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超期付匯如何延期
1。 書面申請(格式可上網下載)
2。 該筆延期付款項下進口關單
3。 該筆延期付款項下進口關單在核查系統中的可購付匯余額。 (可自己用電子工業口岸卡在海關系統中查,也可叫銀行查詢列印)
4。 該筆延期付款貿易信貸系統提款登記查詢列印聯。
B. 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台延期付款問題。
你要做延期付款報告,自己做是在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台上面的企業報專告
延期付款報告:
進口報關屬90天之內付款的延期付款,可以不用做報告。(但最好報告下數據會比較正常)
進口報關90天之後付款的延期付款,需要在進口報關之日起30內在平台上面做延期付款報告。
進口報關90天之後付款的延期付款,且因為各種原因沒有做報告的,可以在報關之日起30天後、付款之前准備資料去當地外匯局做現場報告(延期付款現場報告)。
C. 延期付匯什麼意思會計新手 很多不懂,望大家說的詳細些,謝謝!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加強進口延期付匯、遠期付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5年2月5日匯發[2005]8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各中資外匯指定銀行:
為進一步完善貿易收付匯管理,規范進口延期付匯和遠期付匯等貿易融資行為,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級外匯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外匯局」)、外匯指定銀行(以下簡稱「銀行」)要嚴格按照本通知和其他相關外匯管理規定,在收付匯和核銷環節加強對進口延期付匯、遠期付匯等貿易融資行為的真實性審核。
二、對於貨到匯款項下憑進口日期為2005年3月1日以前、單筆報關單未付匯金額在等值50萬美元以上(含50萬)、預計付匯日期超過報關單進口日期90天(含90天)的進口貨物報關單進口付匯證明聯(正本)(以下簡稱「進口貨物報關單」)辦理付匯的,進口單位應當於2005年5月1日之前,持延期付匯情況說明函、進口貨物報關單、合同等有效商業單證,到外匯局辦理延期付匯登記手續。
三、對於貨到匯款項下憑進口日期為2005年3月1日以後的進口貨物報關單付匯的,進口單位應按合同約定的日期辦理購付匯手續。但對單筆報關單未付匯金額在等值50萬美元以上(含50萬)且預計付匯日期超過報關單進口日期90天(含90天)的進口貨物報關單,進口單位應當在報關後60天內,持延期付匯說明函和進口貨物報關單、合同等有效商業單證,到外匯局辦理延期付匯登記手續。
四、對於符合上述第二、三條所述情況的延期付匯,銀行須憑進口貨物報關單等符合有關結匯、售匯與付匯管理規定的憑證和商業單據,以及外匯局加蓋貿易進口付匯核銷監管業務章的《貿易進口延期付匯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格式見附件1)為進口單位辦理購付匯手續,並將《登記表》第三聯隨《貿易進口付匯核銷單(代申報單)》報送至所在地外匯局。
五、對於應辦理延期付匯登記手續而未辦理,或超過《登記表》上註明的付匯日期的貨到匯款項下付匯業務,銀行不得為進口單位直接辦理付匯手續。若確實因貿易糾紛等特殊原因不能在《登記表》上註明的期限內對外付匯的,進口單位須持情況說明函、相關證明材料及原《登記表》到外匯局辦理二次延期手續,外匯局審核後,在原《登記表》備注欄內加註二次延期付款期限,再次加蓋核銷監管業務章。進口單位最多可辦理2次延期付匯登記,二次延期後仍不能在《登記表》上標明的期限內付匯的,進口單位不得再憑該進口貨物報關單辦理對外購付匯手續。
六、信用證、進口代收項下已到單,進口單位要求延長付款期限的,銀行應當審核有效貨運單據、信用證修改函等相關商業單證。
銀行應當於每月初5個工作日前,將上月發生的信用證及進口代收項下延長付款期限超過90天和90天以上遠期付匯情況匯總,向當地外匯局報送《××銀行貿易進口延/遠期付匯統計月報表》(格式見附件2)。
七、外匯局要做好延期和遠期付匯情況統計工作,各分局須於每月初10個工作日前,向總局報送《國家外匯管理局××分局貿易進口延/遠期付匯統計月報表》(格式見附件3)。
八、對於進口日期為1998年9月1日以前的進口貨物報關單尚未用於付匯、核銷的,進口單位應在2005年5月1日以前持情況說明函、進口貨物報關單及相關單證到外匯局備案或核銷。銀行憑外匯局出具的《進口付匯備案表》為進口單位辦理購付匯手續。自2005年5月1日起,進口單位不得憑進口日期為1998年9月1日以前的進口貨物報關單辦理進口付匯和核銷手續。
九、銀行違反本《通知》規定的,按照《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處罰;未按照規定及時反饋情況和報送報表的,按照《外匯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和四十九條規定處罰。
