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際政治風險的應對
,全球監管機構對違規案件的監管日益嚴格,許多聲譽卓著的全球性組織在不同市場上繳納了數目驚人的大額罰單,這種高昂的潛在違規經濟成本加上對機構長期性的聲譽損害,構成了企業的違規成本。具體的量刑標准,以《美國反海外腐敗法》 (2012)(以下簡稱FCPA)為例,如表1所示。違規企業最高將被處以兩千五百萬美元的罰款以及相關責任人判處20年監禁。但是根據截至2019年因違反FCPA被美國司法部(以下簡稱DOJ)處以罰款金額前十的企業如表2所示,最高的罰款金額達到了17.8億美元遠遠超過兩千五百萬美元的最高判法標准。其原因在於監管機構在處以罰款時會在基本罰款外的基礎上乘以一個名為「犯罪點數」的系數。而「犯罪點數」的大小受到多種因素影響如企業違規的規模、企業高層對違規的參與和容忍程度以及企業已發生的違規行為和是否有阻礙調查的行為都影響著「犯罪點數」。當然如果企業有相關合規計劃作為免責依據,或是自願披露違規行為與監管機構的調查採取合作態度,主動承擔違規責任,則有機會降低「犯罪點數」 (Financial Conct Authority,2013)。綜上所述,數目龐大的經濟處罰加上政府制裁和企業形象受損,當代企業的違規成本變得十分高昂,但是換句話說合規的收益也同樣十分巨大。
1.2 合規的成本
當然企業,企業進行合規管理自然也會產生合規成本,黃勝忠和江艷 (2019)將企業合規歸納為以下幾點:
(1)人力成本,如聘用專業人士的工資、福利。
(2)管理成本,如維持合規體系正常運轉的日常費用。
(3)監管機構的罰金。
(4)採取補救措施的費用。
此外,依據其繪制的合規收益成本曲線圖(圖1),黃勝忠、江燕認為在達到合規成本收益的最佳均衡點N點之前,企業有充足的動機推進自身合規建設。
2 企業合規管理體系框架的現有研究
Moeller (2011)認為合規對於企業來說是一個持續連貫具有前後一致性的過程,而不是一勞永逸的一次性項目,所以必須形成組織性的合規架構范圍如表3所示。
但是,合規一致性面臨的一個現實問題是法規的原始形式本質上非常抽象。同一組織的不同部門或所涉及的不同組織往往以不同的方式理解和實施法規的語義的原因。這會減慢合規性管理措施的實施速度,並使它們無法達成一致而因此效率低下。所以必須實現數據和法規定義的語義一致性(Kharbili et al,2008)。要達到這一點Kharbili認為業務流程合規性管理框架架構應該如圖2所示具備以下要素:
(1)法規需要形式化處理。必須有機制能夠將法規規范化為語義上的政策。
(2)必須將這些語義上的政策建模到業務流程中。在語義業務流程管理的情況下,使用語義政策為本體論擴展用於對業務流程建模的本體。
(3)規則是執行政策的直觀方式。必須將政策轉換為業務規則集。然後可以將這些業務規則集成到業務流程建模框架中,並由適當的推理引擎進行解釋。
(4)在不同的級別上,業務流程以適合於業務流程執行的語言表示。在此級別上,有必要將業務規則在語義上集成進一步轉換為可執行業務流程模型的操作規則。
(5)必須在推理引擎的基礎上實現合規性檢查引擎。
(6)需要監控組件以控制策略的一致性,業務流程的檢查和強制執行操作也同樣
⑵ 在國家風險主權評級中,國際收支逆差與國際儲備之比屬於什麼指標
1、國際收支的定義
國際收支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在一定時期內(通常為1年)在同外國政治、經濟、文化往來的國際經濟交易中的貨幣價值的全部系統記錄。
2、引起國際收支不平衡的原因
(1)經濟周期。一國經濟周期波動會引起國際收支失衡。當一國處於經濟衰退時,社會總需求下降,進口需求相應下降,國際收支發生盈餘。反之,如果一國經濟處於擴張和繁榮時,國內投資與消費需求旺盛,對進口的需求也相應增加,國際收支便出現逆差。
(2)經濟結構。一國國內經濟、產業結構不能適應世界市場的變化也會引起國際收支失衡。其通常有兩層含義,一是指經濟和產業結構變動的滯後和困難所引起的國際收支失衡;二是指一國的產業結構比較單一,或其產品的出口的收入彈性、價格需求彈性和進口商品的價格需求彈性均低所引起的國際收支失衡。結構性失衡通常反映在貿易賬戶或經常賬戶上,具有長期性質,扭轉起來相當困難。
(3)國民收入。一國國民收入相對快速增長可導致進口需求的增長超過出口增長而引起的國際收支失衡。國民收入相對快速增長的原因可以是多種多樣的。
(4)貨幣因素。一定匯率下國內貨幣成本與一般物價水平的上升可引起出口貨物價格相對高昂、進口貨物價格相對便宜,從而導致的國際收支失衡。
