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解除虚假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
新《公司》颁布实施放宽注册资本要求授权资本制代替定资本制极繁荣市场经济虽公司注册再公司注册资本进行验资需股东实际缴纳资并意味着股东资直位股东各设立公司公司章程缴纳资间、数额及未按期足额缴纳应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等作明确规定避免现没缴纳资却公司股东、没足额缴纳资却享受足额缴纳股东权利公平现象 何让未资股东失股东资格: 、建议公司章程设置限制瑕疵资股东权利条款 《高民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规定(三)》第十六条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资义务或者抽逃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议其利润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相应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效民院予支持 公司章程设置限制瑕疵资股东权利条款未依履行资义务股东约定其仅权按照其实缴资享表决权、利润配请求权其按章程约定履行完毕资义务前享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配权 二、建议公司章程设置股东失权条款 所谓股东失权指公司于怠于履行资义务股东催告其定期限内缴纳资逾期仍缴纳即丧失其股东权利 《高民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规定(三)》第十七条规定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履行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其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资公司股东决议解除该股东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效民院予支持前款规定情形民院判决应释明公司应及办理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股东或者第三缴纳相应资办理定减资程序或者其股东或者第三缴纳相应资前公司债权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请求相关事承担相应责任民院应予支持 公司章程设置股东失权条款根据述规定需经催告程序及股东决议程序解除股东资格并应注意解除股东资格股东决议表决权比例及排除瑕疵资股东表决权
『贰』 怎样取消股东资格
1、协商退出。这种退股是以股东共同意思表示为依据的退出。根据共同意思的形成时间,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公司成立伊始订立的合同或者章程中事先规定好股东退股的情形,例如章程中可以约定公司连续三年亏损,股东可以提出退股。
另一种情形是在公司运作的过程中,一方股东提出退股,其余股东表示同意的退出。协商退出的基本理论是合同变更理论。公司在成立之前,所有的发起人就成立公司事宜形成合意,关于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治理机构等均在公司设立合同中体现出来。
股东提出退股,就等于是变更合同,因此,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某一股东退股就等于变更合同。公司章程关于股东退股的记载不仅约束全体股东而且对公司具有约束力。
2、单方退股。单方退股指股东不能、不愿或者不适合继续参加公司的经营,而退出公司的方式。根据股东单方退出的缘由。股东不能参加公司经营。造成股东客观上不能参加公司的原因很多,例如股东常年患病、死亡、乔迁国外、股东的股份被强制法律执行等。
股东不愿参加公司经营。对于这种情况,法律应当加以限制,凡是不愿参加公司经营即允许退出的做法肯定不科学,否则,无原则无限制的退出不仅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而且会损害公司的利益,甚至会导致公司解体。具体到立法技术上,可以采用定义加列举的方式来确定。
股东退股应当履行公示程序,按照公司减资的程序,通知或者公告公司的债权人,债权人不同意股东退股的,公司应当清偿其债务,然后继续进行退股工作。这防止股东和股东或公司串通起来逃避公司债务的重要防范措施。
(2)关于解除股东资格的提案扩展阅读
公司不能成为自己的股东。为了避免因公司兼为自己股东的双重身份可能导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清,防范因公司收购和持有自己的股权导致公司实际资本的减少,以及可能发生的上市公司借此操纵本公司股票价格的现象,各国公司法一般都禁止公司成为自己的股东。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成为所任职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了避免在被投资的有限公司股东会中的身份重合,进而危害任职企业的利益,《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4条做出如上禁止性规定,这也同《公司法》第149条禁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本公司竞业的立法精神相一致。
『叁』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股东资格
法律没有规定的有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股东的资格,股东他有他的财产权利,如果说股东对其他的股东造成损害,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肆』 怎样撤销股东资格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请求相关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认定,可以委托相应的审计机构对公司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股东除名应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股东会决议,因除名事项事关重大,故招开股东会议,对股东除名事项进行表决,该决议以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被除名股东未出席股东会议,应及时将该决议通知被除名股东。
『伍』 新加入的股东拒不出资,能否起诉撤销股东资格
两种途径,第一、原股东请求解除与新股东的联营合同;
第二、公司请求新股东立即按照章程和联营合同的约定支付出资;
我有一个疑问,新股东没有出资,你们怎么变更的工商登记啊,追加投资变更工商登记需要重新验资的。 如果没有变更工商登记,那么所谓的“新股东”还不能称为股东。
『陆』 两人投资的有限公司,如何解除一人的股东身份
可以通过变更股东来解除他的职务。变更股东是要去当地工商局办理《股东变更申请通知书》,等到审批通过了以后由现在的法人来签字就可以啦。如有企业并购、债务重组与融资上市方面的金融法律服务,可以找上海非常道。site: shfcd.com
『柒』 股东会有权罢免股东资格的决定吗
您好,当然没有。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的机构,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决定权。依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资格的消灭只能通过股权转让、公司减资或回购股权等方式实现。另外,还有就是公司破产、解散后,股东资格自然消灭。
『捌』 撤销股东资格通过什么途径,需要哪些手续
您好,股东资格的丧失是指股东因法定原因或法定程序而丧失股东身份。从我国《公司法》规定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如解散、破产、被合并;
2.自然人股东死亡或法人股东终止;
3.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
4.股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股份被公司依法回购;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赠与、纳税、被善意取得等。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玖』 怎样才能解除股东身份
这还不简单吗?撤股退出不就行了吗?如若有外债那就另当别论了
『拾』 公司股东怎么解除股东身份
做撤资手续,变更一下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