3 22 國際清算銀行 171.9 23 瑞典 157.9 11.9 24 利比亞 143.8 4.9 25 菲律賓 143.7 13.2 26 沙烏地阿拉伯 143 11.9 27 新加坡 127.4 1.9 28 南非 124.1 10.2 29 土耳其 116.1 3.7 30 希臘 111.8 86 31 羅馬尼亞 104.7 7.2 32 波蘭 102.9 4.2 33 印度尼西亞 96.4 4.7 34 泰國 84 2.6 35 澳大利亞 79.8 2.8 36 科威特 79 11.5 37 埃及 75.6 6.4 38 哈薩克 67.3 6.7 39 丹麥 66.5 4.5 40 巴基斯坦 65.3 10.7 41 阿根廷 54.7 3.7 42 芬蘭 49.1 13.9 43 保加利亞 39.8 7.5 44 西非經濟貨幣聯盟 36.5 9.9 45 馬來西亞 36.4 0.9 46 斯洛伐克 35.1 5.2 47 秘魯 34.7 4.2 48 玻利維亞 28.3 18.2 49 厄瓜多 26.3 25.9 50 摩洛哥 22 2.2 51 奈及利亞 21.4 1.1 52 白俄羅斯 19.9 27.7 53 烏克蘭 17.5 1.7 54 塞普勒斯 14.5 5.1 55 韓國 14.3 0.1 56 巴西 13.7 0.3 57 捷克 13.5 0.9 58 荷屬安的列斯 13.1 34.3 59 約旦 12.7 3.8 60 柬埔寨 12.4 18.5 61 塞爾維亞 11.8 2.1 62 迦納 8.7 8.1 63 拉脫維亞 7.7 3.6 64 薩爾瓦多 7.3 7.6 65 緬甸 7.2 12 66 中非經濟貨幣共同體 7.1 1.7 67 哥倫比亞 6.9 0.9 68 瓜地馬拉 6.9 3.6 69 馬其頓 6.8 7.7 70 突尼西亞 6.8 2 71 蒙古 6.7 13.2 72 伊拉克 5.9 0.9 73 立陶宛 5.8 2 74 愛爾蘭 5.5 12.9 75 斯里蘭卡 5.2 3.9 76 巴林 4.7 0.5 77 墨西哥 3.8 0.1 78 孟加拉 3.5 2 79 加拿大 3.4 0.2 80 斯洛維尼亞 3.2 6.7 81 阿魯巴 3.1 16.3 82 匈牙利 3.1 0.3 83 莫三比克 3 5.1 84 吉爾吉斯 2.6 6.8 85 盧森堡 2.3 18.6 86 阿爾巴尼亞 2.2 2.5 87 中國香港 2.1 0 88 冰島 2 1.8 89 巴布亞紐幾內亞 2 2.9 90 模里西斯 1.9 3.1 91 特立尼達和多巴哥 1.9 0.9 92 葉門 1.6 0.7 93 塔吉克 1.4 14.8 94 蘇利南 1.1 10 95 喀麥隆 0.9 1.3 96 宏都拉斯 0.7 0.5 97 卡達 0.6 0.2 98 多米尼加 0.6 0.5 99 加彭 0.4 0.7 100 馬拉維 0.4 5.9
㈢ 世界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對全球化和經濟發展的影響
世界范圍內的話,簡單的說,就是經濟結構單一,人才資金匱乏,處於國際政治和國際經濟的弱勢地位
發展中國家面臨的困境
對發達國家的依附地位
為鞏固政治獨立,二戰後相繼獨立的亞非拉國家,都把發展民族經濟,爭取實現工業化的任務放在首位。然而,由於西方發達國家頑固地維持舊的國際經濟關系,並利用其掌握的技術和經濟優勢,對發展中國家進行剝削和控制,從而使大多數發展中國家時至今日仍居於從屬地位。這種依附性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在生產領域,殖民統治時期遺留下來的國際分工格局沒有從根本上打破。西方發達國家壟斷了工業製成品的生產,發展中國家仍然是原宗主國的原料供應地。直到80年代初期,以生產原料和初級產品為主的發展中國家仍然很多,其中30多個國家的初級產品出口占其出口總額的90%以上。這就使發展中國家在資金、技術、工業製成品和消費品等方面嚴重依賴西方發達國家。而且,隨著科技革命的發展,作為西方發達國家壟斷資本推行經濟霸權主義主要工具的跨國公司,在不斷擴大對發展中國家直接投資的同時,把部分勞動密集型和資本密集型產業轉移到一些發展中國家和地區,使它們成為發達國家的附屬「加工廠」和「裝配廠」。過去單一型的傳統分工,轉變為一種多層次的國際分工體系,其中西方發達國家在這一體系中處於最高層,而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則處於底層。
在技術領域,西方跨國公司通過對技術研究和銷售的壟斷,造成發展中國家在技術上對西方國家的依附地位。西方國家在技術轉讓中,不僅嚴格限制向發展中國家當地公司轉讓先進技術或關鍵技術,或者設置種種不合理不平等的商業慣例條款,限制發展中國家的技術發展,而且還常常索取高額的技術轉讓費用。據統計,在世界已注冊的約500萬項專利權中,發展中國家只佔1%。美、歐、日等發達國家控制世界技術轉讓的80%,其中美國約佔50—65%。發達國家利用科技中的壟斷地位,每年向發展中國家索取300—500億美元的購買專利權費用。
在貿易領域,西方壟斷資本極力操縱國際市場,一方面對發展中國家規定種種歧視性的貿易壁壘。目前,各種名目繁多的非關稅壁壘措施已達1000多件。另一方面抬高工業品的價格,壓低原料和初級產品的價格,對發展中國家進行嚴重的不等價剝削。1980年至1989年,發展中國家初級產品價格下跌33%,僅1989年就損失1065億美元。由於多數發展中國家目前仍然以出口初級產品為主,出口對象又主要是西方發達國家,這就使它們在貿易上處於對西方國家的依附地位。
在國際金融領域,發展中國家不僅在貨幣制度上依附於西方發達國家,在資本主義國際貨幣制度中完全處於無權地位,而且,西方發達國家還通過政府貸款,國際多邊機構貸款和國際商業銀行等形式,使發展中國家在金融上處於對發達國家的依附地位。此外,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跨國銀行還在發展中國家廣設分支機構,力圖操縱當地的社會經濟生活。
這種依賴性不可避免地加大了西方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的剝削量,使發展中國家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貿易逆差、損失慘重。據聯合國有關資料,在雙方的貿易中,以1980年發展中國家單位出口價值(以美元計價)為基數,1988年下降為83,而1988年發展中國家出口貿易額為6791億美元。僅此一項,發展中國家的損失就達1150多億美元。從進口看,以1980年為基數,1988年發展中國家的進口單位價值指數卻上升為106.2,而當年發展中國家的進口額為6391億美元。也就是說,由於進口價格的上漲,發展中國家為此要多付出370多億美元。兩項合計,發展中國家損失了1520億美元。
外債加重,資金倒流。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材料,70年代以來,發展中國家的外債急劇增長。積欠的中長期外債由1972年的992億美元,增至1988年的10425億美元,再加上短期外債1972億美元,總計12397億美元,比1972年增長了11.5倍。由於70年代以來的國際金融市場利率居高不下,使發展中國家為此支付的利息負擔更加沉重。1972年的利息支付還不足25億美元,1988年就增至833億美元,增加了32倍多。並且從1983年起,發展中國家出現向西方發達國家嚴重的「資本外逃」。從1983年至1987年中等收入國家倒流資金930億美元,而1988年1年更高達500億美元。僅拉美國家1973至1985年間就累計達1510億美元,占同期外債增加額的40%以上。出現了「從貧者身上抽血」的反常現象。
外資利潤增加。如美國公司1980至1985年在發展中國家直接投資的年平均利潤率在20%左右。這些利潤,一部分用於當地的再投資,一部分匯回本國。80年代以來,匯回本國的那部分利潤早已超過這些國家新輸出的資本額。
