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关于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并购所需要的时间问题
1.重组的过程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其中一个是行政审批的程序,证监会受理之后,还不一定会通过。如果不通过但上市公司又有强烈意愿,那么方案会进行调整之后再次上报。这一过程可能会相关的长,从而拖延了重组的进程。提前买入的机会成本是不可避免的,但由于重组的不确定性,建议降低仓位。或者进行一些波段操作以降低成本和风险。
2.重组是否利好有两点可以注意一下,第一点是会否增厚每股收益,也是最重要的。这一方面可以通过已公布的重组方案粗略计算,如果对每股收益造成重大影响,那么方案一旦开始实施,基本都会连续上涨。第二点,置入资产的质量是否良好,所处行业是否景气。这一方面会影响到市场对这部分置入资产的盈利预期,也就影响到对重组的市场反应。
3.时间上第一点已经提到,如果是主力出货,那你要考虑了一下这部分主力资产是短线资金还是一样在赌重组的长线资金。短线资金所控的筹码相对比较少,进出都会容易一些。但并不太影响长期的走势。长线资金所控的筹码的量会比较大。在稳定股价的同时进出都会比较难。有实力的主力要对一只盘口合理的个股进行布局,这个过程可能就已经会造成股价翻番,这才能够收集足够的筹码。出货的过程也会相对复杂,时间也会很长。
㈡ 上市公司企业并购期间要关账吗
你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期间,不用关账。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是资本市场常见的专行为,是上属市公司为充实业务或者引进新的利润增长点而进行的横向或者纵向并购行为。
在并购重组期间,独立财务顾问需要对上市公司和资产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尤其重点是对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但是无论是对上市公司还是标的资产进行调查,期间都不用关账。当然,如果是月底或者年度,企业需要关账,而重组也刚好是在这个时点,那关账是合理的。
㈢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方式有哪些
企业并购抄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资产收购指企业得以支付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劳务或以债务免除的方式,有选择性的收购对方公司的全部或一部分资产。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控股式收购的结果是A公司持有足以控制其他公司绝对优势的股份,并不影响B公司的继续存在,其组织形式仍然保持不变,法律上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㈣ 上市公司的重组一般需要经过什么流程呢大概需要多少时间呢
你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
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
(一)、申报接收和受理程序
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统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及电子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部)接到受理处转来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或发出补正通知。
补正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作出书面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需在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的回复意见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意见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收到上市公司的补正回复后,证监会上市部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出具书面通知。受理后,涉及发行股份的适用《证券法》有关审核期限的规定。为保证审核人员独立完成对书面申报材料的审核,证监会上市部自接收材料至反馈意见发出这段时间实行“静默期”制度,不接待申报人的来访。
(二)、审核程序
证监会上市部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分别按各自职责对重大资产重组中法律问题和财务问题进行审核,形成初审报告并提交部门专题会进行复核,经专题会研究,形成反馈意见。
1、反馈和反馈回复程序:在发出反馈意见后,申报人和中介机构可以就反馈意见中的有关问题与证监会上市部进行当面问询沟通。问询沟通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两名以上审核员同时参加。按照《重组办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反馈意见要求上市公司作出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应当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独立财务顾问应当配合上市公司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回复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
