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债权转股权没有经过最终验资,也可在工商变更变成股东吗
债权转换为股权,是指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的合法债权转化为对债务人的投资,形成对债务人的股权的行为。目前,我国存在两种债权转股权形式,一是国有企业政策性债权转股权;二是非政策性的即商业性的债权转股权。政策性债权转股权是根据国家划定的可实施债转股企业的范围,由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实施,并经特殊审批程序的行为。其具体操作有比较完善的政策性规定做支撑,因此实践中的矛盾和争议较少。然而,商业性的债权转股权形式在现行法律法规中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表现较为活跃。
一、债权转股权的表现形式
一种情况是不改变公司注册资本总额,只发生股权及股东的变更。即指在公司股东不能清偿债务而将其持有的公司的股份转让给债权人,从而折抵债务。这种以股抵债的行为,是股东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股东以外的人发生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影响公司注册资本,在公司营业执照上不作任何实质性的变化。
另一种情况是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增加股东改变股权结构。即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即公司所享有的合法债权依法转变为对公司的投资,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
二、债转股在工商登记中的实际操作
债转股协议签订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股东及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应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债转股的第一种情况比较简单,只需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一条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商企字〔2000〕第262号)关于股权转让有关问题的答复之规定提交变更股权及股东的登记材料即可。
债转股的第二种情况相对比较复杂,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股东工商登记时,除提交上述第一种情况所需登记材料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材料以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债转股协议。债转股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和公平互利的原则。债权是否转化为股权应由双方当事人自主决定,任何第三人不得加以非法干预。
2.审计报告。为保证公司注册资本的真实和充实,防范假债权的得逞,债权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等中介组织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出据具有法律效力审计报告
㈡ 转债转股价格
好的地方是,山鹰不用还钱,将负债变为权益,有助缓解目前的财政压力。
不好的地方是,股东多了,收益被摊薄。
利空利好差不多,对股价总体而言影响不大,稍微利空多一点点。
㈢ 债转股 有什么前提条件吗
一般债转股的企业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
2、发展前景较好,具有可行的企业改革计划和脱困安排;
3、主要生产装备、产品、能力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先进,产品有市场,环保和安全生产达标;
4、信用状况较好,无故意违约、转移资产等不良信用记录;
5、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困难但仍有望逆转的企业;
6、因高负债而财务负担过重的成长型企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成长型企业;
7、高负债居于产能过剩行业前列的关键性企业以及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企业;
8、股权明晰,未发生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诉讼和行政处罚。
㈣ 债转股如何操作
1、可转债转股前的准备工作
(1)可转债要在转股期内才能转股。现在市场上交易的可转债转股期一般是在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至可转债到期日为止。期间任何一个交易日都可转股。
(2)可转债转股不需任何费用,所以你的帐户没有必要为转股准备多余的资金。
(3)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可转债一般都有提前赎回条款。持有转债的投资者要对此密切关注,当公司发出赎回公告后,要及时转股或直接卖出可转债,否则可能遭受巨大损失。因为公司一般只按超过面值极小的幅度(一般不超过105元)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债券,而满足赎回条件的转债一般在130元以上,有的甚至高达200元以上!
(4)申请转股的可转债总面值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申请转股最后得到的股份为整数股,当尾数不足1股时,公司将在转股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兑付金额为小数点后的股数乘以转股价,比如剩余0.88股,转股价5元,则兑付金额为0.88*5=4.4元。2、可转债转股详细操作方法
沪深两市的可转债转股程序有很大的差别,具体如下。
上海市场(1)在证券交易页面,委托卖出,输入转股代码(注意不要输成转债代码,否则就成买卖交易了),再输入要转股的数量即可(不用填转股价,系统自动显示的是100元)。有的券商界面中,委托买入亦可。这是因为,只要你下面输入的是转股代码,则系统就默认为你要行使转股的权利。(2)券商柜台或电话转股,方法同上。
深圳市场(1)券商柜台转股(大多数券商要求只能到柜台转股)。需要带身份证和股东卡,到你开户地柜台填表申请转股。(2)有的券商支持网上转股,如银河证券,宏源证券等,方法:在证券交易页面,选择其他业务(各个券商界面可能会有所区别,有疑问可向您的券商咨询)中的转股回售,操作方式选择“可转债转股”,下面输入可转债代码(深市转债没有转股代码),再输入要转股的数量即可。(3)有的券商支持电话转股如光大证券。操作流程:1买入,2卖出,3撤单,4债转股。按4债转股,输入可转债代码及数量即可。有关转股数量,各个券商的页面可能有所不同,有的是以“手”,而有的是以“张”为单位。1手=10张。即如果你有1000元面值的转债,有的券商要求你填数量1(手),有的则需要填10(张),这个要根据券商的界面自己实践。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无论是上海还是深圳,转股一旦下单成功不可撤单!
