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基金運作實例
投資者購買基金後,還應該做些什麼?
首先要跟蹤基金錶現情況,再結合自己的投資需要和財務狀況來調整投資組合;密切留心您所持有基金的公告等披露的信息;注意基金管理公司的人事變動,如果基金管理公司發生了重大人事變動,那麼您應該密切關注該基金的投資變動情況,以便及時調整您的策略;根據自己的支出需求,調整分紅方式,這樣可以簡化再投資手續並節省費用;咨詢投資顧問,協助投資,可以使您對資產的運行狀況有更清楚的認識。最後,不論選擇哪一種基金,都必須時常關心自己所投資基金的績效和投資策略是否符合當初投資時的預期。如果有任何疑問,都應該隨時向基金公司詢問。
現在開放式基金成為一個熱門的投資渠道,很多投資者認為投資基金可以「坐享其成」,把錢交給基金公司後就等著基金公司分紅,什麼也不去想,什麼也不去管,其實這種做法是錯誤的,投資者在購買基金後還是有很多事情要做的,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利用各種渠道
獲得開放式基金信息
基金公司每日都會在監管部門指定的報刊上公布凈值。另外,基金的中報、年報、基金市場指數及各類基金升降名次也會通過媒體向客戶披露。因此,投資者要通過媒體了解基金最新的買賣價、凈值等。通過分析這些資料可以判斷出基金的投資價值,如可以從支出及平均凈資產值的比例、凈股息收入與平均凈資產值的比例中,看出一隻基金的內在成本是否很高、回報率是否可觀。
隨時注意基金大股東
及基金經理人的變動
基金的主要持有人是誰、他們持有基金的數目占基金單位總數的比例,是影響該基金穩定性的兩大主要因素。當基金內大部分的持有者是機構客戶時,其穩定性通常不如持有者大部分為個人的基金強,特別是機構客戶進行大規模贖回時,會對基金投資產生較為不利的影響。所以,基金公司為了保護基金資產的相對穩定,一般都會設法使大中小持有人維持一個適當的比例。
根據投資者的財務狀況
及投資目標決定分紅方式
投資者購買基金的目的是能夠獲利,除了拋售基金收回投資外,基金分紅也是投資者獲得收益的一個重要渠道。一般來說,投資成長型基金的投資者抗風險能力較強,注重資本的成長和積累,比較適合選擇基金分紅再投資的分配方式,而投資平衡型基金和收益型基金的投資者,比較注重平穩和現金收益,可以考慮選擇現金紅得的分配方式。
定期檢查投資成績
及時調整投資組合
雖然證券投資基金屬於一種中長期投資品種,但是投資者還是應結合自己的資金狀況,了解投資基金的經營變動情況和市場上優秀基金的業績表現,調整投資組合。定期檢查的要素包括組合內各基金的業績表現、基金組合的特性、組合中基金的基本面等。
投資者買入並持有基金一段時間後,情況可能會有所變化,例如投資目標發生改變、業績表現不符合預期、基本面發生變化、當初對基本面有誤解、承受過多壓力等等,這時投資者就應該果斷地調整基金組合,而不能當甩手掌櫃,不管不問。
Ⅱ 基金長期定真實投案例
基金投資,是長期持有還是波段操作,其要性不亞於選擇時機和基金品種。可是就在這如此重要的問題上歷來存在爭議,至今依然無法取得一致。這里力求客觀全面地對這問題作一介紹,供投資者參考。
一. 長期持有
所有基金公司和多數專家都在竭力宣傳「基金要長期持有,只有長期持有才能取得理想的收益」。他
們貶低和排斥波段操作,甚至把波段操作比作妖魔。
長期持有論者的理論基礎是:
1.對未來股票市場的行情走勢,誰也不能准確預測。每個人都希望在股市的最高點賣出所有的基金和股票。可是你知道哪裡是高點?哪裡是低點?頻繁進出往往賣個地板價,買在樓頂價。什麼時候才是最佳的買賣時機,這對一個普通投資者而言確實是一個難題。而從長線投資來看,只要整體經濟形勢沒有發生根本性變化,選時就不是主要問題了。
2.長期持有操作成本較低。申購、贖回一個基金一般要承擔1.5%到2.%的交易費用,這對於投資者來說是較大的成本。而長期持有可以避免頻繁操作的交易成本,更可以減免贖回費用,無形中給了投資者更多的回報。
3.市場不會永遠上漲,也不會永遠下跌。投資周期就像寒暑交替一樣,短期都會有所反復,但市場長期增長的趨勢是不會改變的。過分看重短線效應,就會錯失盈利機遇,要看到凈值增長的持續性, 樹立長期投資信心,既不要被短期收益誘惑,也不要被一時風險嚇倒。
4.不論國內還是國外,都有大量事例和歷史數據證明長期持有才是基金投資的盈利訣竅。
