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铁汉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招聘信息,铁汉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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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简介:
铁汉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05-25,注册资本23888.000000万人民币元,法定代表人是林进宇,公司地址是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24-2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税号是91440000722938252X,行业是建筑业,登记机关是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业务范围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生态环保、生态修复、生态景观、园林绿化和养护、水土保持、生态环保产品和建筑节能技术开发、航测、BIM研发与应用、造林工程施工、园林古建筑工程施工、装配式建筑;河沙开采、河沙销售;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铁汉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是440000000017394
• 分支机构:
广东省南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注册号是441300201127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440000722938252X
广东省南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注册号是44528100003121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440000722938252X
广东省南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注册号是44068100005549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440000722938252X
铁汉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凤冈分公司,注册号是52032700025202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440000722938252X
铁汉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注册号是44010600064359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440000722938252X
铁汉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注册号是44130000009871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440000722938252X
铁汉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牟定分公司,注册号是53232330000832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440000722938252X
铁汉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汕头第一分公司,注册号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440000722938252X
铁汉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深圳运营中心,注册号是44030610476370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440000722938252X
铁汉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嵩县分公司,注册号是41032500002616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440000722938252X
• 对外投资:
林州市汉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张丽华,出资日期是2018-05-07,企业状态是在营(开业),注册资本是9745.690000,出资比例是1.00%
江苏汉新湾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王湘闽,出资日期是2018-06-12,企业状态是在营(开业),注册资本是10000.000000,出资比例是1.00%
河源市汉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黄春青,出资日期是2016-09-28,企业状态是在营(开业),注册资本是5428.000000,出资比例是1.00%
牟定汉佛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陈俞羽,出资日期是2017-09-28,企业状态是在营(开业),注册资本是10932.040000,出资比例是2.00%
泉州市汉鹏翔生态环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鲁承虎,出资日期是2018-05-03,企业状态是在营(开业),注册资本是10000.000000,出资比例是0.10%
滨州汉乡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王湘闽,出资日期是2016-07-12,企业状态是在营(开业),注册资本是11600.000000,出资比例是0.09%
姚安县铁汉生态河库连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陈俞羽,出资日期是2016-12-20,企业状态是在营(开业),注册资本是4193.870000,出资比例是1.00%
华阴市汉岳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张丽华,出资日期是2017-06-13,企业状态是在营(开业),注册资本是26850.000000,出资比例是5.00%
赣州汉华缘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陈峰华,出资日期是2018-02-08,企业状态是在营(开业),注册资本是7159.856000,出资比例是0.09%
• 股东: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00%,认缴出资额是23888.000000
• 高管人员:
王衡林在公司任职监事
王曙光在公司任职董事长
全科政在公司任职董事
何伟宏在公司任职董事
樊杜平在公司任职董事
余雪傲在公司任职监事会主席
刘岚逡在公司任职监事
林进宇在公司任职董事兼经理
B. 陕西省的国有企业都有哪些
1、陕西黄河集团有限公司
国营黄河机器制造厂是“一五”期间国家156项重点工程之一。 目前的黄河厂拥有职工4000余人,其中各类工程技术人员600多人。主要加工设备和检测仪器仪表4800余台,拥有大型高、精、尖电子技术武器装备及民用电子产品的开发、研制和生产能力,具有铸造、精密机械加工、工模具设计制造、热处理、表面处理、电子装配、调试、CAD/CAM等多种工艺加工手段。
2、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由榆神煤炭公司、资源勘探公司、盐田开发公司等6家市属能源类企业整合组建,这是继陕西煤化集团、陕西能源集团之后的我省第三大能源集团。集团公司将重点围绕资源勘查转化、煤炭开采与运销、发电与热力供应、煤炭出口4个板块,打造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大型煤电、煤化能源产业集团。预计到“十二五”末,实现营业收入500亿元以上。
3、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是由陕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组建的大型电子企业集团,注册资本11.2亿元,注册地在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陕西地方电力集团公司
该公司是陕西省政府直属大型一类国有独资地方电力企业,担负着陕西66个县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电的供电任务。该公司的前身是陕西省农电管理局,是陕西省政府授权的出资人代表和资产运营机构,公司按照《电力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在国家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目前,该公司供电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72%,供电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51%。拥有110kV变电站33座,线路1180km;35kV变电站247座,线路5023km,10kV线路5.1万km,配电变压器3.93万台,0.4kV线路8.72万km。
5、西仪集团
西仪集团(原西安仪表厂)是中国目前最大的综合性工作自动化仪表与装置制造厂家之一,也是经营范围多元化的大型企业集团,属国家大型一档企业。
C. 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司大事记
1月29日,集团公司总经理曹修运同志代表集团公司通过湖南省民政厅向受冰冻灾害影响的湖南灾区捐款万元。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湖南省政协原主席王克英从曹修运同志手中接过100万元捐款。
