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请问ST圣方科技这只股票什么时候重新上市
不会上市了。该公司拟重组的大股东首钢控股、天裕投资故意隐瞒拟注入的主要经营性资产富川矿业的真实情况,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S*ST圣方拟注入钼矿资产遭质疑
2007年05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近日记者接到河南栾川龙沟钼矿公司的情况反映,认为S*ST圣方在股改重组中拟注入的新资产洛阳富川矿业资产,不仅在采矿权范围及利润分配等信息披露上不真实及不完整,而且侵害了第三方利益。
记者从S*ST圣方公告的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了解到:S*ST圣方拟置入的新资产,为首钢控股持有的徐州环宇钼业50%的股权及向徐州天裕投资定向发行13333万股收购其所持的环宇钼业另外50%的股权,即徐州环宇钼业100%的股份。
资料显示,环宇钼业为一家控股类公司,主要资产是其持有90%股权的洛阳富川矿业,拟注入S*ST圣方的主要资产就是富川矿业。
矿区并非一家独有
S*ST圣方重组报告书中披露,富川矿业的采矿证对应的是洛阳市栾川县上房沟地区的钼矿资源,矿区面积为1.2平方公里,评估值为28.9亿元。这一点受到了向记者反映情况的龙沟钼矿的质疑。
洛阳栾川位于河南省的西南部,业界有“中国的钼业在栾川、栾川的钼业在上房沟”之说。据龙沟钼矿反映,上房沟1.2平方公里的矿区现状是:几年来富川矿业、龙沟钼矿及龙沟参股的天罡矿业等几家公司分别开采、独立运行,而28.9亿元的矿业评估值包含了龙沟钼矿等所拥有的上房沟矿区钼矿资源的价值。
龙沟钼矿从1986年开始就一直在该矿区生产,在2003年富川矿业进入后,根据市、县有关文件及富川矿业办理《采矿许可证》过户前的承诺,龙沟钼矿在上房沟矿区油坊凹矿山采矿生产从没间断过,虽然矿石质量不如富川矿业,但矿石产量大于富川矿业。
那么,一个采矿证为何会对应几家开采主体呢?
据介绍,栾川地区的采矿证也和全国一样经历几次变迁,上世纪80年代实行的是县、市发的采矿证,一个矿主发一个证,也就是俗称的“小证”。《矿产法》颁布后,实行由国家、省级单位统一颁发采矿证,也就是俗称的“大证”,许多小证并为一个大证。也就是从那时起,栾川上房沟地区统一一个采矿证,即当时的栾川钼都矿业采矿证。龙沟钼矿公司作为子公司挂靠在钼都矿业下,用钼都矿业的采矿证,但利益独立。
2003年,钼都矿业改制变为洛阳富川矿业公司。2004年9月,根据历史沿革和现状,经栾川县委、县政府协调,并征得龙沟钼矿的同意,采矿证由钼都矿业的采矿证申办为富川矿业的采矿证。作为条件,富川矿业承认龙沟钼矿享有采矿权。这样,该地区一个采矿证几家共享的局面一直持续到现在。
在2007年2月栾川政府“关于天罡矿业与富川矿业公司问题”的文件中,也有“应以富川公司为主体,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暂分两个矿区进行采矿”的字样。由此,如果除去龙沟钼矿等矿区,富川矿业对应的采矿范围和评估价值将会缩减很多。而S*ST圣方在披露时明显不完整,并可能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误导。
给地方“8%税后分红承诺”未见披露
而且,在2003年钼都矿业改制为富川矿业时,徐州民营企业环宇公司进入,持有富川矿业90%的股权,但附有许多附加承诺,如富川矿业的股权变更需经地方政府同意,以及富川矿业每年要拿8%的税后利润分红给地方政府等。
记者了解到,在2006年7月,栾川县政府给徐州环宇钼业集团的股权转让申请批复中,栾川县政府明确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股权变动后,洛阳富川矿业有限公司名称不变,注册地不变,税收体制不变;二是栾川县沪七矿业有限公司持有富川矿业10%的股权不变;三是栾川天罡矿业有限公司在上房沟矿区西部边角矿山开发现状不变;四是受让方应保证县政府每年8%的税后利润收益不变。
据记者从当地有关部门了解,从2005年起,富川公司开始将每年税后利润的8%分红给地方政府,而且2005年、2006年已经给过两次。但这次在S*ST圣方重组报告书中,有关富川矿业利润和利润分配栏中并没有有关这方面的信息和文字说明。据悉,富川矿业8%税后利润分红给地方政府的承诺没有时间限制,是无限期延续的承诺,进入上市公司后还要执行,但富川矿业在这次重组中未予说明。
⑵ st股票重组时间怎么确定
股票软件上会出公告会跟你说的,不过你知道的时候也没用了,公告的消息都是滞后的消息,可以参考
内幕消息,有钱你都不一定买得到。
⑶ st 中天股改上市时间
【2:股权分置】
重要日期:
开始股改日:2006-11-06
-预案复牌日:2006-11-23
股东大会投票权登记日:2007-02-12
-开始停牌:2007-02-13
董事会征集投票权:2007-02-13至2007-02-16
网络投票:2007-02-14至2007-02-16
现场股东大会登记:2007-02-13至2007-02-16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2007-02-16
-复牌:
方案简介: 董事会预案,方案摘要为:拟采取股权转让后的潜在控股股东金世旗
控股低价(1元人民币)向公司转让一笔价值不低于7000万元的现金
收益权,以提高公司资产质量的形式作为对价安排;其余非流通股股
东将各自所持公司股份的33.00%支付给金世旗控股。相当于每10股流
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90股对价股份。
000540 S*ST中天 Wind资讯就是投资者的万得资讯 2007-02-14
股改进程→【1:方案介绍】【2:股改进程提示】【3:参与非流通股】【4: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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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方案简介】
◇方案进度:董事会预案
◇最新对价方案:2007-02-13拟采取股权转让后的潜在控股股东金世旗控股低价(1元
人民币)向公司转让一笔价值不低于7000万元的现金收益权,以提高公司资产质量的
形式作为对价安排;其余非流通股股东将各自所持公司股份的33.00%支付给金世旗控
股。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90股对价股份。
◇方案变动: 无变动
◇详细方案:
控股股东世纪兴业将全部本公司股权转让给金世旗控股后,金世旗控股将向公司转让
一笔价值不低于7000万元的现金收益权(实际价值以评估机构做出的《资产评估报告
