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國股指期貨的現狀是什麼
意義:我國證券市場迎來了做空時代.
現狀:大機構和大戶的套期保值,套利工具,普通的散戶還要傻傻的做多才能賺點小錢.
㈡ 我國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在哪交易
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是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的合約,交易所在上海,期貨交易通過電腦交易軟體或者手機交易軟體操作,在期貨公司開戶以後下載交易軟體。
㈢ 急求我國股指期貨投資者要求,交易情況
股指期貨的上市為中國股市首次引入「對沖投資」金融工具,年機構投資者明顯加快進場,標志著中國資本市場正平穩轉型,開啟機構「對沖投資」新紀元。
一、特殊法人入市特點及「政策路線圖」
商品期貨的機構投資者主要為產業鏈客戶,屬一般法人;而股指期貨的主要為銀行、證券、保險、信託、基金、投資公司、QFII等,屬特殊法人。其與一般法人的主要區別在於不僅依據《公司法》,還要通過國家金融監管部門特別審批方能設立,且經營品種為特殊商品——貨幣,經營資質和方式均受到種種嚴格限制。期指上市前後,證監會就發布了關於證券公司、基金和境外機構進場的「交易指引」,一年來機構入市凸顯監管層「戰略上高瞻遠矚、戰術上逐次放行」的良苦用心。
▲公募讓進不急進
公募基金的最主要特點是公開發行、面向非特定投資人,其客戶量大,風險承受能力低。監管層對大眾理財產品涉足期指尤為謹慎。公募基金中股票型基金倉位不低於60%,參與期指僅20%空頭倉位,敞口不大也不可能藉此獲取可觀收益,加之大眾客戶心理上疏遠期指,故風格並不積極。唯保本基金期指不受頭寸限制。
南方、博時和易方達三家公募最早試水期指,南方小康和小康ETF最早具備期指投資資格。今年2月26日,南方小康與工商銀行和華泰長城期貨簽署三方協議,標志基金投資期指的運作障礙完全掃清,旗下引入期指投資的第三隻保本基金近日已獲批發行。國內排名前五大公募均從華爾街招兵買馬,聘用海歸組建投資團隊,近期積極開拓銷售渠道,擬通過專戶理財平台發行中性策略對沖基金。
專戶理財被視為「公募基金的私募業務」。2010年9月,國投瑞銀首家在「一對多」產品中加入期指投資,至今已平穩運作了3個期指套利專戶產品,其中一個一季度末獲利4%;同年12月,匯添富「一對一」專戶理財開通期指賬戶,率先成功入市;今年2月,易方達採用對沖策略的「一對多」產品獲批,成為《證券投資基金股指期貨投資會計核算業務細則(試行)》出台後按該法規設計的首隻對沖類產品。現有8家基金的17個專戶理財產品完成了期指開戶,其中5家旗下的11隻產品已入市交易。國際市場上,共同基金參與期指等衍生工具的比例並不高,但經驗證明,一旦超過30%的公募產品進場,則將激發公募基金參與度呈幾何式增長。
▲私募急進很難進
私募基金的最主要特點是非公開發行、面向特定對象、投資者人數有限、股資門檻高,同時政府監管和信息披露要求也低得多,因而投資更隱蔽,運作更靈活。陽光私募是指在信託公司發行、經監管機構備案、資金實現第三方託管、有定期業績報告、主要投資於二級市場的私募基金,比一般私募更規范、更透明,資金也更安全。2010年《基金法》修訂確認了陽光私募的法律地位,目前多家陽光私募已啟用自營資金參與期指交易。
現行法律不允許信託資金投資期指,目前陽光私募除以法人或個人身份開戶,從事期指自營與代客理財外,還借道「信託+合夥制」,即設立一家全資投資公司,該公司與信託機構再設立一家有限合夥單位作為投資主體。合夥制既可用相對簡單的一般法人賬戶繞開對特殊法人的嚴格審批,又可規避越來越高的信託賬戶發行成本。
