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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的竞争的结果

发布时间:2021-05-14 18:11:48

㈠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企业相关事件

2012年3月王老吉商标仲裁结果延期了,然而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旗下加多宝的较量却逐渐升温。2012年3月21日,为了强化红罐王老吉的市场号召力,加多宝PEP瓶王老吉在2012初已经进入全部主要城市终端市场。并且,广药集团大健康产业授权的新品王老吉龟苓膏和金罐绞股蓝也开始上市铺货。
2012年4月备受瞩目的王老吉事件又有新进展,日前,鸿道集团加多宝正式发布声明称,加多宝出品的红罐王老吉凉茶已全面启用新包装,“目的是使广大消费者正确识别加多宝出品的正宗凉茶,保护正宗凉茶的单一性与纯正性,从而保护和推动凉茶文化的健康发展。”加多宝副总裁称,“启用新包装是力图立足‘正宗’,矢志不渝传承和弘扬凉茶文化。”
2012年5月广药集团旗下的广州药业和白云山A异常强势,2012年5月11日两只股票双双涨停,5月11日前6个交易日以来,广州药业涨了29%。而广州药业昨晚披露信息显示,鸿道(集团)将被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这意味着广药集团终于将“王老吉”商标收入囊中。
2012年6月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有限公司撤销仲裁结果的申请已于5月17日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若按照正常程序,法院将于立案后的两个月内作出结果,也就是说,最晚到7月17日北京中院就会对是否撤销仲裁作出最后裁决。广州市国资委对广药集团运作红罐王老吉充满信心!
2012年7月10日,广药集团召开媒体沟通会,宣布起诉鸿道集团、加多宝公司,向其侵犯了王老吉知名商品装潢权采取法律诉讼,并表示以获立案。自此,王老吉品牌的争夺焦点,由商标转向了产品装潢。而王老吉红罐装潢,又将归属何方?“王老吉”红罐装潢权成为此番争夺重点。
2012年8月旷日持久的“王老吉”商标争夺战又生波澜,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已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日期为2012年7月31日的商标许可协议争议案仲裁通知,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已就其与广药集团于2003年签订的《商标授权协议》所引起的争议提出仲裁申请。据介绍,此次仲裁围绕的争议是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与广药集团于2003年5月2日签订的《商标许可协议》,该协议约定鸿道集团获独家许可使用“王老吉”商标,有效期至2013年1月19日。
2012年8月份这一段时间内,加多宝起诉广药“红罐”包装侵权案还在进行激烈的斗争,2012年8月7日,广药集团又收到新的仲裁通知,律师分析,新仲裁结果可能会被拖至2013年4月。 2011年4月,广药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5月,王老吉商标案立案。
2012年5月11日,广药发布公告,称广药集团在5月11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被裁决无效,裁决加多宝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2012年5月16日,加多宝召开媒体说明会首次回应商标案。
2012年5月21日,广药召开媒体说明会,宣布将于6月初向市场推出红罐王老吉。
2012年5月25日,广药发布“郑重声明”,称加多宝仍在市场销售“红罐王老吉”,此举构成侵权。
2012年5月27日,加多宝发表声明,称鸿道集团对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做出的有关“王老吉商标权”裁决不服,于2012年5月17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了撤销该裁决的申请。
2012年7月4日,广药集团两家代理律师事务所在媒体沟通会上正式宣布,针对市面上存在的大量有“王老吉”字样的非广药集团授权生产的凉茶,广药集团全面启动法律诉讼程序进行维权,在这一段时间内加多宝公司和侵权王老吉凉茶的销售商已经被广药集团告上法庭,并获得立案受理。 广药王老吉商标完胜
在拿回王老吉商标使用权后,广药昨日高调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加多宝此前对外公布的“神秘合同”涉嫌伪造。广药集团称,加多宝出示的“神秘合同”有多处涂改及互相矛盾的地方,他们已就这一情况向公关机关报案。
2012年7月1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广药集团完胜王老吉商标官司。
广药加快产能建设
2012年8月1日,广州医药集团与泰州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广药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将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建王老吉罐装和瓶装凉茶生产基地,规划产能3.6亿罐,年产值10亿元,预计10个月内建成投产。
此前的6月下旬,广药红罐王老吉与统一、银鹭、惠尔康等30多家食品生产企业、原料和包材供应企业签署了代工协议,这意味着收回王老吉商标后的广药正在加快产能建设,逐渐从委托加工转向加工与自产相结合。
广药集团总经理李楚源表示,未来除华东地区以外,广药集团还将在华北、西北、中南、西南等多个区域建立生产基地。 2014年12月,法院判决广东加多宝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原告广药集团的经济损失1.5亿元以及合理维权费用265210元。