這種國際經濟舊秩序中的依附地位所帶來的後果,嚴重地影響了發展中國家的積累規模和速度,從而使它們發展民族經濟的努力遭到嚴重挫拆,以至到90年代仍將面臨著許多方面的問題和挑戰,如區域、集團化的影響;資金流入減少,資金短缺問題難以解決;外債問題嚴重;科技差距繼續拉大;人才短缺與外流;產業結構落後;貿易條件繼續惡化;人口增長大大高於發達國家;生態環境繼續遭到嚴重破壞;南北經濟差距拉大等。
針對發展中國家的依附地位,60、70年代以來、西方發展經濟學激進派提出了中心——外圍理淪。這種理論認為:(1)資本主義已發展成為中心(發達國家)——外圍(發展中國家)的世界體系,外圍國家對中心國傢具有依附性,它們在世界資本主義體系中始終處於從屬地位;(2)聯接中心——外圍的經濟機制是不平等交換及其價值轉移。中心國家通過不平等交換攫取了外國國家的大量「剩餘」來促進本身的發展,而外國國家卻由於「剩餘」的流失而造成貧困,所以,發達與不發達都是資本主義制度的產物,兩者互為因果;(3)外圍國家的發展只能是不發達的發展,因為它提供原料和廉價勞動力來滿足資本主義世界市場的需要,它們在經濟結構上不可能象獨立資本主義國家那樣實行工業化。它們越發展,對中心國家的依附性就越深;(4)只有積極地反抗把它們(指外圍國家)與全世界資本主義制度連結在一起的鏈索,它們才能實現自己的目標。這種理論的核心是以不平等交換產生價值轉移來論證不發達的根源以及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經濟關系。這種建立在勞動價值論基礎上的不平等交換論,深刻地揭露了帝國主義對發展中國家的剝削和掠奪,有助於揭示發展中國家不發達的原因和舊的國際經濟秩序的不合理不公正;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第三世界國家的情緒,同時,有助於推動發展中國家爭取建立國際新秩序的斗爭。
但是,這種理論看不到發展中國家戰後歷史地位的變化和發展的內部動力,過分誇大了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的外部因素的消極作用,忽視了生產領域,只是集中在交換領域,把不發達歸咎於不平等交換。這種理論未能對全世界的資本積累進行動態的、辨證的分析。把目前南北經濟關系的基本態勢看作是「外圍」完全依附於「中心」而不存在相互依存;這種理論在應用方面也比較薄弱,比較簡單化。很少提出關於經濟發展的一整套設想,而往往陷於一種簡單的邏輯之中:要麼切斷與發達國家的經濟聯系,閉關自守;要麼只能處於依附地位。實際上,中心——外圍理論是主張切斷與發達國家的聯系的。這都是不切實際的。因此,這種理論缺陷的實質,就是抹殺了殖民地經濟和獲得獨立後的民族經濟之間的區別,抹殺了官僚資本主義和民族資本主義的區別,對目前南北經濟關系的基本態勢及其性質作了錯誤的估計。
發展中國家要徹底擺脫對西方發達國家的依附地位,必須打破國際經濟舊秩序,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改變世界經濟中生產、消費和貿易的格局,改變不平等不合理的國際分工,改善貿易條件,實現價格指數化;發達國家要向發展中國家提供官方援助,增加技術轉讓,要保證發展中國家對自己自然資源享有充分的、永久的主權,能對其資源的開發實行有效地控制;能根據主權原則限制和監督跨國公司的活動;要對現有的國際經濟機構的體制和規章進行必要的調整,以改變發展中國家在國際事務中的無權地位,使發展中國家能平等地參與國際經濟事務的決策過程。為此,必須繼續南北對話,加強南南合作。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地建立以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為基礎的國際經濟新秩序。
發展中國家沉重的債務負擔
二戰後,特別是60年代以來,越來越多的第三世界國家走上了利用外資發展國民經濟的道路,一度促進了第三世界國家經濟的發展,創造了諸如巴西的「經濟奇跡」和亞洲「四小龍」的經濟騰飛等。然而,自1982年墨西哥宣布停止支付到期的外債本息為先導,許多第三世界國家又相繼出現了償債困難的問題,尤以巴西、阿根廷、墨西哥為首的拉美國家最為嚴重。盡管第三世界國家本身、債權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國際商業銀行採取了一系列挽救措施,但是,第三世界國家的外債危機一直未得到根除。進入90年代後,債務問題仍是第三世界國家的一項沉重負擔。
造成發展中國家債務危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歷史的背景,又有現實的根源;既有外部因素的作用,又有內部原因的促成。
從歷史上看,它是殖民主義所導致的直接惡果。長期的掠奪和剝削,造成了發展中國家經濟結構的畸型,經濟發展落後,使南北方的經濟差距越拉越大。資本主義世界的經濟結構及其經濟運行,使得西方發達國家在國際生產、世界貿易和貨幣金融領域中都居於壟斷地位。這使得發展中國家盡管取得了民族獨立,但仍未擺脫受剝削受掠奪的地位。
從外部環境看,70年代以來國際環境對發展中國家極為不利:(一)遭到1973、1979年兩次石油提價的沖擊。由於油價上漲,需要進口石油的發展中國家的進口費用猛增,債務負擔急劇加重。1973年非產油發展中國家經濟帳戶赤字只有110億美元,1974年這一赤字升到376億美元,1975年達460億美元。僅油價上漲引起的超額支出在1973年到1982年間就增加了2600億美元,如果把支付石油進口的借款利息也計入的話,則達3350億美元;(二)世界經濟衰退,導致發展中國家對外貿易條件日益惡化。西方發達國家為轉嫁1979至1982年的大危機,在加強對外傾銷的同時,採取了不同形式的貿易保護主義措施。世界銀行認為,如果西方貿易保護主義導致拉美出口收入減少10%,那麼該地區為此付出的代價將相當於它全部債務的年實際利息。同時,發展中國家的出口產品價格,特別是低收入國家主要出口的原料、初級產品價格大幅下跌,造成發展中國家的出口收入增長減慢,償債能力下降,1985年,初級產品價格已降到30年代大蕭條時期的水平。自1932年以來,拉美出口商品貿易比價累計下降20%,1986年發展中國家初級產品出口收入平均每年減少數十億美元。1986年,16個重債國的外貿順差總額至少減少了一半以上,從290億美元降至130億美元;(三)國際金融市場利率的上升。發展中國家的借款主要是國際商業銀行提供的。1979年以後,為克服日益嚴重的通貨膨脹,西方發達國家紛紛實行了緊縮貨幣政策,致使金融市場利率提高。如美國的利率從1976年的6.8%提高到1981年的18.9%,導致了債務國的債務負擔加重。僅1982年巴西因實際利率提高就多付債務利息79億美元。還由於發展中國家的債務的主體是美元債務,高利率形成的美元匯率大幅上升,大大增加了發展中國家的債務負擔。據統計,從國際范圍看,利率每上開一個百分點,債務國一年就要多付40—50億美元的利率;(四)正在形成的歐洲統一大市場、北美自由貿易區、亞太經濟圈,這些集團化經濟日益表現出的排他性,不斷升級的國際貿易戰使發展中國家難以對付。同時,集團內部資金對流也減少了對發展中國家的投資,影響了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使巨大的債務難以償還。
