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东星集团是不是倒闭了 拜托了各位 谢谢
是的 继奥凯航空有限公司(Okay Airways Company Limited,简称“奥凯航空”)之后,第二家民营航空企业东星航空公司被令停航。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简称“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决定自15日零时起,暂停该公司航线航班经营许可。据报道,暂停经营许可是“应武汉市人民政府请求”。 在被暂停经营许可之前的13日,东星航空对于中国航空集团公司(China National Aviation Holding Company,简称“中航集团”)收购东星航空一事发布公开声明,正式拒绝与对方的股权合作。据东星方面透露,在双方逐渐深入接触后,发现正常的商业开始变味,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Air China Limited,简称“国航”)要求在东星实施强制裁员、强制东星员工签署降薪协议、强制裁员等,无法形成商业合作的基础。 东星方面还指出,国航此次“强行”收购东星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扩大其市场份额。另外,通过此次收购,获得政府资金资助,例如土地、税收等方面的补贴。 在东星发表声明之前,中航集团似乎认为收购已经水到渠成。其总裁孔栋4日在北京表示,“收购东星航空公司100%的股权的交易很快会完成。” 据报道,武汉交通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东星航空公司航班停飞,是由于该公司欠债太多无力偿还、公司内部管理薄弱等原因引起的。美国通用电气商业航空服务公司(GECAS)曾数次向东星航空公司催要其拖欠的飞机租金,在催要无果的情况下,已向地方政府提出交涉,申请进入法律程序。 有关官方的报道说,武汉市人民政府请求暂停东星航空的经营许可,目的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更令人费解的是,尽管东星方面已经公开表示拒绝中国航空集团收购,然而,在媒体的有关报道中,仍有这样的说法:“中国航空集团与东星航空公司的重组工作正在继续推进中,东星航空公司员工的利益将得到保障。” 二 最新报道: 东星航空停飞 董事长兰世立无法联系 政府回应东星停飞 还没低级到逼迫民企重组地步 国航董事长称东星拒收购是兰世立等少数人意见 相关新闻: 民航急调9架飞机 东星航班旅客出行未受影响 视频:民营东星航空停飞 旅客出行未受影响 “东星航空停飞”追踪报道 昨日,东星集团高管向本报记者表示,此前被称为“失踪”的总裁兰世立等被当地有关部门要求“配合调查”,被停航的东星航空每天损失巨大。 昨日,武汉市交通委员会、民航中南分局航空安监办召集东星航空部分管理人员开会宣布,代飞将在本月19日结束,东星自20日起预售出的机票必须退票。东星航空市场部人士介绍,东星机票已经预售到了本月30日。 “兰世立正在配合调查” 昨日,身在广州的东星航空亚太地区总裁万以坚向本报记者表示,目前东星集团总裁兰世立、常务副总裁汪彦锟等高管“失踪”,手机都能通但是没人接。 万以坚表示,3月13日集团发布了拒绝与中航集团合作的声明,这个声明肯定是在集团总裁兰世立签署后才发表的,但随后兰与公司所有员工都失去了联系。 该集团一名中层介绍称,13日晚兰世立签署声明后,要求他以电话通知所有部门经理。次日上午,兰世立就失去了联系。 有知情人士表示,兰世立失踪后,家人曾接到自称警方的电话通知。 昨日下午,东星集团另一高管则表示,公司接到了自称警方的电话,称兰世立正在湖北钟祥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 “公司已赢利,停飞不合理” 东星集团一高管介绍,东星航空成立以来共租飞机9架,每天的租金是1万美金。2006年和2007年,东星都是赢利的,2008年亏损一个亿左右,今年到目前为止也是赢利的,不至于拖欠太过庞大的飞机租金。 此前,美国通用电气商业航空服务公司曾数次向东星航空公司催讨其拖欠的飞机租金,对此该高管表示:“9架飞机是逐步运来的,如果拖欠太多,后面的飞机对方就不可能运来了。” 此前武汉交通委员会相关负责人曾表示,东星航班遭停飞,是因为该公司欠债太多无力偿还。东星航空亚太地区总裁万以坚称,目前东星航空已经赢利,停飞不合理。“把我们赢利的业务停掉,那不是更加没钱还债?” 至于东星集团究竟拖欠了多少飞机租金,该高管称主管此业务的常务副总裁目前也失去了联系,无法透露。(褚朝新)
② 东星事件(谁知道)
从2008年下半年起,有媒体先后多次报道东星航空资金链紧张问题。2009年3月10日,通用电气商业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向武汉市中院提交申请,要求对东星航空进行破产清算。2009年3月14日,应武汉市人民政府请求,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决定,自15日0时起,暂停东星航空公司航线航班经营许可。3月15日,东星航空的董事局主席兰世立在珠海机场试图出境时被警方控制,随后被带回武汉小范围监视居住,其所涉案件由武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办理。