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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會員制

發布時間:2021-10-18 10:30:43

外匯交易 咨詢 外匯保證金交易的原理是什麼

一般不建議滿倉操作的,如果你沒有足夠的保證金,交易系統是不會讓你進行相關操作的,虧了是肯定要還的,銀行一般不會虧損,即使你爆倉也還是跑不了滴。。。

Ⅱ 金道外匯交易

這個要看他所受到那些監管,由於國內對外匯市場還沒有完全開放,所以很多來自國外的外匯交易商看中中國市場,正不正規要看他的監管資質,監管的國際非盈利性組織有
英國金融市場行為監管局(簡稱FCA)。這個機構在外匯市場可謂是鼎鼎有名,是英國金融投資服務行業的中央監管機構,負責監管銀行、保險以及投資業務。FCA目前是全世界監管最完善、法律執行力最強的 外匯監管機構,成為各國金融監管機構學習的典範,得到投資者高度認同。
.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是美國政府的一個獨立機構,同時也是美國的金融監管機構之一,主要負責監管商品期貨、期權和金融期貨、期權市場。
澳大利亞證券投資委員會(ASIC)於2001年根據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法》成立,依法獨立對公司、投資行為、金融產品和服務行使監管職能。
瑞士金融市場監管局(FINMA)是瑞士負責金融監管的政府部門,監管瑞士的銀行、保險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商以及其他各類金融中介(其中包括外匯交易商)。
最後為大家介紹的是外匯市場一個耳熟能詳的監管機構——NFA,即美國全國期貨協會。這個機構在投資界也是十分權威的,NFA與以上那些機構不同的是它屬於非國家政府監管機構。是一個自律的非盈利性會員制組織。NFA監管措施十分完善且提供風險服務,是外匯市場中十分可靠的金融監管機構。你可以看看他的監管是不是具有權威性。我知道的一家外匯公司就是NFA監管的,非常可靠

Ⅲ 外匯的發展前景

中國的外匯抄還是很有發展前景的襲
2016年「十三五」規劃綱要在「構建全方位開放新格局」的篇章里還提到,擴大金融業雙向開放。有序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提高可兌換、可自由使用程度,穩步推進人民幣國際化,推進人民幣資本走出去。逐步建立外匯管理負面清單制度。放寬境外投資匯兌限制,改進企業和個人外匯管理。

Ⅳ 所有外匯平台都受NFA 美國監管嗎

不是復的~要判斷是否受制NFA監管查注意以下三點:
一看:要成為NFA監管的外匯交易商是有條件的,那就是凈資本要求最低為2000萬美元。二要明確:美國NFA監管的零售外匯交易商只有兩家,分別是嘉盛美國和Oanda美國,而且由於美國NFA監管限制太多,這兩家也是用NFA之外的其他牌照開發中國客戶。如果有其他平台宣稱是受NFA監管零售外匯交易商,你可以麻溜地閃了。三要懂查;選平台前建議可以到FX110監管查了解一下。