11月11日上午,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与马来西亚郭氏家族集团(KuokGroup)旗下的香港嘉里控股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嘉里集团董事长郭鹤年
11月9日至10日,省国企改革办主任莫德旺、副主任向曙光、樊建军、张美诚等一行在南宁与广西区国企改革办领导进行工作交流,并在集团公司下属的南宁德瑞科公司检查工作,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张一宪同志陪同。
11月8日下午,集团公司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审议和通报了长沙融城置业股权收购项目、青园宾馆建设情况等议题。会议由党组书记何仁春同志主持,在家的公司领导及本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11月5日下午,集团公司与四川省自贡市政府在自贡市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与自贡市的相关企业开展项目合作,共同做大产业。集团公司董事长何仁春、董事杨伯华、股份公司副总经理赵邵安,自贡市委书记刘捷
11月2日下午至3日,四川省自贡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国庆率领的自贡市政府代表团一行在长沙,与集团公司洽谈和自贡市相关企业的合作事宜。集团公司董事长何仁春同志、在家的公司领导、集团本部相关部门、中钨高新
11月1日下午,湖南省发改委主任陈叔红、副主任欧阳彪等一行在集团公司调研,集团公司董事长何仁春同志就当前的工作作了汇报。陈叔红同志肯定了集团公司的发展,对集团公司内外部资源整合、“走出去”战略的推
11月1日上午,集团公司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审议了郴州新田岭钨资源整合开发项目、湘南矿产品物流园项目、以及海外资源控制项目等议题。会议由党组书记何仁春同志主持,在家的公司领导、监事会主席卢光祖参加,集团
2007年10月19~20日,集团公司举办“21世纪的市场营销”、“执行力:组织环境中的理论与应用”和“商务礼仪”等知识的培训班,集团公司领导曹修运、李立、周献林、张文建等参加学习,公司本部人员、投资公司的人
2007年10月19日,湖南省国资委书记、主任莫德旺同志、副主任向曙光同志及相关处室负责人一行来集团公司调研,集团公司董事长何仁春、总经理曹修运与在家的集团公司领导李立、廖鲁海、周献林、赵邵安同志等参加会
2007年10月18~19日,省政府党组成员刘力伟同志一行到集团公司下属企业水口山集团调研环保工作,听取了水口山集团总经理唐明成同志关于环保工作和水口山发展规划的汇报,并表示要大力支持水口山的发展。
2007年10月18日下午2:30,集团公司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集团公司管理创新第三阶段性成果、集团公司企务公开等管理制度以及集团公司给水口山提供担保等多项议题。会议由党组书记何仁春主持,党组副书记曹修运、
2007年10月11日,集团党组成员、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周献林同志与省国资委维稳办主任戴雪峰等在黄沙坪调研,并就自愿申请与黄沙坪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集访诉求召开了答复会。
2007年10月9~10日,股份公司在长沙召开澳大利亚堪帕斯项目作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集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曾少雄同志、澳大利亚堪帕斯资源有限公司(CompassResourcesNL)总裁施万德先生(Mr.Richardswann)参
2007年10月9日上午,锡矿山建矿“110周年”庆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会长康义同志莅临庆典仪式,集团公司董事长何仁春、副总经理吴龙云同志出席。
2006年11月27日,湖南有色集团与省内资源丰富的郴州市进行战略合作,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湖南有色集团在未来5年内,将投入20亿元以上与郴州市合作开发有色金属资源,组建白银集团,带动郴州有色金属资源开发
2004年2月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周伯华同志主持会议,专题听取湖南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的汇报,周省长在会上一锤定音,明确要求将省属几个大型优势企业组建一个大的集团公司。省有色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
2005年4月3日,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召开重组赴港上市动员大会,启动重组改制、赴港上市工作。2005年5月21日,湖南省委书记、人大主任杨正午,湖南省委常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于幼军
2006年5月6日,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与堪帕斯资源有限公司(澳大利亚上市公司)在香港签订堪帕斯资源有限公司1200万股股票收购协议和合作开发该公司在澳大利亚北领地等地拥有矿权的丰富有色金属资源的合
D.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聘信息,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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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简介: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04-24,注册资本178251.153600万人民币元,法定代表人是张智河,公司地址是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1号4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税号是91150100736129456G,行业是金融业,登记机关是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营业务范围是许可经营项目: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外币有价证券经纪业务(以上经营范围凭许可证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无,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是150100000005045
• 分支机构: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鸿桥路证券营业部,注册号是32021100039484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150100736129456G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北路证券营业部,注册号是42010600031455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150100736129456G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永州湘江东路证券营业部,注册号是43110330002861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150100736129456G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珞瑜路证券营业部,注册号是42010000085913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150100736129456G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注册号是33010600064205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150100736129456G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一路证券营业部,注册号是61010420001732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150100736129456G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花园路证券营业部,注册号是41019200011587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150100736129456G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唐延路证券营业部,注册号是61013120003657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150100736129456G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兴文路证券营业部,注册号是44200000152921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150100736129456G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松岳路证券营业部,注册号是35020318001029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150100736129456G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庆云路证券营业部,注册号是50010531132866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150100736129456G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注册号是65010016000507