3、可转债转股前后的交易
可转债实行T+0交易,即当天买入的转债可当天卖出;当天买入的转债,当天就可在收市前转股(注意,由于券商的设置可能会显示可转股数量为0,这时照样输入要转股的数量一般是可以成功的)。转股后的当天晚上9点以后或第二天早上,转债消失,出现可转债的正股,并且股票第二天(T+1日)就可卖出。
可转债交易技巧:有的券商在你委托转股后,仍可继续卖出转债,当收市后若你的转债没有卖出或只是部分卖出,则剩余的仍可自动转股。
㈤ 什么是债转股
债转股指的是,公司的债权人普遍同意取消部分或全部债务以换取公司的股权。债转股通常发生在大公司遇到严重的财务困难时,往往导致这些公司被其主要债权人接管。这是因为这些公司的债务和剩余资产都很大,导致债权人无法推动公司破产。
于是,债权人更倾向于接管公司来持续经营。至于原公司的股东权益,一般在这些交易中大幅削减,可能会被完全消除。 债转股也可以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
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控股(或持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
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
它不是将企业债务转为国家资本金,也不是将企业债务一笔勾销,而是由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持股与被持股、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由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
(5)鞍钢股份进行过债转股吗扩展阅读: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凭借控股权对不良负债企业进行重组改造,不仅提高了追回权益的保证程度,而且有可能以此为契机辟出国有企业改革的一条新路。
在当前企业不良负债严重、银行追债力软弱、债权面临损失的情况下,债权人无法采取进一步有效的措施追回债权。债权人对企业构不成足够压力,导致企业还贷约束松弛,很多企业不思扭亏还贷,很多企业有意欠贷不还。
在债券转股权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权采取强有力措施,监督企业或改组企业,撤换无力扭亏,不道德经营的企业经营人员。对企业不良负债责任严厉追究并对企业经营实施更严格监督,以便减弱以至消除企业不良债务负担被免除所可能产生压力减轻负效应及逆向选择风险。
㈥ 债转股为什么不能直接买股为何要转
债转股属于债务重组。以下情景纯属虚构:
1、A公司快不行了,还欠B公司100万还不上,怎么办呢版?
2、A公司现权在这样的情况,你说还有人去买它的股票吗?跑都来不及啊。所以B公司也不可能去买它的股票。
3、A公司提出债转股,我不还你100万了,转为股权吧,算你在我公司的股份,以后分红有你一份啊。你看怎么办?B公司也很无奈,没钱还,那就只能这样了。
4、B公司买股可以啊,但是你还要另外花钱,相当于你之前的欠款都没收回,现在还要买支经营不善的公司的股票,多不划算啊,是不是?
㈦ 可转债转股截止日,转股价调整为0.60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
(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公司因配股、增发、送股、分红及其他原因引起发行人股份变动的,调整转股价格,并予以公告。
(二)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在公司发行可转化债券时在招募说明书中事先约定,投资者应详细阅读这部分内容。基本包括:
1、送红股、增发新股和配股等情况当可转债发行后,发行人面向a股股东进行了送红股、增发新股和配股、股份合并或分拆、股份回购、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转股价将进行调整。
(1)调整公式设初始转股价为p0,每股送红股数为n,每股配股或增发新股数为k,配股价或增发新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则调整转股价p1为: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两项同时进行:p=(p0+ak)/(1+n+k)
派息:p1=p0-d按上述调整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转股价格累积调整。
(2)调整手续因按规则需要调整转股价时,公司将公告确定股权登记日,并于公告中指定从某一交易日开始至股权登记日暂停可转债转股。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调整后的转股价。
2、降低转股价格条款(特别向下修正条款)
当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若干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达到一定比例,发行人可以将当期转股价格进行向下修正,作为新的转股价。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例如,鞍钢转债(125898)规定,当鞍钢新轧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达到80%,发行人可以将当期转股价格进行向下修正,作为新的转股价。20%(含20%)
以内的修正由董事会决定,经公告后实施;修正幅度为20%以上时,由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公司董事会行使此项权力的次数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一次,修正后的转股价应不低于1999年6月30日的每股净资产值2.08元人民币和修正时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并不低于修正前一个月鞍钢新轧a股股票价格的平均值。
(2)修正程序因按本条第(1)款向下修正转股价时,公司将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并于公告中指定从某一交易日开始至股权登记日暂停可转债转股。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
㈧ 为什么要警惕债转股
1、警惕债转股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警惕“债转股产生的道德风险”,二是警惕一味强调“债转股产生道德风险”。原因是:债转股毕竟只是转移风险,而并未消除风险,实在是迫不得已之举。如果企业发生债务危机却不会受到“惩罚”,反而得到“保护”,就会进一步冒进,道德风险只会加剧债务风险。不要因为政府的介入,而让债转股抢了先、乱了次序。