Ⅳ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的業務與服務

組織原則:國家外匯管理局為外匯市場的監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室為外匯市場調控部門,交易中心負責外匯市場組織運行。
會員構成:外匯市場實行會員制的組織形式,凡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可經營結售匯業務的外匯指定銀行及其授權分支機構可成為外匯市場會員。
交易方式:外匯市場採用電子競價交易系統組織交易。會員通過現場或遠程交易終端自主報價,交易系統按 價格優先、時間優先撮合成交。會員可選擇DDN、F.R或撥號上網等方式實現遠程聯網。
交易時間:每周一至五(節假日除外)上午9:30-16:30。
交易品種:人民幣兌美元、港幣、日元和歐元的即期交易。
匯價形成:外匯市場每場交易產生開盤價、收盤價和加權平均價,人民幣兌美元的加權平均價由中國人民銀行公布作為第二日人民幣兌美元的基準匯價,銀行據此公布人民幣兌美元掛牌價。
一、銀行間外匯市場
銀行間外匯市場是銀行同業之間的外匯交易市場,實行會員管理,參與者包括外匯指定銀行、具有交易資格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金融企業。交易中心受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委託,為銀行間外匯市場提供統一、高效的電子交易系統,該系統提供集中競價與雙邊詢價兩種交易模式,支持人民幣對九個外幣(美元、歐元、日元、港幣、英鎊、林吉特、俄羅斯盧布、澳大利亞元和加拿大元)的即期,人民幣對七個外幣(美元、歐元、日元、港幣、英鎊、澳大利亞元和加拿大元)的遠期、掉期,人民幣對五個外幣(美元、歐元、日元、港幣、英鎊)的貨幣掉期和期權交易,以及九組外幣對(歐元/美元、澳元/美元、英鎊/美元、美元/日元、美元/加元、美元/瑞士法郎、美元/港元、歐元/日元、美元/新加坡元)的即期、遠期和掉期交易,同時還包括交易分析、數據直通處理和即時通訊工具等輔助功能。
二、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
2005年7月21日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後,交易中心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授權,每個工作日上午9時15分發布人民幣對美元等主要外匯幣種匯率中間價。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的形成方式為:交易中心於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開盤前向外匯市場做市商詢價,並將全部做市商報價作為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的計算樣本,去掉最高和最低報價後,將剩餘做市商報價加權平均,得到當日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權重由交易中心根據報價方在銀行間外匯市場的交易量及報價情況等指標綜合確定。人民幣對歐元、英鎊、港幣、澳大利亞元和加拿大元匯率中間價由交易中心分別根據當日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與上午9時國際外匯市場歐元、英鎊、港幣、澳大利亞元和加拿大元對美元匯率套算確定。人民幣對日元、馬來西亞林吉特、俄羅斯盧布匯率中間價的形成方式為:交易中心於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開盤前向銀行間外匯市場相應幣種的做市商詢價,將做市商報價平均,得到當日人民幣對日元、馬來西亞林吉特、俄羅斯盧布匯率中間價。
三、銀行間本幣市場
銀行間本幣市場由貨幣市場、債券市場、票據市場組成。通過信用拆借、質押式回購、買斷式回購、現券買賣、債券借貸、債券遠期、利率互換、遠期利率協議等交易,金融機構可以利用銀行間市場管理資金頭寸、調整資產負債結構和進行投資理財。在銀行間本幣市場交易的證券種類包括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次級債、企業債、國際開發機構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資產支持證券等。本幣市場成員涵蓋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託公司、基金、企業年金等各類金融機構。
交易中心負責為銀行間本幣市場提供高效、便捷的電子交易平台。由交易中心研發的新一代本幣交易系統,具有高效、安全、開放、易用等特點,適用多種本幣交易產品和交易工具,適合多層次機構投資者,包含成員端前台系統、成員端中後台系統、數據介面系統、清算系統和場務管理系統等多個子系統。同時,交易中心還通過互聯網站為金融機構提供拆借票據報價服務。
四、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 (Shibor)
2007年初以來,交易中心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授權計算、發布中國貨幣市場基準利率——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簡稱Shibor)。Shibor是根據信用等級較高的銀行組成的報價團自主報出的人民幣同業拆出利率計算確定的算術平均利率,是單利、無擔保、批發性利率。公布的Shibor品種包括隔夜、1周、2周、1個月、3個月、6個月、9個月及1年。每個交易日,交易中心根據各報價行的報價,剔除最高、最低各2家報價,對其餘報價進行算術平均計算,得出每一期限品種的Shibor,並於北京時間上午11:30對外發布。 清算原則:外匯市場實行集中、雙向、差額、一級的清算原則,由交易中心在清算日集中為會員辦理人民幣、外匯資金收付凈額的清算交割。
清算速度:外匯市場本、外幣資金清算速度為T+1,交易日後的第一個營業日辦理資金交割。
清算方式:人民幣資金清算通過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系統辦理,外匯資金清算通過境外清算系統辦理。
清算備份:在北京備份中心建立實時清算備份系統。
交易中心為銀行間外匯市場人民幣/外幣、外幣/外幣即期競價交易提供直接清算服務。為人民幣外匯即期詢價交易提供凈額清算業務。該業務以多邊凈額清算為基礎,並通過清算限額和保證金等風險管理措施,嚴格防範風險,保證參與各方的合法權益。交易中心為本幣市場成員提供間接清算服務。本幣交易系統具有清算跟蹤提示功能,系統自動提示會員在清算交割日收、付資金和債券情況。交易中心還通過在中國人民銀行開立的保證金管理賬戶,為債券遠期交易、買斷式回購、利率互換和遠期利率協議的市場參與者提供保證金集中管理服務。 交易中心堅持依靠現代科技手段,建設安全、高效、可控的電子服務平台。經過多年努力,交易中心採用自主開發與項目外包相結合的方式,已經建設完成外匯交易系統、本幣交易系統、Shibor系統、統計系統、清算系統、風控系統、中國貨幣網等30餘個電子系統。除交易終端和信息終端外,交易中心還提供報價、交易、實時行情發布、交易事後數據核對等介面,方便銀行內部前中後台的直通處理。
交易中心在上海、北京雙中心異地備份體系結構的基礎上,發展為「兩地三中心」的容災系統,以上海張江為總中心,在北京建立異地災備中心、在上海外灘建立同城災備中心。為支持業務發展,保障信息系統滿足市場需要,交易中心於2002年建立了數字認證中心,全面實施了網路系統的擴容改造,在重慶、大連、廣州、青島、汕頭、深圳、天津和廈門八地設立網路中繼站,所有成員會員除了可以通過上海總中心和北京備份中心接入交易中心網路外,還可以通過以上八地接入。經過網路擴容和本外幣交易、信息、風險管理、監控等系統改造升級,系統安全性、穩定性、有效性和可擴展性明顯提高,為加速實現全國統一聯網和交易主體增加、交易量增長提供了強有力的技術保障。 交易中心在成立的十多年來,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奠定了中國銀行間市場的基礎,交易中心正積極加快金融產品、工具創新,研究推出人民幣利率互換和遠期利率協議等產品,推動外幣衍生品市場快速發展,加強各業務領域的系統平台建設,傾力打造全新外匯交易系統,自主開發新一代本幣交易風控系統,加強數據中心建設,構建快速反應的「一站式」服務體系等,努力提升交易中心的綜合服務能力。