銀監會對《信託公司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指引》(簡稱《指引》)徵求意見已近尾聲,其對信託公司准入資質、團隊資格、交易細則等多方詳細規定,限定賣出期指合約價值不超過固有業務投資權益類證券總市值100%,權益類賬戶和股指期貨賬戶合約價值總和不超過公司規定固有業務權益類證券投資資金總額,該類業務市場風險資本不超過信託公司凈資本的3%;限定信託公司評級二級以上可從事套保、套利和投機,三級以上只能從事套保、套利。對於陽光私募,《指引》規定集合信託在原有合同中未明確約定則不得投資期指,變更合同則賣出的期指合約不超過集合信託計劃持有的權益類證券總市值100%,持有的買入合約價值總額不超過集合信託計劃資產凈值10%。對於單一信託,則要求持有期指風險敞口不超過客戶委託資產凈值或計劃凈值80%,同時保持不低於交易保證金1倍的現金或高流動性低風險債券。
▲QFII優勢不優先
在基本完成對境內機構開放以後,中國證監會1月25日發布《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指引(徵求意見稿)》,規定QFII根據外匯局核準的資金賬戶分別向中金所申請編碼,各編碼應獨立運作並與批準的人民幣特殊賬戶一一對應,只能從事套保且不得利用期指在境外發行衍生產品,同時其託管機構也應定期向證監會報告QFII交易情況。此外還規定,QFII交易日終持有的期指合約不超過外匯局批準的投資額度,交易日內成交金額不超過投資額度,其持有的期指合約價值為多空頭之和,成交金額為買賣合約之和,不包括平倉。QFII實際參與套保額度還需要向中金所申請待批。
QFII制度於2002年啟動,但直到2006年才獲準直接開立證券賬戶。QFII投資期指非常積極,截至2010年年底,外匯局共批准QFII投資額度197.2億美元,即1300億元人民幣,佔比特殊法人可參與套保額度13%。
今年1月17日,證監會主席尚福林再次明確表示將推出在香港募集人民幣投資境內證券業務試點;3月初,外匯局確定「進一步推進資本市場對外開放」;3月25日,央行《2010年國際金融市場報告》首提「深入推進小QFII試點」。「小QFII」是指境外人民幣通過在港中資機構投資A股,它不分流現有QFII額度。「小QFII」有望提供人民幣迴流內地投資新渠道,目前已有境外人民幣清算銀行等三類機構獲准試點,客觀上將為期現兩市注入可觀的增量資金。
▲券商試水最先進
2010年4月21日,證監會發布《證券公司參與股指期貨指引》,券商即獲批自營參與股指期貨。截至去年年底,共有廣發、中信、華泰、招商等29家券商先後入場,資產規模約606億元,套保佔比自營資產總規模一半以上,利用期指對沖風險,減少現貨資產損失近17億元。至今年4月8日,已有34家證券公司開立了自營業務套期保值交易編碼,其中31家積極參與交易,利用股指「期代現」,減少現貨頻繁操作,有利於股市下跌時穩定持股。
與此同時,各大券商積極嘗試資產管理業務參與股指期貨。截至今年1月底,國泰君安已有42個定向理財產品參與股指期貨交易,受託資產約17億元。4月7日,中信證券推出首款參與股指期貨投資的「小集合」理財產品——中信證券貴賓3號策略回報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此外,券商發行對沖基金也走在前列,如國泰君安和第一創業證券的資產管理部門將分別發行集合理財計劃「君享量化」和「金益求精」,均為採用股指期貨工具的對沖產品。迄今國內共有8家券商的64個資產管理產品完成股指期貨開戶,其中7家43個產品已參與交易。
▲保險進程尚未定
與基金相比,保險資金主要特點為投資期限較長、贖回壓力較小。隨著保費收入增多,保險資產規模擴張非常迅速,使其面臨較大的資金匹配和負利率貨幣貶值壓力。目前已有不少保險公司未雨綢繆開展期指模擬交易培訓,但保險資金何時能入市尚無具體時間表。
二、機構加快進場帶來新的機遇和挑戰
1.推動市場風險管理文化多元創新發展
機構與散戶投資者的主要區別,就是把股指期貨作為配套的避險工具而非用來賺錢。所謂風險管理文化,本質就是規避風險、實現保值增值的金融機構文化。
期指避險功能表現在可以靈活迅速調整和優化資產結構,形成規避系統性風險特徵金融產品的基礎,通過賣出合約有效改變組合資產的風險收益特徵,促進基金等投資產品多樣化,緩解產品同質化帶來的市場共振和系統性風險,為不同投資者提供個性化風險產品,並為現有基金的投資組合提供更有效的方式。
