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还股东股本金在什么情况下才是合法的
当然可以,出具股东大会决议之类的文件,记住一定要有一个书面的通知之类的文件
股东资金(股东权益)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负债所余下的部分,也称为净资产。
资产-负债=净资产=股东资金
股东权益是一个很重要的财务指标,它反映了公司的自有资本。股东资金金额越大,这家公司的实力就越雄厚。
1、公司增加投资人以及注册资金,分配股份的方法要具体内部股东大会的协商结果而定。
具体可以对现有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估值后做比例分配,如现有公司所有资产总值为20W,那么按照原来的股本比例,A占16W,B占4W,C所入股资金为10W,那么其三人所占比例为53.3:13.3:33.4。或者自行协商,并签订协议书,可参考年盈利、分工等众多因素考量。
2、增加投资者和注册资金有两种途径:一是不增加总股本数,收购原股东手中股本,其价格由双方商定。二是追加股本,可同时追加注册资本。其股本可以是技术入股股,也可以是资金入股,具体资金入股的占股比例分配。
3、公司公司增加投资人以及注册资金,即增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展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 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公司资本 实际上需要随着公司经营活动 的发展变化而发生变化。尤其是公司发展前景看好, 资本 的需求量必 然加大,这时,就需要调整。增加资本,应依法定程序进行。
(3)金股股东扩展阅读:
一、注册资本
1、缴纳时间: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2、缴纳形式:
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3、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
(1)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
(2)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
(3)注册资金随时因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
4、验资
最新修订的《公司法》删去第二十九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二、股权结构与内部人控制
从内部人控制是“出资人不能有效地对经理人员行为进行最终控制时”产生的这一命题中,可以引出内部人控制的产生其实与其股权结构大有关系。
当公司股权十分分散时,每个出资人由于占有的股份很小,他们就必然不愿花大力气去关心、监督经理人员的行为,而希望别的股东花大力气去这样做,自己则坐享其成,这就是所谓“搭便车”心理。
股东从监督经营者行为中得到的小收益和花费的高成本相比较,必然导致他们这种“搭便车”心理。广大股东都存在这种心理而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不闻不问时,对经理人员的监督就会变得软弱无力。
事实上,股市上广大中小投资者是没有兴趣也没有能力去过问所买股票的上市公司的内部经营状况的。他们的兴趣在于从股票价格波动的价差中获取收益。
这样,出资人不能对经理人员的行为进行最终控制的局面就出现了,“内部人控制” 问题也就产生了。
然而,当股权变得相当集中时,大股东就会丧失由于股权分散而降低风险的好处,企业经营好坏的风险集中到了大股东身上了。
于是,大股东就有动力也有能力去加强对经营者行为的监督,从而使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得以防止。
Ⅳ 技术股股金由谁出,比如说公司注册资金100万,一股东技术入股5%,那这5万块钱该谁出
无人出,技术已经折算到注册资本里面去了,无形的财产,公司章程默认还是写出来,只是大家认可就可以了
Ⅳ 股东如何缴纳股本
这问题实在太大了。您最好缩小问题,便于回答。
一、缴纳股本方式
现金回缴纳,最简单。答
以资产缴纳,那么就需要评估,须其他股东认可这项资产的价值,比如说你用一项知识产权作为出资,作价1000万,其他股东要认可才行。
二、缴纳时间
以前是实缴制,你出资多少就要实际缴纳多少。
现在是认缴制,可以分期缴足。比如某家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但是你看它各个股东实际上只缴了1000万或者100万都是可以的。未缴足的部分大家商量好什么时间缴足就行。
Ⅵ 股东约定股本金没到怎么办
您好,您的问题已获悉,我的初步解答如下:
首先,如果是股本回金全部都没到的话答,有可能被公司股东会褫夺其股东资格之虞;
其次,如果是股本金一部分没到的话,还要看到的部分的占比,以判断缴纳部分是否具有实际意义;
最后,如果有实际意义的话,那么则按照实缴部分享有实际股东权利;如果无意义的话,则有可能依然被公司褫夺股东资格。
顺颂商祺
田嘉龙律师
Ⅶ 合伙开公司,请教几个问题1、技术股东、资源股东、资金股东、核心高管应该给多少股份
这提问过抄于天马行空,没有办法回答。
看提问的意思是,货币资金由资金股东一个人出?或者提问者本人一个人出?
打个比方:你注册资金1万元,可能给多少比例的股份人家都不一定满意。
但如果你注册资金足额打入5000万、1亿元,给1%恐怕都显得多了。
说到底,是等同于无形资产入股的估值问题,无形资产估值,科学的做法是直接给一个大家都认可的具体数字,而不是比例。
另外,资金股东,也没有说清楚,是“他自己出资充当注册资金”,还是“以后需要资金时他负责找贷款”——这点对估值也很重要的。
因此,这种合伙的话,一定要有详细的资料才好做判断。
总体来说,不管如何给股东的股份配比,只要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写入章程,且符合公司法规定就行。——哪怕在1亿的注册资本里面,他一分钱不出占20%,也是合法的。
Ⅷ 股东可以借用注册资金吗
股东可以向公司借款,但是不可以借用注册资金。现分析如下:
1、股东投资以后,注册资金的所有权归公司所有,股东只有股权。这时股东向公司借款,与注册资金无关。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实缴或者认缴的出资额。
2、股东向公司借款,就是个人名义借款的行为。应当依据规定订立借款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3、股东不得以借款名义做出抽逃资本金的行为,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规定
《关于虚假出资认定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2】第97号)解释如下:公司利用本公司的其他银行账户将资金以借款名义借给股东,然后以股东名义作为投资追加注册资本,但实际上,公司未将资金交付给借款的股东,借款的股东也未办理资金转移手续,而是公司将股东所借资金在该公司银行账户之间内部转账,股东本身并未增加任何实际投资。此种行为可以认定为虚假出资行为。
《关于公司股东以借款为名抽回注册资本是否属于抽逃出资行为的请示的答复》
公司股东为规避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借款方式全额抽回其出资的,应按抽逃出资行为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法释【2011】3号)
第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法院应予支持:
(1)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3)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4)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5)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Ⅸ 股票词语/股东资金是什么意思
绩优股 、蓝筹股。白马 潜力股、体裁股。黑马 股市词典 K线
股票是股份制企业(上市和非上市)所有者(即股东)拥有公司资产和权益的凭证。上市的股票称流通股,可在股票交易所(即二级市场)自由买卖。非上市的股票没有进入股票交易所,因此不能自由买卖,称非上市流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