3月30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通用电气商业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申请东星航空有限公司破产一案,并冻结了东星航空的16个账户,指定由武汉市法制办、市总工会、市交委等政府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破产管理人,全权接管东星航空破产事务。4月7日,破产管理人解除了与通用公司等的飞机租赁合同,并将东星从通用租赁的9架飞机中的7架客机退还给通用,另外2架客机因东星航空所欠债务,被分别滞留在广州白云机场和郑州新郑机场。 就在东星航空面临破产清算危机、命垂一线之时,4月8日,东星航空的最大债权人中航油有限公司联合部分其他债权人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表示愿意提供包括资金在内的一切支持来帮助东星航空破产重整,再次整翼上天,但于6月12日遭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驳回。随后,中航油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于8月7日将东星航空的重整方案提交给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待湖北省高院的最后判决[1]。 2009年8月25日消息,湖北省高院决定撤销此前武汉中院对信中利重整东星申请“不予受理”的裁定,要求武汉中院重新受理此案。此前共有包括中航油在内的8家申请方的重整申请被武汉中院驳回,但截至目前只有信中利一家的方案被裁定将重新受理。这就意味着,东星航空有望免于破产清算而进入破产重整程序,而信中利可能将成为此次重整申请的唯一入局者。 2009年8月26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最后裁定:驳回申请人湖北东星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申请。东星航空一夜之间,成为国内首家破产的航空公司。众多债权人挽救这家民营航空公司的努力至此也被迫结束。 2010年4月,法院审理查明:东星航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兰世立,在明知相关部门多次催缴欠税的情况下,仍采取隐匿、转移经营收入的方式逃避追缴欠税,指使手下相关人员共将5亿余元营业收入予以转移、隐匿,造成税务机关无法追缴其所欠缴的税款共计5000多万元。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2011年5月9日上午,东星航空母公司东星集团状告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的案件在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开庭。这也是中国内地民航史上第一例“民告官”案件。 东星集团提起的诉讼,针对的是2009年3月14日,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下发的一纸明传电报。电报称:为维护公众利益、确保飞行安全,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飞东星航空公司航班的函》,管理局决定暂停东星航空的飞行。第二天,东星航空便开始停飞,直至东星航空被裁定破产清算。 2011年2月28日,东星集团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民航中南局的这纸“停飞令”,导致东星航空破产清算和东星集团全面瘫痪。东星集团决定将民航中南局推上法庭被告席。 东星集团认为,民航局中南管理局仅凭一纸函件,在没有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也未依法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就做出了停飞决定,这一做法违背了法规,故请求法院判决停航行政处罚无效。该案于2011年2月24日由白云区法院立案。据了解,该案是中国内地民航史上第一例“民告官”案件。 据东星集团方面介绍,法庭上,东星集团代理律师和民航中南局方面辩论的核心在于,民航中南管理局对东星航空停飞的明传电报到底依据为何。第一次庭审结束后,法院将择日再审。 2009年3月民航中南局向东星航空发出停飞令,随后东星航空遭到破产清算,全面瘫痪。今年2月,东星集团向广州中院提出行政起诉,以违背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为由要求判令中南局此前做出的东星航空停飞的行政处罚无效。 在法庭上,东星集团代理律师严义明认为,民航中南局仅凭武汉市政府的申请,就作出东星航空停飞决定不合法;而民航中南局则表示,2009年初系列事故表明东星航空存在安全隐患,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让东星航空停飞。 安全问题 2009年3月14日,民航中南管理局发出了一份明传电报,电报中称,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飞东星航空公司航班的函》,管理局决定暂停东星航空的飞行。 严义明表示,仅凭通知函决定停飞,违背行政处罚法律依据,同时也违背《民用航空法》关于停飞的三类法定条件。 