下面是一些網路論壇中主張長期持有的帖子,供各位參考:
「基金投資以長期持有為主,不要在乎短期的漲漲跌跌,否則你就會感到很累、很緊張、很煩惱。在我國資本市場長期看好的今天,如果把投資周期放長一點,把目光放遠一點,把心態放平一點。就沒有過不去的溝溝坎坎。或許每個投資者都有非常可觀的收獲。」
「信投資大師們關於市場不可預測的定論大家已耳熟能詳,可仍然有這么多人熱衷於波段操作,看來關於投資理財一事,真的是「知易行難」。如果有一張過去的股票走勢圖給你,要你決定如何投資才會賺錢,相信每個人都懂得「高拋低吸」。但投資主要是針對未來,未來的市場變動復雜難測,沒有人擁有未來市場的走勢圖,那麼,「高拋低吸」是否仍是一個適宜的投資策略呢?答案很簡單,原因也很簡單:沒有人能事先知道何時為高點,何時為底點,那麼又如何能「高拋低吸」呢?長期來看,短線操作而而陷入的必然是:頻繁的買進賣出,希望做到高拋低吸,結果卻是不斷的追漲殺跌。既然股市上漲永遠都呈螺旋上升形態,既然漲跌和調整都是上升的必然一環,既然沒有人能事先知道何時為高點,何時為底點以及每次市場調整的具體幅度和持續時間,既然大的趨勢沒有變,那麼所謂的基金波段操作,是否是一個偽命題?」
農業銀行網站的一篇題「長期投資定律不能違背, 波段操作不如主動定投」的文章寫道:「波段操作的利潤要遠大於長期持有。但問題是,基民們真的可以做到波段操作嗎?首先是我們有沒有這個能力。一般來說,選擇購買基金而非自己炒股的人往往對股市的變動不夠敏感,或者是因為工作繁忙無暇自己去研究。而且即使在職業股民當中,能夠准確預測股市頂部與底部並且當機立斷進行操作的人也是鳳毛麟角,堪稱大師。其次,從產品設計來看,基金本身就是針對長期持有的投資者的,不適合波段操作。相比股票交易,投資基金的資金周轉期更長(基金贖回一般在7日內,最長10日),交易費用更高(一般基民習慣從銀行買賣基金,申購費用大多超過1%)。波段買賣基金看起來雖美,操作起來並不現實。而散戶投資者的一大特性就是:當機會來臨時猶豫不決,當機會錯過以後又覺得下次自己一定可以成功,就這樣在一次次的猶豫和錯過中失去了一次次的機會。相比波段買賣,操作性更強的一種投資基金方法是:分批買入,然後長期持有。這種投資方法我稱之為「基民的主動定投」,相比傳統的定投(由定投機構在每月的某個固定日期扣款)更加靈活。當我們覺得市場過熱、指數虛高時,我們可以暫停買入偏股型基金,更多地投資債券型基金;而當股市投資價值凸顯時,我們可以一次性地大筆投入。基金和股票不同,股票投資中有各種各樣的流派,有支持長期投資的,有看重技術分析的,也有利用模型進行套利的。但是基金無論如何改變,長期投資始終是不可違背的定律。」
國泰君安的理財課堂中的一篇文章寫道:「很多投資者炒基金像做股票投資一樣,頻繁買賣,樂此不疲。
因此,「基金投資是否也要做波段?」成為很多人爭論的焦點之一。對於這個問題,我覺得要從多方面因
4.09
素加以考慮。一、從基金產品角度來看,封基和開放式股票基金由於在交易成本上、贖回資金到賬時間和價格決定因素的差異,在市場行情波動過程中,封閉式基金相對來說較適合波段操作。而對開放式基金來說,股票型基金適合波段操作,混合型基金次之,債券型基金收益隨時間長短呈現正相關,適合長持有。二、從客戶風險屬性來看,股票型基金是否需要波段操作,要因人而異,因行情而異。在單邊上漲的牛市行情中,激進型、穩健型、保守型客戶都應該放棄波段操作的想法,長期持有。當證券市場處於大箱體震盪整理行情時,要根據客戶風險屬性不同,採取不同的波段操作策略:激進型客戶可在持有期收益率超過15%時,贖回,鎖定收益;穩健保守型客戶可在持有期收益率超過10%時,贖回,鎖定收益。在單邊下跌的熊市行情中,減持股票型基金,增持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
Ⅲ 求一個有關基金的案例分析
一、企業破產財務管理的內容及應遵循的原則
企業破產的財務管理,是根據《企業破產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度的規定,組織破產企業的財務活動,處理破產企業財務關系的一項經濟管理工作。企業破產財務管理的內容包括破產財產管理、破產債務管理、破產清算費用管理、破產財產的分配管理等。企業在破產階段各方面的財務關系有:企業與債權人之間的財務清算關系,企業與國家之間的應交稅款和應交利潤之間的清算關系,企業與職工之間工資及勞保費用的清算關系,企業與其他企業單位之間的財產買賣關系,企業與清算組的費用結算關系。