2、今年以来,债转股甚嚣尘上,被视为“降杠杆”举措之一,各界寄予厚望,众说纷纭,却“千呼万唤不出来”。政府的顾虑不难理解:不介入,大范围债转股不可能发生,“降杠杆”难以实现,企业债务风险短期内难以平稳着陆;介入,花费纳税人的巨额资金,如何面对公众质疑,“确保一分也不能少”,在化解债务风险的同时防止道德风险。2015年,我国总体杠杆率234%,其中企业部门杠杆率156%。企业债务主要来自国企,国企债务又主要来自银行。这就意味着企业债务危机与银行金融风险紧密相连。把银行债权转换成对企业的可累积优先股,就成为“降杠杆”的选项之一。但恐怕没有人不担心,此举带来的道德风险,以及潜在的公众质疑。
3、债转股是属于化解系统性风险而采取的合理救助,在制度设计上保持“合理的谨慎”。惩罚性条款过多、过严,可能产生“负向激励”,打消企业和银行债转股的积极性,宁愿选择破产。政府支持债转股能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银行和企业的积极性,否则很难取得成功。毕竟,最终损失不是政府“兜底”,操作是完全市场化的。
4、债转股主要是针对银行贷款,而债券尤其是公募债券债转股的成本大,协调难度大,推行的可能性极低。这从东北特钢、鞍钢集团和中联重科等企业在债券持有人压力下承诺不对债券债转股就可以看出。若企业债转股成功则有利于降低该企业的债务负担,有利于已经违约债券的最终偿还,有利于降低存续债券的违约风险。
㈨ 我就想知道半年后债转股,股价必须要到多少
债转股是上市公司的一种改变投资的模式,对于上市公司股票的价格会有一定的影响,我是一个理财师,对于债转股对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我有自己的看法,因为债转股有不同的 性质,所以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涨跌要看是什么情况,下面内容您参考:
第一、上市企业债转股属于在盈利模式的一种转化,也就是说这个上市企业的债转股一直表现比较不错,上涨的势头一直保持到债转股开始,那么这样的上市企业的股票会因为债转股上涨。
第二、我们遇到的债转股,一路下跌,而且上市企业并没有任何的措施补救,最后这样的债转股一旦开始实施,那么这个上市企业的股票价格自然会下跌,而且一般下跌的幅度会很大。
第三、我们还要看上市企业债转股的规模有多大,最主要的影响就是股份的增加和流通量加大必须有一个比较平衡的比例,我认为一般为三比一是比较合理的,所以超出这个数据就要小心一些了。
第四、债转股的上市企业要看债转股的情况,要看企业在债转股以后的每股的净资产是不是在合理的范围,另外看看利润率相比原来下降多少,如果比率下滑可以达到百分之二十五的话,那么建议远离。
第五、大家还需要注意的是债转股的上市企业的股票净值,因为这个股票净值会受很多因素影响,一旦上市企业的债转股上市,会加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影响,那么如果净值下降超过百分之十五以上,必须小心了。
综合上面的分析,我们要指出债转股本身还是利空占多一些,因为债转股里面还包括,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的一个情况,所以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行为会影响股票的实际价格,那样的话,股票就会被债权人派发,上市企业股票价格会一落千丈!
㈩ 请教可转债转股的股价是如何确定的
一、转股价格
转股价格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每股股票所支付的价格,可转换公司债券招募公告中有约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
(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公司因配股、增发、送股、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发行人股份变动的,调整转股价格,并予以公告。
(二)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在公司发行可转化债券时在招募说明书中事先约定,投资者应详细阅读这部分内容。基本包括:
1、送红股、增发新股和配股等情况当可转债发行后,发行人面向A
股股东进行了送红股、增发新股和配股、股份合并或分拆、股份回购、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转股价将进行调整。
(1)调整公式设初始转股价为P0,每股送红股数为N,每股配股或增发新股数为K,配股价或增发新股价为A,
每股派息为D,则调整转股价P1为:送股或转增股本:
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
P1=(P0+AK)÷(1+K)
上两项同时进行:
P=(P0+
Ak)/(1+n+k)
派
息:
P1=P0-D按上述调整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转股价格累积调整。
(2)调整手续因按规则需要调整转股价时,公司将公告确定股权登记日,并于公告中指定从某一交易日开始至股权登记日暂停可转债转股。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调整后的转股价。
2、降低转股价格条款(特别向下修正条款)
当公司A
股股票收盘价连续若干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达到一定比例,发行人可以将当期转股价格进行向下修正,
作为新的转股价。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例如,鞍钢转债(125898)规定,当鞍钢新轧A
股股票收盘价连续20
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达到80%,发行人可以将当期转股价格进行向下修正,作为新的转股价。20%(含20%)
以内的修正由董事会决定,经公告后实施;修正幅度为20%以上时,由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公司董事会行使此项权力的次数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一次,修正后的转股价应不低于1999
年6月30日的每股净资产值2.08
元人民币和修正时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并不低于修正前一个月鞍钢新轧A股股票价格的平均值。
(2)修正程序因按本条第(1)款向下修正转股价时,公司将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并于公告中指定从某一交易日开始至股权登记日暂停可转债转股。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