2、无需提交重组委项目的审结程序:上市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后,不需要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证监会上市部予以审结核准或不予核准。上市公司未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的,或在反馈期间发生其他需要进一步解释或说明事项的,证监会上市部可以再次发出反馈意见。
3、提交重组委审议程序:根据《重组办法》第27条需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证监会上市部将安排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议。并购重组委审核的具体程序按照《重组办法》第28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规定进行。
4、重组委通过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工作会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并购重组委表决通过的,证监会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公司应将完整合规的落实重组委意见的回复上报证监会上市部。落实重组委意见完整合规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相关批准文件。
5、重组委否决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否决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不予批准文件,同时证监会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上市公司拟重新上报的,应当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二、上市公司并购的方式
按照证券法的规定,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必须遵守证券法规定的程序和规则,在收购要约期限内,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卖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未作出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其中第七条:中国证监会收到上市公司报送的全部材料后审核工作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㈤ 上市公司收购有哪些注意事项
公司收购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一)注册资本问题收购方需要分清实缴资本和注册资本的关系专,要属弄清该目标公司是否有虚假出资的情形(查清出资是否办理了相关转移手续或者是否进行了有效交付);同时要特别关注公司是否有抽逃资本等情况出现。(二)公司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等问题在决定购买公司时,要关注公司资产的构成结构、股权配置、资产担保、不良资产等情况。同时,公司的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也是收购公司时所应该引起重视的问题。公司的负债中,要分清短期债务和长期债务,分清可以抵消和不可以抵消的债务。资产和债务的结构与比率,决定着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三)收购方在收购目标公司时,需要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详细的考察,防止目标公司进行多列收益而故意抬高公司价值的情况出现,客观合理地评定目标公司的价值。
㈥ 如何分析上市公司并购价值
一、战略价值分析
战略价值是促使产业资本并购或者回购相应目标的主要因素,也往往是由产业资本战略目标不可逆转和上市公司独特资源的几乎不可替代性所决定的,是我们考虑的最主要方面。独特资源往往是并购的首要目标,比如地产、连锁商业还有一些诸如矿类的资源,其往往具备不可替代性,其它试图进入该行业领域的产业资本必须或几乎要通过收购来切入。而已经占有该资源的大股东也几乎不可随意放弃,可能采取回购股权的方式加强控制。
这类情况主要是指上市公司的门店、土地、渠道、品牌、矿产等一些具有较为明显垄断性的独特资产。
二、重置成本和市值比较
对于产业资本来说,如何尽量低成本收购实业资本也是其重点考虑的问题。那么对比分析重置成本和市值之间的差距,就可较为清楚的分析这一因素。市值较重置成本越低,则对产业资本的吸引力越大。
不同行业的重置成本都有较大差别,这需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应对策略。
三、行业情况分析
策门槛和行业集中度是决定行业并购活跃度的主要因素。
1)策门槛