Ⅵ 我國現行匯率制度是什麼如何完善

我國現行的匯率制度: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解析:
① 所謂以市場供求為基礎:人民幣匯率制度主要是依據國內外匯市場和國際外匯市場的供求變化情況而定。
各外匯指定銀行根據企業在銀行的結售匯情況和中國人民銀行對其核定的結售匯周轉頭寸限額在銀行間外匯市場買賣外匯、拋補頭寸,形成外匯供求。
② 所謂參考一籃子貨幣:按照我國對外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選擇若干種主要貨幣,賦予相應的權重,組成一個貨幣籃子。
③ 所謂有管理的:中國人民銀行對人民幣匯率實行宏觀監控,必要時運用外匯干預政策,使市場匯率穩定在合理水平上。
④ 所謂浮動的:中國人民銀行每天公布的市場匯率是浮動的,各外匯指定銀行對外掛牌的匯率可在規定的幅度內波動。
現行人民幣匯率制度的特點:
1. 對經常賬戶項目下的貿易以及非貿易收支實行結售匯制;對部分單方面轉移支付項目和所有資本賬戶用匯實行審批制。
2. 建立統一的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中央銀行授權交易中心集中管理外匯交易,然後中央銀行會根據市場運行情況進行干預。
3. 實行會員制交易主體。會員可以進行自營和代理買賣。
4. 對非中央銀行會員核定其周轉外匯頭寸限額。
5. 交易中心對外匯的每日匯價浮動范圍進行限制。
6. 交易日結束時,會形成一個市場加權平均匯率。經中央銀行公布後,就是下一個交易日的基準匯率。在外匯折算上,2005 年7 月21日以前是以人民幣兌美元的匯率為基礎形成。2005 年7 月21日以後是參考一籃子貨幣形成。
7. 中央銀行作為市場交易會員之一,在上海交易總部可以隨時參與外匯交易,沒有最高持匯額度限制。
完善人民幣匯率制度
在借鑒我國以往匯率制度改革的經驗以及遵循匯率制度自身演變邏輯的基礎上,人民幣匯率制度在進一步改革過程中還必須堅持以下幾個要求。
首先,根據以往的經驗,政府主導的強制「漸進性」的制度變遷是我國匯率制度改革成功的關鍵。因此,在人民幣匯率制度在進一步改革的過程中應該堅持漸進性原則。
其次,鑒於我國匯率制度改革表現出明顯的「路徑依賴」特徵,初始的改革步驟會對以後的改革過程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因此,過渡中的初始步驟和後續措施必須保持與最終目標的相對一致性。
最後,為了使退出盯住匯率的成本最低,退出時機的選擇也很重要。為了能夠充分發揮匯率制度的作用,規避可能帶來的風險,為我國經濟發展創造穩定的金融和貿易環境,我國仍然需要採取相應措施來推進人民幣匯率制度進一步改革。
1. 加強外匯市場交易主體等基礎建設,逐步放寬目前參與外匯交易的銀行必須經中央銀行嚴格審批的限制,改變外匯交易主體構成單一的局面。逐步放寬行業限制,規范入市條件,使得股份制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託公司和財務公司等按照入市條件逐步審批入市。當然,隨著企業制度的健全,也可以考慮讓有條件的大型企業進入外匯市場。另外需要培養外匯交易經理人。現有外匯指定銀行周轉額度較低,外匯指定銀行靈活運用外匯資產餘地也較小,不便於內資銀行參與金融業務的競爭。應逐步取消外匯周轉額度最低比例,用外匯資產負債比例管理方式取代額度管理方式。
2. 制定合理的匯率波動區間,增加人民幣匯率靈活性。人民幣匯率波動區間的確定,應綜合考慮一系列因素,如實際有效匯率、月度交易余額、季度國際收支余額的變化、國際儲備的充足性與變化趨勢和人民幣利率水平等。針對匯率波動區間不足的現狀,應適度擴大匯率浮動區間並分步驟實施。
3. 完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的核心問題是改進人民幣匯率的形成機制。當前匯率運行除受央行的匯率政策影響外,還受制於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因此,完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除了改進央行匯率調控手段,更重要的是要考慮匯率的形成機制:
(1)改進央行的市場調控方式。主要是要改變央行過去過於頻繁干預外匯市場的模式,確定央行需要盯住合理的人民幣匯率目標波動區域,建立一套標準的干預模式,給市場一個比較明確的干預信號,降低干預成本。
(2)增加市場交易主體。增加外匯市場的交易主體,讓更多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直接參與外匯的買賣,避免大的機構集中性的交易壟斷市場價格,防止匯率的大起大落。
(3)推廣大額代理交易。為增加銀行間外匯市場參與主體的種類和活躍外匯市場,可逐步推廣銀行代理企業在銀行間外匯市場買賣外匯的大額交易。但在具體操作上,要保證銀行在代理企業辦理外匯交易時,嚴格按照現行外匯管理規定對企業有關交易憑證進行嚴格審核把關。
(4)增加外匯市場交易品種。外匯市場的發展和完善需為企業和銀行提供全方位的服務。目前中國外匯市場交易幣種單一,與國際規范的外匯市場區別較大。為更好地發揮外匯市場的服務作用,應逐步建立銀行間外匯拆借市場,增加外幣與外幣之間的交易,增加外幣期貨和外幣期權等交易形式。
(5)建立商業銀行做市商制度。改革目前銀行間市場撮合交易的外匯買賣方式,使商業銀行從目前的交易中介變為做市商,活躍外匯市場,並使匯率真正反映市場參與者的預期,強化匯率的價格信號作用。