進出口單位未按本通知規定辦理相應登記手續的,按照《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處罰。
銀行、進出口單位違反本通知其他規定的,按照《外匯管理條例》和其他有關管理規定處罰。
十、本通知自2005年3月1日起執行。以前規定與本通知相抵觸的,以本通知為准。
各分局收到本通知後,應盡快轉發至所轄中心支局、外資銀行和相關單位;各中資外匯指定銀行收到本通知後,應盡快轉發至所屬分支機構。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經常項目管理司反饋。
附件:1、貿易進口延期付匯登記表(略)
2、銀行貿易進口延/遠期付匯統計月報表(略)
3、國家外匯管理局分局貿易進口延/遠期付匯統計月報表(略)
D. 延期付匯 可以最多能延多少時間,有限制嘛
只要延期付款90天以上來的都要在源網站
http://www.safesvc.gov.cn/powercms/chanel/wgj_main/main.jsp
進行合同登記(千萬不要到120天以後),如果超出外管局給你公司的額度,需要拿材料前去外管局申請額度審批。在20個工作日內審批,我問過外管局辦理延期付款的工作人員,只要審批下來,什麼時候付匯都行,外管局干涉不了企業什麼時候付匯。
E. 去外管局辦理延期付匯事宜
延期付匯是2005年3月1日以後的進口報關單,報關單總金額超過等值50萬美金,付匯日期超過申報日期90天的,要在申報日期的60天內去外匯局經常項目處辦理《延期付匯登記表》,有四聯單,也有的外匯局需要企業在網上自行列印
《外債簽約情況表》是2005年12月1日以後簽約的合同,約定或實際的付匯日期超過180天,報關單總金額超過等值20萬美金,需要辦理,但是需要先到外匯局的資本項目處核一個額度,然後再去辦理《外債簽約情況表》,如果是合同約定,就要在申報日期後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如果因故超過180天,要在超過180天後的15個工作日內去辦理
國內的借款屬於國內外匯貸款,是非貿易項下;和延遠期付匯不是一回事
F. 急求!如何辦延期付匯
首先填個延期付匯合同登記,就是合同號、簽訂日期、金額等填下,保存會跳出個號碼來的,那筆記下,然後就是延期付款提款登記,把前面記下來的號碼、報關單、進口日期,還有金額,預計付匯日期什麼的填下,很容易,然後就是等一天,因為這個是電腦次日0點統一接單的,下一天要做的就是指定銀行,銀行編號不知道的話問下付匯銀行就好了,比方我們浙江地區就是銀行編號就是3300.........這樣一個。銀行指定好就可以去付匯嘍,這樣手把手的教你,應該給我採納了吧。
G. 外匯局新系統裡面,怎麼找到延期付匯申請表呀!!!急急急!!!!
如果只是做延期付匯的話,外管局有個國際收支網上申報系統,裡面有個「貨物貿易外匯監測系統(企業版)」,那裡就可以做。
要是做不來,在進入系統前,頁面上有操作手冊的,下載下來看一下就知道怎麼做了。
樣本如下:
XXX外管局:
公司因XXX需要,進口XXX(貨名,數量),合同號XXXX,由於XXXX原因 (合同約定、資金不足、貿易糾紛等等原因),該筆款項將延期至X年X月X日支付,特出說明。(公司簽章、日期)
同時要填寫一式4聯的專用表格。
(7)延期付外匯擴展閱讀:
與分期付款的區別
採用分期付款,其貨款是在交貨時付清或基本付清;而採用延期付款時,大部分貨款是在交貨後一個相當長的時間內分期攤付。
採用分期付款時,只要付清最後一筆貨款,貨物所有權即行轉移;而採用延期付款時,貨物所有權一般在交貨時即轉移。
採用分期付款,買方沒有利用賣方的資金,因而不存在利息問題;而採用延期付款時,由於買方利用了賣方的資金所以就存在買方需支付利息的問題,延期付款是買方利用外資的一種形式,一般貨價較高。
在採用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時往往將匯付、托收和信用證付款三者結合使用,即主要貨款採取信用證付款方式,少量貨款或貨款尾數則採用匯付或托收方式。
H. 外匯延期付款
是對方銀行還是對方發貨人。如果是銀行的話就不知了。
I. 進口付匯延期怎麼辦
付匯日期超過報關單上簽單日期90天的需要做延期, 申請延期的時間是在90~120天這之間,即你應該申請延期的單子其實都是在90~120之內的.
超過120天的,原則上是不能再申請延期了, 但是外管局會給企業1~2次的機會去申請,因為這個政策剛實施不久. 如果第三次去的話,估計不會再同意你申請了.
不申請延期付匯的具體處罰措施還未具體列出來, 應該是要罰錢,具體罰多少不知道. 但是建議你還是按要求做好延期申請,以免將來出現損失.
不超過90天的,可以直接去銀行付匯.
J. 關於延期付匯
你在哪裡工作呀?我的超過了120天了,還是4月份的,在網上做不了了,人家外匯局的沒批。要去外管局呀~`我現在還沒有辦~因為沒車去那裡,而且我不知道要帶什麼資料~~~~~哎,我在東莞吶
網上只能做第一步第二步,要輸放銀行代碼的就看不到了,所以要去外管局 ,在外管局辦了,審批好了,才會有這步~
所以先要帶好資料去外管局批准,我還沒有辦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