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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審慎評估指標體系

發布時間:2021-05-18 14:22:35

⑴ 2020貸款利率有調整么

2020貸款利率暫時沒有調整,但有一些「轉換」項目。

1、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為負值),加點數值在合同剩餘期度限內固定不變。問也可轉換為固定利率。

轉換為LPR比固定利率劃算,因為以後利率會答逐漸下行,央行副行長幾天前在會上說了,要繼續推進LPR改革,引導整體市場利率和貸款利率下行。

2、不會是強制。這種模式的轉換雖然利率沒有變化,但仍然要求銀行同客戶「進答行協商」。

3、3月1日起,房貸可以自主選擇固定利率或者「LPR+加點」浮動利率,只能選擇一次。

4、商業性質貸款必須確認還款方式。

雖然2020年銀行利率目前為止沒有調整,但筆者認為有很大的概率是會下調的,這種判斷主要基於以下2點考慮。

第一、市場資金變得更加寬裕。

最近兩年時間國際經濟環境不太樂觀,我國經濟也面臨下行的壓力,所以從2019年開始,央行就通過多次降準的方式向市場釋放了不少資金。

從2019年到現在央行已經連續開展了5次降准活動,其中2020年1月份已經降准了一次,而到了3月16日還會繼續定向降准一次。

經過這幾次降准之後,央行累計向市場釋放的資金保守估計至少達到2萬億以上,這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銀行資金緊張的局面。

銀行貸款利率的高低,不管是存款利率還是貸款利率,跟銀行的資金面有很大的關系,通常情況下銀行資金變得寬裕了,那麼對應的市場的利率也會跟著降低,所以預計2020年,整個銀行貸款利率和存款利率都有可能不斷下降。

第二、銀行利率監管更嚴。

過去兩年時間,我國存款利率不斷上升,特別是隨著一些民營銀行參與到存款競爭當中之後,存款市場變得更加激烈,所以各大銀行為了吸收到更多的存款都不斷上調存款利率,比如以前三年期的存款利率一般都只有3.58%左右,但是最近兩年時間,很多小銀行三年期的存款利率都可以給到4%以上,5年期利率甚至可以給到5.45%以上,這個利率是非常高的。

但是很多小銀行推出的一些創新性存款,在某種程度上打亂了銀行正常的競爭秩序,所以央行看到這個問題之後,就推出下發了一些監管文件。

比如3月9日央行發布了《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存款利率管理的通知》,這個《通知》總結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點的內容:

一、要求銀行整改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檔計息等不規范存款產品,定期存款提前支取不能掛檔計息,只能按活期利率計算。

二、將結構性存款保底收益納入到利率自律管理范圍。

三、將存款類金融機構對存款利率管理規定和自律要求的執行情況納入宏觀審慎評估(MPA)考核,同時指導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將上述情況納入金融機構合格審慎評估。

在央行這個監管政策出來之後,預計很多小銀行的智能存款都要停掉,而且這些小銀行在存款定價方面也不能隨便搞,必須嚴格按照銀行業利率自律公約的相關規定來執行。

可以預見的是在央行這個監管政策正式落地之後,市場存款競爭會變得更加有序,對應的存款利率也會有所降低,所以未來不論是存款利率還是貸款利率,都有可能進一步下降。

一旦貸款利率下降之後,這就可以降低大家的借錢成本,不論是買房還是借錢做經營的利息都會減少,這對於促進肺炎疫情之後經濟恢復發展是非常有幫助的。

⑵ 合格審慎評估英文縮寫

合格審慎評估
Qualification evaluation

合格審慎評估
Qualification evaluation

⑶ 銀行債轉股實施機構行為准則何時發布

2018年6月29日晚間,銀保監會發布《金融資投資公司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通過共計6章67條的內容,推動市場化、法治化銀行債轉股健康有序開展,規范銀行債轉股業務行為,提高債轉股效率。

本著擴大對外開放的精神,《辦法》對境外機構投資入股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實行「國民待遇」,對外資持股比例沒有作出限制。

值得指出的是,為了推動債轉股業務的順利開展,《辦法》在資金來源上鼓勵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充分利用各種市場化方式和渠道加以籌集。

具體來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資金籌集渠道可以包括這五類:允許面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充分運用私募資產管理產品支持實施債轉股;允許設立附屬機構申請成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通過設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開展債轉股業務;明確可以通過發行金融債券募集債轉股資金;允許可以通過債券回購、同業拆借和同業借款等業務融入資金;在確保資產潔凈轉讓和真實出售的前提下,允許銀行理財資金依法依規用於交叉實施債轉股。

《辦法》再次強調債轉股必須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原則。要求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與各參與主體在依法合規前提下,通過自願平等協商開展債轉股業務,確保潔凈轉讓、真實出售,堅持市場化定價,切實防止企業風險向銀行業金融機構和社會公眾轉移,防範利益沖突和利益輸送,防範相關道德風險。

上述負責人介紹,為防範債轉股過程中的風險特別是道德風險,《辦法》主要做了以下規定:

