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现在你说的这个情况怎么解决的,我也遇到和你一样的境遇了,能分享下吗?
❷ 关于融资与股东之间的利益
当然是全部进入公司的帐了,风投投的是公司,而不是给个人,风投近来了要占股份,所以股专份要重新属划分的
补充:
风投是不会这样做的,这个应该看作是原来的股东为了吸引风投而做出的牺牲,因为风投的资金进来后,公司的总资产是增加了,虽然股份比例降低了,但是实际拥有的资产不一定是降低了,肯定不会是分文不值了
❸ a轮融资前拉先让亲属占上了份股分占股份可以吗
A轮融资前先让亲属站上了股份股份数额,当然是可以的、融资不分亲戚朋友之分资金所占的比例。
❹ 融资就是直接占有股权吗
融资就不是直接占有股权。
融资是因为公司缺少资金,而从别人处通过各种途径获得资金。
融资途径很多,债权融资、股权融资,融资租赁等。 直接占有股权只是一个方法。
根据公司的价值评估,投资多少百分比的资金就占多少百分比的股权
不是你说的这么简单,公司新设立时,股东出资额占注册资金的比例决定股权比例。
随着公司的经营,公司价值升高,但是公司法规定股权比例就是股东出资额占注册资金的比例。
不过实际操作方法为了体检公司价值和溢价,在股东协商还有法律法规许可的各种操作方法下,完成股权的溢价变更和增资。
❺ 如何计算融资后的股权比例及股权价值
不考虑其他情况(如协商后给予新投资者较少的股份),融资后,新股东按照投入资金占新资本的比例确定股份,原股东进行同比例稀释。
举个例子
甲乙丙三人投资设立一个公司,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甲乙丙三人各出100万,一年后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公司召开股东会希望三位股东再一共增资到1000万,这时候甲乙表示愿意继续投资,但丙却表示不愿意追加投资了。这时候该如何重新计算这三个人各自所占的股份呢? 丙的股份被稀释多少呢?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因此,根据本条规定,公司在增资时候,是有两种方法的,即按原出资比例或按全体股东约定。
结合案例来看,可以召开一个股东会,就增资事宜进行约定,如丙仍明确表示不愿意追加投资,应视为丙对于增资优先权的放弃,甲乙明确表示愿意增资,则甲乙可根据原先出资比例,按1:1的比例进行增资,即甲乙双方各增资350万元,增资后公司股权情况如下,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万元,其中甲出资450万元,乙出资450万元,丙出资100万元,丙占公司10%的股份
❻ 融资与股权比例应该怎么计算
举个例子分析吧,比较好理解。
情景分析
项目是比较优秀的,估值一直在上升,下一轮正式融资N的估值必然节节攀升,股东Z的比例会在下一轮估值中被稀释,要想保持不变,就要在之前将比例提升。项目方让股东Z增资相当于定向增资,由于股东Z比例增加,相当于将其他的股东比例稀释。按低于下一轮正式融资的估值,则体现项目方对股东Z的诚意。
思考过程
为便于表述,先假设一些参数如下:
z 股东Z在当前所占的股份比例(也就是需要保持的比例)
X 股东A需要增资的额度
P 针对股东Z融资后的估值
V 正式下一次融资N的融到资金
N 正式下一次融资N后的估值
估值方式
估值方式有两种,前估值和后估值,本次采用融资结束后的估值方式计算,估值后再融资于此类似,可能要重新考虑。
后估值计算
注:
比例计算可采用:原比例x稀释比例+新增比例 或采用 (融资时股权价值+增资)/融后估值
对正式的N轮股权价值为 (((P-X)z + X)/P)(N-V) 即融资前的股权比例x融资前的估值
融资后的比例 (((P-X)z + X)/P)(N-V) /N 其中 (N-V)/N 即稀释比例
比例不变
(((P-X)z + X)/P)(N-V) /N = z
对方程求解:
X = (z/(1-z))P(V/(N-V))
前估值计算
同样:
((Pz+X)N/(P+X) )/(V+N) = z
求解 X = zVP/(N-z*(V+N))
前估值方式,相对稀释较小,因此需要的增资比例较少。
❼ 公司融资,出资方占股份出资,出资方将钱打入监管账户,多少时间能到账户上,可以
出资方占股份处置。需要一天的时间才能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