從內部因素看,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滯脹及經濟政策、措施失當也是引起債務危機的重要原因:(一)發展中國家經濟普遍處於滯脹狀態。據拉美經濟委員會的統計,1982至1987年,整個地區平均經濟增長率僅為1.5%。而通貨膨脹卻日益嚴重。1982年拉美通脹率47.5%,到1988年已高達223%;(二)對外債缺乏統一的管理和控制。當70年代西方銀行界大量傾銷「石油美元」等過剩資本時,相當一部分發展中國家以為「良機」已到,錯誤地借入了超出自身償還能力的大量貸款,尤其是大量的國際私人商業貸款。如拉美各國70年代的外債一般只有幾十億美元,到80年代末,均已增至上千億。與此同時,債務國又沒有根據償債額、投資額、利息支付率以及它們各自的長短限期、外匯儲備情況等有關因素,對外債進行綜合考慮,制定出適合國情的、科學的外債償還戰略,從而常常顧此失彼,形成借新債還舊債,借新債還舊息的局面;(三)外債資金使用不當,引進項目經濟效益差,創匯率低。用外債支持的項目往往是規模龐大而又不切實際的長期建設項目,有的借款項目根本沒有形成任何生產能力。如巴西70年代上馬的三座核電站耗資35億美元,至今未能發電。從而使債務國中長期外債總額的平均償還期小於這些資金用於項目的收回期。另外有一部分外債被用於奢侈品的消費,如智利在1970至1978年期間,電視機的進口增加了7942%,化妝品和香水的進口增加了6500%。還有的國家外債管理人員貪污腐化,將外債資金挪作私人不動產或外國證券投資。這樣,外債沒有給國家整體帶來生產能力的增長,在世界經濟形勢突變之時,難以應付而無法如期償還債務;(四)發展中國家大量的資金外流。主要原因是對本國經濟和貨幣失去信心。對債務國來說,債務積累越多,債務危機就愈嚴重,本國資本外流就越多。本國外流資本越多,國內資金就越匱乏,因此就越需要借入外債。如此形成惡性借環。據世界銀行報告,到1983年底,阿根廷,墨西哥和委內瑞拉三國外流資金的累計總額分別相當於外債總額的61%、44%和77%。據估計,在過去的幾年中,拉美國家的外流資金仍相當於對外債務的一半。
基於以上分析,從本質上看,發展中國家的債務危機是戰後發達資本主義國家長期推行經濟殖民主義政策所造成的。自1982年至今,發展中國家的債務危機已歷時10年。其外債形勢有如下特點:(1)債務總額急劇膨脹,償債能力持續下降。1982年,債務總額是8390億美元,1989年猛增到12900億美元,年均增長率高達6.7%。1990年又突破13410億美元,比上年增長2%。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估計,1992將增加到13880億美元,將比上年增長約4%。與此同時,一些國家相繼出現清償危機。自1986年以來,秘魯、巴西、象牙海岸、尚比亞、玻利維亞、哥斯大黎加、多米尼加、尼加拉瓜等先後宣布停止支付到期的外債利息;(2)債務危機涉及的范圍廣泛,資源出口型國家負擔更為沉重。1970年債務額在10億美元以上的國家僅14個,到1985年增加到63個,年債務額在100億美元以上的國家在1970年時根本沒有,1985年有16個,1987年達27個。到1989年底,負債超過1000億美元以上的國家僅撒哈拉以南非洲就達31個。債務問題幾乎涉及所有的發展中國家。(3)債務結構顯著變化,貸款條件日益惡化。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債務和債權的重點分別由官方債務和債權轉向私人債務和債權;二是短期債務增加。由於債務國經濟形勢惡化和政局不穩,債權國銀行對發放長期貸款越來越謹慎,條件日益苛刻,造成長期貸款減少,短期貸款增加。(4)國際債務格局呈現債務國與債權國分布集中的特徵。作為債務國一方,拉美和非洲是「重災區」。拉美國家所欠外債佔1989年發展中國家外債總額的34%,達4340億美元,非洲國家同年外債總額也高達2500億美元,約占外債總額的20%。自1982年以來,發展中國家外債的半數以上集中在17個債務負擔最為沉重的國家,它們的債務總額仍在增長,當年應償還的債務本息占出口收入的比率1988年仍為41.6%。它們的債務總額一直占當年國民生產總值的半數以上。這兩項指標都超過目前國際公認的25%的警戒線。在17個重債國中,其中拉美就佔了12個。名列17個重債國之首的巴西1987年底負債額達1213億美元。債權國一方集中程度也相等高。據世界銀行統計,1985年在17個主要債務國的外債總額中,美國商業銀行的債權比重為24.5%。在對中南美10個債務國發放貸款的商業銀行中,美國的商業銀行佔40%,日本佔16%,英國佔15%。因此,就發達國家而言,捲入債務問題的是主要發達國家的商業銀行。這種債務與債權的高度集中,增加了國際金融體系的不穩定性。只要一兩個債務國拒付或無法支付,則美國的銀行體系首先受到打擊,然後整個國際貨幣金融體系將經受動盪,可能導致全球性的金融危機。
持續數年的第三世界債務危機,不僅影響了發展中國家自身的經濟發展,而且還嚴重影響世界經濟,乃至政治和社會的發展。
沉重的債務負擔使得發展中國家的經濟惡化情況十分嚴重,成為經濟發展的嚴重桎梏。(1)債務負擔嚴重地阻礙了第三世界國家經濟的發展。70年代,發展中國家借外債是為了發展生產,而80年代,本來可以用於發展生產的借款,不得不更多地用於還本付息。從1982年起,竟出現奇特的資金倒流現象,發展中國家不但不能從發達國家那裡獲得資金,自己的資金反而倒流向發達國家。1982至1987年間拉美地區資金流失額高達1456億美元。1988年拉美地區還本付息額為260億美元,而所得新貸款僅60億美元,倒流了3倍多。這種情況導致了許多債務國國內資金貧乏、生產癱瘓、金融市場動盪、貨幣大幅度貶值、通貨膨脹加劇、失業人數增加,政治動盪等一系列災難頻繁發生,造成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增長率的明顯下降。(2)債務危機嚴重影響了發展中國家的對外貿易。發展對外貿易,引進先進的技術設備,對本國落後的國民經濟各部門進行技術改造,是發展中國家發展經濟的一條重要途徑,也是清償外債的一個主要來源。但是,由於債務負擔越來越重,許多債務國不得不把原准備進口生產設備和技術的外匯用來償付債務本息,加上生產投資的壓縮,使得發展中國家的生產能力和創匯能力不斷下降。同時,主要出口創匯的初級產品在國際市場上價格又太低,所以,使得發展中國家出口貿易陷入困境;(3)債務危機嚴重地影響了第三世界國家的經濟調整。80年代以來,許多發展中國家為改變落後的經濟結構,都確立了本國的經濟發展戰略,如引進一些先進的技術設備,發展一些新產業新項目等。但因大部分資金都用於償債,使得有些計劃被迫取消或無限期延緩。所以,債務危機不僅大大降低了發展中國家當前的經濟增長,而且還嚴重地影響著它們未來的經濟騰飛;(4)債務危機加深了發展中國家對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依賴,削弱了自主性。沉重的債務使一些發展中國家依靠自己的力量無力走出危機,沒有發達國家的貸款,既不能償還舊債的本息,也無法發展生產,甚至不能維持生存。這不僅使發展中國家抗衡發達國家轉嫁危機能力削弱,而且,極易使發展中國家重新落入發達國家的控制與剝削之中。以美國為首的西方發達國家利用控制的國際貨市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乘一些發展中國家經濟困難急需資金之時,以「意向書」的形式向受援國提出種種先決條件,左右受援國的經濟政策。正如阿根廷經濟學家阿爾多·費雷爾所指出:「外債對主權和我們人民的自決權構成了嚴重威脅。」
面對嚴重的債務危機,自80年代中期開始,發展中國家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調整經濟結構及發展戰略,如降低發展速度,減少借債;擴大出口和壓縮進口,以外貿出口提高償債能力;實行緊縮性的財政及外債外匯管制制度;等。上述措施使債務國家在80年代後期的財政赤字有了一定程度的降低,償債能力有所提高。但是,這些措施也產生了嚴重的負作用,導致了生產性投資衰退、對外貿易的畸形發展和國內主活水平的下降等。
