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一个ST上市公司,更换了控制权之后可以申请摘帽吗
摘帽不是换实控人能做到的。企业的每股净资产一元以上,经营改善,利润由亏转盈且连续盈利。
『贰』 ST天龙控股股东变更与锁定期问题求解
《收购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收购”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司法划转方式是否构回成上答市公司收购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结论。因此,我认为这个倒是一个擦边球。但是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精神: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行政划转或者变更、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等方式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前条规定比例的,应当按照前条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并参照前条规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司法划转仍然构成上市公司收购,也要锁12个月。个人浅见,也请其他操作过的同志们发表一下观点。
『叁』 上市公司,折旧政策改变了,是否需要公开披露
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根据固定资产的原值和规定的折旧率计算确定,按照一定的标准分摊记入各期的间接费用和期间费用。生产车间用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的折旧,作为间接费用,计入制造费用帐户,厂部行政用办公房屋的,计入管理费用帐户,由当期收入负担。折旧合计数计入“累计折旧”帐户的贷方。你说的5% 10%应该是残值率吧。
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残值率一般为5%。(内资企业5%,外资企业10%) 残值率是固定资产的残值率。残值就是固定资产报废的时候的价值。
比如固定资产的入帐价值为10000元,残值率为5%,那么固定资产报废时的残值就是500元。
如果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
公式:
折旧率=(买入价-残值)/买入价 OR
折旧率=(1-残值率)/折旧年限=折旧费/固定资本价值原值
残值率=残值/买入价
年折旧额=买入价X(1-残值率)/折旧年限
月折旧额=买入价X(1-残值率)/折旧年限/12
如果发生改变,会在定期报告中单独列出
『肆』 在中国,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被*st,然后下一年扭亏,就成st。过后要再亏几年才变*st和退市
交所和深交所对于退市制定了新的制度,上市公司连续三年净资产为负数(亏损),或连续回三年营业收入低于答1000万元,或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股票面值,该上市公司将会被强制退市。退市制度主要为了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避免出现以次充好。
『伍』 上市公司带上ST标签了以后最多能撑多久就是说如果财务状况不改善,还能上市最长的时间是多少1年
连续两年亏损,st。
连续三年亏损,退市。
所以st后,继续亏损一年就会被退市了。
『陆』 作为投资者 如何检查一个企业通过折旧调节利润简答题
作为投资者,可以通过检查一个企业是否调整折旧的会计政策、是否调整折旧期限的会计估计等,检查是否通过折旧调节利润
扩展阅读:
一、重资产企业通过调整折旧年限进行利润修饰
2017年8月,亚泰集团发布了一则公告:《关于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水泥生产行业子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通过这个专项说明,可以了解到亚泰集团调整了折旧年限,并对当期利润造成了重大影响,由于亚泰集团是重资产企业,据2016年年报,固定资产总额128亿元,此次折旧年限调整,少提折旧5142万元,相应的,在没有任何经营改善的前提下,就能增加本年利润5142万元。
通过牧原股份连续五年的年报数据可以看出,该公司近年来尤其是2014年以来营收、利润双双暴涨,并且分析机构对其未来的发展给出了比较好的预期。而累计折旧在效益如此可观的情况下,并没有同样的增幅。
是为了在效益好的时候更早的摊销掉固定资产,为企业的未来减负,所以才将折旧年限调低么?
这样去理解牧原股份的动机确实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从其公告的数据来看:调整之后,对2017年的利润影响只有262.13万元,与牧原股份2016年年报中23亿的净利润相比微不足道,调整折旧年限的做法岂不是多此一举?