一是要求轉股債權應當堅持通過市場機制發現合理價格,潔凈轉讓、真實出售,有效實現風險隔離。強調應當審慎評估債權質量和風險,堅持市場化定價,實現資產和風險真實完全轉移。

二是要求金融資產投資公司應當與其股東銀行及其關聯機構建立防止利益沖突和利益輸送的機制。股東銀行對金融資產投資公司所投資企業不得降低授信標准。債權出讓方銀行不得提供直接或間接融資,不得承擔顯性或者隱性回購義務,防止虛假交易,掩蓋不良資產。

三是明確轉股對象和轉股債權范圍。鼓勵對發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暫時困難的優質企業實施債轉股,禁止對僵屍企業、失信企業、金融企業等實施債轉股。

四是要求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建立全面規范的業務經營制度,明確盡職調查、審查審批與決策流程,建立嚴格的關聯交易管理制度,遵循商業原則,防止掩蓋風險、規避監管和監管套利。

對於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自身的風險管理,《辦法》也從公司治理結構、風險管理框架、資本管理、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管理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例如,《辦法》要求金融資產投資公司應當與股東銀行建立「防火牆」,在資金、人員、業務方面有效隔離,防範風險傳染,並對附屬機構進行並表管理。再如,《辦法》規定,金融資產投資公司應當按要求建立資本管理體系,確立資本補充和約束機制,有關資本充足率、杠桿率和財務杠桿率水平要求參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信託公司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業務指引的業務指引

