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競價交易制度的競價交易制度的交易成本
在競價制市場上,證券價格是單一的,投資者的交易成本僅僅是付給經紀人的手續費。而在版做市商市場中權,同時存在著兩種市場報價:買入價格與賣出價格,而兩者之間的價差則是做市商的利潤,是做市商提供「即時性服務」所索取的合理報酬。但投資者被迫擔負了額外的交易成本—價差。
Ⅱ 競價交易制度的競價交易制度的價格形成方式
競價交易機制中的開盤與隨後的交易價格均是競價形成的。以我國期貨市場為例,所有投回資者買賣指令都答匯集到交易所的主機中,電腦自動讓價格相同的買賣單成交,開盤價是在9點25分時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的基準價格,首先是成交量最大,其次是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再次是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申報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成交價格是在交易系統內部生成的。
Ⅲ 根據現行證券交易規則,競價交易的方式是
證劵交易規則:為了維護證劵交易市場而頒布的具有法律依據的規則。主要包含:集中競價交易規則、大宗交易制度和金融期貨交易規則三方面。
集中競價交易規則中國目前的基本法制中缺少關於商事交易行為特殊性的一般規定,按照多數國家法律的規定,證券交易如同票據交易一樣,並不適用民事法律行為有效成立的一般規則,而應當適用反映商事交易迅捷與安全要求的無因性原則與抽象性原則。但我國目前大量的證券交易具體規則是由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規定的,其內容較為繁雜。下面僅依交易程序,對證券交易的集中競價規則做一簡單介紹。1.開設交易帳戶依現行法規,每個投資人慾從事證券交易,須首先向證券登記公司申請開設證券帳戶,憑該證券帳戶可以從事二級市場證券交易,也可以從事一級市場網上認購;其次須向具體的證券公司(交易所會員)申請開設資金帳戶,存入交易資金,其限額由證券公司自行規定。依據上述開戶合同,證券登記公司將為每一投資人提供證券託管、登記和交割服務;而證券公司將為投資人提供代理買賣、代理清算和資金出納服務。立法對於投資人的開戶設有身份確認程序規則。2.委託買賣依現行法規,每個投資人買賣證券均須委託具有會員資格的證券公司進行;即投資人(委託人)的交易指令先報送於證券公司(或交易系統);證券公司通過其場內交易員或交易系統將委託人的交易指令輸入計算機終端;各證券公司計算機終端發出的交易指令將統一輸入證交所的計算機主機,由其撮合成交;成交後由各證券公司代理委託人辦理清算、交割、過戶手續。依目前的實踐,投資人委託交易的指令可以採取書面報單、當面報單、電話報單和計算機報單多種形式。每一交易指令或報單均應包含以下內容:⑴股東帳戶及密碼;⑵委託序號和時間(指委託合同號,以明確委託時間);⑶買賣區分(0為買,1為賣); ⑷證券代碼(通常為4位數);⑸委託數量(手數); ⑹委託價格(市價或限價);⑺委託有效期(推定當日有效);⑻其他內容,如委託人資金帳號、身份證號碼等。從目前的法規來看,證券委託買賣規則實際上受到民事代理法與合同約定的支配;此過程中極易造成糾紛,而交易所和交易會員對於委託指令的內容推定也處於不統一和不公開狀態。3.場內競價委託人的交易指令通過證券商的代理按時間序號輸入交易所計算機主機後,將通過場內競價撮合成交。交易所場內競價的方式分為集合競價與連續競價兩種。集合競價主要適用於證券上市開盤價和每日開盤價。依此競價方式,證交所在每一營業日正式開市前的規定時間內(9:15--9:25)為開盤集合競價時間(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收盤價也是按集合競價決定的,其收盤集合競價時間為每個交易日14:57-15:00)。計算機主機撮合系統將只存貯交易指令而不撮合成交;在正式開市時,主機撮合系統將對所有輸入的買賣盤價格和數量進行處理,以產生開盤價格。其撮合成交原則為:⑴可實現最大成交量的價格;(2)高於該價格的買入申請與低於該價格的賣出申請全部成交的價格;⑶與該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價格。