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家外匯管理局網怎麼查詢外債尚可借外債額度
國家外匯管理局網上服務平台查詢外匯額度是否已批准方法:
1、登陸國家外匯管理回局網上服務平台答平台,;
2、選擇點擊收付匯登記查詢;
3、合同登記和付匯登記後,如果可付匯金額是0.00,就要去外管局拿一張預付貨款核准審批表,簽完後蓋章跟對應的合同一起(國家外匯儲備管理局)交給外管局,就可以確認了;
4、確認後再登陸網上平台輸入付匯的銀行代碼就可以付匯了。
如果是出口收匯,公司待核查賬戶上如果收到一筆外匯,收匯銀行會在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台上做登記,並產生一個申報號碼,外貿企業必須在7天內對這筆外匯做個申報,具體就是在這個平台上確定該筆外匯的金額及用途。如果用途是一般貿易項下的貨款,就必須在上一次申報的基礎上,再填入核銷單號碼。外匯管理局會根據企業申報的情況,對該筆外匯予以核銷。
⑵ 外債轉增資本後是否還記入外債額度
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債額度是公司的投注差,是最高限額的意思,已發生的外債償還或轉為股本不會影響外債額度的。已發生的外債償還後,還是可以在額度內繼續借外債的。
外債轉資本金,在外匯管理里叫債轉股,或轉增資。外債額度當然會發生變化,因為注冊資本增加了,而投資資本是按照注冊資本的一定比例計算出來的,這個差額是可以用外債來彌補的。所以外債轉增資本金後,是可以繼續借外債的。但是外債額度是需要外匯局扣除你中長期外債額度和短期外債余額及擔保額計算的。
⑶ 現在國家對企業的外債額度是怎麼規定的
登記外復債總規模不得超出外匯制局核定的額度,外債資金的借、用、還需符合相關外匯管理規定,總部不僅需要清晰區分各成員公司使用外債的金額,還必須留存外債資金使用或劃轉等交易憑證。
外匯局能夠通過資本項目信息系統及時監測外債的提款、結匯及還本付息等信息,並通過現場及非現場核查監控外債資金使用情況。
(3)外匯外債額度由擴展閱讀
《國家外匯管理局外債登記實施細則》規定
第五條 定期登記手續為:
1、借款單位在第一筆借款合同簽訂後的15天內,到所在地外匯管理部 門辦理登記手續,領取定期登記的《外債登記證》(以下簡稱《登記證》) 。
2、當新簽借款契約或債務發生提款、償還等變動情況時,借款單位應 按月分別填寫「外債簽約情況表」和「外債變動反饋表」(以下簡稱「反饋 表」),並於每月後5日內上報登記部門。
3、借款單位需要開立現匯賬戶時,應憑《登記證》和登記部門開出的 開戶批准書到指定開戶行(以下簡稱開戶行)辦理開立外債專用現匯賬戶(以 下簡稱外債專戶)手續,並於次日將回執寄送登記部門。
⑷ 外債貸款若是一年以上的,到期還款後,外債額度能不能再次使用
如果能夠再次使用,是不是要減去長期外債的額度?
⑸ 個人收外匯年度限額是怎麼算的
在中國個人結匯的年度限額是5萬美元,超過5萬美元之後,當年就不能結匯。
對個人版結權匯和境內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年度總額內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年度總額的,經常項目項下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等材料在銀行辦理,資本項目項下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⑹ 外企的投資總額、外匯限額、外債及注冊資本的關系
外商投資企業投資總額。指合同規定的投資總額,即合資、合營各方出資額及企業籌措的建設資金的總和,又叫運營資本,除注冊資本外,還應包括:
(1)以企業名義向銀行或其他人所借的貸款;
(2)企業用盈利購置的資產或流動資金;
(3)企業用可分配利潤追加的,但未注冊的投資;
(4)股東的追加投入但未注冊的資本;
(5)銀行存款。
外匯限額:指企業可以兌換人民幣的最高外幣金額。一般不超過注冊資本
外債:指向中國境外的公司或金融機構的借款。
外債的最高數額不能超過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的差額
⑺ 外債和外債余額是什麼區別
外債余額:是指國有商業銀行總行及其境內外分支機構,向境外的金融機構或其他企業、機構、個人籌借並供境內使用且尚未償還的,以外國貨幣承擔契約性償還義務的所有債務總額。包括外國商業銀行(機構〕貸款、出口信貸、發行除股票以外的境外有價證券(含境外外幣債券、可轉換債券,大額可轉讓存單和中期票據等)、國際融資租賃、項目融資、非中國居民的存款等。
外債,國家向外國商民或政府的借債,屬於國債的一部分;一般不包括個人或私商向外商所借的債款。
⑻ 出口收匯結匯額度是怎麼回事
2008年8月4日起正式運行
企業出口收匯應當按照《辦法》規定先進入出口收匯待核查賬戶(以下簡稱待核查賬戶)。待核查賬戶納入外匯賬戶管理信息系統,代碼為1101
待核查賬戶收入范圍限於企業出口收匯。待核查賬戶支出須經銀行聯網核查後方可辦理,其支出范圍包括經銀行聯網核查後結匯、劃入該企業經常項目外匯賬戶以及經外匯局批準的退匯等其他外匯支出。待核查賬戶之間不得劃轉。
銀行為企業辦理待核查賬戶內資金結匯或劃出手續時,應當按照《辦法》規定,在核查系統中企業相應貿易類別可收匯額范圍內進行收匯核注(即在核查系統中錄入實際結匯或者劃出金額,扣減對應可收匯額)
銀行按《辦法》及本通知規定為企業辦理待核查賬戶內資金結匯或劃出後,應在相應單證正本上簽注已收匯情況並加蓋銀行業務公章,留存《出口收匯說明》及相關單證復印件五年備查
9、企業出口退匯應如何辦理?退匯時是否需要核查?如何核查?