第一條為規范信託公司參與股指期貨交易行為,有效防範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信託公司管理辦法》和《銀行業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信託公司直接或間接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應當經中國銀監會批准,並取得股指期貨交易業務資格。
信託公司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應當遵守期貨交易所有關規則。
第三條信託公司固有業務不得參與股指期貨交易。
信託公司集合信託業務可以套期保值和套利為目的參與股指期貨交易。信託公司單一信託業務可以套期保值、套利和投機為目的開展股指期貨交易。
第四條信託公司申請股指期貨交易業務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最近年度監管評級達到3C級(含)以上;
申請以投機為目的開展股指期貨交易,最近年度監管評級應當達到2C級(含)以上,且已開展套期保值或套利業務1年以上。
(二)具有完善有效的股指期貨交易內部控制制度和風險管理制度。
(三)具有接受相關期貨交易技能專門培訓半年以上、通過期貨從業資格考試、從事相關期貨交易1年以上的交易人員至少2名,相關風險分析和管理人員至少1名,熟悉套期會計操作程序和制度規范的人員至少1名,以上人員相互不得兼任,且無不良記錄;
期貨交易業務主管人員應當具備2年以上直接參與期貨交易活動或風險管理的資歷,且無不良記錄。
(四)具有符合本指引第六條要求的IT系統。
(五)具有從事交易所需要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和其他相關設施。
(六)具有嚴格的業務分離制度,確保套期保值類業務與非套期保值類業務的市場信息、風險管理、損益核算有效隔離。
(七)銀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五條信託公司申請股指期貨業務資格,由屬地銀監局初審,報送銀監會審批。
銀監會直接監管的信託公司直接報送銀監會審批。
第六條信託公司開展股指期貨信託業務,IT系統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備可靠、穩定、高效的股指期貨交易管理系統及股指期貨估值系統,能夠滿足股指期貨交易及估值的需要;
(二)具備風險控制系統和風險控制模塊,能夠實現對股指期貨交易的實時監控;
(三)將股指期貨交易系統納入風險控制指標動態監控系統,確保各項風險控制指標符合規定標准;
(四)信託公司與其合作的期貨公司IT系統至少鋪設一條專線連接,並建立備份通道。
第七條信託公司開展股指期貨信託業務,應當制定相應的業務流程和風險管理等制度,經公司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八條信託公司以套期保值、套利為目的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應當制定詳細的套期保值、套利方案。套期保值方案中應當明確套期保值工具、對象、規模、期限以及有效性等內容;套利方案中應當明確套利工具、對象、規模、套利方法、風險控制方法等內容。
第九條信託公司風險管理部門應當對套期保值或套利交易的可行性、有效性進行充分研究、及時評估、實時監控並督促信託業務管理部門及時調整風險敞口,確保套期保值或套利交易的可行性、有效性。
第十條信託公司開展股指期貨信託業務,應當選擇適當的客戶,審慎進行股指期貨投資。
信託公司在與客戶簽訂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的信託合同前,應當了解客戶的資產情況,審慎評估客戶的誠信狀態、客戶對產品的認知水平和風險承受能力,向客戶進行充分的風險揭示,並將風險揭示書交客戶簽字確認。
第十一條信託公司開展股指期貨信託業務,應當在信託合同中明確約定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的目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信息披露、風險控制、責任承擔等事項。
第十二條信託公司、託管機構應當根據交易所的相關規定,確定信託資金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的交易結算模式,明確交易執行、資金劃撥、資金清算、會計核算、保證金存管等業務中的權利和義務,建立資金安全保障機制。
第十三條信託公司在開展股指期貨信託業務時,應當依據法律法規規定和信託文件約定,及時、准確、完整地進行信息披露。
信託公司應當在信託資產管理報告中充分披露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的有關情況,如投資目的、持倉情況、損益情況等,並充分說明投資股指期貨對信託資產總體風險的影響情況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資目的。
第十四條信託公司集合信託計劃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應當遵守下列規則:
(一)信託公司集合信託計劃參與套期保值交易時,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價值總額不得超過集合信託計劃持有的權益類證券總市值的20%;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股指期貨合約價值總額不得超過信託資產凈值的10%。
(二)信託公司集合信託計劃參與股指期貨交易須符合交易所相關規則。
(三)信託公司集合信託計劃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時,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所持有的權益類證券市值和買入股指期貨合約價值總額的合計價值,應當符合信託文件關於權益類證券投資比例的有關約定。
(四)銀信合作業務視同為集合信託計劃管理。
(五)結構化集合信託計劃不得參與股指期貨交易。
第十五條信託公司單一信託參與股指期貨交易,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股指期貨的風險敞口不得超過信託資產凈值的80%,並符合交易所相關規則。
第十六條因證券期貨市場波動、信託規模變動等信託公司之外的原因致使股指期貨投資比例不符合規定的,在該情形發生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信託公司應當向銀監會或屬地銀監局報告,並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調整完畢。調整完畢後2個工作日內應當再次向銀監會或屬地銀監局報告。
第十七條信託公司股指期貨信託業務終止的,應當在清算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申請注銷股指期貨交易編碼,並在5個工作日內向銀監會或屬地銀監局報告。
第十八條信託公司開展股指期貨信託業務選擇的合作保管銀行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獨立的資產託管業務部門,配備熟悉股指期貨業務的專業人員;
(二)有保管信託財產的條件;
(三)有安全高效的針對股指期貨業務的清算、交割和估值系統;
(四)有滿足保管業務需要的場所、配備獨立的監控系統;
(五)銀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九條信託公司開展股指期貨交易業務選擇的合作期貨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按照中金所的會員分級制度,具備全面結算會員或者交易結算會員資格;
(二)最近年度監管評級達到B級(含)以上;
(三)具備二類或二類以上的技術資格;
(四)有與業務規模相匹配的風險准備金余額。
第二十條信託公司開展股指期貨信託業務時,應當親自處理信託事務,自主決策。信託文件事先另有約定的,信託公司可以聘請第三方為信託業務提供投資顧問服務。
第二十一條前條所稱投資顧問,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一)依法設立,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二)實收資本金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
(三)有合格的股指期貨投資管理和研究團隊,團隊主要成員通過證券、期貨從業資格考試,在業內具有良好的聲譽,無不良從業記錄,並有可追溯的證券或期貨投資管理業績證明;
(四)有健全的業務管理制度、風險控制體系、規范的後台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
(五)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與所從事業務相適應的軟硬體設施;
(六)銀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二十二條信託公司應當就第三方投資顧問管理團隊的基本情況、從業記錄和過往業績等開展盡職調查。信託公司應當制定第三方顧問選聘規程,並向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報告。
第二十三條信託公司聘請第三方開展股指期貨交易時,要做好交易實時監控和與第三方的即時風險通報。信託公司應該建立與第三方的多渠道聯系方式,保證能夠即時傳達風險指令,並具有盤中按照凈值管理要求進行自主調倉的管理能力。
第二十四條信託公司開展股指期貨交易信託業務不得有以下行為:
(一)以任何方式承諾信託資金不受損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諾信託資金的最低收益;
(二)為股指期貨信託產品設定預期收益率;
(三)利用所管理的信託財產為信託公司,或者為委託人、受益人之外的第三方謀取不正當利益或進行利益輸送;
(四)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股指期貨價格及其他違法違規活動;
(五)法律法規和銀監會、中金所及其他監管機構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五條本指引實施前,信託公司已開展的信託業務未明確約定可以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的,不得投資股指期貨。變更合同投資股指期貨的,應按照約定的方式取得委託人(受益人)的同意,同時對相關後續事項做出合理安排。
第二十六條本指引由銀監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指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⑸ 采購儀器有哪些注意事項

采購專家提出原則指導企業采購活動,也就是在適當的時候以適當的價格從適當的供應商處買回所需數量物品的活動。

適價:價格永遠是采購活動中的敏感焦點,企業在采購中最關心的要點之一就是采購能節省多少採購資金,因此采購人員不得不把相當多的時間與精力放在跟供應商的「砍價」上。

多渠道獲得報價:這不僅要求有渠道供應商報價,還應該要求一些新供應商報價。企業與某些現有供應商的合作可能已達數年之久,但它們的報價未必優惠。獲得多渠道的報價後,企業就會對該物品的市場價有一個大體的了解,並進行比較。

比價:俗話說「貨比三家」,因為專業采購所買的東西可能是一台價值百萬或千萬元的設備或年采購金額達千萬元的零部件,這就要求采購人員必須謹慎行事。

(5)合格審慎評估指標體系擴展閱讀:

采購流程

收集信息,詢價,比價、議價,評估,索樣,決定,請購,訂購,協調與溝通,催交,進貨檢收,整理付款。

采購數量計算:本期應采購數量=本期生產需用量+本期未預定庫存量-前期預估庫存量-前期已購未入庫數量

怎樣合理降低采購成本:事先制定合理的采購計劃,查詢當前市場行情,掌握影響成本的因素和事件。適當尋找多家合格廠商的報價,製作底價或預算,運用議價技巧。事後選擇價格適當的廠商簽訂合約,利用數量或現金折扣。

采購價格構成:供應商成本的高低,規格與品質,采購物料的供需關系,生產季節和采購時機,交貨條件,付款條件。

采購商品成本構成:工程或製造的方法,所需的特殊工具、設備,直接及間接材料成本,直接及間接人工成本,製造費用或外包費用,營銷費及稅捐、利潤。

什麼是合適的價格:采購價格應以達到適當價格為最高目標,采購員必須以采購要求,根據市場行情,分析物料的質量狀況和價格變動情況,選擇物美價廉的物料進行購買。

怎麼樣判斷采購價格是否合理:進行成本分析,價格分析,市場調研,多家廠商報價。

⑹ 央行宏觀審慎評估體系是個啥 有什麼好處

央行宣布從2016年起將現有的差別准備金動態調整和合意貸款管理機制升級為宏觀審慎評估體系(MPA)。
MPA體系的主要構成:重點考慮資本和杠桿情況、資產負債情況、流動性、定價行為、資產質量、外債風險、信貸政策執行等七大方面,其中資本充足率是評估體系的核心
MPA關注廣義信貸,將債券投資、股權及其他投資、買入返售等納入其中,以引導金融機構減少各類騰挪資產、規避信貸調控的做法。同時利率定價行為是重要考察方面,以約束非理性定價行為。
MPA按每季度的數據進行事後評估,同時按月進行事中事後監測和引導。
當前混業經營以及金融創新使得現有的一行三會監管模式顯得捉襟見肘,無論是今年股市的大調整以及2013年錢荒,實質都有監管不力的因素。次貸危機的爆發實際上也是監管者不重視宏觀審慎監管而引發的。在經濟下行過程中,區域性及系統性金融風險上升,加強微觀審慎監管的同時,更要加大宏觀審慎監管的力度,MPA體系的建立非常具有必要性和緊迫性。
總體來看,MPA體系的建立,有助於提升監管機構間的協調效率,更好的降低社會融資成本,提高貨幣政策向實體經濟的傳導效果,同時更有力的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
後續需要關注的是:MPA體系涉及的七大指標體系的細化及後續監管;廣義信貸替代狹義信貸之後,對全年信貸額度、M2增速目標的影響。
興業宏觀:關上歪門,開了個正窗
央行開會部署完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提出「宏觀審慎評估體系(MPA)」,我們覺得以下幾點比較有意思:
1) 提出「廣義信貸」,加強對銀行資產端的監管;
2) 強調「利率定價行為」,在存貸利率作為政策利率指示意義下降背景下,加強對銀行負債端的監管;
3) 指出「加強逆周期調節」,進一步理順信用派生過程,在加強對銀行資產、負債監管下,推動銀行表外轉表內。
擴大信貸概念,加強對銀行資產端的監管
銀行資產在金融機構中佔大頭,各種各樣的加杠桿、逃避監管的融資方式,都或多或少跟銀行資產有聯系。此次會議擴大信貸的概念范圍,提出「廣義信貸」,把債券投資、股權及其他投資、買入返售資產等都包進來,可以規范那些借道這些資產加杠桿的行為,加強對銀行資產端的監管,防止信用風險的過度積累。
關注銀行利率定價行為,加強對銀行負債端的監管
由於完全放開了存貸利率的上下限,存貸利率作為政策利率的指示意義下降,同時銀行對銀行負債端的影響也減弱,央行面對如何去有效影響實體經濟利率的問題。央行的貨幣政策框架需要做改變,一種可能是像歐美等的成熟央行那樣用銀行間的短期利率作為政策利率,這就需要市場去形成各種期限的利率,並完成短端利率向長端的傳導。這個過程其實就是利率市場化的過程,銀行做為當前這個利率形成的主要參與者,強調其「利率定價行為」,一方面加強了對銀行負債端的監管,另一方面也是對新的貨幣政策框架的准備。
進一步理順信用派生過程,推動銀行表外轉表內
從整體上來看,外匯占款增長下平台、對表外融資的監管也加強,這就導致在一段時間內貸款在社會融資里的作用上升。雖然接下來直接融資的比重會逐漸上升,但當前貸款仍佔主要地位。無論從穩定經濟還是從防止爆發系統性信用風險來看,信貸都需要保持寬松力度。今年取消貸存比限制、央行逐漸轉向投放長期資金等,都是不斷理順信貸派生的過程。會議中提出的MPA體系強調了「加強逆周期調節」,也是為寬信用創造進一步松綁。而且,前面提到的對銀行資產端、負債端都加強監管,也會推動銀行表外轉表內,信貸渠道的順暢,也起到了「關上一扇門、打開一扇窗」的作用。
整體上看,央行傾向加強對銀行資產、負債兩端的監管,進一步壓縮不規范融資的空間,同時,又進一步理順了信貸派生渠道,讓寬信用發揮更大作用。