發展中國家的債務危機對西方發達國家也產生了嚴重影響,它不僅威脅著國際貨幣金融體系的穩定,而且影響了發達國家的經濟發展,使西方國家喪失了很大部分的商品市場。因此,為防止發展中國家債務危機沖擊國際金融市場和維護在第三世界的經濟和戰略利益,西方發達國家和一些國際金融機構先後採取和實施了一系列所謂「救援發展中國家債務危機」的政策。相繼拋出了「宮澤計劃」、「密特朗計劃」、「貝克計劃」,但皆以失敗而告終。1989年3月,美國財政部長布雷迪公布了「布雷迪計劃」,其中心內容是:鼓勵商業銀行取消債務國部分債務;要求國際金融機構繼續向債務國提供新貸款,以促進債務國經濟發展;提高還債能力。同以往方案相比,「布雷迪計劃」把解決外債的重點放在債務本息的減免上,而不是放在借新債還舊債的方式上。這一計劃改變了美國過去堅持逼債的僵硬立場,意味著美國的債務政策出現了一個重大轉折,嚴峻的現實迫使美國政府開始承認減免債務是解決債務問題必由之路。盡管這一計劃有可能導致民間銀行削減貸款,而且究竟能在何種程度上實現尚屬疑問,但比過去向前走了一步,給緩解債務危機提供了一個突破口。但也應該看到,美國的經濟殖民主義的本質並沒有改變。
目前,減兔發展中國家債務的措施,主要是圍繞以下幾個方面展開:(1)債務資本化。外國債權銀行將自己帳面債務形式折價出售,債券購買者買下債權後,通過當地銀行貼現轉換成債務國的貨幣再進行投資。對於債權者的有利之處是:找到了按票面價值運用其貸款的辦法。對債務者的有利之處是:順利清償了部分債務,減少了債務負擔。據統計,1988年上半年發展中國家資本化了的債務就達88億美元。但是,債務資本化有兩個不可忽視的負效應:一是加劇了債務國的通貨膨脹;二是加強了外國投資者對債務國經濟的控制。(2)現金回購,一國按一定折扣以現金購回它的債務。其中最著名的是玻利維亞的債務回購計劃。玻利維亞於1988年3月按89%的平均折扣率(即按面值的11%)購回它的商業銀行債務的40%(合3.35億美元),1989年初又作出人類似安排。目前,由於發展中國家外匯儲備嚴重不足,這種方式不可能廣泛適用。(3)減少債務償還額。無條件地取消發展中國家所欠的債務基金,並降低利率。這種做法目前已越來越多地被債權國所採用。
作為第三世界國家本身,要擺脫外債的沉重負擔,必須抓住有利時機,採取具體措施來扭轉被動局面,應力圖做到:(1)繼續調整改革國內經濟結構,大力推行出口促進戰略,通過擴大出口來克服債務危機,進而把出口的盈餘用於經濟發展;謀求外資來源多樣化,保持經濟發展與償債能力呈正比關系;從制度和政策上努力創造條件提高外資使用效率,促進國內儲蓄的提高;(2)發展南南合作。發展中國家聯合起來,在國際貿易、國際金融領域增強與發達國家的談判力量,改善國際貿易條件,改善借債與還債的條件;(3)開展南北對話,積極推進國際經濟新秩序的建立。在這一過程中,組建發展中國家自己的跨國公司,組建自己的區域性金融機構,通過南南合作促進債務問題的解決。
進入90年代,發展中國家的債務有所緩解如1991年拉國家的外債比上年減少2.1%。但也應該看到,長期形成的全球性債務問題要在短期內得到徹底解決是不現實也是不可能的。在相當長的時間內,債務問題仍將是發展中國家的沉重負擔。然而只要發展中國家協調一致,從國內和國際兩方面同時努力,擺脫債務困境仍是充滿希望的。
㈣ 投資環境分析6
1.社會經濟發展與政局穩定狀況評價
玻利維亞位於南美洲中部,是個內陸國,也是南美地區最貧困的國家之一。普通玻利維亞人的年收入(1000美元)僅相當於拉丁美洲人的三分之一,大多數人還非常貧窮。玻利維亞經濟結構單一,沒有發達的重工業和輕工業,缺少高附加值的礦產品及其它產品的出口,農牧業基礎設施落後,因此,玻利維亞經濟的發展主要依賴外國的援助,包括糧食和大多數日用消費品均需從國外進口。90年代以來,玻利維亞政府在經濟和金融領域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出口產品從單一的礦產品向非傳統產品轉移。1995年國內生產總值為61.31億美元,商品出口總額為11.01億美元,1990-1995年年平均增長率為5.4%;進口總額為14.24億美元,1990-1995年年平均增長率為18.9%。1995年國際儲備總額10.05億美元,外債52.66億美元。1997年玻利維亞國內生產總值是79.68億美元,人均約1000美元,外匯儲備10億美元,外債45億美元,通脹率6.7%,外貿總額30.72億美元,其中進口18.50億美元,出口12.22億美元。玻利維亞出口的主要產品有鉛、錫、鋅、黃金、銀、天然氣和石油等礦產品以及農產品等。進口產品為原材料、中間產品、工業設備、消費品和汽車等。玻利維亞的主要貿易夥伴是阿根廷、巴西、歐盟、美國以及安第斯共同體和南錐體共同市場國家。
農業是玻利維亞的支柱產業之一,就業人數佔全國勞動力人口的47.4%。主要農作物有大米、土豆、玉米、小麥、甘蔗、棉花、咖啡和大豆等。農業發展遲緩,糧食長期依賴進口。
工業基礎比較薄弱,主要有食品加工、紡織、製鞋、卷煙等工業,且多為半手工業式的生產。冶金、石油化工和鋼鐵工業處在開始興建或籌劃階段。在獨立後的160多年中,經歷了190餘起政變,更換了近70名總統。1982年9月在國內群眾運動和日益惡化的經濟危機壓力下,軍政府被迫提前交權,同年10月恢復了民主政府。
目前的聯合政府繼承了前屆政府的宏觀經濟改革政策:自由市場經濟信念、管理的非集權化、國有財產的私有化、加緊貨幣控制、通過促進教育和良好的健康來減少貧困。這些決策都得到了眾多的支持。
在2000年4月,由於一項可能使水費上漲的供水工作工程計劃引發了玻利維亞政局的動盪,政府在4月8日宣布持續90天的緊急狀況進一步激化了沖突。
2.與中國的經濟貿易關系評價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玻利維亞共和國於1985年建交。1988年11月在玻利維亞拉巴斯舉行了第一屆雙邊經貿混委會,1992年3月在北京舉行了第二屆雙邊經貿混委會。1992年5月,中玻兩國政府在北京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玻利維亞共和國政府貿易協定》。中玻經濟貿易得到加強和發展。
中玻兩國早有民間貿易往來。60年代我向玻年均出口數十萬美元,但無進口。80年代初期,中玻雙邊貿易額增長較快,我向玻每年出口500萬美元左右。同時,由於我間接從玻進口棉花,雙邊貿易額曾達到1000萬美元以上。但近年來,因玻經濟困難,雙邊貿易有所下降。我向玻出口商品主要有:五金、機械設備、汽車、拖拉機、輕工、紡織和日用品等,我輕紡產品在玻市場很受歡迎,但玻可供我商品很少,自停止進口棉花後,我從玻一直無進口。
近年來,我國在玻利維亞開發了一系列互利合作項目,雙方企業界成立了一些合資合營公司。
3.鼓勵外商投資政策分析和評價
自1982年以來,軍方已停止對政治的直接干預。此後歷屆玻利維亞政府的經濟政策都趨向於吸引國內和國外投資向亟需的領域投資,以促進私營經濟部門的發展,使得公共投資能夠集中在社會公共事業和基礎設施的改善上。作為這種改革措施的一部分,便是1991年的礦業法所確立的在礦產勘探和開采准許方面給予國內和國外公司的自由政策,以及更加透明的稅收制度。玻利維亞新的礦業法規定采礦要進行土地登記,以減少令人煩惱的爭奪土地的官司。同時,該法規也明確規定了采礦人的環境保護責任,並採取更加透明的稅收政策,極大地鼓勵了礦產勘探活動。根據該法規,采礦利潤要上交25%的收入稅,或上交毛收入的3%~7%的礦區使用費,這兩項中取其中較多的一項。礦區使用費可抵消收入稅。
玻利維亞政府於1991年2月通過了投資法。投資法的主要內容有:鼓勵和保障本國和外國的投資,承認外國投資者與本國投資者在權利、義務和保障方面的待遇相等(國民待遇原則),資本自由匯進、匯出,貨幣兌換自由,進出口自由,簽訂投資保險合同自由,糾紛仲裁自由,允許簽訂合營公司合同,在確定月工資收入方面僱傭者與被僱傭者可直接簽訂協議。根據有關政策規定,玻對外國投資者的外匯的匯出與匯入不受任何限制,以低稅率建立簡單的財稅系統。開辦貿易自由區,在自由區內投資建廠,其資本在20萬美元以上者,五年內免稅,包括地方稅和綜合稅,如投資辦農場,將長期免稅。玻利維亞政府特別歡迎能提供就業機會的投資。
玻利維亞政府十分重視利用外資。截至1996年,已有約50家外國礦業公司在玻利維亞經營礦山,是1990年的5倍。近年來,美國、歐共體和日本等相繼在玻利維亞投資,美國在玻利維亞的投資著重於建築業和采礦業,歐共體國家的投資傾向於生態環境和土木工程業,而日本的投資則著重於製造業和大型建築工程。
