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转股价向下修正是什么意思啊
这是指可转债确定转股价后,当市场下跌,股票价格低于转股价时,公司董事会可提出修改转专股价.在转债属的发行说明书里就会约定向下修正的条件和操作细节.例如: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间,当本公司股票在任意30 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㈡ 转股价是什么意思
转股价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每股股票所支付的价格。与转股价格紧密相联的两个概念是转换比率与转换溢价率。
转换比率是指一个单位的债券转换成股票的数量,即转换比率=单位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转股价格。转换溢价是指转股价格超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价值(可转换公司债券按标的股票时价转换的价值)的部分;转换溢价率则指转换溢价与转换价值的比率,可转换公司债券通常是以百分之百的面值销售,即通常所说的"以面值发行"。但实现转换时通常有一个溢价比例,即转换溢价。转换溢价是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包含的期权的特征。转换溢价是以百分比表示,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时股票价格为基础的,它是市场价格与转换值的差。
【拓展资料】
一、我国法规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规定主要有两个方面:
1.针对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其转股价格是以拟发行股票的价格为基准,折扣一定比例,因此重点国企发行时转股价格是未知数,但转股溢价率显然小于零。
2.针对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其转股价格的确定是以公布募集说明书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平均收盘价为基础,并上浮一定幅度,因此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时转换溢价率通常大于零。
二、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在公司发行可转化债券时在招募说明书中事先约定,投资者应详细阅读这部分内容。基本包括:
1.送红股、增发新股和配股等情况当可转债发行后,发行人面向A股股东进行了送红股、增发新股和配股、股份合并或分拆、股份回购、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转股价将进行调整。调整手续因按规则需要调整转股价时,公司将公告确定股权登记日,并于公告中指定从某一交易日开始至股权登记日暂停可转债转股。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调整后的转股价。
2.降低转股价格条款当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若干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达到一定比例,发行人可以将当期转股价格进行向下修正,作为新的转股价。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修正程序向下修正转股价时,公司将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并于公告中指定从某一交易日开始至股权登记日暂停可转债转股。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
㈢ 可转换公司债券调低转股价,有何影响
转股价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每股股票所支付的价格。与转股价格紧密相联的两个概念是转换比率与转换溢价率。
转换比率是指一个单位的债券转换成股票的数量,
即转换比率=单位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转股价格
转换溢价是指转股价格超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价值(可转换公司债券按标的股票时价转换的价值)的部分;转换溢价率则指转换溢价与转换价值的比率,
可转换公司债券通常是以百分之百的面值销售,即通常所说的“以面值发行”。但实现转换时通常有一个溢价比例,即转换溢价。转换溢价是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包含的期权的特征。转换溢价是以百分比表示,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时股票价格为基础的,它是目前市场价格与转换值的差,用公式表示为:Cp = Vm − V
其中:Cp代表转换溢价;Vm代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市场价格;V代表转换价格。
为了将一种其他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比较,一般转换用百分比表示,称为转换溢价率,用公式表示为:Cr = Cp / v
其中:Cr代表转换溢价率。
转股价调整:
(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公司因配股、增发、送股、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发行人股份变动的,调整转股价格,并予以公告。
(二)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在公司发行可转化债券时在招募说明书中事先约定,投资者应详细阅读这部分内容。
㈣ 转股价格的转股价格调整
(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公司因配股、增发、送股、分红及其他原因引起发行人股份变动的,调整转股价格,并予以公告。
(二)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在公司发行可转化债券时在招募说明书中事先约定,投资者应详细阅读这部分内容。基本包括:
1、送红股、增发新股和配股等情况当可转债发行后,发行人面向A股股东进行了送红股、增发新股和配股、股份合并或分拆、股份回购、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转股价将进行调整。
(1)调整公式设初始转股价为P0,每股送红股数为N,每股配股或增发新股数为K,配股价或增发新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则调整转股价P1为: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两项同时进行:P=(P0+Ak)/(1+n+k)
派息:P1=P0-D按上述调整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转股价格累积调整。