⑺ 合格審慎評估還是宏觀審慎評估,金融機構定價行為都是一票否決

宏觀審慎評估對法人金融的影響:
(一)資本約束進一步加強。MPA更加重視宏觀審慎資本充足率。原則上,法人金融資本充足率應不低於宏觀審慎資本充足率,而且這一項指標是7項評估內容中佔有重要的地位,如果此項指標不達標,評級基本為C級。宏觀審慎資本充足率主要取決於廣義信貸增速和目標GDP、CPI增幅,並體現了巴塞爾Ⅲ資本框架中逆周期資本緩沖、系統重要性附加資本等宏觀審慎要素。因此如果法人金融想實現廣義信貸的高增長,就需要有更高的資本充足率進行配套,這必將提升法人金融對資本充足率的重視程度。
(二)提升對利率定價能力重要性的認識。MPA非常重視法人金融利率定價機制建設,將利率定價與資本充足率提高到同等重要的地位,並實行「一票否決」,如果利率定價機制不達標將直接影響法人金融評級。在這種約束機製作用下,將促進地方法人金融提高自主定價能力和風險管理水平,約束非理性定價行為,避免惡性競爭,維護良好的市場競爭環境,降低融資成本。
(三)信貸與資產規模過快增長將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MPA對金融的信貸調控,不僅包括原來差別准備金動態調整中的人民幣貸款,還要包括廣義信貸(如貸款、證券及、回購等),所以,MPA是強化了對金融的信貸調控。此外,MPA關注點從狹義的貸款轉為廣義的信貸、同業負債、委託貸款等,這將在很大程度上堵住銀行將表內資產大量轉向表外的沖動,制約銀行表外資產的過快增長。
(四)促使建立多元化業務模式。按照宏觀審慎監管理念,法人金融的發展不僅面臨資本約束,還面臨著利率定價行為、信貸政策執行等方面約束,法人必須以有限的資本贏取更高的回報,而不是通過規模擴張的粗放經營模式簡單地「以規模換效益」。這將迫使中小銀行加快發展其他業務模式,建立多元業務模式,促使法人銀行向精細化經營轉變,細分客戶、精細定價。