組織破產企業的財務管理活動,處理破產企業同有關各方的財產關系,應遵循以下基本准則:
1.公平原則。在破產清算中,要對所有的債權人一視同仁,按法律、政策、合同規定的先後順序,對各債權人的求償權予以清償,使債權人在法律規定的原則下,公平分配破產者的財產。
2,合法原則。無論是在和解整頓過程中,還是在破產清算過程中,都必須做到依法辦事。企業破產的財務管理不僅需要財務方面的技術方法,而且需要了解很多法律知識,如對破產財產的界定與確認、破產費用的支付和管理,債權的清償等,都要按《破產法》及其他有關法律依法處理。
3.節約原則。在進行企業破產財務管理時,必須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減少損失。因和解與整頓比破產清算損失要小,相對較為節約,在可行的前提下,應盡量採用和解與整頓的方式解決問題;只有當和解不可行時,才採用破產清算方式;在整頓期間或破產清算時,應盡量節約費用開支。
二、對企業破產接管的管理
企業破產接管管理是企業破產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破產企業的法定管理者(接管者)是清算組。人民法院自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企業。清算組成員由人民法院從企業上級主管部門、政府財政等有關部門和專業人員(如律師、會計師、經濟師、工程師等)中指定,清算組可以聘任必要的工作人員。清算組的主要職能是:全面接管企業,負責保管破產企業的全部財產、賬冊、文書、資料和印章;負責破產財產的清理、估價、變賣和分配;在破產程序范圍內,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接受破產企業的債務人和財產持有人清償債務或交付財產;破產程序終結後、向破產企業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清算組還應根據清算結果製作資產負債表、破產財產明細表、債權債務明細表等相關報表資料,提出破產財產的分配方案,提交清算報告。
實施企業破產財產接管的目的:一是保證企業財產價值的真實性和安全性,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二是防止以隱匿、私分或贈與等方式無償轉讓企業財產的違法行為;三是為財產拍賣提供可靠的、具體的依據。企業破產財產接管主要包括兩方面的內容:即清倉查庫、全面登記和財產估價。
1.清倉查庫、全面登記。主要應做好實物財產的清理與登記、核實債權和進行資產的清查登記。實物資產的清查內容包括:庫存現金的清查與登記;銀行存款的清查和核對,固定資產的清查與登記;庫存商品、材料、產成品和在產品的清查與登記四個方面。
2.財產估價。是指以貨幣計量,採用適當的方法確定破產企業財產物資的實際價值。對實物性財產應根據新舊程度和市場因素,對每一項破產財產重新估計變賣價值,並登記在財產清查賬簿中。財產評估作價的方法很多,但實際應用較多的主要有重置價值法、變現價值法和凈值法三種。應根據財產的性質和不同情況選擇適當的評估方法和標准,以使財產評估價值盡量接近變現價值。
破產企業的總會計師或財會機構負責人應積極配合與協助破產清算組工作,在破產程序終結前不能離任。破產清算組在接管破產企業財務報表、會計賬冊和其他會計資料時,首先要監督和協助破產企業原財會人員結清截至破產宣告日(基準日)的各個銀行賬戶余額,辦理企業會計決算,編制各種財務會計報表,以做好交接,劃清有關責任界限。
三、對破產財產的界定和處置方面的管理
破產財產是依破產程序分配給債權人的破產人的財產總和。破產財產的內容包括:流動資產、長期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和其他資產。破產財產由以下幾項構成:
1.宣告破產時破產企業經營管理的全部財產扣除擔保財產以外的部分。按形成渠道,包括國家授予企業經營管理的財產、企業自籌資金形成的財產以及借入資金形成的財產。