Ⅶ 為什麼外匯保證金業務不在中國發展

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外匯保證金業務由香港進入了內地市場,但由於大量投資者出現了巨額虧損,該業務於1994年被政府明令禁止。之後在2006年–2008年,外匯保證金交易業務經歷了首次試水到再次被禁止。不完善的市場監管機制此外,政府雖開放了外匯保證金業務,但當時國內的監管機構權責不明,多頭管理,相互推諉,自律監管和相關的法律法規也同樣缺失,反觀其他國家的市場,許多監管機構都選擇在其原有衍生品監管的基礎上擴充或加強對外匯保證金交易的監管。投資者對外匯保證金交易缺乏認識。當時,大量中國投資者對外匯方面的基本知識、復雜的交易規則和手段都缺乏了解。而當時,市場上的機構並沒有對投資者進行系統的培訓,投資者盲目地進行投資,導致其風險防範意識和風險控制能力不足,從而加劇了投資的風險和虧損。其次,雖然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是一個會員制市場,像所有的市場一樣,買賣雙方自願交易,供求關系決定了價格,但中國人民銀行是市場中的最大玩家,對人民幣匯率有近乎決定性的作用。而央行對外匯市場的過多干預,造成了外匯市場的供求失真。一般來說,一個國家的央行在外匯市場上只是宏觀調控者,而不是市場主體,外匯指定銀行才應該是市場的主體,處於外匯市場的中心地位。而我國現代外匯管理的特徵決定了央行在外匯市場上的干預行為以及職能的扭曲。對於國家來說,這種制度的好處就是有獨立的財政政策以及貨幣政策,有利於穩定發展。除此之外,個人在人民幣的自由兌換上同樣有限制。目前,個人換匯每人每年都有5W美金的購售匯額度,這也是限制外匯保證金業務在中國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Ⅷ 人民幣幣種問題