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仍有兩個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格;深圳證券交易所取距離前收盤價最近的價格為成交價。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集合競價結束後,交易所將開始當日的正式交易,交易系統將進入連續競價,直至當日收市。連續競價是買賣雙方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競價原則連續報買報賣的過程。依此原則,每一時點的報買價如高於或等於報賣價時,即按價格順序撮合成交;在每一同等成交價格點上,如買賣報單有時間差異的,即按時間順序使先報者成交;凡不能成交者將等待機會成交,部分成交者將使剩餘部分等待成交。4.清算與過戶證券交易清算是指證券買賣雙方通過證券經紀商在證交所進行的證券買賣成交後,通過交易清算系統進行交易資金支付與收訖的過程。根據中國目前實行的交易清算制度,證券商在代理投資人進行了證券交易的當日,應於收市後首先與交易所辦理清算業務,依差額交收規則由各證券商對買賣證券的金額差價予以清償;然後每個證券商對其代理的每一投資人買賣證券的價款金額進行清抵。但是由於當日信用結算慣例的存在,每一投資人在其買賣證券得到成交回報的當時,其帳戶內的資金則已即時結算;其中,賣出證券者已得到資金,並可用該資金另報買其他證券,而買入證券者則已減去其帳戶內資金,不得再透支購買證券。這一規則實際上形成了資金清算上的T+0制度。證券交易過戶是指證券買賣雙方通過證券經紀商在證交所進行的證券買賣成交後,再通過證券登記機構進行證券權利的移轉與過戶登記的過程。根據中國目前實行的登記過戶制度,投資人在所買賣證券成交後的下一個營業日,證券登記公司方為其辦理完畢過戶手續,並應提供交割單,如該日逢法定假日,則過戶日應順延至下一工作日。這就是證券過戶上的T+1規則。依此規則, 在某一營業日買入的證券只能在下一營業日賣出。根據現行法規,我國目前對B 股交易採取不完全等同於A股的清算過戶規則。其中,B股買賣的資金清算採取T+1規則;B 股交易的證券過戶採取T+3規則。
Ⅳ 港股通交易集合競價時間和連續競價時間分別是怎樣規定的
投資者買賣港股通股票的交易時間應遵守香港聯交所規定,即交易日的9:00至9:30為開市前時段(集合競價),其中9:00至9:15接受競價限價盤申報;9:30至12:00及13:00至16:00為持續交易時段(連續競價),接受增強限價盤申報;16:00-16:10為收市競價交易時段(於16:08-16:10之間隨機收市),16:01開始接受競價限價盤申報。
Ⅳ 集合競價交易制度的集合競價的基本過程
1. 所有在集合競價成交的委託,無論委託價格高低,其成交價均為開盤價,所有高於開盤價的買入委託和低於開盤價的賣出委託均可成交,與開盤價相同的部分委託也可成交。
2. 滬深兩地股票的開盤價是由集合競價產生的,如果集合競價未能找出符合上述3個條件的成交價格,則開盤價將在其後進行的連續競價中產生,連續競價的第一筆成交價格則為該股當日的開盤價,如果某隻股票因刊登公告等原因於上午停牌,則下午於1點起直接進入連續競價,其第一筆成交價格則為該股當日的開盤價。
3. 滬深兩市每日集合競價時間為上午9時15到25分,在這段時間內交易所只接受申報,不進行撮合,9時15到20分可以撤單,20到25分不接受撤單申報。9時25至30分之間的5分鍾既不能報單也不能撤單,9時27分由集合競價產生開盤價,9時30分開始進入連續競價階段。
4.深交所從14:57~15:00是集合競價時間。在此期間接受申報,不接受撤單申請,也不進行撮合。在15:00收盤的時候進行一次性撮合,撮合的價格作為收盤價。
5. 配股、債券(包括國債、企業債等)以及新股申購都沒有集合競價,只有在正常交易時間進行連續競價。可轉換債券上市首日的開盤價由集合競價產生,之後的交易與債券相同。
Ⅵ 什麼是連續競價交易制度
你好,連續競價是在集合競價結束後,按照投資者按意願買入或賣出的證券內價格進行申報,容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確定交易價格的競價方式。滬深兩市的交易時間為9:30-11:30,滬市下午的交易時間為13:00-15:00,深市的交易時間為13:00-14:57。
