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麼是國債回購
國債回購是一種常用的交易方式,它指的是,國債持有者在賣出一筆國債的同時,與
買方協議,約定於某一到期日再以事先約定的價格將該筆國債購回的交易方式;也可以是投資者在購入五筆國債的同時,與賣方約定在未來某一到期日,再以事先約定的價格賣給最初的售券者;前一種稱為國債的正回購,又叫賣出回購,後一種稱為買入返售,是國債的逆回購,兩者統稱為國債回購.一次完整的國債回購交易包括一來一去兩次買賣只是第二次買賣的時間,價格,在第一次時就已經約定好了.
國債回購交易可以提高國債市場的流動性,並為社會提供了一種新的資金融通方式
社會提供提供了一種新的資金融通方式.它也是中央銀行進行公開市場業務操作的基本
方式,央行通過國債回購來調節或影響社會貨幣流通量和利率,藉以執行一定的貨幣政策.
這里,以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國債回購交易來例進行說明,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國債回購交易是從1993年12月15日起正式開始的,按交易期限不同,分為六個品種,分別是3天,7天,14天,28天,91天和182在,其交易代碼依次為201000,201001,201002,201003,201004和201005."RXXX"中,"R"為回購業務標識,其後的"XXX"代表回購天數,交易所內的國債回購
業務也實行競價交易,融資方(資金需求方)和融券方(資金供給方)按照每百元資金應收(付)的年收益率報價.報價時可省略百分號,直接輸入年收益率數值,並限於小數點後3位
有效數字,最小的報價變動單位是0.005個百分點或其整數倍.交易方向以到期時國債的
交付方向為准,如融資方開始時賣出國債得到資金,到期時償還本息買回國債,他的交易
方向就是買進,反之,融券方的交易方向為賣出.
國債回購申報數量同國債現券一樣為"手"(1000元面值的國債為1手),並以面值10萬元,即100手標准券國債為最小單位.交易雙方實行"一次交易,兩次清算",成交當天對雙
方進行融資,融券的成本清算,到期購回清算,由證券交易所根據成交時的收益率計算出
購回價,其計算公式為:
購回價=100×(1+年收益率×回購天數/360天)
保留小數點後3位數值,如果到期回購時恰逢節假日則順延對到期後的第一個交易日,國債回購的交易擁金是單向收取的,在交易發生時一次付清,到期回購時不再付任何費
用.
現舉例說明,其投資者有10萬元資金,在1998年12月30日進行14天國債回購業務,他
以6.0%的當天收盤價賣出100手R014,其購回價格=100×(1+6.0%×14/360)=100.233元.
在交易日當天,該投資者付出的現金是100050元,其中50元是付給券商的手續費,以14天
後的1999年1月13日,該投資者得到100233元,投資者在這14天內的實際投資收益率是:
(100233-100050)/100050×360÷14=4.7%
一般而言,國債回購交易的風險較小,因為融資方借入資金必須有足額的國債進行抵押,融資額與抵押國債的市值不能歸還所融資金,交易所可以將融資方抵押在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的足額國債拿到市場上立即變現.所以,國債回購交易是一種安全性高,
收益穩定的投資選擇,它特別適合那些資金流量大的企業對資金進行流動性管理,以降低財務費用.但要特別指出的是,個人一般是不允許參與國債回購交易的.
❷ 什麼是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
1.
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是指正回購方(賣出回購方、資金融入方)在將債券出質給逆回購方(買入返售方、資金融出方)融入資金的同時,雙方約定在將來某一指定日期,由正回購方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資金額向逆回購方返回資金,逆回購方向正回購方返回原出質債券的融資行為。正回購方是指在債券回購交易中融入資金、出質債券的一方;逆回購方是指在債券回購交易中融出資金、享有債券質權的一方。債券所有權並未實際交割。
2.
