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董事会不顾股东反对同意决议,股东是否可以对公司提起诉讼
首先,如果股东对决议不服的话,如果,股东通过表决,要使没有通过法定的程序,那么可以向监事会提起,投诉由监事对决议的合法程序进行监督,由于董事会,他是属于,内部人的竞合,因此她对,股东以外的人不发生效力,但是股东的反对意见应当写入会议纪要的
B. 如何确定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效力纠纷的诉讼当事人
1,如果股东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时候。原告为任何人,因为这时候,决议违反法律,是有害于公共社会利益的。任何人都有权利发起诉讼,被告为公司。
2,如果股东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召集、表决程序不符合法律的规定的时候。此时,决议的效力为待定。原告为股东,被告为公司。这时候如果股东发起诉讼的时候,是要求股东提供担保的,防止股东权利的滥用。
3,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规定,或者召集、表决程序不合法,造成公司利益受害,股东有权利要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监事以公司的名义为原告,董事会为被告(其中,未参加董事会,或者是参加了明确表示不同意在董事会决议中签名的董事无责任)。如果,情况紧急或者监事会在30日不起诉,那么股东以股东个人的名义为原告,董事会被被告。
PS:::不懂还可继续问。。。
C. 可以起诉股东的股东吗
股东诉讼制度:
1. 害公司:代表诉讼制度(代位诉讼、派生诉讼)
董、监、高执行职务时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权利人:有限公司股东、股份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权 利:(1)书面请求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监事】以公司的名义起诉;
(2)监事违法,书面请求 董事会【执行董事】以公司的名义起诉;
(3)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书面请求后拒绝起诉,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起诉,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起诉 状告董、监、高de违法。
(4)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股东,可以依照上述规定起诉。
总结:董、监、高和他人 害公司 且 董、监又不作为的 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胜诉收益归公司。
2. 害股东:股东直接诉讼: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例如:
(1) 侵犯知情权;
(2) 侵犯分红权;
(3) 股东僵局,司法解散
总结:董、监、高 害股东 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胜诉收益归个人。
3.其他股东诉讼制度:
内容违法绝对无效: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程序违法、内容违章可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希望采纳
D. 有限公司不履行股东会决议,股东能够起诉公司,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E. 股东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起诉上市公司维权
参考法律依据复《中华制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第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F. 如何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代表诉讼有前置程序的,就是要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书面请求董事会。监事或者董事拒绝诉讼,或者30日内部诉讼的,股东可以向法院起诉。这是前置程序。
但是也有例外,即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以下,如果你公司是股份公司,你还要证明起诉的股东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下面为公司法法条的规定: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G. 股东代表诉讼的前必请求董事会还是监事会
你好,中国快律为您解答。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股东通过监事会或者监事提起诉讼。
(2)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股东通过董事会或者董事提起诉讼。
(3)股东直接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通过监事会或者监事、董事会或者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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