隨著機構的加快進場,市場生態不斷改變。運用期指合成的指數基金、指數增強基金、結構化保本型產品、絕對收益型產品、可轉移Alpha產品、多空策略產品、掛鉤收益產品、創新性ETF等不斷涌現,尤其ETF產品如雨後春筍,跟蹤滬深300的指數基金迅速增至20個,規模近1.7萬億元。作為滬深300指數的模擬標的物,股指期貨推出1個月的時候,A股市場ETF成交總額就增長了80%。上證50ETF、深證100ETF等成交明顯放大,上證180ETF日均成交額漲幅高達400%,成交均值由上市前3月份的0.69億元增至5月份的3.45億元,為前者的5倍。到2010年年底,ETF總份額同比增長42%,帶動海外滬深300ETF大幅增長,5隻滬深300ETF基金分別在中國香港、倫敦、德國交易所掛牌上市。各類機構投資者正是依靠股指期貨的風險管理功能,突破單純分散現貨組合非系統性風險的傳統模式,實現了分散和規避系統性風險的目標。
對投資者參與股指期貨必須滿足三個硬性要求:首先,投資者開戶的資金門檻為50萬元。其次,擬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的投資者需通過股指期貨知識測試。據了解,該測試將由中金所提供考題,期貨公司負責具體操作,合格分數線為80分。第三,投資者必須具有累計10個交易日、20筆以上的股指期貨模擬交易成交記錄,或者最近三年內具有10筆以上的商品期貨交易成交記錄。
簡單而言,今後的期指交易參與者,除了機構以外,自然人可被稱作「三有」投資人,即有錢和抗風險能力,有期指知識以及有實際交易經驗。除以上三項硬性要求外,投資者還須進行一個反映其綜合情況的評估(見表格),投資者必須在綜合評估中拿到70分以上,才能算作「合格」。對於存在不良誠信記錄的投資者,期貨公司將根據情況在該投資者綜合評估總分中扣減相應的分數,扣減分數不設上限。
㈣ 我國股指期貨市場目前存在哪些問題
我國股指期貨的問題
雖然股指期貨的推出對我國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回 但是由於我國的特殊國情, 其推答出還存在一些障礙。 所謂摸著石頭過河,
我國股指期貨市場仍然處於蹣跚學步的幼年期。
一是我國證券市場的有效性不足, 投資者無法根據宏觀情況的變動預測股指的波動情況, 從而降低了股指期貨的套期保值作用。
二是我國證券市場主體結構不合理, 存在大量的非理性投機, 由於股指期貨具有強大的杠桿作用, 其推出相當於又引進了一種投機性更強的工 具,
可能進一步擴大了證券市場的投機氛圍。
三是我國證券市場參與者對股指期貨的了解不足, 很大一部分個人投資者甚至機構投資者對在、 股指期貨的風險缺乏足夠的重視, 無法做到理性投資,
甚至可能遭到巨大損失。 最後是我國還未推出專門的《期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和《期貨交易暫行條例》 中均沒有對股指期貨交易進行明確規定,
現階段,我國我國對股指期貨的監管依據不足, 交易規則的不確定性是的股指期貨交易蘊藏著巨大的風險。
㈤ 我國開展股指期貨交易的必要性
股指期貨從本質上來說依舊是期貨,只是其買賣合約的標的資產不是實物,而是股票指數而已,只要是期貨就具有期貨的基本功能:價格發現和套期保值。從期貨的基本功能以及期貨的作用、特徵方面來說股指期貨的推出的必要性。
但隨著中國金融的逐步放開,企業融資的需要也在逐漸增加,要維護市場的穩定,就必須要求市場上有豐富的金融投資品種,最大限度地把社會閑散資金及儲蓄資金吸引到市場中來,而股指期貨的推出將是「豐富金融投資品種」的本質體現。
其次,即將推出的融資融券業務對股指期貨的推出具有促進作用,沒有融券業務,套利者將無法從事反向期現套利,同時可能增加定價誤差。因此股指期貨的推出豐富了我國期貨市場的投資品種,而對其期貨套期保值的研究更能積極的促進我國金融期貨沿著合理可行的道理發展、壯大。
在國際方面,自芝加哥期權交易所率先推出中國指數期貨之後,汶萊也推出了中國指數的期貨合約,新加坡交易所也推出新華富時A50股指期貨,為了維護中國的金融安全和股票市場的定價權,中國的股指期貨也必將推出。