㈡ 为什么广药集团和鸿道集团要争夺“王老吉”商标使用权

最直接就是利益问题,红瓶王老吉已经是老品牌凉茶的,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已经潜移默化了。记得采纳!谢谢

㈢ 国内重大经济法案例

国内重大经济法案例:

例一、吴英集资诈骗案

吴英集资诈骗案,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浙江省金华市中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吴英于2003年至2005年在东阳市开办美容店、理发休闲屋期间,以合伙或投资等为名高息集资,欠下巨额债务。为还债,吴英继续非法集资。


因此万福生科被湖南省证监局立案调查,并在2012年11月23日被深交所公开谴责。随着监管部门调查的深入,万福生科以往的“恶行”终于被揭露出来。万福生科2012年3月2日公告称,经公司自查发现2008年至2011年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初步自查结果如下:

2008年至2011年累计虚增收入7.4亿元左右,虚增营业利润1.8亿元左右,虚增净利润1.6亿元左右。据万福生科招股说明书及2012年年报,2008~2011年,该公司净利润分别是2565.82万元、3956.39万元、5555.4万元和6026.86万元,四年内净利润总数为1.81亿元。

可是其中有1.6亿元净利润是虚构的,实际上四年合计净利润数只有2000万元左右,近九成为“造假”所得。

证监会2012年5月10日召开新闻通气会,专门通报万福生科涉嫌欺诈发行及相关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的行政处罚结果,拟对万福生科罚款30万元,对平安证券、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博鳌律师事务所分别罚没7650万元、414万元、210万元。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万福生科案的行政调查现已终结。涉及刑事处罚部分的,证监会已于2011年4月份将万福生科及两名涉嫌犯罪的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而涉及行政处罚部分的,现已进入行政处罚预先告知阶段。

由于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和信息披露违法,万福生科被证监会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龚永福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其他19名高管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至5万元罚款。此外,拟对龚永福以及万福生科原财务总监覃学军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而平安证券在万福生科上市保荐工作中,未能勤勉尽责,并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拟对其给予警告,没收其该保荐业务收入2550万元,并处以2倍的罚款,暂停其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对保荐代表人吴文浩、何涛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和证券从业资格,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另外,证监会拟对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没收业务收入138万元,并处以2倍的罚款,撤销其证券服务业务许可;对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没收业务收入70万元,并处以2倍的罚款,且12个月内不接受其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同时,证监会也对两家机构的涉案人员进行依法处罚。

㈣ 相爱相杀多年“红罐之争”结果如何

作为中国影响最大、最具代表性、争议最大的“颜色官司”终于有了定论。王老吉和加多宝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




从前面的盘点我们不难看出,加多宝和王老吉相爱相杀好多年,过程中,王老吉几乎可以说是获得了压倒性的胜利。而本次最高人民法院的终审宣判,首次判决双方可以共同享有涉案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在终审判决中指出,知识产权制度在于保障和激励创新。劳动者以诚实劳动、诚信经营的方式创造和积累社会财富的行为,应当为法律所保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应当以维护有序规范、公平竞争、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为己任,并为社会公众提供明确的法律预期。知识产权纠纷常产生于复杂的历史与现实背景之下,权益的分割和利益的平衡往往交织在一起。对这类纠纷的处理,需要我们充分考量和尊重纠纷形成的历史成因、使用现状、消费者的认知等多种因素,以维护诚实信用并尊重客观现实为基本原则,严格遵循法律的指引,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正是基于上述立场和基本原则,确认双方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共同享有涉案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益。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均曾为“王老吉”品牌商誉的积累,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有效提升企业知名度的同时,也获得了巨大的市场利益。但在“王老吉”商标许可使用关系终止后,双方所涉知识产权纠纷不断、涉诉金额巨大,引发了社会公众的一些关切与担忧,还有可能损及企业的社会评价。对此,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合理避让的精神,善意履行判决,秉持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珍视经营成果,尊重消费者信赖,以诚实、守信、规范的市场行为,为民族品牌做大做强,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而努力。

