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东不要分红,用房租金名义获取回报可以吗
简单的语言来解来释你的。
首先,自你必须明白什么是基金分红,说一个简单的例子:
例子:你有一个基金的份额为1000,目前基金净值的为1.56元,市值1560元,现在每个基金分红0.2元;
1.如果选择现金分红,那么你的基金净值仅136元,市场价值为1360元,这是分红后还值得1560元你的现金资金,给你200元,其余资金加1360元现金分红200元,股利的市场价值,市场价值和以前一样,所以你没有改变的现金股利多少钱,唯一的优点是分红部分是不收取任何费用使用如果你需要钱,想赎回部分基金,其既不能赎回基金,也可消除赎回费,一般为0.5%;
2.如果你选择了红利再投资,这样会给你200元转换为基金份额,所以你还是没有改变基金的市场价值,除了提醒你的红利的一部分转换为基金股价不收取申购费。
根据上面的描述,该基金不分红或分多分点少,不能说明基金的好坏,还是要看基金的业绩,也要看当前净值基金,该基金设立主要看时间,结合总净长度。
㈡ 为何很多老板都喜欢成立投资公司,却不以个人名义入股
成立投资公司,然后再以投资公司进行对外投资,而不是个人直接投资入股,主要有以下4点好处。
居民企业之间分配的股息红利所得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而如果以个人名下投资入股,需要缴纳20%的分红税,除此之外,企业之间的借款等没有那么多的限制,而股东如果以个人名义借款,年末未偿还是需要视同分红,缴纳个税的。
4.降低投资风险
举个例子,张某出资10万成立一家投资公司(有限公司),张某是大股东;再成立一家1000万的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公司当有限合伙企业的GP(普通合伙人),只需要1%的股权也可以100%控制有限合伙企业,其余的股权可以激励员工,引进人才;再成立一家主体公司,注册资本1个亿,用有限合伙企业当主体公司的大股东,这种架构,即使主体公司破产,投资公司也只需要承担10万元的有限责任。这种架构是目前很多大公司都在使用的股权架构,通过不同类型公司承担的责任不同,将风险降低到最低。
㈢ 这家公司的这种行为,是否属于非法集资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比较常见的是: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委托投资、委托理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最新的变化是:通过出售其份额并承诺售后返租、售后回购、定期返利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 最近的变化: 利用地下钱庄进行集资活动。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常见的是: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例如,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㈣ 企业取得投资分红如何纳税和避税
一、企业税后利润给股东分红需交个人所得税吗?
企业取得投资分红,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
居民企业税后利润分红不缴企业所得税。
常用的避税方法有很多,主要有: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转移定价法、成本计算法、融资法和租赁法。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第三项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也为免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其所称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也就是说,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个月的分红要缴税,其他的分红都不需要缴税。
2008年以前,居民企业之间的税后利润分配,如果存在非定期减免税造成的税率差,则要按税率差补税。
但在2008年以后,即使企业分配的税后利润是属于2008年以前的,也可以按照新税法的规定免税,不需要按税率差补税。
二、在我国合理避税的作用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这个定义的关键是纳税人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通过不违法的手段对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精心安排,尽量满足税法条文所规定的条件,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当然,避税也不排除利用税法上的某些漏洞或含糊之处的方式来安排自己的经济活动,以减少自己所承担的纳税数额。
一般地说,避税可以认为是纳税人采取利用某种法律上的漏洞或含糊之处的方式来安排自己的事务,以减少他本应承担的纳税数额。虽然避税行为可能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但避税所使用的方式是合法的,而且不具有欺诈性质。避税是对已有税法不完善及其特有缺陷所作的显示说明,它说明了现有税法的不健全特征。税务当局往往要根据避税情况所显示出来的税法缺陷采取相应措施对现有税法进行修改和纠正。所以,通过对避税问题的研究可以进一步完善国家税收制度,合理避税,才能视合理避税为企业的权利,才能受到法律和社会的认可和保护。
在财会税务实践中,针对税法中“非违法”内容,纳税人是可以合理运用的,这从税法建设本身来看,是有利于推进税制改革。因为,税法中“允许”、“不允许”和“应该”、“不应该”的内容实际上使企业同时得到了“非不应该”、“非不允许”的内容。正是这些法律上的“非不应该”、“非不允许”内容构成企业合法及非违法避税的依据和途径。
在财会税务实践中,我们翻阅具体税法细则才发现,无论国内还是国外,都有对税法中“非不允许”、“非不应该”的成功利用。对每一个具体的纳税人来说,理解、分析和研究合理避税并不断进行实践,这不仅直接可以给纳税人带来的经济利益和货币收入,使他们创造的商品价值和商业利润有更多的部分合法留归纳税人自己,而且还能够帮助纳税人正确树立法制观念和依法纳税意识,从而提高纳税人素质。
合理避税不同于偷税、逃税,它不是对法律的违背和践踏,而是以尊重税法、遵守税法为前提,以对法律和税收的详尽理解、分析和研究为基础,是对现有税法不完善及其特有的缺陷的发现和利用。同时,合理避税有助于保证政府和执法部门及时发现税制及税法中所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实践来健全税收制度,完善税法,有助于实现经济生活规范和社会生活规范化,有助于建立一个健全的法律社会,有利于我国在世贸组织这个大家庭中与国际社会接轨,有利于我国企业的健康发展。
避税概念在外延上有宽、狭之别。国际上将避税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接受避税,另一类是不可接受避税,二者的划分是以是否违背法律意图作为根据。
可接受避税是指与法律意图相一致的避税即大概念下的避税。
三、股东分红所需要的条件
从法律层次上说,股东的分红权是一种自益权,是基于投资者作为股东个体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东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寻求自力救助 如要求召开股东会或修改分配预案或司法救济以维护自身的利益。理论上股东的分红权是股东的一种固有权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机关予以剥夺或限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东权是体现为一种请求权,它的实现是有条件的:
1、以当年利润派发现金须满足:
⑴公司当年有利润;
⑵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
⑶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当年利润派发新股除满足第1项条件外,还要:
⑴公司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
⑵ 公司在过去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
⑶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润;
3、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满足第2项 1-3 条件外,还要:
⑴公司在过去三年的连结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⑵分配后的法定公积金留存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50%;
⑶除此之外,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须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按法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1/2现金分配方案或2/3红股分配方案 以上表决权通过时方能实现。
㈤ 经全体股东同意,公司部分股东以公司名义对外投资,投资收益单独计算,并在实际出资股东范围分红,可否
如果股东同意,不管你是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协议类的,那是可以的。
希望能帮到你,如解决了你问题,请“设为满意回答”支持一下,谢谢
㈥ 以公司名义投资给另一个公司得到的分红,是否要交税缴纳哪些税
这个国抄家好像有一些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2011年07月25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一、业务概述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2008年1月1日以后,居民企业之间分配属于2007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累积未分配利润而形成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㈦ 一人有限公司百分百控股的股东分红咋分的,如果缴纳个税之后,所得利润的钱咱就可以随意以个人名义支取么
差不多这个意思吧。公司利润先弥补亏损。弥补完亏损后要留存10%当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已经达到注册资本的50%的可以不用留存了)然后剩余的部分可以分配给股东。要代扣股东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