【舉例】圖為某隻股票當天連續競價的部分價格:
從圖中可以看出,在有1手希望以10.47塊的價格買入這只股票,有26手希望以10.48的價格賣出這只股票等等,而這些連續競價的報價是時時發生變化的,申報的價格有幾個到幾十個不等。
【運用】連續競價價格越多的股票一般代表這只股票當天交易越活躍,甚至在幾分鍾之內價格就變化好幾塊錢,投資者應該細心分析入場時機和價格的選擇,避免盲目追高,擇時擇價買入自己關注的股票。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
Ⅶ 集合競價交易制度的集合競價的原則
第一,集中撮合處理所有的買委託按照委託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內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容排列;所有賣委託按委託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
第二,集合競價過程中,若產生一個以上的基準價格,即有一個以上的價格同時滿足集合競價的3個條件時,滬市選取這幾個基準價格的中間價格為成交價格,深市則選取離前收盤價最近的價格為成交價格。
Ⅷ 集合競價交易制度的集合競價的定義
所謂集合競價,即在某一規定時間內,由投資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回價格自由地進行買答賣申報之報,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3個條件:
成交量最大。
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該基準價格即被確定為成交價格,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成交價格的全部過程,完全由電腦交易系統進行程序化處理,將處理後所產生的成交價格顯示出來。
Ⅸ AU(T+D)的競價制度
開盤集合競價在每個交易日開市前15分鍾內進行,其中前14分鍾為買賣指令申報時間,後1分鍾為集合競價撮合時間,開市時產生開盤價。
與普通的撮合成交原則不同,集合競價採用最大成交量原則。開盤集合競價中的為成交申報單自動參與開盤後的競價交易。集合競價未產生成交價格的,以集合競價後第一筆成交價為開盤價。第一筆成交價按照交易所撮合原則產生,其中前一成交價為上一交易日收盤價。
首付款制度
1、在買賣報價過程中,不再凍結全額資金和實物,而是不分買賣方向,全部凍結報價金額10%的資金;
2、交易過程實行T+0,當天買入可以當天賣出;
3、所有交易品種共用一個資金賬戶與實物賬戶,這實現了不同交易品種之間資金與實物的共享。
報價
報價操作不僅僅是簡單的買報價與賣報價,還有一個開倉與平倉的選擇。因此,報價操作共有四種,對應不同的資金凍結與持倉增減。
1、買開倉
2、賣開倉
3、買平倉
4、賣平倉
持倉是未來要進行交割的一種權利義務。在現貨市場中沒有持倉概念,因為,一旦成交,馬上進行交割,資金與實物的所有權進行轉移。而在現貨延期交收業務中,不立即進行交割,因此持倉代表對相應資金與實物所有權進行轉移的一種權利義務。
多頭持倉:表示未來要付出全額資金,得到黃金實物。
空頭持倉:表示未來要付出黃金實物,得到資金。
開倉:意味著持倉的增加,資金的凍結。
平倉:意味著持倉的減少,資金的解凍。
交割
現貨延期交收業務沒有規定具體的交割時間,由買賣雙方自由申報。買賣雙方申報交割的數量一旦不相等,就要通過中立倉、延期補償機制來解決這種矛盾,從而順利實現現貨延期業務的交割功能。
延期補償費支付方向確定規則
根據市場情況,延期補償費可以為正、負或者為零。當市場出現供不應求(貨少了)的情況下,延期補償費為賣方付給買方。當市場供大於求(貨多了)時,延期補償費為買方付給賣方。當供求平衡時,延期補償費為零。
清算為了有利於風險控制,每日進行結算。每日交易結束後,按照全部持倉計算應凍結的首付款。
根據當日結算價,計算持倉的全部盈虧,並發生實際的資金劃轉,盈利者可以提取利潤,虧損者要在規定時間內,補足資金。
違約處理
構成交割違約,由交易所扣除違約方違約部分合約價值10%的違約金支付給守約方,同時交收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