》所评估的价值为准;如果此项现金收益权截至2006年11月30日到期全部实现的现金
收益低于7000万元,金世旗控股将以现金补足差额),公司向金世旗控股支付转让价
款人民币1元;其余非流通股股东将各自所持公司股份的33.00%支付给金世旗控股。
通过上述交易,提升了公司的盈利能力、改善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金世旗控股承诺在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前将上述7000万元
的现金收益权托管到本公司名下,待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时,最终将上述7000万元
现金收益权实现的现金收益转让到公司名下,并实行专项管理制度;同时,其余非流
通股股东将各自所持公司股份的33.00%转让到金世旗控股名下。
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90股对价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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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通股东持股比例(%):65.46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32681.15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1128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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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⑷ 请问一下st刚泰事情严重吗还要再继续跌停吗
资本市场的话,它一箱是新闻的晴雨表,也就是说如果有相关新闻来冲击这个股票的话,那么这个股票的走势会让很多人看不懂对于股市来说的话,经验还是比较谨慎的,艰苦是吧,
⑸ 一支股票连续几年亏损,就会被ST,多久就会*S
一支股票连续2年亏损,就会被ST,连续3年亏损就会*S。
ST在股票上是指境内上市公司被进行特别处理的股票。*ST股是指境内上市公司经营连续三年亏损,被进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股票。
ST股票:1998年4月22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宣布将对财务状况和其他财务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英文为specialtreatment,缩写为“ST”)。
其中异常主要指两种情况:一是上市公司经审计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实行特别处理期间,其股票交易应遵循下列规则:
财务状况异常指: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股东权益为负值;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即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
3、注册会计师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股东权益扣除注册会计师、有关部门不予确认的部分,低于注册资本;
5、最近一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上年度利润进行调整,导致连续一个会计年度亏损;
6、经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财务状况异常的。
其他异常状况指:
1、由于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导致上市公司主要经营设施遭受损失,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基本中止,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的;
2、公司涉及负有赔偿责任的诉讼或仲裁案件,按照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赔偿金额累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50%的;
3、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
4、公司出现其他异常情况,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对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的;
5、人民法院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可能依法宣告上市公司破产的;
6、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的;
7、公司的主要债务人被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而公司相应债权未能计提足额坏账准备,公司面临重大财务风险的;
8、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认定为状况异常的其他情形。
*ST的含义:
*ST为退市风险警示。以下七种情况会被交易所标以“*ST”标示:
①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
②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后,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③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④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⑤处于股票恢复上市交易日至恢复上市后第一个年度报告披露日期间;