答:企業因故申請將出口收匯退回境外的,應向外匯局說明是否是待核查賬戶中外匯,並按照外匯局出口收匯核銷管理有關退賠外匯的相關規定辦理。退匯時是否需要聯網核查,視具體情況處理:
(1)企業經常項目外匯賬戶中外匯的退匯,不需聯網核查。
(2)企業待核查賬戶中外匯的退匯:外匯局在審核真實性後,對於相應貨物已出口的,在《已沖減出口收匯/核銷證明》(以下簡稱《證明》)上註明「需聯網核查」字樣並加蓋出口收匯核銷監管業務章;對於錯匯的,在《證明》上註明「不需聯網核查」字樣並加蓋出口收匯核銷監管業務章。銀行應根據外匯局在《證明》上的簽注辦理相應的聯網核查和退匯手續。未經外匯局簽注的《證明》不得用於辦理待核查賬戶中外匯的退匯。
10、境內收貨境外收匯的是否需要核查?如何核查?
答:招標項下,境外采購商向境內供貨商購買商品,該商品在境內使用(不運往境外或境內特殊經濟區域,不需辦理出口報關手續),並且境內供貨商在收到境外匯入的貨款時應申報為貨物貿易項下的,對於此類收匯可比照「按規定不需辦理貨物報關項下的出口收匯」辦理核查和登記。
11、開展集中收付匯業務的企業如何進行聯網核查?
答:根據「誰出口誰收匯誰核查」的原則,開展集中收付匯業務企業的各子公司須開立待核查賬戶,其出口收匯必須進入待核查賬戶,並經聯網核查後方可劃轉至該企業辦理集中收付匯的經常項目外匯賬戶。以前做法與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相關政策相抵觸的,以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相關政策規定為准。
12、企業的現鈔收入是否需要接受聯網核查?如何核查?
答:企業的現鈔收入需要接受聯網核查,但不必進待核查賬戶。企業辦理出口對應的現鈔收入結匯或存入經常項目外匯賬戶時應填寫《出口收匯說明》,銀行應登錄核查系統進行聯網核查後方可為企業辦理相關手續。
13、《辦法》規定,對於按規定不需辦理貨物報關項下的出口收匯,企業在辦理結匯或者劃出資金時,應向銀行提供蓋有銀行業務公章的涉外收入申報單正本和郵寄貨物清單。「郵寄貨物清單」具體指什麼?
答:按規定不需辦理貨物報關卻有出口收匯的情況,主要包括未達到海關規定申報金額的郵寄出口等。企業在辦理待核查賬戶中此類收匯的結匯或劃出時,應提供蓋有銀行業務公章的涉外收入申報單(申報主體留存聯)正本和相應的單證來證明其真實交易背景。對屬於未達到海關規定申報金額的郵寄出口,應提供郵寄貨物清單,具體是指快遞公司為企業出具的業務收據,無法提供收據的,以企業出具的清單代替。
14、企業進口付匯項下的退匯款應如何處理?
答:對於進口付匯項下的退匯款,企業應向銀行提供進口合同、貿易進口付匯核銷單正本,經銀行審核無誤後,該筆外匯不必進入企業的待核查賬戶。
15、《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加強進口延期付匯、遠期付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5]8號)是否還繼續執行?
答:《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實行企業貨物貿易項下外債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8]30號)正式實施後,《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加強進口延期付匯、遠期付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5]8號)停止執行。
⑼ 外債額度問題
根據外管局最新的規定,
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對外借款,應根據外商投資租賃公司提供的上年度經審計的報表,計
算出上年度末風險資產總額(A),再計算凈資產的10 倍(B),然後將(B-A)作為新年度期
間該公司可新借外債的余額的最高限額。借用外債形成的資產全部計算為風險資產。
⑽ 請問延期付款所涉及的外債額度與辦理外債借款的外債額度,兩者有關系嗎如果想舉借外債,只需要看企業的投注
規定是企業短期外債余額和長期外債的發生額之和不能超過投注差;而延期付款一般是屬於短期外債的一種。
但在外匯局實際操作中,延期付款余額不計算外債借款額度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