4.工商管理政策
玻利維亞對外國人在該國興辦股份有限公司、責任有限公司和外商分行的規定,大致相同。如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剛開始時,需由股東們簽訂法律契約,註明股東姓名、住址、公司名稱、管理員姓名、資本結構、利潤分配的規定、合作期限、終結規定、爭執調解辦法和其它公司的有關規定,然後依照法律向主管部門進行登記注冊。有限責任公司的籌備需有合夥契據,並向商業部登報或宣布成立。如果外商在玻設立分支機構,需要任命一個當地代表,辦理設立、經營、破產程序與當地公司一樣。
設立外貿公司的規定
在玻利維亞設立公司代表處,手續十分簡便,一般只需到主管部門注冊代表處名稱、資本和合法住址即可。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①注冊公司的程序:在稅務局登記,申領納稅人唯一登記證;在所在地區市政府登記;在貿易與股份公司登記處登記;在相應的商會登記(自願)。②我國在玻國注冊成立獨資或合資企業另需准備的文件:國內派出公司批准成立的文件;國內派出公司章程、營業執照、營業證書;國內派出公司法人代表派出合資公司法人代表的授權書;國內派出人員無犯罪證明和身份證明;國內派出人員職稱證明(自願),以及派出公司認為需要准備的其他文件。
以上文件均需由翻譯公司全部譯成西班牙語,在公證處進行公證,送外交部領事司認證,再送玻國駐華使館認證,到玻利維亞後還需送外交部再認證。
以上所有資料備妥後,應委託在玻利維亞正式開業的會計師事務所依照玻國成立公司的有關程序申辦公司。
因公赴玻普通人員申辦簽證手續規定
根據雙方政府簽訂的互免簽證協議,我方持有外交、公務護照者可免辦簽證。持因公普通或普通護照人員需辦簽證和反簽手續。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①所需時間:需提前1個月向玻利維亞駐華使館申請。②要求項目:照會或公函上應註明邀請人姓名、單位名稱及申請人出生日期及地點、工業單位和對外身份。提供邀請函、電。③簽證情況:玻利維亞一般發給3個月有效的一次出入境簽證。凡經玻利維亞赴第三國者必須申辦簽證。④反簽手續:訪玻經貿團組需提前將去訪者的姓名、護照號、職務、訪玻目的、停留期限及辦理反簽的申請傳真至我駐玻使館經商參處。憑上述材料及我駐玻使館的照會在玻利維亞外交部領事司受理並同意後將結果書面通知玻駐華使館。一般情況下,反簽手續辦理時間為20天左右。
5.稅收制度
玻利維亞的稅收政策如下:
增值稅13%;交易稅為成交額的3%;企業所得稅是企業每年財務決算中獲得利潤的25%;國外受益人稅:對外匯出源於波國所得收入時,需繳納12.5%的國外受益人稅;礦業附加稅:礦山企業不再繳納企業利潤稅,而改為繳納礦業附加稅;碳氫化合物補償費:石油天然氣的勘探、開采和銷售風險合同中規定玻國石油公司的參股和給予有關部門的補貼辦法。經政府批准,可採取加速折舊以提供稅收優惠。利潤和分紅再投入礦業可以完全免稅。
6.金融及外匯管理制度
外匯自由兌換,自由匯出。允許外國投資者將所得的利潤、股份轉讓等收入以可自由兌換的外匯匯往國外。
7.對外貿易管理及政策
限制進口的商品
未在玻國注冊的葯品,正在患病的活動物,攜帶病菌或有害寄生蟲或由農業部宣布含有毒物質的植物、水果、種子以及其它植物類商品,外國的彩券,廢舊布料、麻繩、紡織類商品,有毒的、含放射性的礦物廢料,仿貨幣、銀行票據、郵票或其它有價證券的廣告,不包括介紹錢幣和郵票知識的書籍。
需提前呈請報批的商品
武器、彈葯及相關的零部件、炸葯及爆破品需報國防部審批,製造錢幣、郵票、有價證券和股票的機械或儀器、硬幣和紙幣需報財政部審批,基礎教育課本報教育部審批,電台和電視台的發射和接收裝置、雷達裝置、直升機、飛機報交通運輸和民航部審批,麻醉葯品、治療神經性疾病葯品、生物鹼及附屬葯品報衛生部審批,對人體和環境造成威脅或含毒性的商品報持續發展和環境部審批。
8.關稅政策
玻利維亞於1990年9月8日加入關貿總協定。近年來,玻利維亞政府採取了一系列的靈活貿易政策,取消了關稅統一規定,對部分產品徵收出口稅,簡化出口手續。各類商品進口無需許可證,進口物品徵收增值稅,以物品的CIF價徵收。如果進口的原料已繳了進口關稅,在加工製造和出口後退稅,加工過程中對使用當地材料無限制。鼓勵各國公司在玻利維亞搞來料加工及臨時保稅倉儲和批發業務。
關稅
玻利維亞現行統一關稅稅率為10%,書刊、雜志的稅率為2%,資本貨物的稅率為5%。
保稅區
工業保稅區,建在政府特別劃定的區域內,為全封閉式並配套有開展各類生產活動所必需的基礎設施,在工業保稅區內主要是組裝加工業;貿易保稅區,主要職能是商品的限期倉儲,同時可向玻利維亞國內市場分撥商品。
9.經濟司法與仲裁製度
玻利維亞企業和居民個人受制於市場的這三重罪惡,腐敗、犯罪,以及幾乎不能給追索權帶來什麼前途的不具有預見性的司法體系。
玻利維亞司法系統嚴重缺乏效率、普遍腐敗且面臨政治干預問題。為了使新的立法和行政機構能更有效地運行,司法系統必須公正有效地運行。在玻利維亞已經進行必要的改革,其中包括法制教育、完善司法管理和案例流動管理,以及包括替代的庭外爭端調解系統發展之類的程序改革。它們還需要加強刑事司法系統,以解決與該區域毒品走私有關的日益嚴重的犯罪和暴力問題。
㈤ 世界各國外匯儲備
— 世界全球(所有國家的總和) 7,471,093 --
1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不包括香港及澳門) 2,847,300 Dec 2010
2 日本 1,101,000 Nov 2010
- 歐盟
(歐盟歐元區所有國家,包括歐洲中央銀行) 530,666 Feb 2009
3 俄羅斯 484,600 Nov 2010
4 中華民國 379,300 Nov 2010
5 印度 294,000 Nov 2010
6 韓國 290,200 Nov 2010
7 巴西 284,900 Oct 2010
8 瑞士 266,400 Oct 2010
9 香港 273,200 Jan 2011
10 新加坡 221,400 Oct 2010
11 阿爾及利亞 145,363 Apr 2009
12 德國 143,518 Feb 2009
13 泰國 140,000 Jan 2010
14 義大利 110,811 Feb 2009[1]
15 法國 99,930 Feb 2009[1]
16 馬來西亞 87,700 Apr 2009
17 墨西哥 82,100 Feb 2009
18 伊朗 81,000 May 2008
19 利比亞 79,000 Sep 2007
20 美國 75,654 Apr 2009[1]
21 土耳其 66,746 May 2009
22 英國 64,332 Mar 2009[1]
23 波蘭 63,847 Oct 2008
— 歐洲中央銀行
(不被任何一個單獨歐盟國家擁有) 62,921 Feb 2008 [1]
24 丹麥 62,400 May 2009
25 印度尼西亞 56,600 May 2009
26 伊拉克 48,779 Jan 2009[2]
27 阿根廷 47,024 Feb 2009 [1]
28 以色列 45,076 Apr 2009
29 奈及利亞 45,000 Apr 2009
30 加拿大 43,524 Mar 2009[1]
31 委內瑞拉 42,628 Dec 2008
32 挪威 42,364 Nov 2008
33 菲律賓 39,319 May 2009
34 捷克 36,854 Mar 2009[1]
35 羅馬尼亞 35,910 Feb 2009[1]
36 南非 33,418 Apr 2009
37 沙烏地阿拉伯 31,320 Oct 2007
38 埃及 31,189 Apr 2009
39 秘魯 30,930 Mar 2009
40 澳大利亞 30,692 Nov 2008
41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 29,620 2007 est.