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的完善

文/中國銀行國際金融研究所 王元龍

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實際上就是人民幣匯率制度的選擇問題。從1994年1月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由此開始,人民幣匯率生成逐漸走向市場化,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的核心是:以外匯市場供求為基礎,允許市場匯率在一定范圍內圍繞基準匯率上下浮動。盡管現行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基本上符合中國國情,對促進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實事求是地看。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也存在著以下缺陷。

1、匯率形成機制扭曲

建立銀行結售匯制和全圍統一的銀行間外匯市場,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外匯體制改革的重要方面。銀行結售匯制和全國統一的銀行間外匯市場構成了現行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的基礎。從理論上來看,我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反映的是市場供求關系。但從現行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看,由於存在著兩個突出的特點,即銀行結售匯的強制性與銀行間外匯市場的封閉性。導致人民幣匯率的形成機制扭曲,從而使人民幣匯率基本上體現的是政府意志,難以形成真正意義上的市場匯率。

(1)銀行結售匯制的強制性。結售匯這種制度安排具有較大程度的強制性,企業出口所得外匯必須無條件賣給外匯銀行。企業不能持有外匯賬戶(以後雖允許大型外貿企業持有部分外匯,但受到嚴格的限制),不能根據自己未來的需求和對未來匯率走勢的預期自主選擇適當的出售時機和數量。至於企業的外匯需求,在經常項目下的貿易用匯通過外匯銀行的售匯來滿足,而經常項目下的非貿易用匯則受到較為嚴格的外匯審批控制。在這一制度下,企業無法意願地持有外匯,由此「強賣」而形成的匯率不可能是真正意義上的市場價格。

(2)銀行間外匯市場的封閉性和嚴格管制。銀行間外匯市場即銀行之間的外匯交易市場,建立該市場的初衷是為了改進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然而從實踐來看這一目標並未達到,這是因為該市場存在著嚴重的缺陷:

第一,封閉性而非開放性市場。銀行間外匯市場實行會員制,作為市場主體的外匯指定銀行其會員資格的獲得,須經中央銀行或外匯管理局的審批,必須符合嚴格的市場准入規則,從而使該市場失去開放性而成為封閉的市場。

第二,嚴格管制的市場。由於中央銀行對外匯指定銀行持有外匯的額度有嚴格的規定,這就使得外匯指定銀行不能意願地持有外匯,也難以根據本、外幣資產的合理組合來實現在風險可控情況下的收益最大化和規避外匯風險。更為重要的是,在銀行間外匯市場的交易中,由於中央銀行實際上處於壟斷地位,即中央銀行具有對外匯銀行的額度控制權以及中央銀行擁有巨額的外匯儲備和貨幣供給權,從而使中央銀行對該市場人民幣匯率的形成具有絕對的控制權。中央銀行在市場上的絕對壟斷地位,使政府的意志自然而然滲透在匯率之中。

第三,被動干預的市場。在銀行間外匯市場上,中央銀行處於被動干預的地位,當外匯指定銀行之間的交易不能完全匹配時,由中央銀行彌補不足頭寸,以保證整個市場的「出清」。這種被動干預保證了市場的有效運轉,但也對人民幣匯率的形成產生了較大的負面影響。由於採用迫不得已的被動干預,極大地限制了中央銀行採取靈活的干預模式,其結果使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僅有管理而缺乏浮動,人民幣匯率趨向僵化。毫無疑問,這種狀況對人民幣體現外匯資源價格的真實性和代表性產生了極為不利的影響,嚴重製約了市場配置外匯資源效率的進一步發揮。

第四,單調的市場。我國銀行間外匯市場上交易的幣種僅限於美元等少數幾種貨幣,成交量也主要以美元為主,而且幾乎不存在遠期、期貨交易,除了少數幾家銀行有資格辦理人民幣遠期交易外,幾乎沒有其他衍生工具。銀行間外匯市場上交易品種和交易方式的狀況對外匯交易量有重要的影響。不言而喻,交易品種稀少和交易方式單調是制約我國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量擴大的重要因素。真正意義上的銀行間外匯市場必須具有一定數量的交易主體,形成多層次的市場結構,從而具有相當的交易規模。否則,就不可能形成活躍的外匯市場,也就不可能生成合理的市場匯率。

