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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蝶集团与A股

发布时间:2021-05-14 01:21:21

上海金蝶软件的大老板

徐少春,金蝶国际软件集团创始人、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国务院特殊津贴高级专家、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民主建国会第九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理事,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及财政部会计信息化委员会委员。曾任全国青年联合会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及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❷ 为什么要投资原始股权及其退出机制

公开上市(Initial Public Offering,简称“IPO”),是指将风险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风险投资的股份通过资本市场第一次向公众发行,从而实现投资回收和资本增值。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Initial Public Offering,简称IPO)作为国际投资者首选的投资退出方式,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外商同样可以通过股份上市的方式退出在华投资,而且已为一些投资者所采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实践,就股份上市的退出机制而言可以采用境外控股公司上市、申请境外上市和申请国内上市三种途径。
1.境外控股公司上市
在国际投资的实践中,投资者通常不会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投资,而是首先在一些管制宽松的离岸法区如百慕达、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美国特拉华州和香港等地注册一家控股公司,作为一个项目公司进行对华投资,而投资者通过该控股公司间接持有在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投资者设立一家控股公司进行投资的目的一方面是通过法人制度规避投资风险,另一方面是为日后该控股公司的上市和重组做好准备。
以控股公司的形式申请上市是国际上通行的上市模式,为国际上大部分国家和证券交易所所接受,如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和创业板均接受控股公司的上市。深圳金蝶软件公司在1998年引入了美国国际数据公司(IDG)的风险投资,为了在香港联交所创业板上市,金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了控股公司金蝶国际软件集团有限公司 ,作为金蝶上市的主体;金蝶国际软件集团(HK. 08133) 2001年在香港创业板上市时,根据公司披露的资料显示,美国国际数据公司(IDG) 通过其子公司美国IDGVC持有金蝶国际软件集团(HK. 08133)20%的股份,作为管理层股东,在经过12月的禁售期后,可以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而退出在金蝶的投资。
对于境外投资者而言,通过境外控股公司上市而退出对华投资,是最为理想的退出方式之一。
2.申请境外上市
申请境外上市,是指外商投资企业通过重组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经国务院证券监管部门批准,直接申请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和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国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境外上市主要有发行H股、N股、S股和L股等 .就外商投资企业而言,根据中国证监会1999年发布的《关于企业申请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审批与监管指引》的相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经过重组后以外商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申请到境外主板或创业板上市并没有法律障碍。
外商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境外上市中和上市后,可以通过两种方式退出在该股份公司的投资,即在股份发行的时候发售一部分现有股份和公司上市后向其他投资者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但该等出售或转让须遵守有关法律和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的规定和履行相关的法律程序。
3.申请国内上市
申请国内发行上市包括发行A股和B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B股上市
发行上市前属于中外合资企业的B股公司在国内已经比较多,并且就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问题,中国证监会及外经贸部先后于2000年[14]、2001年[15]和2002年[16]发出了三份《通知》。根据这些《通知》中的规定,凡发行上市前属于中外合资企业的B股公司,应就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的问题征求原中外合资企业审批部门的意见,在获得原审批部门同意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的申请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B股公司外资发起人股,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后,可以在B股市场上流通;外资非发起人股可以直接在B股市场上流通。
2001年2月20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和深交所的安排,由大中华有限公司持有的 43,357,248股小天鹅(2418)B股开始上市流通;另外,晨鸣纸业(2488)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6,709,591股由英国广华(寿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境外法人股上市流通的议案,也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实施。
允许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实际上也是国家为外资发起人提供了一个理想和畅通的“退出机制”。
(2)A股上市
就当前而言,在中国投资的外商以战略性投资者(Strategic Investors)居多,所以一向寻求在中国的长远发展[18],所以在近几年来,不少外商投资企业立足国内市场,并迫切希望到境内证券市场发行上市。中央政府也表示支持致力于在我国境内进行长期业务发展、运作规范、信誉良好、业绩优良的外商企业进入证券市场。另外,一些国际知名的跨国公司利用国内资本市场实现更好的发展,可以起到示范作用,促进更多优秀外商企业在我国发展,有利于改善我国利用外资结构。 为此,中国证监会与外经贸部于2001年11月8日联合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对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发行上市A股做出了规定。根据该文件的规定,符合产业政策及上市要求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在境内发行A股;外企上市后,其外资股占总股本比例不低于10 %。