42 烏克蘭 27,800 May 2009
43 瑞典 27,719 Feb 2009
44 荷蘭 26,630 Feb 2009[1]
45 哥倫比亞 23,800 Mar 2009
46 智利 22,895 Feb 2009[1]
47 匈牙利 22,712 Sep 2008
48 摩洛哥 22,009 Feb 2009[1]
49 西班牙 20,886 Feb 2009[1]
50 越南 20,700 Jun 2008
51 澳門 20,000 Dec 2008
52 哈薩克 19,658 Feb 2009[1]
52 科威特 19,630 2007 est.
53 黎巴嫩 19,400 2007 est.
54 斯洛伐克 18,504 Sep 2008
55 塞爾維亞 17,490 Nov 2008
56 比利時 16,056 Feb 2009[1]
57 奧地利 15,871 Nov 2008
58 保加利亞 15,189 Feb 2009[1]
59 葡萄牙 12,770 Feb 2009[1]
60 紐西蘭 12,470 Feb 2009[1]
61 安哥拉 12,290 2007 est.
62 巴基斯坦 11,190 May 2009
63 克羅埃西亞 10,852 Feb 2009[1]
64 波札那 10,000 May 2008
65 亞塞拜然 9,316 Apr 2008
66 約旦 9,172 Jan 2009[1]
67 突尼西亞 8,426 Feb 2009[1]
68 芬蘭 8,327 Feb 2009[1]
69 特立尼達和多巴哥 8,100 2008 est.
70 玻利維亞 7,717 Dec 2008
71 葉門 7,400 Mar 2009
72 阿曼 7,004 2007 est.
73 烏拉圭 6,672 Feb 2009
74 孟加拉國 6,500 Apr 2009
75 厄瓜多 6,500 Oct 2008
76 卡達 6,368 2007 est.
77 塞普勒斯 6,176 2007 est.
78 敘利亞 6,039 2007 est.
79 立陶宛 5,704 Mar 2009[1]
80 烏茲別克 5,600 2007 est.
81 拉脫維亞 5,556 Feb 2009[1]
82 [[波士尼亞赫塞哥維納|波黑]] 5,151 Jan 2008
83 瓜地馬拉 4,559 2007 est.
84 古巴 4,247 2007 est.
85 赤道幾內亞 3,928 2007 est.
86 哥斯大黎加 3,915 2007 est.
87 土庫曼 3,644 2007 est.
88 愛沙尼亞 3,526 Mar 2009[1]
89 馬爾他 3,522 2007 est.
90 緬甸 3,500 Aug 2008
91 巴林 3,474 2007 est.
92 白俄羅斯 3,326 Feb 2009[1]
93 希臘 3,181 Feb 2009[1]
94 迦納 2,837 2007 est.
95 肯亞 2,615 Mar 2009
96 冰島 2,792 Feb 2008
97 巴拉圭 2,743 Nov 2008
98 斯里蘭卡 2,600 Oct 2008
99 多明尼加 2,525 2007 est.
100 象牙海岸 2,500 2007 est.
101 坦尚尼亞 2,441 2007 est.
102 喀麥隆 2,341 2007 est.
103 宏都拉斯 2,336 Oct 2008
104 薩爾瓦多 2,417 Feb 2009[1]
105 馬其頓 2,243 Nov 2007
106 巴布亞紐幾內亞 2,193 Dec 2007
108 模里西斯 1,772 2007 est.
109 阿爾巴尼亞 1,615 Dec 2007
110 柬埔寨 1,600 Dec 2007
111 牙買加 1,490 Dec 2007
112 莫三比克 1,470 Nov 2007
113 加彭 1,459 2007 est.
114 摩爾多瓦 1,365 Feb 2009[1]
115 塞內加爾 1,350 2007 est.
116 喬治亞 1,300 2008 est.
117 巴拿馬 1,260 2007 est.
118 蘇丹 1,245 2007 est.
119 辛巴威 1,222 Mar 2008
120 亞美尼亞 1,141 Feb 2009[1]
121 尚比亞 1,100 2007 est.
122 斯洛維尼亞 1,076 Jan 2008
123 尼加拉瓜 1,075 2007 est.
124 吉爾吉斯斯坦 1,029 Feb 2009[1]
125 蒙古 1,000 Jul 2007
126 查德 997 2007 est.
127 布吉納法索 897 2007 est.
128 賴索托 889 2007 est.
129 愛爾蘭 854 Feb 2009[1]
130 衣索比亞 840 2007 est.
131 貝南 825 2007 est.
132 納米比亞 750 2007 est.
133 馬達加斯加 745 2007 est.
134 盧森堡 713 Sep 2008
135 巴貝多 620 2007 est
136 寮國 514 2007 est.
137 盧安達 511 2007 est.
138 史瓦濟蘭 395 2007 est.
139 多哥 363 2007 est.
140 維德角 344 2007 est.
141 塔吉克 301 2007 est.
142 蓋亞那 292 2007 est.
143 海地 221 2007 est.
144 貝里斯 150 Oct 2008
145 萬那杜 149 Dec 2007
146 馬拉維 140 2007 est.
147 甘比亞 120 2007 est.
148 幾內亞 119 2007 est.
149 蒲隆地 118 2007 est.
150 塞席爾 118 2007 est.