⑻ 西藏銀行內部評估流程

商業銀行內部資本充足評估程序 (ICAAP) 報告 強化內部管理,實現綜合提升德勤中國金融服務行業 目錄序言1什麼是ICAAP報告?2銀監會對ICAAP報告的檢查重點6銀行在准備ICAAP報告中可能遇到的挑戰及應對7ICAAP報告體系框架8德勤咨詢專業服務12德勤簡介15作者介紹162 序言作為巴塞爾協議三大支柱的重要組成部分,內部資本充足評估程序(ICAAP)是銀行機構與監管當局深入了解銀行風險與資本管理現狀,明確其下一步全面風險管理及精細化資本管理方向的重要工具。2012年6月,銀監會頒布了《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並已於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確規范了銀行ICAAP管理的具體要求。為保證《辦法》的順利落地實施,銀監會分別於2012年底和2013年初出台了《銀監會關於實施〈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過渡期安排相關事項的通知》和《中國銀監會關於做好〈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實施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銀行在堅持資本約束優先、合理性、審慎性原則的基礎上,制定並實施分年度資本規劃,並覆蓋資本充足率目標水平、階段性目標、資本充足率計算方法、資本擴張計劃、資產結構調整方案、盈利能力規劃、壓力測試結果、資本補充方案等。此舉充分體現了銀監會對銀行ICAAP相關工作的重視程度。ICAAP報告是銀行對當前自身ICAAP工作結論的總結,也是對自身進一步深化開展全面風險與資本管理工作的展望。對銀行來說,ICAAP報告不僅是一份文檔,更是銀行自我評估的過程。就行業ICAAP報告是銀行領先實踐來說,ICAAP應當支持銀行管理層得出如下結論:自身開展ICAAP工作的總結,也是進「銀行管理層已經建立並一直推行適合銀行規模的風險及資本管理措施,此等措施能夠使銀一步深化開展全面行識別、計量、緩釋以及報告所有的重要性風險。我們已經對上述措施的有效執行以及所有風險與資本管理工已經識別的重要性風險進行了驗證。根據管理層對於所有已經識別的重要性風險的回應並綜作的展望合考慮我們的資本管理措施,我們認為,本銀行資本是充足的。」量體裁衣,遞交滿意答卷 - 商業銀行內部資本充足評估程序 (ICAAP) 報告1 什麼是ICAAP報告?內部資本充足評估程序(ICAAP,即Internal Capital Adequacy Assessment Process),是指銀行通過評估自身總體風險狀況得出目標資本充足水平,並採取措施保證達到目標資本水平的一整套程序。從Basel II開始,ICAAP作為新資本協議第二支柱的核心組成部分,體現了銀行內部所具備的風險與資本管理水平。圖1 ICAAP是Basel II第二支柱的核心組成部分Basel三大支柱 I第一支柱:最低資本要求第二支柱:監督審查第三支柱:市場紀律 最低資本風險識別和管理披露需求風險加權資本定義充足率資產大於(8%)內部資本充足率披露政策評估程序(ICAAP)定量和定性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的要求監督檢查和評價程序信用風險操作風險(SREP)緩釋緩釋資本充足率管理和計劃資產證券化交易對手信用風險�6�1 建立ICAAP是滿足銀監會對第二支柱監管要求的必然選擇明確的監管要求2012年6月8日出台的《辦法》明確了銀監會對於國內商業銀行實施新資本協議的監管意見,其中建立第二支柱被明確地作為一項監管要求寫入了《辦法》。隨後,銀監會又在《暫行細則》中再次明確了對於銀行建立第二支柱的監管要求。2 圖2 《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對第二支柱的監管要求《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更高的監管要求�6�1 銀監會將第二支柱資本正文第一章 總則總體要求要求作為評判銀行是否第二章 資本充足率計算和監管要求是第一類商業銀行的重第三章 資本定義要依據第四章 信用風險加權資產計量第一支柱第五章 市場風險加權資產計量�6�1 銀監會將根據銀行已建第六章 操作風險加權資產計量立的ICAAP評估結果確第七章 商業銀行內部資本充足評估程序第二支柱定銀行的監管資本要求第八章 監督檢查第九章 信息披露第三支柱�6�1 銀監會有權根據監督檢第十章 附則查結果,針對特定資產組合與風險,要求商業附件銀行在ICAAP框架下提高資本覆蓋要求附件1資本工具合格標准附件 8交易對手信用風險加權資產計量規則 附件2信用風險權重法表內資產風險權重 附件9資產證券化風險加權資產計量規則 表外項目信用轉換系數附件 10市場風險標准法計量規則 合格信用風險緩釋工具附件 11市場風險內部模型法監管要求 附件3信用風險內部評級法風險加權資產計量 附件12操作風險資本計量監管要求 規則附件 13商業銀行風險評估標准 附件4信用風險內部評級法風險暴露分類標准 附件14資本計量高級方法監督檢查 附件5信用風險內部評級體系監管要求 附件15信息披露要求 附件6信用風險內部評級法風險緩釋監管要求 附件16資本計量高級方法驗證要求 附件7專業貸款風險加權資產計量規則 附件17外部評級使用規范 清晰的達標期限根據《辦法》規定,商業銀行應在2018年底前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框架和穩健的內部資本充足評估程序,明確風險治理結構,審慎評估各類風險和資本,制定資本規劃和資本充足率管理計劃,確保銀行資本能夠充分抵禦其所面臨的風險,滿足業務發展的需要,並每年至少實施一次。