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美国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是否有限制,是否有相关法规
现在最夯的是EB5, 国内、国外都是一样的。
《144号条例》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5%的大股东、公司高管、董事等关联方以及从关联方获取证券者的减持行为作出了详细规定,要求上述人士在卖出限制性证券时必须遵守慢走和披露程序。
如果你从公司关联方获得了限制性证券,并想向公众出售限制性或有控制权的证券,就需要同时符合《144号条例》列出的五个条件:
首先,卖出前必须持有这些限制性证券一年,锁定期开始于购买这些证券并足额付清时,且仅适用于限制性证券。
第二,在抛售前必须公布证券发行方的最新信息。这就意味着发行方必须编写定期财务报表,进行提前报备。相较于我国的先减持后报备,美国的做法无疑能减少市场的抛压。
第三,一年锁定期满后,每三个月可以出售的股份数额不能超过同类已发行股份的1%或四周内平均周交易量(美国三大交易所交易)的较大者。对于柜台交易的股票,包括在OTC场外市场和粉单市场交易的只能按1%的数额出售。
第四,此类出售必须在各方面都看作是常规的交易行为。不能做广告,经纪人不能收取高于正常水平的佣金,以防止利益输送。
最后,美国证监会(SEC)特别突出对高级管理层、董事等内部交易的监管,要求此类人员每三个月的总交易额大于5万美元或交易量大于5000股,须向证监会提交书面申请。
刑事方面,美国的《144号条例》规定每违规一次就处以10万美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还面临着最多五年的监禁。而我国尚未对相关的刑事责任做出具体规定。
(2)美国对境外投资持股限制扩展阅读
发展历程
美国股票市场和股票投资的200年的发展大体经历过了四个历史时期。
一、第一个历史时期是从18世纪末到1886年,美国股票市场初步得到发展。
二、第二个历史时期是从1886年——1929年,此一阶段美国股票市场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的情况非常严重。
三、第三个历史时期是从1929年大萧条以后至1954年,美国股市开始进入重要的规范发展期。
四、第四个历史时期是从1954年--,机构投资迅速发展、美国股票市场进入现代投资时代。
交易品种
1)股票 普通股和优先股上市交易的有价证券新股和股权再融资纳斯达克和场外柜台交易系统证券国际股票私人和私人投资公开股票 。
2)期权 汇率、指数和外汇期权。
3)债券、基金及其他工具。
⑶ 美国基金持有纽交所上市公司有持股比例限制吗
美国基金持有纽约上市公司有特股比例限制吗?我认为有的
⑷ 美国股市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最高是多少
没有限制。达到5%应履行要约收购义务。《证券法》第86条对于持股比例达到并超过内5%应履行报容告、公告义务 。
持股比例上线没有特别规定,但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个人投资者持股比例超过5%未及时予以信息披露的将会做出行政处罚, 可以看出,个人投资者持股比例超过5%是有监管约束的, 个人投资者持股比例最高的上限一定得合法合规。
⑸ 中国投资者购买美国股票是否违法
中国投资者购买美国股票在法律上是允许的。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规定“境内个版人对外直接投资符权合有关规定的,经外汇局核准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汇出,并应当办理境内投资外汇登记”。不过,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均只受理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核准,并不办理个人的对外直接投资手续。在实际情况中,还没有个人按照《个人外汇管理办法》规定在外汇管理局成功办理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的案例。
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个过程中,要遵守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在到银行购买外汇这个环节中,每个人每年限购5万美元。将人民币现金换成外汇以后,就可以把外汇转到海外银行账户上了。
开设美股账户时,如同买卖国内A股,可以选择美国本土的网络券商,也可以通过招银国际、中银、汇丰等香港的金融机构进行美股买卖,不过第一类更为常见,因为香港券商的美股交易费用是美国本土网络券商的2到3倍。一般来说,美股账户只是证券账户,还需要拥有一个海外银行的账户,来转入美元。按规定开设各类账户即可,相对于炒股所需要的心力,这算不上一件麻烦事。
⑹ 境外投资者在境内投资股票有什么限制
个人认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是直接投资,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A股是证券投资,属于间接投资,适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供参考
⑺ 外籍人士持有美国上市公司内部股票,交易是不是有持股时间的限制,
没有时间限制,但上市前的股份股票上市后是不能马上抛的,和我国一样有时间限制
⑻ 办理境外投资现在对投资金额有限制吗
没有具体限制,需要结合境内公司情况具体分析,而且需要对境外前期工作情况进行说明,而且境内公司需要银行出具资信证明,一般来说银行出具资信证明金额和投资金额相近。如果投资金额额度用完可以进行增资
⑼ 境外股东持股比例累计不得超过1/3,与全部境外投资者持有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得超过25%,的区别
根据证监会的规定:
境外股东持股比例或者在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比例累计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单个境外投资者持有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得超过20%;
全部境外投资者持有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得超过25%。
两者的区别:
境外股东持股比例累计不得超过1/3,是指上市的外资参股证券公司。
全部境外投资者持有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得超过25%是指上市的内资证券公司。
证劵公司上市,控股股东是内资股时,也就是内资占50%以上时,就不受至少有一名内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低于1/3的限制。全部境外投资者持有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可以在25%以下。
境外股东持股比例或者在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比例,累计(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不得超过49%。
境内股东中的内资证券公司,应当至少有1名的持股比例或者在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比例不低于49%。
⑽ 单个境外投资者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10%
单个境外投资抄者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10%;所有境外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A股的持股比例总和,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0%。是30,打错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