㈥ 巴拉圭與玻利維亞,哪個國家的經濟相對好些
玻利維亞比巴拉圭 經濟相對好。請參考下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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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巴拉圭經濟中大豆種植居重要地位,大豆出口占出口總額的30%多,是世界第四大豆類出口國,其次是穀物(14%),肉類(13%)和木製品(5%)。巴拉圭的密集型農業掌握在大生產者手中,而大量無地農民被迫向城市移民,但60%的農村移民只能生活在城市的邊緣化地帶,無地農民運動也再次高漲。對此,政府已經出台了政策,希望通過為農民購買土地等方式救助無地農民。
2010年GDP增長將超過之前的預測,達到8-9%,原因是農業的復甦和大豆及牛肉出口。度過去年經濟衰退和旱災的難關後,穀物和油料作物將超2008年的1050萬公噸的記錄達到1200萬公噸。四季度出口將受到鄰國阿根廷工會阻撓的重創。政府懷疑工會控制了承擔80%巴拉圭集裝箱貿易的巴拿馬運河和巴拉圭河,而且還問些說要抵制難買共同市場,直到自由資金流動得到保障。這推動了同烏拉圭和玻利維亞,就動用基礎建設資金建立大西洋深海港的對話進程。就2011年經濟保守估計將增長3.5%,通脹率為5%,盡管社會開支增加,而且國會推遲稅制改革,但財政赤字仍將縮減。GDP的強勢增長帶來了財政平衡,而且在目的評級公司的等級由B3上升到了B1。Villeta地區和美國ADM的合作為該地區帶來了第一個大型化肥製造廠項目,加拿大的CIC公司說,巴拉圭的鈦礦是世界范圍內最大的,而且2011第一季度的開采計劃已經出台;但是,新的自然資源開采需要盡快立法,而且開此投資不得少於5億美元。加拿大的LAM礦業公司准備在東北地區開采稀土和鈮礦。
巴拉圭經濟最大的挑戰是貧困——超過1/3的人口是貧困人口——以及腐敗問題。另外,巴拉圭的非正式經濟規模巨大,已佔到國內生產總值的40%,就業人數占總勞動人口的70%。
2008年中左派聯盟領袖費爾南多•盧戈當選總統後,奉行穩定經濟和充實財政的政策,但在兌現「維護社會公平以及土地改革」的承諾上顯得有些力不從心。2009年7月25日,巴拉圭和巴西達成一項協議。根據該協議,巴西將大幅度提高從巴拉圭購買電力的價格,並且逐步允許巴拉圭向巴西自由賣出電能而不受巴西電力公司的干涉,這一協議對巴拉圭電力行業意義重大。
2009年巴拉圭經濟的衰退明顯超過了預期估計,加上乾旱導致了農產品產量下降,全年經濟增長率為-3.4%,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統計數字為-4.5%。此外,由於內需減少,投資額增長率由2008年的的20%急劇下降至4%。也急劇下降了16%,而2008年投資額增長率為20%。三個主要貿易合作夥伴(巴西,中國 和阿根廷)的進口需求下降也影響了巴拉圭的對外貿易,但國際原材料價格的上升,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出口額的減少。
玻是世界著名的礦產品出口國,工業不發達,農牧產品可滿足國內大部分需求,為南美最貧窮的國家之一。1985 年以來,玻歷屆政府推行新自由主義經濟政策,穩定宏觀經濟,調整經濟結構,減少國家干預並通過立法對主要國營企業實行資本化(即私有化)。經濟改革取得一定成效,國民經濟保持一定增長,通貨膨脹得到遏制。
主要有食品加工、釀酒、卷煙、紡織等輕工業。礦業是玻利維亞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為礦產品出口國,礦產資源豐富,有錫、銻、鎢、銀、鋅、鉛、銅、鎳、鐵等。已探明石油儲量為1.88億桶,天然氣1.13萬億立方米。森林面積5600萬公頃。古柯種植在玻利維亞國民經濟中佔有較重要的地位。農牧產品可滿足國內大部分需求。主要糧食作物為玉米、水稻、小麥、馬鈴薯和大豆,藜麥做為後起之秀產量逐漸增大。主要鐵路和公路網集中在西部,邊遠地區依靠航空溝通。1991年公路全長41700千米。鐵路全長3656千米。空運有玻利維亞勞埃德航空公司等3家該國航空公司。可通航的河流為1.98萬多千米。由於交通不便,通訊困難,基礎設施缺乏,旅遊業較為落後。
1991年國內生產總值為50.07億美元。貨幣名稱為玻利維亞諾,1992年底匯率為4.09玻利維亞諾兌1美元。玻利維亞主要出口鉛、錫、鋅、黃金、銀等礦產品及天然氣、大豆、木材、糖、皮革、咖啡和牲畜等。主要進口原材料及中間產品、工業設備、消費品和運輸設備等。主要進出口對象是阿根廷、巴西、西歐、美國等。
1998 年至今,玻經濟一直增長緩慢。
2010 年主要經濟指數(初步統計):國內生產總值:190億美元
人均國內生產總值:1818美元
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率:4.2%
外貿總額:123億美元
外匯儲備:100億美元
外債總額:29.4億美元
貨幣名稱:玻利維亞諾(Boliviano)
匯率:1美元=7.01玻利維亞諾
通貨膨脹率:7.18%
失業率:6.5 %
㈦ 論述:各國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性
世界經濟發展不平衡性是世界經濟帶有普遍性的規律,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這種不平衡性進一步加劇。
(1)發達國家之間的不平衡。它反映在西方各國國內經濟的增長速度和國際經濟地位上。20世紀80年代以前,西歐、日本快於美國,美、日、歐經濟實力的差距大大縮小,美國在經濟上的壟斷地位被打破。90年代以來,美國的經濟競爭力有所提高,與歐洲、日本相比,顯得充滿活力。美國經濟第一個走出90年代初的低谷。這主要得益於冷戰結束後,美國的科技力量經過調整,大量充實到民用工業。因此在高科技領域里的競爭,美國走在世界前列。前一段追趕勢頭迅猛的日本、德國則稍遜一籌。美國的經濟實力仍居世界首位。
(2)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發展不平衡。這主要反映在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差距和經濟結構的現代化程度上。發展中國家在經濟增長速度上快於發達國家,但由於人口壓力很大,人均增長受到很大限制。發達國家人均國民生產總值起點較高,由於壟斷高科技,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收入差距有擴大的趨勢。另外,在經濟結構及其發展階段上,發達國家的經濟進入「後工業社會」,而發展中國家很多目前還徘徊在從農業國到工業國的過渡階段。許多發展中國家單一的經濟結構沒有根本改變,以出口幾種產品為國民經濟的支柱。技術水平落後,資金短缺,外債嚴重,人口增長迅速,國內收入分配極不均衡。還有,在科學技術的發展和應用上的差距更大,文化教育事業落後。若不解決這些問題,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的差距只會愈來愈大,成為破壞國際政治穩定、阻礙世界經濟繁榮的重大問題。
(3)發展中國家之間的發展不平衡。發展中國家的社會歷史和國情不同,奉行的經濟發展政策差別很大,因此,在越來越多的發展中國家取得經濟成功的同時,許多低收入國家的經濟仍然停滯不前,發展中國家之間出現貧富差距拉大的現象。在發展中國家中,新興工業化國家和地區是二戰後世界經濟增長的新亮點。少數國家與地區在一些基本指標上已接近發達國家。
這種世界經濟發展不平衡將激化各國之間的矛盾,相互競爭更為激烈,並影響到世界經濟政治格局的變化。
㈧ 南方銀行的成員國數據
截止2007年12月的數據。
南方銀行成立七國領導簽字儀式 人口:3930萬
國民生產總值:2064.47億美元
人均國民生產總值:5458美元
貨幣:阿根廷比索(1美元約為3.14比索)
外匯儲備:452億美元 人口:980萬
國民生產總值:114.5億美元
人均國民生產總值:1153美元
貨幣:玻利維亞諾(1美元約為7.71玻利維亞諾)
外匯儲備:50.64億美元 人口:1.87億
國民生產總值:1.2萬億美元
人均國民生產總值:6085美元
貨幣:雷亞爾(1美元約為1.76雷亞爾)
外匯儲備:1778億美元
南方銀行 人口:1340萬
國民生產總值:398億美元
人均國民生產總值:2970美元
貨幣:美元
外匯儲備:36.71億美元 人口:550萬
國民生產總值:85億美元
人均國民生產總值:1424美元
貨幣:瓜拉尼(1美元約為4.71瓜拉尼)
外匯儲備:26億美元 人口:340萬
國民生產總值:193.17億美元
人均國民生產總值:6007美元
貨幣:烏拉圭比索(1美元約為21.87比索)
外匯儲備:36億美元 人口:2650萬