2.破產企業在破產宣告後至破產程序終結前所取得的財產,包括破產企業收回的債權、因破產從聯營企業收回的投資、以及由於破產企業的無效行為而經人民法院追回的財產等。
3.應由破產企業行使的其他財產權利。在破產結束時尚未到期的財產,應由破產企業行使財產請求權。如應從聯營單位分享的利潤,認購國庫券和股票應得的利息和股利,應從合約方銷售收入中提取的技術轉讓費等。
四、對破產費用的列支和債務清償的管理
破產企業作為抵押物的財產,債權人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抵押財產應計入破產財產范圍之內;債權人不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超過抵押債權的部分計入破產財產范圍之內。破產企業中屬於他人的財產,如租入或借入的固定資產、包裝物、受託加工的原材料、代管商品及物資、代銷商品等不屬於破產財產,應由財產的權利人通過清算組取回。破產企業的職工住房、學校、托兒所、幼兒園、食堂、醫院等附屬福利設施,原則上不計入破產財產的范圍;但沒有必要繼續保留並能整體出讓的,可以列入破產財產之內。
在企業宣告破產後和破產財產進行處置前,應有具有法定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對財產進行評估,並以評估價作為破產財產處置變賣的底價,通過拍賣、招標等方式依法轉讓。嚴禁採取「先分後破」的方式低價交易,以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破產企業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所得,應首先用於破產企業職工的安置;安置破產企業職工後,剩餘部分與其他財產一並列入破產財產分配;清算組根據債權人會議通過的分配方案或人民法院裁定的清償比例償還債務。下列破產費用應優先撥付:清算期間職工生活費;破產財產的管理、變賣和分配所需的費用;破產案件的訴訟費;清算組開展工作必須支付的費用(含辦公費),聘請清算組工作人員的工資及生活補貼;清算期間企業設施和設備維護費用;審計評估費用;為債權人的共同利潤而在破產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費用,包括債權人會議會務費、破產企業催收債務的差旅費及其他不可預計的費用等。但破產企業的債務受償人參加破產程序的費用,如趕赴破產企業所在地的差旅費、出席債權人會議的經費等,不能列為破產費用。當破產財產不足以支付破產費用時,人民法院應當宣告破產程序終結,未清償的債務不再清償。
破產財產優先撥付破產費用後,應按下列順序進行清償:①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離退休金、醫療費和勞動保險費用以及安置破產企業職工所需的各種費用;②破產企業所欠稅款;③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清償同一順序清償要求的,按比例進行分配。在上述第一清償順序中,考慮了破產企業職工的安置費用,規定對職工安置採取轉業培訓、介紹就業、生產自救和勞務輸出等多種方式措施,妥善安排破產企業職工重新就業,並保障其在重新就業前的基本生活需要。同時,鼓勵破產企業職工自謀職業,對自謀職業者發放一次性安置費,不再保留國有企業職工身份。一次性安置費可按當地企業職工上年平均工資收入的三倍發放;破產企業離退休職工的離退休費和醫療費,由當地社會保險機構負責管理發放。離退休費、醫療費由社會保險機構從社會統籌基金中支付。原上交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基金社會統籌不足的部分,首先從土地使用權出讓所得撥付,不足部分從處置其他破產財產中撥付,但是對執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的地區,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月支付職工退休(退職)金,不得採取一次性結算的辦法。
Ⅳ 公共基金—案例分析
你給我15分,我就簡略的回答一點吧
第一個女人,根據她的實際情況,未來現金流會越來越大.