(5)臨時性因素。由短期的非確定的或偶然因素引起的國際收支不平衡。
3、國際儲備的定義
國際儲備是指一國貨幣當局持有的,用於彌補國際收支逆差、維持其貨幣匯率和作為對外償債保證的各種形式資產的總稱。
4、國際收支逆差與國際儲備之比
該指標屬於衡量國家風險的比例指標,主要反映以一國國際儲備彌補其國際收支逆差的能力,一般限度是150%,超過這一限度,說明風險較大。
⑶ 風險衡量指標都有哪些,它們的計算公式是什麼,各自的適用范圍是什麼
β系數常常用在投資組合的各種模型中,比如馬柯維茨均值-方差模型、夏普單因素模型(Shape Single-Index Model)和多因素模型。具體來說,β系數是評估一種證券系統性風險的工具,用以量度一種證券或一個投資證券組合相對於總體市場的波動性,β系數利用一元線性回歸的方法計算。
(一)基本理論及計算的意義經典的投資組合理論是在馬柯維茨的均值——方差理論和夏普的資本資產定價模型的基礎之上發展起來的。在馬柯維茨的均值——方差理論當中是用資產收益的概率加權平均值來度量預期收益,用方差來度量預期收益風險的:
E(r)=∑p(ri) ri (1)
σ2=∑P(ri)[ri—E(r)]2 (2)
上述公式中p(ri)表示收益ri的概率,E(r)表示預期收益,σ2表示收益的風險。
夏普在此基礎上通過一些假設和數學推導得出了資本資產定價模型(CAPM):
E(ri)=rf +βi [E(rM)—rf] (3)
公式中系數βi 表示資產i的所承擔的市場風險。
βi=cov(r i , r M)/var(r M) (4)
CAPM認為在市場預期收益rM 和無風險收益rf 一定的情況下,資產組合的收益與其所分擔的市場風險βi成正比。
CAPM是基於以下假設基礎之上的:
(1)資本市場是完全有效的(The Perfect Market);
(2)所有投資者的投資期限是單周期的;
(3)所有投資者都是根據均值——方差理論來選擇有效率的投資組合;
(4)投資者對資產的報酬概率分布具有一致的期望。
2007年2月28日,中國銀監會發布了《中國銀行業實施新資本協議指導意見》,標志著我國正式啟動了實施《巴塞爾新資本協議》的工程。按照我國商業銀行的發展水平和外部環境,短期內我國銀行業尚不具備全面實施《巴塞爾新資本協議》的條件。因此,中國銀監會確立了分類實施、分層推進、分步達標的基本原則。
(1)分類實施的原則。國內商業銀行在資產規模、業務復雜性、風險管理水平、國際化程度等方面差異很大,因此,對不同銀行應區別對待,不要求所有銀行都實施《巴塞爾新資本協議》。…
(2)分層推進的原則。我國大型商業銀行在內部評級體系、風險計量模型、風險管理的組織框架流程開發建設等方面進展不一。……
(3)分步達標的原則。《巴塞爾新資本協議》對商業銀行使用敏感性高的資本計量方法規定了許多條件,涉及資產分類、風險計量、風險管理組織框架和政策流程等許多方面,全面達標是一個漸進和長期的過程。……供參考。
⑷ 衡量風險的常用指標是
標准差
方差
變化系數
協方差
β值
⑸ 請問衡量金融機構風險程度的指標有哪些(這些指標的計算方法是什麼)
你主要看看巴塞爾協議吧,這個是國內控制風險的藍本。
1、巴塞爾委員會與《巴塞爾新資本協議》
巴塞爾銀行委員會成立於1974年底,其秘書處設在總部位於瑞士巴塞爾的國際清算銀行,簡稱巴塞爾委員會。巴塞爾委員會目前已成為事實上的銀行監管的國際標准制定者。
1988年的《巴塞爾資本協議》主要有四部分內容:
一是確定了資本的構成,即銀行的資本分為核心資本和附屬資本兩大類,且附屬資本規模不得超過核心資本的100%。
二是根據資產信用風險的大小,將資產分為0、20%、 50%和l00%四個風險檔次。
三是通過設定一些轉換系數,將表外授信業務也納入資本監管。
四是規定銀行的資本與風險加權總資產之比不得低於8%,其中核心資本與風險加權總資產之比不得低於4%。
2、《巴塞爾新資本協議》
根據新資本協議的初衷,資本要求與風險管理緊密相聯。新資本協議作為一個完整的銀行業資本充足率監管框架,由三大支柱組成:
一是最低資本要求;二是監管當局對資本充足率的監督檢查;三是銀行業必須滿足的信息披露要求。
這三點也通常概括為最低資本要求、監督檢查和市場紀律。
三大支柱的首要組成部分是第一點,即最低資本要求,其他兩項是對第一支柱的輔助和支持。資本充足率仍將是國際銀行業監管的重要角色。新協議進一步明確了資本金的重要地位,稱為第一支柱。巴塞爾委員會認為"壓倒一切的目標是促進國際金融體系的安全與穩健",而充足的資本水平被認為是服務於這一目標的中心因素。巴塞爾新資本協議對此增加了兩個方面的要求。 第一是要求大銀行建立自己的內部風險評估機制,運用自己的內部評級系統,決定自己對資本的需求。但這一定要在嚴格的監管之下進行。另外,委員會提出了一個統一的方案,即"標准化方案",建議各銀行借用外部評級機構特別是專業評級機構對貸款企業進行評級,根據評級決定銀行面臨的風險有多大,並為此准備多少的風險准備金。一些企業在貸款時,由於沒有經過擔保和抵押,在發生財務危機時會在還款方面發生困難。通過評級銀行可以降低自己的風險,事先預備相應的准備金。