國民生產總值:1764.63億美元
人均國民生產總值:6833美元
貨幣:玻利瓦爾(1美元約為2145.92玻利瓦爾)
外匯儲備:315億美元
㈨ 2010各國外匯儲備
1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不包括香港及澳門) 2,847,300 Dec 2010
2 日本 1,101,000 Nov 2010
- 歐盟
(歐盟歐元區所有國家,包括歐洲中央銀行) 530,666 Feb 2009
3 俄羅斯 484,600 Nov 2010
4 中華民國 379,300 Nov 2010
5 印度 294,000 Nov 2010
6 韓國 290,200 Nov 2010
7 巴西 284,900 Oct 2010
8 瑞士 266,400 Oct 2010
9 香港 273,200 Jan 2011
10 新加坡 221,400 Oct 2010
11 阿爾及利亞 145,363 Apr 2009
12 德國 143,518 Feb 2009
13 泰國 140,000 Jan 2010
14 義大利 110,811 Feb 2009[1]
15 法國 99,930 Feb 2009[1]
16 馬來西亞 87,700 Apr 2009
17 墨西哥 82,100 Feb 2009
18 伊朗 81,000 May 2008
19 利比亞 79,000 Sep 2007
20 美國 75,654 Apr 2009[1]
21 土耳其 66,746 May 2009
22 英國 64,332 Mar 2009[1]
23 波蘭 63,847 Oct 2008
— 歐洲中央銀行
(不被任何一個單獨歐盟國家擁有) 62,921 Feb 2008 [1]
24 丹麥 62,400 May 2009
25 印度尼西亞 56,600 May 2009
26 伊拉克 48,779 Jan 2009[2]
27 阿根廷 47,024 Feb 2009 [1]
28 以色列 45,076 Apr 2009
29 奈及利亞 45,000 Apr 2009
30 加拿大 43,524 Mar 2009[1]
31 委內瑞拉 42,628 Dec 2008
32 挪威 42,364 Nov 2008
33 菲律賓 39,319 May 2009
34 捷克 36,854 Mar 2009[1]
35 羅馬尼亞 35,910 Feb 2009[1]
36 南非 33,418 Apr 2009
37 沙烏地阿拉伯 31,320 Oct 2007
38 埃及 31,189 Apr 2009
39 秘魯 30,930 Mar 2009
40 澳大利亞 30,692 Nov 2008
41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 29,620 2007 est.
42 烏克蘭 27,800 May 2009
43 瑞典 27,719 Feb 2009
44 荷蘭 26,630 Feb 2009[1]
45 哥倫比亞 23,800 Mar 2009
46 智利 22,895 Feb 2009[1]
47 匈牙利 22,712 Sep 2008
48 摩洛哥 22,009 Feb 2009[1]
49 西班牙 20,886 Feb 2009[1]
50 越南 20,700 Jun 2008
51 澳門 20,000 Dec 2008
52 哈薩克 19,658 Feb 2009[1]
52 科威特 19,630 2007 est.
53 黎巴嫩 19,400 2007 est.
54 斯洛伐克 18,504 Sep 2008
55 塞爾維亞 17,490 Nov 2008
56 比利時 16,056 Feb 2009[1]
57 奧地利 15,871 Nov 2008
58 保加利亞 15,189 Feb 2009[1]
59 葡萄牙 12,770 Feb 2009[1]
60 紐西蘭 12,470 Feb 2009[1]
61 安哥拉 12,290 2007 est.
62 巴基斯坦 11,190 May 2009
63 克羅埃西亞 10,852 Feb 2009[1]
64 波札那 10,000 May 2008
65 亞塞拜然 9,316 Apr 2008
66 約旦 9,172 Jan 2009[1]
67 突尼西亞 8,426 Feb 2009[1]
68 芬蘭 8,327 Feb 2009[1]
69 特立尼達和多巴哥 8,100 2008 est.
70 玻利維亞 7,717 Dec 2008
71 葉門 7,400 Mar 2009
72 阿曼 7,004 2007 est.
73 烏拉圭 6,672 Feb 2009
74 孟加拉國 6,500 Apr 2009
75 厄瓜多 6,500 Oct 2008
76 卡達 6,368 2007 est.
77 塞普勒斯 6,176 2007 est.
78 敘利亞 6,039 2007 est.
79 立陶宛 5,704 Mar 2009[1]
80 烏茲別克 5,600 2007 est.
81 拉脫維亞 5,556 Feb 2009[1]
82 [[波士尼亞赫塞哥維納|波黑]] 5,151 Jan 2008
83 瓜地馬拉 4,559 2007 est.
84 古巴 4,247 2007 est.
85 赤道幾內亞 3,928 2007 est.
86 哥斯大黎加 3,915 2007 est.
87 土庫曼 3,644 2007 est.
88 愛沙尼亞 3,526 Mar 2009[1]
89 馬爾他 3,522 2007 est.
90 緬甸 3,500 Aug 2008
91 巴林 3,474 2007 est.
92 白俄羅斯 3,326 Feb 2009[1]
93 希臘 3,181 Feb 2009[1]
94 迦納 2,837 2007 est.
95 肯亞 2,615 Mar 2009
96 冰島 2,792 Feb 2008
97 巴拉圭 2,743 Nov 2008
98 斯里蘭卡 2,600 Oct 2008
99 多明尼加 2,525 2007 est.
100 象牙海岸 2,500 2007 est.
101 坦尚尼亞 2,441 2007 est.
102 喀麥隆 2,341 2007 est.
103 宏都拉斯 2,336 Oct 2008
104 薩爾瓦多 2,417 Feb 2009[1]
105 馬其頓 2,243 Nov 2007
106 巴布亞紐幾內亞 2,193 Dec 2007
108 模里西斯 1,772 2007 est.
109 阿爾巴尼亞 1,615 Dec 2007
110 柬埔寨 1,600 Dec 2007
111 牙買加 1,490 Dec 2007
112 莫三比克 1,470 Nov 2007
113 加彭 1,459 2007 est.
114 摩爾多瓦 1,365 Feb 2009[1]
115 塞內加爾 1,350 2007 est.
116 喬治亞 1,300 2008 est.
117 巴拿馬 1,260 2007 est.
118 蘇丹 1,245 2007 est.
119 辛巴威 1,222 Mar 2008
120 亞美尼亞 1,141 Feb 2009[1]
121 尚比亞 1,100 2007 est.
122 斯洛維尼亞 1,076 Jan 2008
123 尼加拉瓜 1,075 2007 est.
124 吉爾吉斯斯坦 1,029 Feb 2009[1]
125 蒙古 1,000 Jul 2007
126 查德 997 2007 est.
127 布吉納法索 897 2007 est.
128 賴索托 889 2007 est.
129 愛爾蘭 854 Feb 2009[1]
130 衣索比亞 840 2007 est.
131 貝南 825 2007 est.
132 納米比亞 750 2007 est.
133 馬達加斯加 745 2007 est.
134 盧森堡 713 Sep 2008
135 巴貝多 620 2007 est
136 寮國 514 2007 est.
137 盧安達 511 2007 est.
138 史瓦濟蘭 395 2007 est.
139 多哥 363 2007 est.
140 維德角 344 2007 est.
141 塔吉克 301 2007 est.
142 蓋亞那 292 2007 est.
143 海地 221 2007 est.
144 貝里斯 150 Oct 2008
145 萬那杜 149 Dec 2007
146 馬拉維 140 2007 est.
147 甘比亞 120 2007 est.
148 幾內亞 119 2007 est.
149 蒲隆地 118 2007 est.
150 塞席爾 118 2007 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