2、匯率缺乏靈活性或彈性

在客觀因素以及一部分主觀因素的作用之下,我國於1994年初開始實行的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已經逐步演變成為固定匯率安排。亞洲金融危機以來,我國人民幣匯率制度承載了包括政治因素在內的沉重負擔,我國堅持人民幣不貶值,對穩定亞洲經濟金融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人民幣匯率的穩定已經成為中國政治、經濟穩定的極其重要的標志。正因如此,人民幣匯率已經陷入僵化即缺乏靈活性或彈性,喪失了調節功能。

缺乏靈活性或彈性的人民幣匯率制度造成了一系列的問題,從而成為危及我國金融安全的嚴重隱患,最突出地表現為弱化了企業的風險意識。匯率長期窄幅波動,不僅制約了市場引導外匯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發揮,並導致市場忽視匯率風險。在基本固定的匯率安排下,使市場和企業的匯率風險意識淡薄,在經營與投融資活動中很少考慮和顧及風險,從而出現和累積了一定的風險,如大量不良債務的產生,而這些風險的累積則是發生金融危機的重要條件。

由於人民幣匯率缺乏靈活性或彈性,人民幣名義匯率與實際有效匯率之間產生較大的差距。在單一釘住美元的匯率安排下,由於匯率浮動區間處在狹小的范圍之內,這種狀況使匯率難以對其他貨幣間匯率變化及時進行調整,特別是對美元和其他主要儲備貨幣間的匯率變化及其影響做出反應,其結果往往是表面上名義匯率保持穩定,而實際有效匯率已經與之發生偏離。

在我國的貿易結構中,與美元區的貿易額約占貿易總額的50%左右,而與非美元區即日本、歐元區和東南亞的貿易額約占貿易總額的一半左右。我國的現行匯率政策只是重視保持與美元區匯率的穩定,而對非美元區貿易夥伴的匯率穩定則沒有予以足夠的重視。近年來,由於日元和歐元對美元的匯率不穩定,出現了美元不斷貶值的趨勢,相應地也導致了這些貨幣的升值。正是這些因素導致了人民幣實際有效匯率趨降。

1994年人民幣匯率並軌時,我國規定的銀行間外匯市場人民幣對美元匯率每天的波幅為中心匯率上下0.3%,按目前8.28元人民幣兌換1美元的水平,每天可上下浮動250個基本點,而實際上人民幣匯率每天波幅不過幾個基本點。人民幣匯率窄幅波動這種格局,較大程度是由於中央銀行作為銀行間市場的重要參與者,幾乎每天都參與市場交易,平補市場買賣差額,影響匯率生成。這就形成了中央銀行與市場博弈的格局,造成了匯率變動的政策敏感性。如果匯率出現大幅波動,可能向市場傳遞的是政府縱容或操縱匯率貶值或升值的政策信號,從而使得匯率波動從政策上變得比較敏感,這反過來制約了匯率政策操作的彈性。

3、匯率調整缺乏准確依據

1996年我國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下的可兌換,並對資本項目下嚴格管制,從而使銀行間外匯市場上的外匯供求決定於貿易項目。而貨幣的購買力則是與貿易相關的最直接、最重要的因素,這就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需要選擇購買力平價理論作為決定人民幣匯率水平的理論模型。但是,在人民幣匯率制度已經逐步演變成為固定匯率安排的情況下,用購買力平價來計算人民幣與美元的均衡匯率存在著重大缺陷,如購買力評價理論的前提條件(例如信息充分、交易成本為零、關稅為零)幾乎完全不能滿足,而且由於購買力平價理論的一般物價水平既包含了貿易品又包含了非貿易品,其計算結果必然存在著較大的偏差。顯而易見,從理論上來看,現行人民幣匯率的調整缺乏充足的依據。

從實踐上來看,現行人民幣匯率的調整也缺乏准確的依據。在匯率由外匯市場的供求關系來決定時,這一市場十分狹窄,而且僅限於由經常項目中的貿易項目派生出的外匯供求,但由於一方面中央銀行與外匯指定銀行之間存在著信息不對稱導致中央銀行無法獲取准確定價所需要的完全信息;另一方面,由供求偏好變化而造成的匯率變動的不確定性導致中央銀行管制定價的時間滯後,甚至發生判斷錯誤。在信息不對稱和存在不確定性的情況下,管制定價的中央銀行無論採用何種方法,都難以計算出一個「出清」供給與需求均衡的匯率水平。當中央銀行管制定價無法確定均衡的匯率水平時,匯率水平的調整不得不主要依賴於經驗以及有關黑市匯率水平、出口換匯成本等參考指標,使調整的准確性大為降低。