㈤ 陈鸿道的商标之争

2012年3月王老吉商标仲裁结果延期了,然而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旗下加多宝的较量却逐渐升温。昨日,为了强化红罐王老吉的市场号召力,加多宝PEP瓶王老吉在已经进入全部主要城市终端市场。同时,广药集团大健康产业授权的新品王老吉龟苓膏和金罐绞股蓝也开始上市铺货。
2012年4月备受瞩目的王老吉事件又有新进展,日前,鸿道集团加多宝正式发布声明称,加多宝出品的红罐王老吉凉茶已全面启用新包装,“目的是使广大消费者正确识别加多宝出品的正宗凉茶,保护正宗凉茶的单一性与纯正性,从而保护和推动凉茶文化的健康发展。”加多宝副总裁称,“启用新包装是力图立足‘正宗’,矢志不渝传承和弘扬凉茶文化。”
2012年5月广药集团旗下的广州药业和白云山A异常强势,昨日两只股票双双涨停,6个交易日以来,广州药业涨了29%。而广州药业昨晚披露信息显示,鸿道(集团)将被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这意味着广药集团终于将“王老吉”商标收入囊中。
2012年6月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有限公司撤销仲裁结果的申请已于5月17日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若按照正常程序,法院将于立案后的两个月内作出结果,也就是说,最晚到7月17日北京中院就会对是否撤销仲裁作出最后裁决。广州市国资委对广药集团运作红罐王老吉充满信心!
2012年7月10日,广药集团召开媒体沟通会,宣布起诉鸿道集团、加多宝公司,向其侵犯了王老吉知名商品装潢权采取法律诉讼,并表示以获立案。自此,王老吉品牌的争夺焦点,由商标转向了产品装潢。而王老吉红罐装潢,又将归属何方?“王老吉”红罐装潢权成为此番争夺重点。
2012年8月旷日持久的“王老吉”商标争夺战又生波澜,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已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日期为2012年7月31日的商标许可协议争议案仲裁通知,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已就其与广药集团于2003年签订的《商标授权协议》所引起的争议提出仲裁申请。
据介绍,此次仲裁围绕的争议是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与广药集团于2003年5月2日签订的《商标许可协议》,该协议约定鸿道集团获独家许可使用“王老吉”商标,有效期至2013年1月19日。
2012年8月,加多宝起诉广药“红罐”包装侵权案还在进行激烈的斗争近,广药集团又收到新的仲裁通知,律师分析,新仲裁结果可能会被拖至2013年4月。