嚴格的監管措施根據《辦法》規定,銀監會將第二支柱資本要求作為評判銀行是否屬於第一類商業銀行的重要依據,並對非第一類商業銀行規定了更為嚴格的監管措施。這意味著,不滿足第二支柱資本要求的銀行將面臨著更為嚴峻的監管環境以及更高的監管資本要求,在激烈的同業競爭中將處於不利地位。量體裁衣,遞交滿意答卷 - 商業銀行內部資本充足評估程序 (ICAAP) 報告3 �6�1 內部資本充足評估程序(ICAAP)管理框架內部資本充足評估內部資本充足評估程序管理框架主要是由三個層面和十個模塊構成,能夠為銀行建立包括風險偏程序(ICAAP)框好、重大風險識別評估及管理、資本管理、壓力測試等在內的多項風險與資本管理體系。架分為3個層面和10個模塊圖3 內部資本充足評估程序管理框架風險治理1�6�1 董事會及高管層監控職能 �6�1 風險治理架構及 �6�1 風險政策總則指導23風險偏好風險識別89報告、監控及文檔4風險量化及�6�1 業務應用風險量化資本管理�6�1 資本配置7�6�1 績效考核資本規劃5及管理6壓力測試風險管理及緩釋支持10數據及IT系統�6�1 數據需求及獲取方式支持 �6�1 IT系統4 �6�1 風險治理層(包括董事會及高管層監督、風�6�1 報告是銀監會檢查銀行開ICAAP展第二支柱險治理架構及職能、風險政策總則體系)作工作的重要手段為高層指導,為風險量化、資本管理以及業務應用的具體開展和實施指引方向。針對銀行開展ICAAP工作情況,根據《辦法》規定,銀監會將通過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的方式�6�1 風險量化、資本管理及業務應用,是第二支對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進行監督檢查,並要求銀柱資本充足率評估體系化建設的核心部分:行於年度結束後的四個月向銀監會提交內部資本充足評估程序(ICAAP)報告,以幫助監管機- 首先,風險量化與資本管理將通過風險偏構及時掌握銀行第二支柱實施進展及規劃。好設定、風險識別、風險量化、壓力測試、風險管理及緩釋、資本規劃及管理、資本由於國內很多中小銀行和國內大部分外資銀行充足評估報告、監控及文檔等形成一個循尚未採用資本計量高級方法開展第一支柱風險環管理的體系;資本計量與管理,且大部分中小銀行的全面風- 其次,風險量化及資本管理中的產出應積險及資本管理措施尚不完善,德勤審慎預計銀極應用到各項業務管理中,如資本配置、監會將主要就第二支柱ICAAP的管理要求對國風險績效等,達到資本運用最適化以及股內中小銀行和外資銀行進行監督檢查,並將東利潤極大化的目標。ICAAP報告作為其檢查銀行開展第二支柱工作及規劃進程情況的重要手段。�6�1 數據及IT系統的整合與建設將為風險量化、資本管理以及業務應用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持,實現先進管理手段的技術化落地。量體裁衣,遞交滿意答卷 - 商業銀行內部資本充足評估程序 (ICAAP) 報告5 銀監會對ICAAP報告的檢查重點《辦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商業銀行應當建根據德勤以往的實施經驗,目前監管機構針對尤其是對於不打算立內部資本充足評估程序的報告體系,定期監ICAAP報告的檢查重點包括以下幾點:測和報告銀行資本水平和主要影響因素的變化採用資本計量高級趨勢。報告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6�1 銀行是否已經構建了完整的第二支柱風險及方法開展第一支柱資本管理的治理架構,並建立起了有效的風險計量與管理的�6�1 評估主要風險狀況及發展趨勢、戰略目標和ICAAP報告體系?中小銀行和外資銀外部環境對資本水平的影響。�6�1 銀行是否已經構建了全行整體風險偏好指標行,銀監會已明確�6�1 評估實際持有的資本是否足以抵禦主要風險。體系,並擬定了全行整體層面和主要風險層表示將會主要就第面的風險偏好指標?�6�1 提出確保資本能夠充分覆蓋主要風險的建議。二支柱ICAAP管理�6�1 銀行是否能夠識別其所面臨的各主要風險,要求的合規性進行《辦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商業銀行應當並能對各主要風險進行有效的評估,尤其是檢查。在年度結束後的四個月內向銀監會提交內部資針對監管機構所關注的部分風險,例如集中本充足評估報告。度風險和聲譽風險等?�6�1 銀行是否已經建立起了有效的資本管理體雖然截至目前,銀監會尚未核准通過第一批新系,包括資本規劃、資本配置、資本考核等協議銀行第二支柱建設成果,但銀監會仍然非資本管理手段?常關注國內所有商業銀行第二支柱的建設與實�6�1 銀行是否已經建立並開展了資本充足率壓力施情況。尤其是對於不打算採用資本計量高級測試工作,並就壓力測試結果設計了有效的方法開展第一支柱風險計量與管理的中小銀行資本充足率應急計劃?和外資銀行,銀監會已明確表示將會主要就第二支柱ICAAP管理要求的合規性進行檢查。部�6�1 針對有中國特色的監管要求,銀行是否能夠分地區銀監局也已經率先對當地銀行提出了按開展有效的評估工作,包括估值評估、薪酬期提交ICAAP報告的監管要求。評估、特定資產組合風險評估等?