不妨假设一下,随后的几年内,牧原股份即将快速扩容增产,而这样的会计估计变更,会对牧原股份未来的折旧、利润产生重大影响—2017年牧原股份中报的固定资产总额较2016年年报增加了三分之一,达到82.3亿。
三、综合折旧率
除了发公告通过变更折旧年限来调整利润,还有更多的企业选择了“偷偷”调整折旧的方式,比如本文开始时笔者提到的操作,变更固定资产的分类,从而影响提取的折旧。这些五花八门的伎俩,投资者如何判断呢?一个比较简便的检查手段就是“综合折旧率”,通过计算当年提取的折旧总额和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综合折旧率),与以前年度进行对比,如果数值发生了重大偏差并且没有合适理由的,通常可以认为是在折旧上做了手脚。
据Wind资讯终端提供的数据,A股上市公司中,2016年综合折旧率较2015年变动超过30%的共有600余家,这些公司中,除了发生大规模并购或重组的企业(因为并购时资产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综合折旧率变动),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在资产增加的情况下,综合折旧率反而降低,这种企业通常是比较可疑的。
比如中化岩土2015年的综合折旧率为3.13%,固定资产净值6.4亿。而在2016年的年报中,固定资产净值增到9.6亿,综合折旧率却降到了2.10%。固定资产增幅接近50%的情况下,2016年的折旧费用相对于2015年却几乎没有变化(2015年折旧费为2008万元,2016年折旧费为2011万元),这样的数据变化是值得玩味的。
我们无法肯定这些企业的财务人员一定作了假,但是数据说明了其折旧的处理是不正常的,投资者在分析基本面的时候,需要对这类企业戴上“有色眼镜”来审查。
通过大数据筛选,除了ST类的上公司,创业板的综合折旧率问题比较多,比如蒙草生态、苏大维格、欣天科技、移为通信等均存在2016年年报较2015年年报综合折旧率大幅下降的情况。这与创业板的上市条件相对宽松有关,部分事务所审计不严谨和监管机构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了大量“修饰”过折旧的公司上市。
『柒』 上市公司折旧年限变更是否应进行披露
1、上市公司关于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属于会内计估计变更,如果企业采用容直线法计提折旧,其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在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是有明确规定的,如房屋建筑物使用年限为20年,机器设备为10年,运输起重设备为4年,电子设备为3年。
2、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改变折旧年限即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一定要在会计报告附注中做披露的,当地税务部门的批件等,都要做交待的。
如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恳请采纳为盼!
『捌』 SAP中对已经计提过折旧的固定资产更改折旧年限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作为会计估计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处理。根据规定需要须要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即不用调整以前年度的累计折旧。
一般来说是在年初更改,固定资产更改折旧年限属于会计估计变更,用未来适用法,即在变更当期及以后期间,采用新的会计估计,不改变以前的会计估计,也不调整以前的报告。
『玖』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可以变更吗
可以变更啊,比如说大修后的机器可以延长使用寿命、错估使用年限,等等,会计报表上有这变更会计政策一项,
『拾』 什么情况下股票会被*ST制度近几年有过变更吗
名称前被冠以*ST,是退市风险警示的处理措施之一。
退市风险警示的处理措施包括:
(一)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
(二)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司股票在恢复上市的首日不设涨跌幅报价限制)。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1.最近2年连续亏损(以最近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
2.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被证监会责令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2年连续亏损。
3.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在规定期限内未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2个月。
4.在法定期限内未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停牌2个月。
5.处于股票恢复上市交易日至其恢复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披露期间。
6.在收购人披露上市公司要约收购情况报告至维持被收购公司上市地位的具体方案实施之前,因要约收购导致被收购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且收购人持股比例未超过被收购总股本90%。
7.法院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可能依法宣告公司破产。
8.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存在退市风险情形。
补充:楼主,我今天详细查了上交所的公告,这个600870,在2008年该股票名称钱被冠以*ST了,涨跌幅范围也为正负5%。所以是符合我上述的相关规定的。具体你可以上交易所,输入该代码查询当时的上市公司公告,以及财务数据。
网址:http://www.sse.com.cn/sseportal/webapp/datapresent/SSEQueryCompanyBulletinAllAct?COMPANY_CODE=600870&BEGINDATE=2008-02-08&ENDDATE=2008-12-08&QUERYTYPE=2&PRODUCTID=600870&REPORTTYPE=&REPORTYEAR=&REPORTTYPE2=&PAGE=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