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急求:關聯方交易與內部交易有何不一樣的地方如何區分此兩者
1、關系范圍不同
關聯方交易雙方是關聯關系,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關系,以及同一集團下面的各子公司之間的關系,也包括其他關聯關系,比如上市公司的董監高與上市公司的關系,以及上市公司的股東與上市公司的關系等。而內部交易僅僅包含母公司與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間發生的交易,更多見於集團公司內部。
2、銷售交易行為不同:
母公司與子公司發生的銷售交易,肯定屬於關聯交易,但是否又屬於內部交易,則要具體分析。購買子公司股票是增持行為,不屬於關聯交易,也不屬於內部交易。
(1)控股子公司之間的交易擴展閱讀:
從某種角度來看,內部交易是一種「有實無名」的交易,即確實存在這種經濟活動,但未發生在機構單位之間。
由於SNA~1993的核算對象是交易,因而必須將內部交易做顯性化處理,即虛擬。一般來說,虛擬就是對經濟活動進行賦值。這一看法對於實物交易核算來說是有道理的,但從內部交易核算來看,這也許不夠全面。
正如SNA~1993所指出的:「在過去,價值的估計有時稱為虛擬,但是最好是把虛擬這個術語留給不僅要估計一個價值,而且要構想一個交易那樣一種情況」。因此,虛擬一般分為兩個步驟,即首先構想一個「交易」,爾後為流量賦值。
由此可知,內部交易核算的首要問題是創建兩個「交易主體」,並將其虛擬為一般性的「交易」。盡管內部交易只涉及到一個機構單位,但該單位往往具有兩種身份;
如生產者與消費者(自產自用)、生產者與投資者(自製設備)、所有者與使用者(固定資本消耗)等,這意味著可將單主體的內部交易轉化為發生在雙重身份之間的一般性「交易」,並在此基礎上確認和記錄流量。
B. 母公司下面三個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間的交易如何合並報表
全部抵銷掉才能進入合並報表。
C. 上市公司和子公司發生的交易算關聯交易嗎
公司與控股子公司的交易算不算關聯交易:屬於關聯交易,但無需審議與披露。上版市規則沒有把控權股子公司認為是上市公司的關聯方。因為上市公司與控股子公司之間轉移資源、利益的行為不影響上市公司整體的利益,因此上市規則對這一部分的關聯交易就不進行監管。
D. 集團下面兩家子公司之間的交易,抵消分錄是怎麼做的
你的意思是當月已經全部對外銷售了,還是子公司之間完成了交易。
這個要看版是否對外銷售而分權開處理。
具體分錄你參考這個,需要根據不同條件分別適用。
https://..com/question/489544359327568292.html
原則上,如果沒實現,全部對沖即可。
E. 控股子公司之間的交易必須有合同嗎
從內控的角度看,有比較好一點,否則被容易滋生內幕交易,還很可能被揭開面紗。個人意見
再看看別人怎麼說的。
F. 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五類最普遍的交易事項是什麼
資金拆借
費用承擔
商品購銷
人力資源共享等,供參考
G. 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有實際交易,是否需要上稅
不需要交稅,當然,如果是跨國公司的要繳關稅,只是結算時分開結算,一般的國際跨國公司都是這樣做的。
H. 關於母子公司之間的交易
這個要看你的B公司是不是也納入合並報表的范圍,
因為你的持股比例不夠,要看是不是存在協議控制。
如果按入合並范圍的話,這個是要合並抵銷內部交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