考慮到當前業內缺少針對第二支柱風險有效和成熟的計量和管理手段,因此目前銀監會將著重從定性的角度關注銀行風險管理的建設情況及銀行自身資本管理水平的評估能力,包括風險偏好體系、重大風險識別及評估機制、資本充足率壓力測試管理體系、資本規劃及配置考核體系等,而不僅僅是要求銀行提交一份。ICAAP報告6 銀行在准備ICAAP報告中可能遇到的挑戰及應對基於德勤協助各類商業銀行開展ICAAP實施工因此德勤建議,國內商業銀行在ICAAP報告的考慮到差異化管理作及撰寫ICAAP報告的經驗,我們理解銀行在各模塊中除了撰寫銀行當前第二支柱的管理現將是未來國內監管提交ICAAP報告時,需要妥善應對以下挑戰:狀外,還應當對該模塊的近期實施方案和遠期改進計劃等內容進行陳述。尤其對於銀行尚未機構針對ICAAP監�6�1 如何確定ICAAP報告框架?建設完成的ICAAP模塊,應在ICAAP報告中明管的主要趨勢,因確該模塊的實施現狀、具體規劃和預計成果等此不同規模銀行對根據德勤海外經驗,通常各國監管機構會針對內容,從而向監管機構呈現銀行積極主動的風不同業務規模的商業銀行採取差異化的監管要於ICAAP報告應當險與資本管理態度,提升監管機構對銀行未來求。但目前銀監會尚未明確是否對不同規模的有著各自不同的應內部管理決策的透明度。國內商業銀行採取差異化的監管要求,也並未對方案明確國內ICAAP報告的具體框架結構。�6�1 如何切實開展ICAAP建設與落地實施工作?因此德勤建議,國內商業銀行應積極准備第二切實建設並開展銀行ICAAP管理工作,完成支柱相關工作,同時借鑒國內大型銀行已經完ICAAP規劃中各階段的第二支柱實施成果是銀成並提交銀監會的ICAAP報告,根據銀行自身行成功編制並提交ICAAP報告的前提與基礎。的業務結構及風險和資本管理狀況,構建銀行ICAAP建設涉及銀行多個部門(尤其是財務部自身的門、風險管理部門、資本管理部門等)及多領域ICAAP報告框架,完成一份完整的ICAAP報告,以應對未來可能的監管要求。的參與與密切配合。對擁有或計劃擁有海外資本投資的商業銀行或外資銀行,還需特別關注具有�6�1 如何明確ICAAP報告的詳細程度?中國特色的監管要求。因此,如何搭建銀行內部協同配合機制,滿足ICAAP建設要求,在銀行集目前,銀監會並未就不同規模商業銀行在團內部管理措施保持一致的基礎上同時符合國ICAAP實施上的監管要求加以區分。根據德勤內外監管要求,是銀行需要持續探索的。對國際監管實踐的了解,通常對於不同規模的商業銀行,監管機構會採取差異化的監管要求因此德勤建議,國內商業銀行應充分考慮其人進行管理。例如,英國金融業監管機構(FSA)力及財務資源的有限性,尤其是人力資源的緊德勤建議銀行採取針對業務相對復雜的大型商業銀行以及開展業缺性,採取分階段、分模塊的方式開展ICAAP分階段、分模塊的務較為簡單的中小規模銀行的ICAAP報告內容實施工作,即通過設計中長期實施規劃的方式方式開展ICAAP實要求就有所不同,並針對這兩類銀行分別制定合理安排銀行完善自身風險及資本管理水平的了不同的ICAAP報告模板。因此,差異化管理施工作,即通過設實施時間表,逐步滿足監管要求。將是國內ICAAP監管的的主要趨勢。計中長期實施規劃的方式合理安排銀在設計ICAAP中長期實施規劃時,銀行應該基由於目前部分銀行,尤其是中小銀行和外資銀行完善自身風險及於自身的薄弱環節及監管機構的關注重點有行等尚未開展具體ICAAP工作,因此銀監會在選擇性的首先開展部分模塊的實施工作,例資本管理水平的實對第二支柱檢查的時候更多關注銀行當前風險如包括風險偏好模塊、重大風險識別模塊、資施時間表,逐步滿管理的建設情況及自身風險與資本管理水平的本充足率壓力測試模塊、資本管理模塊等,並足監管要求評估能力,以及第二支柱實施規劃等內容。通過構建完善的項目管理機制,確保銀行完成ICAAP實施工作,切實提升自身管理水平。量體裁衣,遞交滿意答卷 - 商業銀行內部資本充足評估程序 (ICAAP) 報告7 ICAAP報告體系框架雖然銀監會在《辦法》及一系列配套法規中明確規定了其對於ICAAP治理架構、風險評估、壓銀監會尚未對商力測試、資本管理、ICAAP報告等的相關規定,但對於具體的風險評估方式、壓力情景設置等ICAAP具體實施方案,尤其是對於ICAAP報告的的撰寫方式及內容等,銀監會並沒有加以明確的業銀行如何撰寫規范,而是允許銀行根據自身的規模、業務性質等設計符合銀行實際的ICAAP工作方案及ICAAPICAAP報告進行明報告內容。確規范,每家商業根據銀監會對ICAAP的整體要求以及國內領先銀行的實踐經驗,一份完整的ICAAP報告應當包括以銀行都可以根據自下內容。其中「其他風險評估」是銀監會根據中國銀行業的風險狀況所提出的特定的具有中國特身規模、業務性質色的監管要求,與國外監管要求並不完全一致。等的不一樣採取不同的做法。圖4 ICAAP報告內容和要求ICAAP1�6�1 ICAAP實施規劃實施規劃

⑼ MPA考核臨近,哪些銀行壓力或較大

MPA考核包含七大方面、14個指標,其中,資本充足率、廣義信貸、同業負債以及流動性覆蓋率等是當前較為關注的幾個指標。MPA(宏觀審慎評估體系)從資本和杠桿情況、資產負債表情況、流動性、定價行為、資產質量、外債風險和信貸政策執行七個方面、14個相關指標對金融機構進行多維度評估考核。在金融去杠桿背景下,前三個方面的關注度較高。具體來看,資本和杠桿情況中,資本充足率分數最高、重要性突出,且資本和杠桿情況有「一票否決」效力,若資本充足率不符合要求,將直接導致金融機構MPA考核不合格;資產負債情況中,廣義信貸和同業負債兩個指標與同業業務密切相關;流動性方面,流動性覆蓋率(LCR)接受央行和銀監會雙重考核,是銀行流動性風險監管的重要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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