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大股东公告不减持,但私下悄悄减持!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最近有相关的报道吗
哈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内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容细则》第十三条“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通过本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减持计划,在本所备案并予以公告”。
也就是说,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理论上要事先公告披露(一般也不会公告说自己不减持)!但是没披露就减持基本也没啥处罚,一般公司就发个公告,内容是这个股东道歉,甩锅是自己的配偶误操作之类,然后说将加强学习。。
这种所谓的“误减持”例子很多,比如1月22日,和而泰董事刘明就违规减持187手,然后说自己的账户长期是老婆在管,是老婆误操作。紧接着就是“深刻”认识错误,加强学习,防止下次再发生。。然后就是董事会也说要加强学习。。
就这样而已。
㈡ 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还满足增发的一般条件吗
不满足。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章 公开发行证券的条件专 第九条 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属六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且不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行为:(一)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定向增发没这个要求,但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之类的公开发行是不行的。
㈢ 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一般多久时间有结果
一年左右出调查结果。
第一是因为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证监会立案调查之后多久需要出结果。
第二也和涉及的违法违规事项有关,如果事情特别复杂的话,可能调查起来时间要长一些。最近几年,绝大部分案件是一年左右出调查结果。
所遇到的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的案件里,绝大部分最后都会有一个行政处罚,只有极个别被认定为不构成违规一般来看,信息披露违规不算是什么大问题,即使查实,其处罚一般也就是责令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再严重一点就是公开谴责。
证券法一百九十三条规定:
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报送的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上市公司公告延迟要受到处罚扩展阅读
1、调查时间一般6个月,最短的37天(雅百特),最长二年以上。一旦被立案调查,说明已掌握违法的初步证据,被行政处罚是大概率事件。
2、处罚是法院立案的前置程序,一般在处罚告知书或决定书下达后法院才会正式立案。
3、管辖法院: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实践中,审判期限一审6个月以上,二审6个月以上。
4、股民索赔准备工作一般从上市公司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之日起就开始了,因为立案调查后的交易会对股票索赔产生很大的影响。
㈣ 近几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中的处罚上市公司发布虚假财务报告的案例
2011年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安妮股份、华寅会计师事务所为银河科技制作虚假财务报告等,可以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看相关资料,不胜枚举。
㈤ 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修正公告超过规定时间投资者可以索赔吗
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修正时间是不可以
超过规定的时间,没有必要索赔。
㈥ 上市公司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需要公告吗
需要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专司证券及属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
(十一)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㈦ 两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的时间有何规定
深交所的公告提前一天会在深交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在17点左右开始陆续回发布,一般在晚上20点之答前会全布发完.
上交所的公告在上交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发布,一般是晚上19点以后开始发布到22点基本发布完.
㈧ 上市公司如何信息披露才算及时
上周维权在线主持嘉宾
本报投资者维权志愿团成员 四川华晨律师事务所 成鹏 律师 简介:四川大学毕业。1991年开始执业,1994年起介入证券法律事务。曾在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法经(1998)392号函,最后撤销了某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定,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成鹏
当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是投资者在反映较多的问题之一。主要集中在个别上市公司对重大事件不能及时披露或者披露信息不完整,长期停牌;个别上市公司披露虚假信息;少数机构和个人利用未公开披露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个别媒体编制、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等等。 由于此类问题主要涉及上市公司的临时报告,投资者应当了解临时报告应公布哪些重大事件。笔者认为,重大事件包括: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对外提供重大担保;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等等。 在发生上述重大事件后,上市公司应当立即用临时报告的形式予以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投资者如何判断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事会或者监事会就该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并报告时。在时点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现状、可能影响事件进展的风险因素:该重大事件难以保密;该重大事件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异常交易情况。 上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将按照《证券法》处罚。对构成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上市公司,投资者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㈨ 减持超过5%未公告会受到什么处罚
按照监管条例,单个股东减持超过5%就必需公告,一触便是违规。但即使如此,在股价大幅上涨的诱惑下,依然无法减弱上市公司股东及高管们的减持力度。此前就曾出现中核太白、啤酒花[0.30% 资金 研报]等上市公司股东无视监管红线,屡屡违规减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