⑥在收购人披露上市公司要约收购情况报告至维持被收购公司上市地位的具体方案实施完毕之前,因要约收购导致被收购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且收购人持股比例未超过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90%;
⑦法院受理关于公司破产的案件,公司可能被依法宣告破产。
(5)st刚泰股份股权几时开拍扩展阅读:
*ST类股票想要摘掉*ST帽子必须全部符合如下条件:
1、并非连续两年年报亏损(包括对以前年报进行的追溯调整),从现有ST的情况看,当年年报必须盈利;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股东权益为正值,即每股净资产为正值,新规定不再要求每股净资产必须超过1元;
3、最新年报表明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因此不能只看每股收益数据,还要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没有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5、没有重大会计差错和虚假陈述,未在证监会责令整改期限内;
6、没有重大事件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受严重影响的情况、主要银行账号未被冻结、没有被解散或破产等交易所认定的情形。
若想一步到位摘掉*ST帽子,恢复10%的涨跌交易制度,在硬指标上必须是年报的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以及每股净资产三项指标同时为正值,才有提出摘帽的资格,交易所有权根据各家公司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批准。
⑹ 胜利股份股权之争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胜利股份)是由山东省胜利集团公司(下简称胜利集团)为发起人,以集团核心企业“山东省胜利物资总公司”的经营性资产折为国家股、并以定向募集方式向法人及内部职工募集股份设立的,主营塑料管道、精细化工、进出口贸易、油器经营。胜利股份于1994年5月正式设立,1996年6月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成立6年内,总资产增长了657.46%,利润总额增长了615%,连续四年净资产收益率在13%以上。上市后送股3次、配股2次。截至1999年底,公司总股本21780万元,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为:胜利集团24.17%、国泰君安8.40%、胜邦企业6.98%、山东省资产管理公司3.5%、润华集团
3.36%、泰和基金1.37%、山东省交通投资公司1.34%、深圳中广银0.95%、山东储备物质管理局0.89%、山东省农资公司0.67%。
广州通百惠公司主营企业服务网、社区服务网和网上企业孵化器,并拥有一系列网站,正欲借助资本市场谋求快速发展。胜利股份公司原第一大股东胜利集团由于经营不善引发经济纠纷,其持有的3000万法人股以低价被拍卖。2000年1月10日,通百惠公司以每股1.06元的价格竞买成功,购入胜利股份3000万法人股,占总股本的13.77%,在1月28日交割后,成为胜利股份第一大股东,并于次日予以公告。
成为胜利股份第一大股东后,通百惠公司向胜利股份董事会提交了董监事会提名人选,被董事会拒绝。2000年3月3日,胜利股份董事会公告,第四大股东山东胜邦公司通过协议受让山东省资产管理公司、山东省广告公司、山东省文化实业公司的法人股和国泰君安证券公司的转配股、法人股,持股比例由 6.98%升至15.34%,领先通百惠1.57%转而成为胜利股份第一大股东。3月4日,胜利股份再次公告,指出因通百惠对董事会关于董监事推荐程序、方式和数额持有异议,决定对其推荐的两名董事、一名监事不予提名,并提出了自己的董监事人选方案,从而引发双方的人事争端。3月7日,胜利股份详细披露其几大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第六大股东润华集团和第九大股东深圳中广银公司均为胜邦公司的股东,胜利集团和润华集团及胜邦企业另一股东三联城建总公司又同是山东联大集团的下属公司,而且胜邦公司法人代表和胜利股份的法人代表、董事长都由徐建国一人担当。胜邦公司的筹码因关联持股而大大增强,股权之争进一步激化。
胜邦和通百惠分别公告,继续增持股份。胜邦在2000年3月9日受让东营银厦工程公司146.25万法人股,同时又在二级市场购入 289.35万股流通股,计为总股本的2%;通百惠公司则再次通过拍卖竞买取得胜利集团630万法人股,占总股本2.89%。至此,胜邦、通百惠持股比例分别达到17. 35%和16.66%,胜邦仅以0. 69%的微弱优势居于第一。由于在胜利股份的大股东中,胜邦的股东之一润华集团还持有3.36%的胜利股份,胜邦另一股东深圳中广银投资公司持有0.95%的股份,加上胜利集团的7.51 %,胜邦实际可支配29.16%的股份。这样,胜邦与通百惠的差距不是0.69个百分点,而是相差约13个百分点。3月16日,公告显示又有 4家基金 (基金泰和、景福、景宏和景阳)进入前十大股东,其中同属大成基金管理公司麾下的三家景字基金共持1168.16万股,占总股本的4.88%。
2000年3月17日,通百惠在各大媒体上打出“你神圣的一票决定胜利股份的明天”大型广告,并在证券和网络媒体上公开征集代理委托书,开始了对中小股东表决权代理的征集。胜利股份的流通股超过50%,大量散户的立场将对控制权的转移起决定性作用。3月20日,中国证监会要求通百惠对这一征集方式立即作出汇报。3月25日,通百惠公告其前期征集活动违规,并停止征集委托书,同时提出新的董监事人选名单和修改公司章程两项提案。3
月2 7日,胜利董事会同意双方提案都列入股东大会议程,但增加了只能选其中之一进入表决的办法。3月2 7~2 9日,通百惠再次大规模地公开征集股东授权委托书。通百惠以为民请命的姿态公开征集中小股东的投票委托书,引起中小股东的共鸣,三天之内共征集有效委托2625.7781万股,占总股本的10.96 %,与会代表股份的15.197%。加上3月16日所持有的胜利股份法人股3630万股,共持有6255.7781万股,占胜利股份总股本23958.8758万股的26.11%,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代表股份17267.744万股的36.21%。委托书授权大大增加了通百惠参与控制权之争的筹码。
2000年3月30日,股东大会如期进行,由于胜邦与通百惠各自提出一个排他性的董监事提案,于是胜利股份董事会提出一个两轮选举法,提交股东大会表决。但新选举办法在股东会上的赞成率仅为49.32 %,关于第三届董监事候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