其次,受金融風暴的影響,國內股價劇烈下滑,而股指期貨作為股票市場的延伸,通過套利機制可平抑股市波動,防止暴漲暴跌,減輕現貨市場的拋售壓力和市場沖擊;通過價格發現機制形成遠期價格,扭轉市場預期;通過為市場提供流動性,減輕市場恐慌情緒,所以股指期貨的推出有利於我國資本市場的穩定,而對套期保值研究程度的高低直接反應著期貨市場的發展水平。
㈥ 我國股指期貨可交易的指數有哪些
我國股指期貨可交易的指數只有滬深300指數這一個交易品種,只是有不同回月份的期貨合約。答
滬深300指數,是由滬深證券交易所於2005年4月8日聯合發布的反映滬深300指數編制目標和運行狀況,並能夠作為投資業績的評價標准,為指數化投資和指數衍生產品創新提供基礎條件。
㈦ 我國股指期貨什麼時候上市的
20100416
㈧ 我國股指期貨可交易的指數有哪些
你好,我國現在交易的指數期貨品種有:滬深300股指期貨、上證50股指期貨和中證500股指期貨。
㈨ 我國股指期貨跟蹤哪個指數
是跟蹤滬深300指數。
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2010年2月20日宣專布,證監會已正式批復屬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和業務規則,至此股指期貨市場的主要制度已全部發布。2010年2月22日9時起,正式接受投資者開戶申請。公布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自2010年4月16日起正式上市交易。
股指期貨開戶條件:
一、保證金賬戶可用余額不低於50萬元;
二、具備股指期貨基礎知識,通過相關測試(評分不低於80分);
三、具有至少10個交易日、20筆以上的股指模擬交易記錄,或者是最近三年內具有10筆以上商品期貨交易成交記錄(兩者是或者關系,滿足其一即可);
四、綜合評估表評分不低於70分;
五、中期協無不良誠信記錄;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交易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股指期貨交易的情形。
按照相關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成為期貨經紀公司客戶: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期貨交易所、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機構和期貨業協會的工作人員;證券、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未能提供開戶證明文件的單位;中國證監會規定不得從事期貨交易的其他單位和個人。
㈩ 我國股指期貨標的物是什麼
標的物是滬深指數.合約乘數是每點300元.保證金為15%左右(各家期貨公司有些差別)。
比如:股指期貨報價為3300 ,那你買賣一手股指期貨需要的保證金如下:
保證金=3300×300×15%=148500元.
股指期貨,就是以股市指數為標的物的期貨。雙方交易的是一定期限後的股市指數價格水平,通過現金結算差價來進行交割。
股票指數期貨是指以股票價格指數作為標的物的金融期貨合約。在具體交易時,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價值是用指數的點數乘以事先規定的單位金額來加以計算的,如標准·普爾指數規定每點代表250美元,香港恆生指數每點為50港元等。股票指數合約交易一般以3月、6月、9月、12月為循環月份,也有全年各月都進行交易的,通常以最後交易日的收盤指數為准進行結算。
股票指數期貨交易的實質是投資者將其對整個股票市場價格指數的預期風險轉移至期貨市場的過程,其風險是通過對股市走勢持不同判斷的投資者的買賣操作來相互抵銷的。它與股票期貨交易一樣都屬於期貨交易,只是股票指數期貨交易的對象是股票指數,是以股票指數的變動為標准,以現金結算,交易雙方都沒有現實的股票,買賣的只是股票指數期貨合約,而且在任何時候都可以買進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