比如金融行业的并购就不容易发生,这是和策管制密切相关的。一般情况下和国计生密切相关的行业,并购的策成本往往非常高,也很不容发生市场行为模式下的并购。并购涉及的复杂因素多,不确定性较大。而由于缺乏控制权竞争和争夺的压力,控股方回购积极性也会相应削弱。
2)行业集中度
行业集中度越低,则并购和控股权争夺一般情况下越容易高发,反之则不然。
四、股东和股本结构
股权结构和股东情况也往往是决定并购和回购活跃度的重要因素。
1)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越是分散,越容易产生各类并购行为,也越容易刺激大股东回购。反之股权较为集中,或一致行为人持有集中度较高的上市公司,发生二级市场并购难度一般较大,控制权转移更多可能以股权协议转让为主。另外,大股东有回购承诺或者表态回购意愿的也必须要关注。
2)其它大股东情况分析
大股东的资金紧张情况,或者该行业资金面普遍紧张,都可能会导致大股东方面愿意引入新的战略投资方,或者对恶性并购行为的抵抗力减弱从而引来其它产业资本关注。
3)股东行为
抛售或者增持的历史记录,从侧面来分析大股东对该公司实业价值的看法。
4)股本规模
一般而言,股本规模较小的上市公司,有能力并购其的产业资本往往越多,并购所需的资金成本一般较小。所以,小股本上市公司在同等条件下,更容易出现并购或者回购。尤其是中小板中一些有价值的营企业龙头,其被并购的概率往往较大。
㈦ 论述我国上市公司并购中存在的资产评估问题
资产评估进一步服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问题
在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历史实践中,资产评构以其独立、客观、公正的专业价值意见,为相关方提供了交易定价的参照基础,为监管部门提供了资产估值定价的评判依据,为并购重组市场的良性有序发展和国有权益的保障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以来,电子信息(手游)、文化传媒、环保等轻资产公司的并购重组估值引起市场的广泛关注,并购重组中面临的大量新情况和新问题对资产评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对价支付手段对估值的影响,对赌条款对估值的影响,一些典型新兴业态的估值,上市公司海外并购估值等,均给评估工作提出挑战。为此,评估机构需要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一)进一步提升估值方法应用的市场化程度
提升估值方法应用的市场化程度,是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估值方法未来发展的重要趋势。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与中国证监会上市部相继开展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企业价值评估和定价研究》、《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法评估研究》等课题,并将课题成果公开出版。中评协于2011年底发布《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进一步规范和推动收益法和市场法的运用;2012年底发布《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报告披露》,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报告信息披露质量。中评协及各地方协会还开展了诸多收益法和市场法的课题研究,并且多次举办收益法和市场法的专题培训班。以上措施,均是适应并购重组的市场要求、提升方法应用的市场化程度的重大举措。
(二)进一步提升专业服务能力,使资产评估更深层次地融入资本市场
提升专业服务能力,还需要加大对流动性和控制权折(溢)价等问题的深入研究,形成适用并指导中国市场估值定价应用的有益结论。建立服务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估值的资产交易数据库系统。针对一些通用性参数的确定,如无风险利率、市场风险溢价等,制定操作性强的细化性指南。对于个性特色较强的参数,如个别风险调整系数等,建立相关规范的指导体系。做好典型案例、创新案例的整理公开工作。
此外,目前评估行业呈现“五龙治水”局面,资产评估、矿业权评估、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等各类评估机构均有各自的评估准则及规范。准则之间存在的差异,可能造成遵从各专业规范后,评估结论产生一定的矛盾和差异。因此需要加强不同准则之间的协调,尽早形成适应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特点的统一的准则规范体系。
(三)拓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的资产评估服务,更好的维护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
在未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资产评估机构应当进一步发挥其作为专业估值机构的优势,探寻建立以为并购重组各方提供中立性市场价值服务为主,为特定交易方提供投资价值参考和资产尽职调查为辅,并结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合并对价分摊的全面的估值服务体系,为资本市场参与者提供更多的价值评价视角和参照,为价值信息的及时有效披露做出积极贡献。