民航中南局认为,东星航空2009年初发生了包括员工摔伤的多起事故,东星航空在适航飞行、飞行员稳定、对人员培训投入、公司管理流程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东星航空的种种问题已经影响到了其安全运行。 严义明表示,尽管东星航空存在问题,但并没有达到需要停飞的程度,要求停飞不符合法律程序。根据2008年12月12日的安全审计报告,东星航空在安全审计项目中的符合率为94.6%。 争议问题 法庭审判员表示,此案争议的主要问题有六个:一是东星集团作为东星航空股东是否具备行政诉讼主体资格,二是起诉时间是否在法定诉讼时效内,三是民航中南局作出的停飞决定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还是行政处罚,四是停飞的事实依据是否充分,五是这一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何在,六是执行停飞决定的程序是否合理合法。[3] 在超过3个小时的庭审上,民航中南局要求东星航空停飞的明传电报是否具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成为双方争议的核心问题。原告东星集团代理律师严义明认为,这份明传电报中提及的依据只是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停飞东星航空公司航班的函,如果民航中南局确实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东星航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应该在这份电报中予以明确说明。 结果预测 9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法庭审判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东星航空总裁助理兰剑敏认为东星集团胜诉把握还是比较大的。 对此,国内某民营航空公司创始人表示,民航管理局以安全的理由来停飞一家航空公司理由很充分,因为资金短缺的确会影响到飞行员以及航班的安全问题,所以这次诉讼东星航空胜诉的可能性不大. 具体你可以收听东星集团的搜狐微博
③ 湖南东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介绍
湖南东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创立于二000年六月,通过近十年的发展与建设,现已形成注册资金8800万元,在职员工1200余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00余人,下辖湖南辰溪华中水泥有限公司、湖南东星建设材料有限公司、怀化英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怀化英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广西袁氏科技有限公司、怀化华中物流商务有限公司6家控股子公司,总资产14亿,年产值6亿余元,拥有房地产开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物业管理等多项资质。
④ 东星事件是什么呢
2009年3月14日晚,各大航空公司突然接到紧急通知,称东星航空航班将于2009年3月15日停飞一天,所有持有东星航班机票的旅客将由各公司负责承运。虽然停航只通知了一天,但究竟何时才能重新起飞,谁心里都没有底。(IATA代码:8C;ICAO代码:DXH;呼号:EAST STAR AIR)由中国东星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湖北东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湖北东盛房地产有限公司、湖北美景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 组成的。2005年5月16日在武汉市人民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的支持下,经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批准筹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4家获准筹建的民营航空公司。是华中及中南地区第一家民营航空公司。东星航空主要经营是航空干线客货运输业务。东星航空有限公司已开通深圳、广州、上海、海口、杭州、桂林、重庆、西安、沈阳、天津、青岛、大连、常德、三亚、香港、澳门等航线,2007年获批准执行地区及国际航线。与中华航空公司共享代码合作经营经香港转飞台湾的航线。 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决定自3月15日0时起,暂停东星航空公司航线航班经营许可。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已紧急协调相关航空公司临时代飞及旅客的退票、改签等事宜,东星航空公司停飞的航线均由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飞行,尽量不给旅客的出行带来太大影响。 官方说法武汉交通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说,这次东星航空公司航班停飞,是由于欠债太多无力 偿还、公司内部管理薄弱等原因引起的。