第二個支柱即加大對銀行監管的力度,監管者通過監測決定銀行內部能否合理運行,並對其提出改進的方案。監管約束第一次被納入資本框架之中。基本原則是要求監管機構應該根據銀行的風險狀況和外部經營環境,保持高於最低水平的資本充足率,對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有嚴格的控制,確保銀行有嚴格的內部體制,有效管理自己的資本需求。銀行應參照其承擔風險的大小,建立起關於資本充足整體狀況的內部評價機制,並制定維持資本充足水平的戰略;同時監管者有責任為銀行提供每個單獨項目的監管。
第三支柱是市場對銀行業的約束,要求銀行提高信息的透明度,使外界對它的財務、管理等有更好的了解。巴塞爾新資本協議第一次引入了市場約束機制,讓市場力量來促使銀行穩健、高效地經營以及保持充足的資本水平。穩健的、經營良好的銀行可以以更為有利的價格和條件從投資者、債權人、存款人及其他交易對手那裡獲得資金,而風險程度高的銀行在市場中則處於不利地位,它們必須支付更高的風險溢價、提供額外的擔保或採取其他安全措施。市場的獎懲機制有利於促使銀行更有效地分配資金和控制風險。巴塞爾新資本協議要求市場對金融體系的安全進行監管,也就是要求銀行提供及時、可靠、全面、准確的信息,以便市場參與者據此作出判斷。根據巴塞爾新資本協議,銀行應及時公開披露包括資本結構、風險敞口、資本充足比率、對資本的內部評價機制以及風險管理戰略等在內的信息。
3、我國實施《巴塞爾新資本協議》的安排
2007年2月28日,中國銀監會發布了《中國銀行業實施新資本協議指導意見》,標志著我國正式啟動了實施《巴塞爾新資本協議》的工程。按照我國商業銀行的發展水平和外部環境,短期內我國銀行業尚不具備全面實施《巴塞爾新資本協議》的條件。因此,中國銀監會確立了分類實施、分層推進、分步達標的基本原則。
(1)分類實施的原則。國內商業銀行在資產規模、業務復雜性、風險管理水平、國際化程度等方面差異很大,因此,對不同銀行應區別對待,不要求所有銀行都實施《巴塞爾新資本協議》。中國銀監會規定,在其他國家或地區(含香港、澳門等)設有業務活躍的經營性機構、國際業務占相當比重的大型商業銀行,應自2010年底起開始實施《巴塞爾新資本協議》,如果屆時不能達到中國銀監會規定的最低要求,經批准可暫緩實施《巴塞爾新資本協議》,但不得遲於2013年底。這些銀行因此也稱為新資本協議銀行。而其他商業銀行可以自2011年起自願申請實施《巴塞爾新資本協議》。
(2)分層推進的原則。我國大型商業銀行在內部評級體系、風險計量模型、風險管理的組織框架流程開發建設等方面進展不一。因此,中國銀監會允許各家商業銀行實施《巴塞爾新資本協議》時間先後有別,以便商業銀行在滿足各項要求後實施《巴塞爾新資本協議》。
(3)分步達標的原則。《巴塞爾新資本協議》對商業銀行使用敏感性高的資本計量方法規定了許多條件,涉及資產分類、風險計量、風險管理組織框架和政策流程等許多方面,全面達標是一個漸進和長期的過程。商業銀行必須結合本行實際,全面規劃,分階段、有重點、有序推進、逐步達標。在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三類風險中,國內大型銀行應先開發信用風險、市場風險的計量模型;就信用風險而言,現階段應以信貸業務(包括公司風險暴露、零售風險暴露)為重點推進內部評級體系建設。
4、具體風險,書本上一般都會說主要有:市場風險、法律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等。你如果有時間可以去銀監會網站規章中看看,有沒有你想說明的風險,它是按照機構分的。http://www.cbrc.gov.cn/chinese/info/twohome/index.jsp?itemCode=213
⑹ 進入21世紀國家政府介入了風險風險管理比例其原因是
進入21世紀國家政府介入了風險風險管理比例其原因是需要介入,掌握方向,適當引導。
⑺ 衡量風險的指標有;
衡量風險的指標有以下5個
標准差
方差
變化系數
協方差
β值
你自己對比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