㈥ 陈鸿道有什么罪

1997年,广药集团旗下的广州羊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王老吉食品饮料分公司与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2000年,作为王老吉商标的持有者,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签署了正式合同,约定香港鸿道集团对“王老吉”商标的租赁期限至2010年。
此后的2002年至2003年间,鸿道集团又与广药集团签署了两份补充协议,将商标租赁时限分别延长至2013年和2020年。在此期间,广药集团原总经理李益民曾收受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共300万港币贿赂。
广药集团认为,正是因为李益民受贿,王老吉商标才会被“严重贱租”。从2000年到2010年,红罐王老吉已从2亿元销售额增加到了160亿元,而同期加多宝给广药的年商标使用费仅从450万元增加到506万元,即便到2020年也只有537万元。
广药方面给出的信息,李益民从陈鸿道方面获得的300万元港币,是陈鸿道在2001年8月、2002年8月和2003年6月分三次送给李益民的。对送重金给李益民的原因,陈鸿道在其证词中说,早在上世纪90年代,加多宝公司就租用“王老吉”商标,到2003年的时候商标使用权就到期了,陈鸿道要求广药集团把商标使用权加签10年,这个时候李益民以女儿出事为由向他索要300万港币,陈当时虽然觉得有些为难,但是因和李益民所在广药集团有业务往来,担心不给钱会影响公司业务,只好分三次给他。对陈的证词,李益民气冲冲地表示,他从来没有主动向陈要一分钱;李益民的律师也认为,陈出具这份证词是为了推卸责任。
“2004年6月,检察院对陈鸿道涉嫌行贿进行调查,陈鸿道供认其行贿是为了延长‘王老吉’的使用权。2005年10月2日,广东公安边防部门将犯罪嫌疑人陈鸿道抓捕归案,当月19日,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陈鸿道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但陈鸿道弃保潜逃,至今未能将其抓捕归案。”广药集团高层如是称。
2005年7月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益民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李益民收受贿款人民币20.9万、港币329万、美元2.5万,对其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益民对此表示不服,遂提出上诉。同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对李益民做出15年有期徒刑的终审判决。
律师称陈鸿道最高可判无期
昨日,中国经济网记者就陈鸿道弃保潜逃案采访北京一陈姓律师,陈律师告诉记者,依据我国刑法第389条规定:行贿罪是指行为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第390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陈律师表示,陈鸿道属于多次行贿,且行贿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行贿罪量刑标准,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其弃保潜逃又属从重处罚情况之一,情节特别严重,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记者随后以短信方式采访加多宝企业传讯首席代表田威,请他就陈鸿道行贿且弃保潜逃最高可判无期徒刑发表看法,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未收到田威的任何回复。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行贿受贿是一对孪生姐妹,两者相互推波助澜,是最严重、最恶劣的腐败现象之一,短期内可致两败俱伤局面的出现。而广药、加多宝确确实实都为行贿受贿这个“大便宜”付出了沉重代价:不仅两名行贿受贿的直接当事人一人被判重刑,一人弃保潜逃长达七年,“加多宝红罐王老吉”王国也轰然坍塌,“广药王老吉”前路漫漫。

㈦ 广药集团王老吉配方和鸿道集团的配方一样吗

配方都是一样的,现在市面上还有很多出手原味的凉茶,和王老吉他们内的味道一样。王泽邦的配方最开容始就是王老吉的商标在使用,解放后王老吉商标收归国有,也就是广药集团,海外的配方是王泽邦的后代在使用,也就是加多宝。王老吉这个商标是属于广药集团的。 他们之间的商标之争我就不用说了,你应该知道的。

㈧ 王老吉红绿之争的事件结果

旷日持久的中国商标第一案价值1080亿元的王老吉商标之争终于有了定论,2012年5月10日晚间,广州药业在香港联合交易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12年5月9日的裁决书,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广州药业2012年7月16日公告,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期为2012年7月13日的民事裁定书。根据该裁定书,北京一中院就鸿道(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撤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12年5月9日作出的仲裁裁决的申请作出裁定,驳回鸿道集团提出的撤销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2)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240号仲裁裁决的申请。

㈨ 要一个对分别对王老吉和加多宝俩个品牌的SWOT分析,注意是两个品牌,广药和鸿道分别分析。谢谢

哼哼,昨天的课程作业我才做了这个~
王老吉 O T
S 广药强势背景(官方和财力) 吞不下这个品牌,赔钱
王老吉品牌的知名度
W 踏足快消行业 供应链跟不上,产能过低,被加多宝先发制人
加多宝 O T
S 运作多年的经验 要打倒数十年如一日经营的王老吉品牌
强大的销售渠道 一旦反应延误,经销商被大规模撬走,会死
已有先手准备,动手早
W 法律对于品牌还未说死 广药的官方背景,让结果很难说

㈩ 既然王老吉被广药集团收回了,那这个品牌以后还会出现么鸿道集团不用了,广药集团收回怎么也不用啊

广药出的王老吉已经出来了,我们这边的超市和小卖部的都有卖的。怎么会是废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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