截至当前,已经有两家外商投资企业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发行A股,其中荣事达三洋8500万股A股的发行申请日前获中国证监会通过,预期募集资金逾2亿元人民币,成为国内首家获准上市的合资家电企业。随着中国资本市场和法律制度的完善,与B股公司一样,外商投资企业作为A股公司上市,将同样会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一种有效的退出机制。 股东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的转让权是公司法中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在中国现行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下,境外投资者可以通过向所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其他股东或第三方转让所持有的股权而退出原有的投资。 根据进行股权交易的主体不同,通过股权转让的退出机制包括离岸股权交易和国内股权交易两种情况。
1.离岸股权交易
如前所述,境外投资者对华投资的时候,通常首先在一些管制宽松和税负较轻的离岸法区如百慕达、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地注册一家控股公司,作为一个壳公司(Shell Company)进行对华投资,而投资者通过该壳公司间接持有在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
这种壳公司的设置为该等投资者日后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重组提供了制度方面的方便,如果该等投资者决定退出在外商投资企业中的投资时,无须出让在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和取得中国有关主官部门的批准,而只需将用于对国内投资的境外壳公司或持有的壳公司的股权出售给其他投资者。这种股权交易通常称为“离岸股权交易”(Offshore Transactions)。
在上述的股权交易安排下,发生股权变更的是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而非外商投资企业本身,所以只适用境外壳公司所在司法区的法律和接受该司法区的监管部门的管辖。
2.国内股权交易
股权转让的第二种方式是投资者通过直接出售所其持有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而退出在中国的投资。对于股权交易的相对方,可以是其他境外投资者,也可以是国内的投资者。
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有关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都有明确的规定,在履行相应的审批和变更登记程序后即可完成股权转让。例如对于中外合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股权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否则转让无效。
我国的外商投资实践中,已有多次外商出让股权的案例,如中国农药行业的第一家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天津罗素·优克福农药有限公司”的外方投资者原为罗素公司,后来由艾格福公司收购了罗素公司在“天津罗素·优克福农药有限公司”中的股权而变更为“艾格福(中国)有限公司”,2002年外方股权又被德国拜耳公司所收购。随着中国加入WTO后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外商投资的不断增加,外资收购国内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将成为中国利用外资的主要形式之一,类似的案例将会不断出现。
需要特别提及的是,国家为了规范涉及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行为,保护企业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并与分立方面的重组做出了全面的规定。与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并所伴随的经常会有股权交易的情况方式,境外投资者可以通过在公司合并与分立的同时向国内外投资者出让股权的方式退出在外资企业中的投资 。 除了上述的退出机制之外,还有一些退出机制经常为一些境外投资者,特别是一些创业投资者(即风险基金,Venture Capital)在决定投资的同时作为退出机制条款列入投资协议。这些退出机制主要有管理层收购(MBO)、股权回购和公司清算等。
1.管理层收购(MBO)
在近20年,管理层收购(MBO)被视为减少公司代理成本和管理者机会风险成本的可行手段而得到迅速发展;作为一种有生命力的金融制度,对一些创业性企业的管理层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就近年的一些外资的创业投资者在国内的投资情况来看,他们经常将管理层收购作为选择性的退出机制之一。
从本质上讲,管理层收购是属于国内股权交易中的一种情况。
在中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下,由于禁止国内的自然人作为中方的合营者参与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所以如果由公司的管理层成员直接收购外方合营者的一部分股权,将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但如果公司的管理层通过先设立一家投资性公司(壳公司)来受让外方合营者的股权,将会避开现有的法律障碍。
2.股权回购
如果风险企业在渡过了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已经成长为一个有发展潜力的中型企业后,仍然达不到公开上市的条件,它们一般会选择股权回购的方式实现退出。
股份回购对于大多数风险投资者来说,是一个备用的退出方法。当风险企业不是很成功的时候,为了保证已投入资本的安全,便可采用此种方式退出。由于企业回购对投资双方来说都有一定的诱惑力,所以风险企业从风险投资家手中回购股权的方式发展得很快。在美国,从企业数目来看,风险企业回购已成为风险投资退出的最主要的途径。
鉴于国内现行法律禁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的股票[25]和外商投资企业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26]的规定,境外投资者通过外商投资企业对投资者进行股权回购有一定的障碍和难度;但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国家并没有完全排除这种可能性。
随着中国公司法律制度的完善,可望国家将通过修改有关法律而使股权回购制度合法化,从而为投资者提供一种新的退出机制。
3.公司清算
通过公司解散和清算来退出投资是投资者的最后的选择,因为任何投资者在决定投资时都不希望日后公司解散、破产和清算。但如果因为所投资的企业经营失败等原因导致其它退出机制成为不可能时,对公司解散和清算将是避免更大损失的唯一选择。
现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14章、《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8章和《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12章对三类外商投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做了原则性的规定。1996年7月9日,外贸经部制定发布了《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两种制度做出了全面的规定。

