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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权极度分散

发布时间:2021-04-15 21:38:01

『壹』 建立有效股权激励计划前应注意什么

尽量不要选择期权方式作为股权激励计划的方式
由于期权激励会带来公司股本大小和股本结构的不确定性,同时由于待上市公司的股权价值不确定造成期权激励计划的成本不容易确定,从而导致公司在上市前的经营业绩不易确定。

股权激励要跟企业内部考核机制配套实施,保密制度、法人治理结构、议事规则等各项制度方面都要有相关保障措施保证股权激励的落实

股权激励并不能等同公司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它是需要一套严格的公司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体系做支撑。公司管理制度、公司治理结构和绩效考核是一个繁杂的工程,需要企业根据自身情况不断构建和完善,是任何其他方式所不能取代的。股权激励只能作为这些制度的一个重要补充,协同发挥作用。

用于激励的股权比例不能过大,不能导致实际控制权转移

激励股总数占股份总额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5%,股本规模越大的公司,该比例可以更小;过多则有法律风险,同时也会损害股东利益。需要给予激励股的人数,如果只有1人,一般不能超过股份总额8-10%;如果多人,则主要负责人(一把手)可占不低于激励股总数30%,即股权激励总额为15%时,一把手为5%左右。至于为什么需要限制股权激励比例,这既有国家法律上规定,也有预防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因为一旦上市变为公众公司,其创始股东、主要大股东必将持续迎来股权稀释的过程。以美国的上市公司经验来看,创始股东、主要股东,比例不少都低于5%,股权相当分散,如果股权激励比例过大,很容易造成公司控制权转移,出现内部人控制等一系列问题。

不正规的股权激励计划容易导致股权不清晰而成为IPO的实质性障碍,因此尽量避免采用信托、代持等方式

代理持股是指投资人向公司投入资本但以其他人(或投资公司)名义登记为股东的行为。我国采用的实名登记制,对于代持股一般认为是规避法律的行为,因此不承认其股东身份。公司存在代持股东,很可能被监管机构认定为公司具有潜在的权属纠纷,这样的企业是不会被批准上市的。

虚拟持股是指投资人向公司投入资金,公司向投资人签发股权证明但不进行工商登记的行为。由于未经过工商登记,投资人与企业之间可能是股权关系也可能是债权关系,一旦投资人与企业或股东发生分歧,纠纷随之而起,这一定会成为企业在上市过程中的严重障碍。

基于信托持股证监会不认可和股权稳定的考虑,如果已经采用了信托持股的方式的拟上市公司的具体规范措施为,根据信托法和信托协议,终止了信托计划,并按照法律进行清算,由信托公司将公司股权一一转让给实际收益人,过户到自然人名下。最终由受让股权的众多股东作为发起人成立股份公司并上市。由于公司股权极度分散,可能会引起未来经营的不稳定性,因此公司一些重要的高管,主动向证监会做出承诺,锁定三年,并且签订了管理层持股协议(管理层持股协议最终在上市之前终止)。

以增资方式获得股权的股权激励方式应该注意,增资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

增资价格一般原则是不得低于每股净资产,但增资价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要作为股份支付进行会计处理,在等待期内确认为费用,没有锁定期的,立即计入费用;同时对于增资价格的合理性应当予以关注,并作出解释;对于与同期引入的外部战略投资者入股价格之间的差异是证监会审核中重点关注的问题。

加上股权激励的人数改制时股东总数不得高于200人,不要全员持股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发起人不得高于200人,且发起人股份在股份公司设立之后,一年内不得转让,如果上市也还有相关的限售规定。公司首先应该控制股权激励人员总数,并不能将股权激励弄成当成员工福利,利益均沾,同时也应该对入股员工说明利弊,不能让激励对象只图眼前利益不愿与公司长期发展,防止在上市前(禁售期内)出现激励对象要退股等股权纠纷情况,股权激励并不是使员工获得股权就了事,它是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体系。获得股权是有条件的,只有在激励对象不断完成绩效指标的情况下,才能获得相应数量的股权。

此外,股权激励是长期激励,对被激励对象而言具有收益不确定性的特点,如果企业主不诚信,员工就不会相信企业主真的在搞股权激励,不但不能激励,反而适得其反。全员持股的方式同时还会形成一种“非法集资”的嫌疑。

『贰』 股权的分散和集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对上市公司?
这个没有什么影响吧

如果在2级市场,筹码集中的话,就说明有人在收集这个,可能要拉升股票

『叁』 上市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样的股权分布条件

发行人申请股票在本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回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答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肆』 谈谈上市公司如何规避股权分散的风险

大股东掌握足够的股份

『伍』 股权集中与分散的优缺点谈谈对我国股市建设的看法..