资产评估机构应该突破法定评估的局限,以更加广阔的业务领域,为资本市场发现和衡量价值,协助投资者以更加理性的思维评判资本市场的价值。如,在不涉及关联交易的要约收购、协议收购等并购事项中,评估机构可以在确定被收购公司价值的基础上,为收购人提供投资价值的评估,以使收购要约更加公平、合理。在涉及收购人以股票支付对价的,评估机构还可以对相关股票进行估值分析,就收购条件对被收购公司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应该接受收购人提出的收购条件等为被收购人提出专业意见。
㈧ 如何分析上市公司并购价值
战略价值是促使产业资本并购或者回购相应目标的主要因素,也往往是由产业资本战略目标不可逆转和上市公司独特资源的几乎不可替代性所决定的,是我们考虑的最主要方面。独特资源往往是并购的首要目标,比如地产、连锁商业还有一些诸如矿类的资源,其往往具备不可替代性,其它试图进入该行业领域的产业资本必须或几乎要通过收购来切入。而已经占有该资源的大股东也几乎不可随意放弃,可能采取回购股权的方式加强控制。
这类情况主要是指上市公司的门店、土地、渠道、品牌、矿产等一些具有较为明显垄断性的独特资产。
重置成本和市值比较
对于产业资本来说,如何尽量低成本收购实业资本也是其重点考虑的问题。那么对比分析重置成本和市值之间的差距,就可较为清楚的分析这一因素。市值较重置成本越低,则对产业资本的吸引力越大。
不同行业的重置成本都有较大差别,这需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应对策略。
行业情况分析
策门槛和行业集中度是决定行业并购活跃度的主要因素。
1)策门槛
比如金融行业的并购就不容易发生,这是和策管制密切相关的。一般情况下和国计生密切相关的行业,并购的策成本往往非常高,也很不容发生市场行为模式下的并购。并购涉及的复杂因素多,不确定性较大。而由于缺乏控制权竞争和争夺的压力,控股方回购积极性也会相应削弱。
2)行业集中度
行业集中度越低,则并购和控股权争夺一般情况下越容易高发,反之则不然。
股东和股本结构
股权结构和股东情况也往往是决定并购和回购活跃度的重要因素。
1)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越是分散,越容易产生各类并购行为,也越容易刺激大股东回购。反之股权较为集中,或一致行为人持有集中度较高的上市公司,发生二级市场并购难度一般较大,控制权转移更多可能以股权协议转让为主。另外,大股东有回购承诺或者表态回购意愿的也必须要关注。
2)其它大股东情况分析
大股东的资金紧张情况,或者该行业资金面普遍紧张,都可能会导致大股东方面愿意引入新的战略投资方,或者对恶性并购行为的抵抗力减弱从而引来其它产业资本关注。
3)股东行为
抛售或者增持的历史记录,从侧面来分析大股东对该公司实业价值的看法。
4)股本规模
一般而言,股本规模较小的上市公司,有能力并购其的产业资本往往越多,并购所需的资金成本一般较小。所以,小股本上市公司在同等条件下,更容易出现并购或者回购。尤其是中小板中一些有价值的营企业龙头,其被并购的概率往往较大。
㈨ 近几年进行过资产并购重组的上市公司有哪些
2009年以来,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活动愈加活跃,数据显示,157家上市公司在年内推出或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置入上市公司的资产价值达到3330亿元。在这些并购重组活动中,以促进产业整合、行业升级为目的的国有资产重组、整体上市最为引人瞩目,同时,众ST公司为“保牌摘帽”而进行的借壳上市等一系列并购重组也为二级市场留下了无限的想像空间。其中,102家公司通过定向增发或现金支付收购资产的方式进行重组,其余公司则多采用资产置换,或出售资产同时进行吸收合并、定向增发收购资产的方式进行重组。钢铁行业区域性的整合一直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攀钢系的重组刚刚落下帷幕,唐钢系(唐钢股份吸收合并邯郸钢铁和承德钒钛)、山钢系的重组已经开始。西飞国际、银河动力等航天军工行业的重组也没有间断。
2009年陡然增多的是电力行业的并购重组。长江电力、国投电力、华银电力、桂冠电力和豫能控股等8家公司通过资产置换、定向增发等方式购入电力资产,除长江电力外,其余7家公司购入资产总额达166.67亿元。
此外,医药行业也有5家公司进行重组。上海医药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上实医药和中西药业,同时定向增发收购资产。汽车行业也有上海汽车、星马汽车、华域汽车、长春一东和东安黑豹等5家公司进行并购重组。
临近年底,ST公司又将为“保牌摘帽”进行冲刺。而每年也有不少ST公司通过重组实现“华丽的转身”,如原*ST兰宝重组后更名为顺发恒业、*ST亚华更名为嘉凯城。其中,10月份以来就有包括*ST嘉瑞、ST建机、S*ST万鸿和S*ST朝华在内的11家ST公司推出了具体的重组方案。S*ST万鸿11月24日披露了资产重组草案,公司拟向佛山市顺德佛奥集团有限公司和佛山市顺德区富桥实业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所合计持有的佛山市奥园置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13.16亿元。
房地产公司一直热衷于借壳上市,今年进行重组的ST公司中又有22家公司重组后将投身于房地产业。如通过重组购入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的S*ST圣方,购入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S*ST兰光,购入北京天润置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ST嘉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