4、較高的維持成本

維持現行人民幣匯率制度的成本較高,需要付出的代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增加貨幣政策靈活操作的難度。在資本自由流動的條件下,固定匯率制將沒有自主的貨幣政策,貨幣政策只能被用於維持匯率的穩定;而在資本管制條件下,資本難以自由流動進行套利活動,利率平價理論將不再發揮作用,固定匯率制下的貨幣政策因此而重新獲得自主性。但是,我國的實踐表明,由於受資本控制有效性和貨幣管理當局沖銷手段的限制以及貿易平衡存在著不確定性,即使在資本管制條件下,貨幣政策的自主性依然受到較大的影響,有時甚至會發生貨幣政策的作用方向與宏觀經濟政策目標背道而馳的現象。

(2)增加財政負擔。當美元相對於主要貨幣保持強勢的情況下,如果維持人民幣兌美元匯率的絕對穩定,勢必增加我國出口增長的難度,而擴大出口又是保持經濟增長的重要途徑。為了刺激出口,我國採取了提高出口退稅比率、對出口商品貼息等措施,其結果:一方面是保持了出口的增長,對拉動經濟增長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國家財政支出,並誘發了出口騙稅等道德風險。

(3)增加外匯管理成本和難度。為維持現行人民幣匯率制度,在政策操作上我國不得不在一定程度藉助外匯管制的力量來實現既定目標。在1998年以前,為緩解人民幣匯率升值的壓力,中央銀行加強了銀行結匯管理,明確規定中資企業借用的國際商業貸款不得結匯成人民幣使用;在1998年以後,為應對亞洲金融危機對人民幣匯率產生的貶值壓力,中央銀行又加大了對銀行售付匯管理的真實性審核力度。毫無疑問,嚴格的管制勢必增加管理成本。在現行人民幣匯率制度下,由於人民幣匯率基本固定、匯率無風險,當國內外利率存在利差時,必然導致無風險套利機會的出現。盡管在我國資本項目外匯管制之下,這種套利活動有一定的成本,但只要收益大於成本,套利仍會通過非法逃套等形式進行。這種狀況增加了資本項目外匯管理的難度。

(4)外匯儲備增加的成本與風險。在現行人民幣匯率制度框架下,強制性結售匯的實施、經常項目可兌換以及中央銀行對外匯指定銀行外匯頭寸額度控制,銀行、企業與居民都不能意願地持有外匯,而中央銀行則以國家外匯儲備的形式持有相當數量的外匯。這種狀況導致我國外匯儲備持續超速增加,由1994年初的212億美元上升到2004年底的6099億美元。持有如此規模巨大的外匯儲備,盡管可以看作是我國人民幣匯率制度穩定以及經濟發展勢頭良好的重要標志,或者說為市場提供了一個穩定與信心的重要標志,但是持有如此巨大規模的外匯儲備,對經濟發展產生了一系列負面影響,最突出表現為:

首先,支付巨大的成本。既然外匯儲備是用於清償國際收支逆差、進行外匯交易和國際債務清算、干預外匯市場的外匯資產,而且這種重要資源又必須具有較高流動性的前提條件,因此外匯儲備屬於暫時閑置或只能獲得很低收益的資產。由此可以這樣認為:外匯儲備的規模越大則意味著資源利用的效率就越低,同時需要付出的成本就越高。我國外匯儲備主要用於購買美國政府的短期債券和在境外金融機構的同業存款,其資產收益率大大低於對外借款所支付的利息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資所付出的成本。我國在持有大量低收益外匯資產的同時,又以高成本從國際金融市場大量借入外資,造成巨額的資源浪費,付出了相當大的代價。

其次,承擔匯率風險。我國外匯儲備高度集中於中央銀行,匯率變動所產生的匯率風險就不可能向其他微觀經濟主體分散,必然由中央銀行獨自來承擔,在當前國際貨幣體系和國際金融市場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的情況下,中央銀行持有巨額外匯儲備特別是美元儲備資產將面臨巨大的匯率風險。

(5)增加社會交易成本。主要表現為:第一,在強制性的結售匯制度下,必然增加企業的額外負擔,使交易成本提高,而成本的提高又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企業的競爭力。第二,對交易真實性的審核不僅帶來了巨大的社會管理費用的支出,而且隨之產生的效率下降也意味著社會成本的增加;第三,在結售匯制度下,對外匯的超額需求是外匯市場的重要特徵,因外匯超額需求而出現的大量的行政審批則又是產生尋租、腐敗等問題的重要根源。這樣不僅降低了外匯資源的使用效率、造成效率損失,而且又要為此支付監管的成本。所有這些,無疑會加大社會交易成本,造成社會福利的凈損失。

