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关于大股东减持有哪些规定
1、大股东任意连续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版股份总数的1%。
2、大股权东减持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时,减持比例中的股份总数 按照境内外发行股份的总股本计算。
3、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 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 。协议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1)联营公司股东想减持扩展阅读:
现阶段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票交易方式主要有单笔减持及多笔分量减持方式。
根据股东需要及所减持股份市场流通特点,制订灵活多样的减持方式。针对市场流通性强、减持量小的股票,上市公司股东可单笔减持,在较短时间内通过大宗交易平台一次性完成。
而市场流通性弱、减持量大的股票,上市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设定交易触发价,将所减持的股份分笔分量在设定的交易时间内,根据市场流通变化择机、择量减持,以达到市场逐步消化的目的,从而不会导致因减持造成股价波动下跌,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及维护股东市场形象。
❷ 我是公司股东我想退股
退股很难,转股倒是比较快,按照公司法的程序进行就好: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退股的情况如下:
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您,找人来接,退股会影响到公司的资本额进而降低偿债能力,公司法对此有很多限制。
❸ 大股东减持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
(二)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
(一)董监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
(二)董监高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减持时间区间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大股东、董监高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减持或者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
第九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在 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的比例限制。
股东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股份限售期届满后 12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数量,还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限制。适用前三款规定时,上市公司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
操作流程
一、坚决回避基金重仓的高价股。
股价越高,大小非减持欲望越强。譬如减持压力较大的浦发等银行股遭基金疯狂“空袭”,中小散户应躲进“防空洞”,买入一季报大幅预增的低价股。这类股票业绩刚刚走出低谷,大小非不仅不会抛,可能还会逢低买入,所以有可能走出独立行情。
二、买入已经全流通的股票。
譬如像股改第一批的三一重工等,全流通,大小非想减持的早已在6000点高位抛光了,更多的是考虑在低位回补。当然,前提是上市公司业绩呈增长势态。
三、买入脱胎换骨的重组股或更名摘帽的ST股
ST股没有大小非减持之虞,一是重组时,股权刚刚经过了置换,大股东不会再去减持;二是ST公司股改较晚,离减持时日尚早;三是ST股价低,大多跌破了发行价、配股价和增发价,在大股东成本之下,大股东想减持都下不了手。
譬如像重组的ST天桥,想买都没门,谁愿减持呢?还有ST罗牛市盈率不到15倍,已申请摘帽,涨势可期;ST科龙因外资并购缩量封涨停等等。
四、买入刚上市不久的新股。
新股没有大小非减持之忧,大小非要减持也是三年后的事,特别是那些上市后跌破发行价或接近发行价且网下申购机构已解禁的新股可以作为首选,譬如中煤能源、中国太保等。
五、买入三无板块。
不需过多解释,三无板块早已全流通,与大小非无任何瓜葛。然而,三无板块因数量小且良莠不齐,难成气候,因而要择优介入。譬如像已控股煤矿的爱使股份反弹强劲且已步入上升通道、参股风电的申华控股等都有较大机会。
六、买入袖珍盘的中小板超跌股票。
中小板里总股本在一亿股以下的袖珍股比比皆是,这些股票成长性好且无惧大小非减持,就是全流通了也还是小盘股,同样拥有大比例送股优势。这类股票随大盘超跌严重,投资机会已凸显。譬如方正电机,流通盘2000万,总股本才7700万,每股收益0.54元,股价从最高30元跌到14元。大小非若盲目减持定会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连公司一起被收购。
以上针对大小非减持的六大操作策略,应灵活运用,切忌生搬硬套。应波段操作,大涨时卖,大跌时买。如此,才能在反弹中取得收益的最大化。
❹ 公司内部矛盾,其一股东想退股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这个问题比较麻烦 首先该公司有严重的偷税漏税 所以将其女儿告上法庭只能是威胁而不可能实施 两败俱伤的事不大可能。 其次如果其女儿被上告会不会被判刑需要看这几十万是怎么到其私人账户的 如果是公司层面上的走款,拿就没什么大事。如果是私吞的话肯定是有点问题的 现在的局势就叫兄弟阋于墙,只是在各为自己的利益争夺,建议双方各退一步。私下解决。退股的一方可以多掌握点公司的证据 同时要求 公司层面对自己的股份进行清算,以手中的50万作为基本数,多退少补。也可以先行归还一部分 以先示诚意,如果公司层面言而无信 则只能破釜沉舟 置于死地而后生。
❺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说明什么
本公司股东对自身未来业绩不看好,再不乐观的情况下会做这样的事情
在公回司缺少现金流答的情况也会减持
有可能有内部,将来公司有重大利好尚未公布,而以公司减持为公告,洗出筹码,庄家就是这样,故意做一个利空,让散户交出筹码
有的原始股东的成本是十分低廉,抛出可获得暴利
❻ 作为公司股东想撤股但是无人收购怎么办
