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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

发布时间:2021-05-31 02:27:09

Ⅰ 外资企业进行股权转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外资抄企业股权转让需要注意的问题袭
1、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
2、外资股权的转让必须得到企业原审批机关的核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3、对向第三人的转让及其转让条件的限制;
4、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未到位的股权质押及其质押股权转让受到的限制;
5、外资股权部分转让后,不得导致外资股比例低于25%;
6、受让的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在转让时受到的限制;
7、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权转让受到的限制;
8、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Ⅱ 外资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有哪些

外资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不设董事会的中小型微企业,股东可以直接向其他股东送达《股权转让通知书》;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但是《公司章程》对于股权转让有另外规定的,从其规定;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3)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如果股东未出资完,应当暂且不发,或者在出资证明书上表明目前出资多少),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

4)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外资公司股权转让的注意事项

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主体

2、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3、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

4、明晰股权结构

5、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应认真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Ⅲ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有哪些规定

您好!外商投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的限制如下:
1.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
2.外资股权的转让必须得到企业原审批机关的核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3.对向第三人的转让及其转让条件的限制
4.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未到位的股权质押及其质押股权转让受到的限制
5.外资股权部分转让后,不得导致外资股比例低于25%
6.受让的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在转让时受到的限制:①拟上市流通的非上上市外资股的持有人持有该非上市外资股的期限超过1年;②非上市外资股转为流通股后,其原持有人继续持有的期限必须超过1年。这都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外资股份的转让必须遵循上述规定。
7.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权转让受到的限制
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Ⅳ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份转让问题

股份受让方可以全为内资公司或者自然人,流程挺复杂,要准备很多资料,可以到工商管理机关去咨询索取表格,企业性质变更后经营范围要受到限制,出让方需要完税的,因为外资和内资企业的税务规定有区别,详情还是到税务和海关咨询一下更为妥当。

Ⅳ 外资股权转让要受到的限制有哪些

1.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

2.外资股权的转让必须得到企业原审批机关的核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3.对向第三人的转让及其转让条件的限制

4.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未到位的股权质押及其质押股权转让受到的限制

5.外资股权部分转让后,不得导致外资股比例低于25%

6.受让的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在转让时受到的限制

①拟上市流通的非上上市外资股的持有人持有该非上市外资股的期限超过1年;

②非上市外资股转为流通股后,其原持有人继续持有的期限必须超过1年。这都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外资股份的转让必须遵循上述规定。

7.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权转让受到的限制

Ⅵ 外资企业股东股权转让,用不用交税,怎么交,交的比例

外资企业股东股权转让,需要缴税,详见国家相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取得股票(股权)转让收益和股息所得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3]45号)第一条关于股票(股权)转让收益规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转让其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取得的超出其出资额的部分的转让收益,仍应按财政部(87)财税外字033号和财政部(84)财税字第114号文件法规,依20%的税率缴纳预提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转让上市企业的股权,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规定,为了配合企业改制,促进股票市场的稳健发展,经报国务院批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于该外籍人士转让股权所得应按《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另外还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相关规定接受税务机关程序管理。

Ⅶ 外资企业间接持有中国公司的股份,转让股权不用交税吗

外资企业间接持有中国公司的股份,转让股权用交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取得股票(股权)转让收益和股息所得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3]45号)第一条关于股票(股权)转让收益规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转让其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取得的超出其出资额的部分的转让收益,仍应按财政部(87)财税外字033号和财政部(84)财税字第114号文件法规,依20%的税率缴纳预提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转让上市企业的股权,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规定,为了配合企业改制,促进股票市场的稳健发展,经报国务院批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于该外籍人士转让股权所得应按《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另外还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相关规定接受税务机关程序管理。

Ⅷ 关于外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转让~

1、外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能否转让给个人?
不可以转让。如果转让了,因为对方不是外资,那该公司就应该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但中外合资企业,中方个人(中方法人可以)不可以成为股东。因此,员工需要注册为法人才可以。所以并不是外资企业转让需要审批不审批的问题。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扩大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允许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外国合营者),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国合营者)共同举办合营企业。

2、股东为单一外资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能否转让给个人?
不可以。理由同上。中方个人不可以成为中外合资企业的股东。

3、如果不是外资公司,是内地股东投资建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能否转让给个人?
可以。因为这样的公司不适用三资企业法,而是仅适用《公司法》,个人可以成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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