我國加入WTO之後,由於對外貿易擴大、外資流入增加、外資銀行大量進入及其業務增加,外匯市場日趨活躍,致使人民幣匯率市場化的壓力逐漸增大。伴隨上述重要變化,資本的流動性在我國逐漸提高,穩定匯率的難度越來越大,外匯管制的成本也將越來越高。這些變化必然要求人民幣匯率加快市場化改革,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經濟理論與經濟管理》)

Ⅸ 大家好,我想炒外匯,和期貨,不知在哪開戶!希望大鱷們,為小弟指點迷津

不管是炒外匯還是期貨,個人是沒法去交易所開戶的,因為交易所是會員制,會員是專有要求的,屬而且條件很嚴。會員是有資格代理客戶在交易所內部進行買賣,所有的投資者都需要通過會員才能在期貨交易所內進行期貨交易。
如果想投資外匯或者期貨,需要找的是期貨公司,而不是投資公司。
目前國內的投資公司分兩種,一種是自己去投資外匯和期貨的,是自營的,這種公司的注冊資金最少1千萬以上,你找他們也沒用,他們不能給你開戶,他們也需要在期貨公司開戶才能投資。第二種是一種叫投資咨詢或信息咨詢類的公司。這種公司注冊資金幾萬元即可,僅僅是一個服務類的中介機構,他們沒有開戶的資質,在打擦邊球。
如果你炒外匯保證金,國內是不允許的,除了銀行的外匯實盤業務是可以炒的。
期貨是通過期貨公司開戶才能進行的投資,期貨公司是交易所的會員單位。投資者要在期貨公司開戶,相關於委託期貨公司替你在交易所內部進行期貨交易,你下達指令,期貨公司替你執行。
外匯分現貨和期貨,千萬不要去找那些投資公司做外匯保證金業務,這屬於非法炒匯,而且國際上的騙子外匯公司很多。很多投資咨詢公司自己都分不清哪些是騙子公司,哪些是合規的外匯公司。

Ⅹ 中國是個什麼樣的外匯交易中心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是由中央銀行領導下的、獨立核算、非贏利性的事業法人。交易中心實行會員制,到1994年底已有會員303家,包括中資銀行及其分行、外資銀行、其它非銀行機構。其中,外資銀行只能代理,而不能自營外匯買賣。買賣的方式只有即期交易,沒有遠期和期貨買賣(在第三章我們將能了解到這幾種交易方式的區別)

1994年1月1日我國對外匯管理體制進行了改革,外匯交易市場無論從結構、組織形式、交易方式和交易內容都與國際規范化的外匯市場更加接近。我國外匯交易市場有以下幾個特點:

a、運用現代化的通訊網路和電子計算機聯網為各金融機構提供外匯交易與清算服務。在交易方式和內容上,實行聯網交易。外匯市場只進行人民幣與美元、人民幣與日元、人民幣與港幣之間的現匯交易。

b、在市場結構上,可分為兩個層次:一是客戶與外匯指定銀行之間的交易;二是銀行間的外匯交易,包括外匯指定銀行之間的交易和外匯指定銀行與中央銀行之間的交易。

c、決定市場匯率的基礎是外匯市場的供求情況。人行每日公布基準匯率,各外匯指定銀行在規定的浮動范圍內自行決定掛牌匯率,匯率浮動范圍在(0.25%)以內。

d、中國人民銀行對外匯市場進行宏觀調控和管理。央行主要運用貨幣政策進行干預。

在我國,同樣值得注意的是,我國外匯市場上存在著兩大板塊,即人民幣兌外匯市場和外幣兌外幣市場。下面我們簡單介紹一下這兩大板塊:

a、人民幣兌外幣市場;這一市場因涉及人民幣業務,對國內經濟的沖擊較大,存在著許多的交易限制。例如,目前只能從事人民幣兌美元、港幣、日元的即期交易;交易限制多等。

b、外幣兌外幣市場;參與者不僅包括公司企業,還包括持有外匯的居民個人。市場發展的較為完善。隨著開放型經濟的發展,我國國內外匯市場融人國際外匯市場是必然的趨勢,兩大板塊合二為一是必然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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