債券回購交易的流程如下:
(1)回購委託——客戶委託證券公司做回購交易。
(2)回購交易申報——根據客戶委託,證券公司向證券交易所主機做交易申報,下達回購交易指令。回購交易指令必須申報證券賬戶,否則回購申報無效。
(3)交易系統前端檢查——交易系統將融資回購交易申報中的融資金額和該證券賬戶的實時最大可融資額度進行比較,如果融資要求超過該證券賬戶實時最大可融資額度屬於無效委託。
(4)交易撮合——交易所主機將有效的融資交易申報和融券交易申報撮合配對,回購交易達成,交易所主機相應成交金額實時扣減相應證券賬戶的最大融資額度。
(5)成交數據發送——T日閉市後,交易所將回購交易成交數據和其他證券交易成交數據一並發送結算公司。
(6)標准券核算——結算公司每日日終以證券帳戶為單位進行標准券核算,如果某證券帳戶提交質押券折算成的標准券數量小於融資未到期余額,則為「標准券欠庫」
,登記公司對相應參與人進行欠庫扣款。(由於採取前端監控的方式,一般情況下,不會出現參與人和投資者「欠庫」的問題,只有標准券折算率調整才可能導致「標准券欠庫」。)
(7)清算交收——結算公司以結算備付金賬戶為單位,將回購成交應收應付資金數據,與當日其他證券交易數據合並清算,軋差計算出證券公司經紀和自營結算備付金賬戶凈應收或凈應付資金余額,並在T+1流程辦理資金交收。
❸ 什麼是回購
回購(Buy-back),又稱補償貿易(Compensation Trade)是指交易的一方在向另一方出口機器設備或技術的同時,承諾購買一定數量的由該項機器設備或技術生產出來的產品。這種做法是產品回購的基本形式。有時雙方也可通過協議,由機器或設備的出口方購買進口一方提供的其他產品。回購方式做法比較簡單,而且有利於企業的成本核算,使用較為廣泛。所回購的商品一般在賣方所在市場銷售或用於製成品的生產,賣方對回購產品的質量也較為關心和重視。但是,由於回購商品要等進口的機器設備安裝投產後才能進行,交易期限往往較長,有時長達5-10年,甚至更長。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購買一部份自己的股票。一般通過二級市場回購股票,也就是上市公司在股票市場的正常交易期間回購自己的股票。當股票轉為公司所有時,必須正式宣布這些股票作廢,這一做法有減少公司股票總數的作用。當所有其他情況保持不變時,這會增加剩餘股票的價值。
債券回購交易是指債券持有方以融資為目的將債券抵押給另一方,並承諾在預定的時間還本付息將債券購回的一種交易。持有方融資的數量取決於抵押品的價值,將債券購回時應付的利息取決於抵押時間的長短和市場利率水平。
❹ 什麼叫債券回購什麼意思
債券回購說得全面一點就是一個債券持有者通過債券質押的方式向持有可用資金即資金拆出方借錢獲得額外的資金,並且約定回購的期限和相應的年化利率,在債券回購到期後質押方返還資金和相應的利息。
一般債券持有者通過回購獲得資金方通稱正回購,而資金拆出方通稱是逆回購。
通過正回購這種方式所獲得額外資金在回購到期前可以使用買賣其他有價證券,到期後也可以在通過正回購的方式用新獲得的回購資金償還將要到期的回購資金。
對於逆回購方來說是不用擔心違約風險的,原因是中登公司也就是所有證券公司的證券交易的交易清算公司對於正回購方違約時會墊付相關的到期回購需要向逆回購方所支付的本金和利息,並向違約的正回購的證券公司進行相應的處罰。
這個處罰的力度不小的,最主要原因是正回購交易證券公司所收取傭金比例並不高,處罰一次都不知道要多少回購交易量才能彌補損失,且有可能使得相關證券公司的總部會撤銷相關發生違約營業部進行正回購交易的資格。
對於逢年過節(這指的是法定假期)和季末回購利率會走高的確會有這種情況,最主要是資金提現要求所造成的資金利率價格提高,但對於逆回購來說一般你要得這個利率的收益就意味著你在相應的節假日時就無法使用你這些做逆回購的資金轉到銀行帳戶上提現使用了,最主要原因是相關債券回購的交割清算規則造成的。
❺ 什麼是反回購交易
反回購交易(又稱:買入回購交易、附加賣還條件的交易)
是指在買進一種
債券
時,
事先約定在一定期限後按規定價格再賣還給對方的債券交易。
反回購交易的目的是通過暫時性持有債券,使暫時閑置的短期
資金
得
到充分運用,從中獲得持有期間的
利息
收益
。
❻ 國債回購是什麼意思
國債回購是一種常用的交易方式,它指的是,國債持有者在賣出一筆國債的同時,與 買方協議,約定於某一到期日再以事先約定的價格將該筆國債購回的交易方式;也可以是投資者在購入五筆國債的同時,與賣方約定在未來某一到期日,再以事先約定的價格賣給最初的售券者;前一種稱為國債的正回購,又叫賣出回購,後一種稱為買入返售,是國債的逆回購,兩者統稱為國債回購.一次完整的國債回購交易包括一來一去兩次買賣只是第二次買賣的時間,價格,在第一次時就已經約定好了.
國債回購交易可以提高國債市場的流動性,並為社會提供了一種新的資金融通方式 社會提供提供了一種新的資金融通方式.它也是中央銀行進行公開市場業務操作的基本 方式,央行通過國債回購來調節或影響社會貨幣流通量和利率,藉以執行一定的貨幣政策.