❸ 金蝶国际软件集团是做什么的注意看清我的问题补充

那店铺是代销点.金碟网站只有大的代理商.你说是下层的.
对财务有兴趣可以去试试.可以学到很多东西的.我就是.感觉要学的东西很多

❹ 什么是金蝶软件科技公司的融资之路

深圳金蝶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是我国财务软件产业的卓越代表,是中国最大的财务软件及企业管理软件的开发者、供应商之一,是中国windOWS版财务软件和决策支持型财务软件的开创者,是最早成功地研制出制造业管理系统(VMRP-II)的财务软件公司。金蝶公司的成功与获得风险资本的创业之路是密不可分的。

1998年,对金蝶公司来说,极具历史转折意义。此时,国际数据集团(IDG)正想进军中国,其旗下的广州太平洋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正在广深两地寻找投资项目。通过深圳市科技局的引线搭桥,该创业投资基金总经理王树了解到金蝶公司的基本情况,并专门造访金蝶公司。对金蝶公司来说,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双方谈判愉快,在短短3个月内双方就达成了合作协议,金蝶公司得到2000万元人民币的投资,实现闪电式融资。

IDG广州太平洋技术创业投资基金以参股形式对金蝶公司进行投资后,折价入股,成为金蝶公司的股东之一,享有股东的权利,但对金蝶公司不控股,不参与经营,只是通过不断地做一些有益的辅助工作,如介绍和引进专家做报告、开研讨会、帮助企业做决策咨询、提供开发方向的建议等方式来施加影响。第一笔资金到位后,IDG委派王树担任金蝶的董事,对金蝶公司进行监控,王树不过问金蝶公司的经营。但是在这看似宽松的合作之下,风险投资带给金蝶公司的风险意识和发展压力陡然增加。因为按照金蝶公司与IDG的合作协议,金蝶公司必须在获得第一笔投资后的一年间,达到双方规定的目标,即在1997年的基础上,1998年取得200%增长,才有资格获得IDG的第二笔1000万元的投资。正是这种风险压力,促使金蝶公司迅速地调整自己。

金蝶公司不仅引进了风险资本,更重要的是拓宽了视野,通过IDG与国际大公司进行广泛交流,把国外一些全新的观点带给了金蝶,使金蝶走上了一条向国际化发展的道路。使金蝶突破传统,从会计信息化迈进了数字化管理,使金蝶公司不断引领行业的思想变革并保持行业的技术领先地位。

❺ 请问金蝶软件的股票代码

香港主板上市的金蝶国际软件集团股份代码8133

❻ 金蝶集团下有一个金蝶金链P2P平台,这个平台怎么样

金蝶金链的标的比较抢手,我有几次都没抢到标,所以要提前做好抢标准备。金蝶金链的标的主打银行票据和上市公司保理业务,又有百万级别的企业资源,我感觉更有保障些。

❼ 金蝶集团旗下P2P平台是哪个

金蝶金链是金蝶软件集团旗下P2P平台,依托集团强大的云数据背景,整

❽ 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属于哪个国家的

金蝶是中国公司,是属于一个集团公司,依外国法律注册成立很正常,只是实际管理机构是在我国境内。

❾ 金蝶总公司在哪里

1、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科技南十二路2号金蝶软件园

2、金蝶国际软件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香港湾仔港湾道18号中环广场15楼1501室

❿ 金蝶是一家怎样的公司

金蝶是做财务软件发展起来的,在财务和erp软件上是国内的龙头企业。金蝶国际软件集团始创于1993年,是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运用前沿科学技术,金蝶以管理信息化产品服务为核心,为超过400万家企业和政府组织提供云管理产品及服务,是中国软件市场的领跑者。今天,已有超过2000家合作伙伴选择金蝶作为共创共赢的发展平台。IDC权威数据显示,金蝶连续11年位居中国中小企业市场占有率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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