這樣我會給他選擇 積極成長型的基金(股票類或偏股類的) 投資期限長而且
第2個男人 ,他只能算一般性,假設他的風險偏向也中等
那麼選擇平衡型基金比較好(偏股或股債平衡類)
老太么 當然是不能有風險咯 選擇儲蓄和貨幣型基金都是很穩妥的做法 風險高的 可以選擇債券型基金 股票類的都不是很適合她的狀況了
Ⅳ 各位達人,舉個基金收益的真實例子
那我來舉個例子吧,華夏紅利基金,1月14日按照凈值買入1萬份,手續費百分之1。5,到昨天為止1個月時間,收支如下:
截止日期 單位凈值(元) 累計凈值(元)
2008-02-14 3.0740 3.9070
2008-01-14 3.3410 4.1740
買入成本凈值3。3410元,
數量1萬份,
總成本是:3。41 X 1.015 X 10000= 34611.50元(包含了手續費)
一個月下來,2月14日的凈值是3。074元,盈虧情況是:
3。074-3。3410=0。336----每份虧損3毛3分6
市值:3。074 X 1萬=30740元
共計虧損1萬 X 0.336=3360元(賬面)
所以投入34611。50,運作一個月,虧損了3360元,這個是賬面的虧損。如果你要實際的贖回,
那麼市值30740還要扣除手續費0。5%=
30740 X (1-0.5%)=30586.30元
實際拿回來30586。30元,跟你投入的34611。50相比,實際虧損了4025。20元
我特意舉這個實際的例子,就是為了告訴你,基金不是穩賺不賠的東西,1月14日開始股市連續深幅下跌,那麼基金必定是要跟著跌的,所以挑選基金的時候要注意自己的承受能力,不要只想著賺錢一定賺錢,賺多少錢的問題。
Ⅵ 怎麼可以成功的給別人介紹一個基金有沒有簡單的案例
有的,如果要成功沒有風險,可以推薦保本基金,比如南方保本混合202212基金。在三年封閉期內,基金公司保證本金安全,而且南方第一個保本基金南方避險基金,成立九年以來,收益已經超過200%,可以說保本基金是既能保證本金安全,又有較高收益的基金。
Ⅶ 買基金老顯示原始交易不成功案例
建議你到眾祿網買基金,手續費是4折優惠。他們推薦的基金收益也很高。2014年給我推薦的工銀金融地產股票型基金上漲了102%。2015年推薦的寶盈新價值混合又上漲了220%以上。很牛吧。。
Ⅷ 基金交易時間的交易案例
在非交易時間申請買賣的基金,都是以第二天的收盤價來成交的。
如:你昨天晚上申請買入一支基金,那麼實際買入價格是今天的收盤價。收盤價一般是晚上才報出當天的收盤價。
Ⅸ 鄭韶輝在基金方面有什麼突出的案例嗎
選擇基金經歷人不能相信一個人就像一個學校。有1000個人你可以相信前100名,但是你不能只相信其中一個人,如果因為一個人他也不一定。那麼安全可靠。
Ⅹ 舉一個在基金運作中違規的案例
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2009年06月19日介紹說,對融通基金案調查發現,回2007年起至2009年2月,張野在擔任融答通基金基金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獲取融通基金的基金投資與研究信息,並操作他人控制的「周薔」賬戶,採取先於融通基金旗下的有關基金買入或賣出同一股票的交易方式為他人牟取利益,其個人從中獲取好處。此外,2006年12月至2007年7月期間,張野還通過網路下單方式,操作其配偶的同名賬戶交易了廣宇發展(000537,股吧)等多隻股票,獲取不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