這里,以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國債回購交易來例進行說明,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國債回購交易是從1993年12月15日起正式開始的,按交易期限不同,分為六個品種,分別是3天,7天,14天,28天,91天和182在,其交易代碼依次為201000,201001,201002,201003,201004和201005."RXXX"中,"R"為回購業務標識,其後的"XXX"代表回購天數,交易所內的國債回購 業務也實行競價交易,融資方(資金需求方)和融券方(資金供給方)按照每百元資金應收(付)的年收益率報價.報價時可省略百分號,直接輸入年收益率數值,並限於小數點後3位 有效數字,最小的報價變動單位是0.005個百分點或其整數倍.交易方向以到期時國債的 交付方向為准,如融資方開始時賣出國債得到資金,到期時償還本息買回國債,他的交易 方向就是買進,反之,融券方的交易方向為賣出.
國債回購申報數量同國債現券一樣為"手"(1000元面值的國債為1手),並以面值10萬元,即100手標准券國債為最小單位.交易雙方實行"一次交易,兩次清算",成交當天對雙 方進行融資,融券的成本清算,到期購回清算,由證券交易所根據成交時的收益率計算出 購回價,其計算公式為:
購回價=100×(1+年收益率×回購天數/360天)
保留小數點後3位數值,如果到期回購時恰逢節假日則順延對到期後的第一個交易日,國債回購的交易擁金是單向收取的,在交易發生時一次付清,到期回購時不再付任何費 用.
現舉例說明,其投資者有10萬元資金,在1998年12月30日進行14天國債回購業務,他 以6.0%的當天收盤價賣出100手R014,其購回價格=100×(1+6.0%×14/360)=100.233元. 在交易日當天,該投資者付出的現金是100050元,其中50元是付給券商的手續費,以14天 後的1999年1月13日,該投資者得到100233元,投資者在這14天內的實際投資收益率是:
(100233-100050)/100050×360÷14=4.7%
一般而言,國債回購交易的風險較小,因為融資方借入資金必須有足額的國債進行抵押,融資額與抵押國債的市值不能歸還所融資金,交易所可以將融資方抵押在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的足額國債拿到市場上立即變現.所以,國債回購交易是一種安全性高, 收益穩定的投資選擇,它特別適合那些資金流量大的企業對資金進行流動性管理,以降低財務費用.但要特別指出的是,個人一般是不允許參與國債回購交易的.
回購品種 掛牌名稱 代碼 標准傭金(元/10萬元)
3天國債回購 R003 201001 15
7天國債回購 R007 201002 25
14天國債回購 R014 201003 50
28天國債回購 R028 201004 100
91天國債回購 R091 201005 150
182天國債回購 R182 201006 150
❼ 回購交易的優缺點是什麼謝謝!
回購交易一般都是買方要求賣方按時回購產品,這樣可以保證賣方出現的道德風險,從而增加雙方的信任。所以,回購業務的操作一般比非回購業務要容易推進。由於回購業務只能作為一種短期的通融方式,無法真正意義上實現交易。因此,一般在需要實現特殊需求的情況下,金融機構進行回購業務交易。
❽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是什麼意思
通俗點說,股票抄質押式回購交易就是把你手中的股票或者有價證券,抵押給出資方,進行融資,來獲得更多的流動資金,到時候在拿現金把你抵押的股票贖回,股票質押回購的回購期限不超過3 年。
(8)什麼是回購交易擴展閱讀: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簡稱「股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簡稱「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於2013年5月24日聯合發布了《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試行)》,標志著這一創新業務的正式推出已具備制度基礎。
股票質押回購的標的證券為滬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 股股票或其他經滬深交易所和中國結算認可的證券。
股票質押回購的回購期限不超過3 年,回購到期日遇非交易日順延等情形除外。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質押回購的交易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9:15-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❾ 什麼是回購,逆回購
所謂正回購,就是央行與某機構簽訂協議,將自己所持有的國債按照面值的一定比例賣出,在規定的一段時間後,再將這部分國債買回。買賣之間的差價,就是這段時間內資金的使用成本。與發行央行票據一樣,正回購也是回籠貨幣的一種手段。一般而言,央行為使其正回購操作成功,在進行數量招標時,其給出的回購利率往往會略高於市場回購利率,這樣就比較容易達成交易,起到順利回收資金的目的。而央行進行逆回購交易時,其給出的回購利率常常會低於市場回購利率。
逆回購為央行向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並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將有價證券賣給一級交易商的交易行為,逆回購為央行向市場上投放流動性的操作,逆回購到期則為央行從市場收迴流動性的操作。簡單解釋就是主動借出資金,獲取債券質押的交易就稱為逆回購交易,此時投資者就是接受債券質押,借出資金的融出方。
通常而言,央行加大正回購操作是向市場收回資金,而加大逆回購操作則向市場投放資金。正回購與逆回購及存款准備金率調整等又被歸類為數量型的貨幣政策工具,而利率調整被歸類為價格型的貨幣政策工具。央行上調利率意味著提高社會資金使用成本,起到抑制需求,讓經濟降溫的作用,降息則起著與之相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