(2)调整手续因按规则需要调整转股价时,公司将公告确定股权登记日,并于公告中指定从某一交易日开始至股权登记日暂停可转债转股。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调整后的转股价。
2、降低转股价格条款(特别向下修正条款)
当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若干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达到一定比例,发行人可以将当期转股价格进行向下修正,作为新的转股价。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例如,鞍钢转债(125898)规定,当鞍钢新轧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达到80%,发行人可以将当期转股价格进行向下修正,作为新的转股价。20%(含20%)
以内的修正由董事会决定,经公告后实施;修正幅度为20%以上时,由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公司董事会行使此项权力的次数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一次,修正后的转股价应不低于1999年6月30日的每股净资产值2.08元人民币和修正时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并不低于修正前一个月鞍钢新轧A股股票价格的平均值。
(2)修正程序因按本条第(1)款向下修正转股价时,公司将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并于公告中指定从某一交易日开始至股权登记日暂停可转债转股。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
㈤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可以随便更改吗
所谓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由公司发行的,投资者在一定时期内可选择一定条件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通常称作可转换债券或可转债。这种债券兼具债权和股权双重属性。
可转换公司债券有何投资价值
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属性,对投资者来说是"有保证本金的股票" 。可转换公司债券对投资者具有强大的市场吸引力,其有利之处在于:
1.可转换公司债券使投资者获得最低收益权,可转换公司债券与股票最大的不同就是它具有债券的特性,即便当它失去转换意义后,作为一种低息债券,它仍然会有固定的利息收入;这时投资者以债权人的身份,可以获得固定的本金与利息收益。如果实现转换,则会获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获得股息收入。可转换公司债券对投资者具有"上不封顶,下可保底"的优点,当股价上涨时,投资者可将债券转为股票,享受股价上涨带来的盈利;当股价下跌时,则可不实施转换而享受每年的固定利息收入,待期满时偿还本金。
2.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收益较普通股红利高,投资者在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间,可以取得定期的利息收入,通常情况下,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收益较普通股红利高,如果不是这样,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很快被转换成股票。
3.可转换公司债券比股票有优先偿还的要求权。可转换公司债券属于次等信用债券,在清偿顺序上,同普通公司债券、长期负债(银行贷款)等具有同等追索权利,但排在一般公司债券之后,同可转换优先股,优先股和普通股相比,可得到优先清偿的地位。
㈥ 怎样才可以知道公司调整转股的价格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公司因配股、送股、增发、分立等其他原因引专起发行人股份变动的,属会调整转股价格,并予以公告。投资者可关注公司在各种信息披露媒体和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因按规则需要调整转股价时,可转债公司将公告确定股权登记日,并于公告中指定从某一交易日开始至股权登记日暂停可转债转股。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调整后的转股价。
㈦ 转股价向下修正,股票价格会怎样
引言:债券和股票是两种投资方案,债券的风险性较低,收益也较低,股票的风险收益率较高,收益也较高。而一个公司会同时发行债券和股票,也催生了债券股制度,那么在这一情况下转股价向下修正,股票的价格会怎么样呢?
债转股当时发行的时候也受到很多投资者的喜欢。但是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活跃期之后,就变得很少有公司在发现债权股了。其中的原因有因为发行的时间较长,中间的变数较多,另一个是能发行债转股的,公司的效应都有一定的问题,很多投资者在购买了之后发现自己进入了一个大坑,还不如不购买。
㈧ 什么是转股价向下修正条款
转债的转股价不是公司能随意制订的,有一个价格确定原则:转债初始转版股价是公司发布募集权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算术平均收盘价格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的较高者。 不同时期发行的转债,转股价相差很大。 如果,转股价高高在上,那么债转股有时会失去意义。 事实并非如此,这就涉及转股价的修正条款——一个转债的保护条款。 转股价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可以调整。一种正常的调整是:因分红或配股、增发引起的股份变动,转股价进行相应的调整,比如,唐钢股份去年实施10股派4.25元转增6股的分红方案后,转股价下调为13元。 但是,这种调整因为股价也会除权意义并不大。转股价的修正条款就不同了,转债基本上都有转股价的修正条款,就是股价下跌,符合一定条件后,转股价可以向下修正,而且,这种修正只能向下不能向上,股价跌了转股价可以向下调整,如果调整后股价涨了,转股价不能再向上调整。很显然,这对转债持有人非常有利。
㈨ 转股价向下修正对投资者是好是坏
转股价向下修正对投资者是好是坏从以下方面考虑:
对未来公司的每股收益版要有负面影响,也可能加权快了债转股从而加快了流通筹码的增加,从而对股票价格有一定压制作用,对股票的持有者有一定负面影响。
对公司的发展壮大基本无影响,因为融资已经完成,额度也不会改变。
对可转债券持有人来说将有利于其更容易债转股变现。
转股价向下修正条款:是发行人拥有的一项权利,是保证可转债发行公司转股的一种手段。主要目的是保障投资人在持有期内,由于标的股票价格持续走低而无法行使转换权利,仍能在约定的野战进行转股坐果物重新设定,促使调整后的转股价接近于当时的股票价格,鼓励转债投资人选择转股来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