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起诉对方后对方倒闭或破产怎么搞集团公司的子公司
倒闭破产只能走破产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按照债权优先顺序,对债务人进行清偿,资不抵债的,按比例清偿。
㈡ 上市公司子公司有经济纠分,上市公司需披露吗
当然需要披露,这属于重大事项披露,是有相关规定的。aqui te amo。
㈢ 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啊!
如果有人欠钱到期不还,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
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该明确,债权人有比较充分的证据,如有欠条、借据等。并且,一方是单纯地享有权利,另一方是单纯地负有义务,双方不是互相有债权债务。此外,欠债人应在国内居住,住所明确,以便支付令能够直接送达。符合这些条件,债权人就可以写出申请书,附上证据,向法院请求发出支付令,不需起诉。
支付令发出以后,对方如在15日内没有提出异议,债权人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如在15日内提出异议,支付令即自动失效。债权人此时只能起诉,通过打官司来要债。
㈣ 关于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的问题
看该子公司是否反向持有母公司股份及持有多少,基本上母公司的发行\交易行为与你子公司的股价无直接联系。
㈤ 如果跟子公司发生经济纠纷,是否要以连母公司一起起诉
你好,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只能起诉子公司。母公司不属于合格的被告。
㈥ 上市公司想解散其控股子公司,子公司有异议,应怎么办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解散公司需要代表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股东会决议,故如果上市公司要成功解散公司,那么就必须确保上市公司持有子公司的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超过公司总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如果上市公司的表决权比例超过三分之二,那么即使子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同意解散公司,上市公司也可以召开股东大会,做出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但如果上市公司以及与上市公司一致行动的其他股东所占的表决权未达到三分之二,那么上市公司是无法合法解散公司的。
以上法律意见供你参考。
㈦ 请问上市公司子公司申请破产,被法院驳回,是利空还是利好
上市公司子公司申请破产被法院驳回,实际上是因为债务无法解决,这样的话上市公司很可能会因为连带责任遭受利空。
㈧ 上市公司的孙公司诉讼是否需要公告
按《证券法》第六十七条,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涉及公司的诉讼,即使是子公司。孙公司的诉讼,可能影响上市公司经营或损益的,需要公告。比如:
㈨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可以上市吗
可以。
子公司上市方式是分拆上市。分拆上市指一个母公司通过将其在子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给现有母公司的股东,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的经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去。
分拆上市后,原母公司的股东虽然在持股比例和绝对持股数量上没有任何变化,但是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分成,而且最为重要的是,子公司分拆上市成功后,母公司将获得超额的投资收益。
(9)起诉上市公司子公司扩展阅读:
中国证监会2019年1月末出台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中,在“完善基础制度”环节明确提及:达到一定规模的上市公司,可以依法分拆其业务独立、符合条件的子公司在科创板上市。
当前A股上市公司群体,已有众多公司将旗下子公司分拆到新三板挂牌的案例,将子公司分拆到境外上市的案例也已日趋常见,但将旗下子公司分拆到A股上市则少之又少,个别分拆、分立案例也是极端、特殊情形,或是避开监管红线变通实施。
在当前发行体制下,一家公司通过IPO上市便达到了融资发展的目的,如果再将子公司分拆上市,则相当于多拥有了一个资本平台。此外,分拆子公司上市还可能涉及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及独立性等问题。
在专业人士看来,科创板允许分拆上市有着诸多积极意义。科创板旨在补齐资本市场服务于科技创新的短板,允许分拆子公司于科创板上市,有利于调动上市公司创新投入的积极性。
发挥上市公司在资金、人员、研究能力和市场能力等方面的优势,孵化和培育出更多的创新企业,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科技孵化器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