美国通用电气商业航空服务公司(GECAS)曾数次向东星航空公司催要拖欠的飞机租金,在催要无果的情况下,已向地方政府提出交涉,申请进入法律程序。但东星航空高管指责中航集团“野蛮收购”遭拒后,使用特殊手段“陷害”东星航空。 基地设在武汉的东星航空,为何会遭到当地政府的停飞“制裁”? 这源于东星航空与中航集团之间的收购战。在今年两会期间,国航董事长兼中航集团总经理孔栋向媒体透露,中航集团收购东星航空一事将在月内完成。随后,3月10日,湖北省政府与中航集团在北京就共同打造武汉航空枢纽签署框架协议:“2010年前开通武汉至巴黎、东京、新加坡的国际航班,2015年前开通至洛杉矶、伦敦、柏林的国际航班。” 然而,中航集团收购东星航空一事遭到东星航空自下而上的强烈抵制。东星航空董事会在3月13日晚发布严正声明称,拒绝与中航集团合作,原因有3个,“一是中航集团与东星航空因为思想理念和做事方法差异较大,难以合作;二是因为东星航空规模太小,中航集团太大,难以形成商业合作的基础;三是因为东星航空的经营理念与其难以达成共识。” 这种表态引起了当地政府和中航集团的强烈不满。于是,武汉市政府要求中南管理局暂停东星航空的所有航权。
⑤ 东星航空破产
从2008年下半年起,有媒体先后多次报道东星航空资金链紧张问题。2009年3月10日,通用电气商业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对东星航空进行破产清算。2009年3月14日,应武汉市人民政府请求,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决定,自15日0时起,暂停东星航空公司航线航班经营许可。3月15日,东星航空的董事局主席兰世立在珠海机场试图出境时被警方控制,随后被带回武汉小范围监视居住,其所涉案件由武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办理。3月30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通用电气商业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申请东星航空有限公司破产一案,并冻结了东星航空的16个账户,指定由武汉市法制办、市总工会、市交委等政府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破产管理人,全权接管东星航空破产事务。4月7日,破产管理人解除了与通用公司等的飞机租赁合同,并将东星从通用租赁的9架飞机中的7架客机退还给通用,另外2架客机因东星航空所欠债务,被分别滞留在广州白云机场和郑州新郑机场。
就在东星航空面临破产清算危机、命垂一线之时,4月8日,东星航空的最大债权人中航油有限公司联合部分其他债权人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表示愿意提供包括资金在内的一切支持来帮助东星航空破产重整,再次整翼上天,但于6月12日遭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驳回。随后,中航油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于8月7日将东星航空的重整方案提交给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待湖北省高院的最后判决。
2009年8月25日消息,湖北省高院决定撤销此前武汉中院对信中利重整东星申请“不予受理”的裁定,要求武汉中院重新受理此案。此前共有包括中航油在内的8家申请方的重整申请被武汉中院驳回,但截至目前只有信中利一家的方案被裁定将重新受理。这就意味着,东星航空有望免于破产清算而进入破产重整程序,而信中利可能将成为此次重整申请的唯一入局者。
2009年8月26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最后裁定:驳回申请人湖北东星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申请。东星航空一夜之间,成为国内首家破产的航空公司。众多债权人挽救这家民营航空公司的努力至此也被迫结束。
2010年4月,法院审理查明:东星航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兰世立,在明知相关部门多次催缴欠税的情况下,仍采取隐匿、转移经营收入的方式逃避追缴欠税,指使手下相关人员共将5亿余元营业收入予以转移、隐匿,造成税务机关无法追缴其所欠缴的税款共计5000多万元。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
⑥ 怀化东星酒业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怀化东星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28日,主要经营范围为白酒生产等。
法定代表人:谢永健
成立时间:2005-11-28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3120000000274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怀化市鹤城区顺天北路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