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跃集团有哪些业绩
你可以上网对他们企业进行一个详细的了解。
Ⅱ 中跃建设集团安徽有限公司怎么样
中跃建设集团安徽有限公司是2017-10-25在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注册成立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203号金色名郡1号综合楼2227。
中跃建设集团安徽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40100MA2Q3GXG5A,企业法人李电武,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中跃建设集团安徽有限公司,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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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中跃集团唐跃各人简介
贵公司是不是在武汉市黄陂区姚集镇有项目(武大高速),有人拿贵公司执照在当地骗人,先付三百万给贵公司再签合同。
Ⅳ 中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国企吗还是央企
是私企。中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23日在哈尔滨市道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唐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工程(按资质证书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等。
中跃建设集团始建于1962年,后经2008年重新更名,是一家集房屋建设,房产开发及矿业,金融等多种经营于一体的综合型大型企业,集团注册资金20亿元,总资产1220多亿元,是全国建筑业龙头企业。
集团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专业承包,钢结构专业承包,公路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承包,园林古建筑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共十项施工资质。
Ⅳ 中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律纠纷是怎样的
中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清恒中清园项目部负责人吴强,其对与王院灵签订的合同、收取保证金的事实及刘晓宇所写保证书均予以认可,其称刘晓宇系项目部管理人员,其称因开发商终止合同,其项目部没有承建该一期工程,(故)也没有履行与王院灵签订的合同,同意返还王院灵的10万元保证金。
1、原告王院灵与被告中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8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6年9月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2、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尹雪岭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中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3、王院灵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原告保证金10万元,后变更诉讼请求为返还保证金10万元,并赔偿损失及违约金2万元;2.本案诉讼费及实际支出费用由被告承担。
4、事实和理由:原、被告双方于2015年10月20日签订水电安装工程合同,签订合同后,原告分三次向被告交纳保证金10万元,后被告未履行合同,2016年4月11日原、被告协商,双方约定于2016年5月底退还保证金,现种种借口不予退还,同时给原告造成租房等损失,为此诉至法院。
(5)中跃集团董事长扩展阅读:
民事纠纷的处理机制,是指缓解和消除民事纠纷的方法和制度。根据纠纷处理的制度和方法的不同可以从以下三种形式来论述民事纠纷的处理机制。
自力救济,包括自决与和解。它是指纠纷主体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纠纷,以达到维护自己权益的目的。自决是指纠纷主体一方凭借自己的力量使对方服从。
和解是指双方互相妥协和让步。两者共同点是,都是依靠自我的力量来解决争议,无需第三方的参与,也不受任何规范的制约。
社会救济,包括调解(诉讼外调解)和仲裁。他是只依靠社会力量处理民事纠纷的一种机制。
调解是由第三者(调解机构或调解人)出面对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停说和,用一定的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劝导冲突双方,促使他们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但具有合同意义上的效力。
仲裁是由双方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对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仲裁不同于调解,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但是,仲裁与调解一样,也是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条件的,只有纠纷的双方达成仲裁协议,一致同意将纠纷交付裁决,仲裁才能够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