就目前国内上市公司的现状而言,管理层是推荐股权分散的,这样使得大股东没有能内力去掏空上容市公司,但是随着股权分散,使得上市公司的管理层的话语权逐步提升,最终又会导致管理层掏空上市公司,所以这个需要一个平衡,而不是走那个极端,当然上市公司的监管也非常重要,需要逐步完善的

『陆』 股权集中与分散的优缺点

1、股权分散

优点:

在股权分散的公司中,控制权由几个大股东分享,达到大股东相互监督的股权安排模式,公司决策更加民主。

同时通过董事会内部牵制,可以使得任何一个大股东都无法单独控制的决策,能有效抑制可能存在的大股东“以公谋私”的行为对上市公司利益的侵害。

缺点:

决策权的分散,会导致决策效率的下降,使公司无法对市场变化及时做出反应,错过发展时机。

同时,各股东所持有的股份过少,公司与股东间的利益相关度降低,会打击其参与公司事务的积极性,导致其对经理层监督监督力度下降,最终导致经理层对公司形成强大的控制力。

另外,董事会内部相互牵制的各大股东一旦产生矛盾,容易造成冲突,影响公司的稳定运行。

2、股权集中

优点:

在股权集中的公司中,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相对较大的股份,掌握着公司的决策,能大大提高决策的效率。

同时,其与公司利益相关度较大,公司的盈亏会对其会造成较大的影响,因此其参与公司事务的积极性较大,有利于公司的良好运转。

缺点:

股权集中,大股东权力得不到牵制,决策过程缺乏民主,容易发生由于决策者的优柔寡断导致的决策失误,甚至出现大股东利用手中权力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6)上市公司股权极度分散扩展阅读

一个合理的公司股权模式应该是“分散”和“集中”都要取,即其他大股东对第一股东形成牵制的同时,需保证第一股东的控股地位,形成代表不同利益主体的多个大股东制衡的股权结构的同时保证公司运行的动力。

具体而言,即在“一股独大”的公司,应在保证第一股东控股地位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其降低过大的持股比例,或者将其部分股权转让给其他相对持股较多的大股东。在股权相对分散的公司,应适当提高第一股东的股权以提高决策效率。

『柒』 请大家谈谈,上市公司的股权过度分散有什么不好

根据你的提问,经股网的专家在此给出以下回答:
像万科、慧球科技、梅雁吉祥等公司一直都存在着股权过度分散的问题,一度国家队还成为梅雁吉祥的第一大股东。股权分散的好处是能够充分行使法人治理的结构,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大股东欺负中小股东,问题是公司发展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很多意外的事件,例如被举牌。
按照成熟资本市场的看法,股权高度集中是不好的,分散相对会好一些。例如微软公司比尔·盖茨持股大约只有15%,很多国际大型企业也都没有单一的控股股东,一般只有国有企业才会存在惟一的控股股东。但这种情况在A股市场则恰恰相反,大多数公司都有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只有较少数的企业实行分散的股权治理结构。
股权分散意味着股东大会真正成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如果是有一个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股东大会也就是个象征意义,只要不是大股东和上市公司之间开展关联交易,大股东需要回避表决,那么大股东基本可以代替上市公司做主所有事情。这样的治理结构,大股东可以用很高的价格去购买并不那么值钱的资产,也可以把公司的优质资产廉价处理给其他公司;可以用很低的价格把增发新股卖给指定的投资者,同样也可以强行通过高价增发或者配股的方案。
但是,A股投资者对于单一控股股东的弊端似乎已经习以为常,认为大股东损害一下小股东的利益没什么不对的。却认为股权争夺战中双方互相人身攻击损害了投资者的权益。例如万科事件,王石引入深圳地铁重组万科,究竟是对是错,恐怕只有几年之后才能知晓。但股权分散确实会引发上市公司经营上的不连续风险,假如王石和郁亮真的离开了万科,那么万科的经营策略必然会出现调整。投资者注意到了这一点,却忽视了万科前任大股东华润集团没机会侵占上市公司资产,没机会把垃圾资产高价卖给上市公司,这种做法在其他有控股股东的上市公司中司空见惯。或许不是华润不想,而是其他股东不答应,这正是股权分散的好处。
股权分散的另一优点就是财务数据相对真实可信。因为大股东持股不是那么多,他没有动机用自己的钱去给上市公司凭空虚增利润,也没办法在其他股东无法察觉的情况下侵占上市公司利润,于是只能规规矩矩经营,要去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从上市公司获得投资回报。可以这样理解,有控股股东的公司容易给投资者惊喜,但也可能给股东挖坑;而股权分散的公司,基本上都是平稳运行,无喜无忧,哪个更好,投资者可以自己选择。
历史上有几家所谓的三无概念股,即没有国家股,没有法人股,也没有外资股。它们是延中实业、申华电工、飞乐音响(9.770, -0.01, -0.10%)、飞乐股份、爱使股份(12.160, 0.06, 0.50%)等,它们经历了A股市场20多年,曾有过被举牌、被收购的案例,也有成功的反收购案例,但它们的第一大股东持股一般都不超过15%。虽然至今它们并没有迸发出特大黑马,但它们中也没有出现丑闻,这或许就是股权分散的利与弊。
以上就是经股网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经股网,助力企业成为行业寡头。

『捌』 公司股权极度分散情况下,如何保证公司控制权

很多办法。
第一个用合伙企业控制,
第二个用董事会控制,
第三个用协议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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