问题:我公司成立于1994年,现在的资产加上固定资产有将近5000万。我占公司股份的40%,现在我想撤股,但是公司的股东不收购,外面也没有买的人。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刘律师:首先应该看你的公司章程对于撤股的约定,其次,要看是否符合法定撤股的条件。 孙律师:不能撤股,但可以起诉,要求公司回购股份。 陈律师: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知你是否符合以上股东要求公司回收股份的规定。 相关知识——股权收购的目的 指购买目标公司股份的一种投资方式 它通过购买目标公司股东的股份,或者收购目标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或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行收购方的股份.换取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又称吸收合并)二种方式进行;前一种方式的收购使资金流^ 目标公司的股东账户;而后一种方式的收购不产生现金流(还可合理避税)。当收购方购买目标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从而获得经营控制权,静之为接受该企业。而来取得经营控制权的收购称之为投资 。报明显收购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控制权 而投资的目的则可能是看准了此项投资未来有较高的回报革,也可能是为了加强积方的合作关系或为了令进入某个产业领域作准备,还有可能是为了获得目标公司的无形资产(商誉、人才、销售网络)。 收购股权是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 收购者成为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可以行使股东的相应的权利,但须承担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有鉴于此,在这种股份买卖协仪签订以前。收购者必须对该公司债务调查谤楚.收购后若有未列举的债务.可要求补偿。具体的操作方法是:收购者应要求将部分收购价款“ 定期存单形式放在律师事务所,“备收购后新增的债务补偿之用在收购股权的买卖中.负债问题有时确实很难把握,因为有些结果有待于未来不确定事件发生或发生后,才能证实,称之为“或有负债”。 主要是因租税争讼、侵权行为等可能造成的损失,以及对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而可能造成损失的赔偿。或有负债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在整个收购过程中是很难估算的。此外,债权问题有时也根难把握,能否回收,可能发生多少坏账,无法判断。因此,收购股权的风险大 而在收购资产的买卖中不会发生或有负债,收购中只要重视每项资产的清点,使其与契约上所列相符。收购资产当事双方在买卖完成岳投有续存的法律责任,收购公司无须承担被收购公司的债务(除整体收购)。一般地说,企业资产出售的是全部资产或部分资产,如果被收购企业将其全部的资产出售,该企业就无法经营,只能被迫解散。
❼ 你好我想问下,如果有2个股东的公司,其中一个股东想要退出一部分股份用不用去工商局登记
股权转让、出资方式置换同时进行(一)操作步骤:1、原有股东对股权出让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进行表决,并对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比例进行决议,如同意其中的新股东以林权出资方式出资,出资额是否以评估验资报告为准以及是否由公司代为支付股权对价款等。2、原股东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3、召开新股东会议对如下事项进行表决:(1)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或章程修改协议; (2)重新选举董事、监事人员(如董事发生变化须提供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如原董事会成员不变的也须说明原董事会组成人员不变)。4、办理公司变更登记。需向公司注册登记机关提交如下材料:①原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已获得过半数股东同意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材料(原股东会决议);②《股权转让协议》;③公司新股东会决议 ;④提交全部非货币出资的评估报告及法定验资机构对评估结果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进行验证的报告。(货币出资变更为非货币出资方式或非货币出资变更为其他非货币出资方式的均须评估交验资。)⑤公司股东名册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⑥新股东身份证明,法人股东需要经工商局签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等;⑧股权转让的双方到场签字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视当地工商机关的要求而定)。5、变更登记之后办理林权过户及税务等事宜。(二)此方案涉及到法律程序问题:一是原法人股东如何退出。只要公司完成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新老股东的交替在法律上就已真正完成,原股东便自然地退出公司。二是新股东如何以非货币出资置换原货币出资问题。在新老股东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后,公司应召开新股东会对新股东以林权出资是否同意进行决议表决即可。变更出资时间为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时。与此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作为出资的全部林权评估进行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三十二条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公司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答案补充这是最直接的方式,办理变更登记比较简便。对公司应不会产生营业税、增殖税等税费问题,股权出让方收到的转让价款只要没有超出原来的出资成本也应不会产生税费问题。即使产生税费也是最低的一种,估计会出现印花税的缴纳,其他税费产生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❽ 我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我想退股怎么办
1\通过股权转让,将你挂在董事长名下的”暗股”转让与你,并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2\转让后,你可以再将股权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