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150100736129456G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海滨南路证券营业部,注册号是44040000049889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150100736129456G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曙光路证券营业部,注册号是32101600000956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150100736129456G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驻京办事处,注册号是11010200774418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150100736129456G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工人北路证券营业部,注册号是33078200107443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150100736129456G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包头沙河街证券营业部,注册号是15020900002053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150100736129456G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新街口北大街证券营业部,注册号是11010800920253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150100736129456G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沙人民东路证券营业部,注册号是43019200003338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150100736129456G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赤峰临潢大街证券营业部,注册号是15040400001911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150100736129456G
• 对外投资:
沈阳中天辽创特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法定代表人是中天辽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日期是2017-12-29,企业状态是在营(开业),注册资本是44491.462400,出资比例是6.17%
国融汇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孔佑杰,出资日期是2013-02-06,企业状态是在营(开业),注册资本是8000.000000,出资比例是100.00%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丁险峰,出资日期是2017-06-20,企业状态是在营(开业),注册资本是10000.000000,出资比例是51.00%
• 股东:
北京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70.61%,认缴出资额是125861.922200
杭州普润星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14.03%,认缴出资额是25000.000000
内蒙古日信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13%,认缴出资额是7357.530800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47%,认缴出资额是4400.000000
诸暨楚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比例2.26%,认缴出资额是4024.625000
北京同盛景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比例1.97%,认缴出资额是3520.000000
天津吉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1.68%,认缴出资额是3000.000000
横琴鑫和泰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比例1.12%,认缴出资额是2000.000000
北京用友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12%,认缴出资额是2000.000000
宁夏远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0.34%,认缴出资额是600.000000
兴安盟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0.27%,认缴出资额是487.075600
• 高管人员:
孔佑杰在公司任职监事会主席
李亮明在公司任职监事
方燕在公司任职董事
郭涛在公司任职董事
侯守法在公司任职董事长
卢春泉在公司任职董事
王服凯在公司任职董事
赵新元在公司任职监事
张智河在公司任职董事兼经理
包强在公司任职董事
E.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聘信息,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数据来源:以下信息来自企业征信机构,更多详细企业风险数据,公司官网,公司简介,可在钉钉企典 上进行查询,更多公司招聘信息详询公司官网。
• 公司简介: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07-11,注册资本152975.795500万人民币元,法定代表人是赖振元,公司地址是浙江省象山县丹城新丰路16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税号是91330000704203949A,行业是建筑业,登记机关是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营业务范围是工程建筑(建筑特级)、工程安装(壹级);市政、室内外装饰装潢(资质壹级);园林绿化工程、古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水电安装;打桩;房地产开发经营(限子公司凭资质证书经营);建筑装饰材料、电工器材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承包境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的劳务人员。,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是330000000040184
• 分支机构: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注册号是34010000083098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330000704203949A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注册号是11010501420276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330000704203949A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公司,注册号是33020600002461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330000704203949A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注册号是33052200008570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330000704203949A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注册号是51010900013172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330000704203949A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注册号是53290010000799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330000704203949A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办事处,注册号是210200120156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330000704203949A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注册号是21020300002155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330000704203949A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注册号是31010600029038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330000704203949A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注册号是44190000077142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330000704203949A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奉化办事处,注册号是330283170143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330000704203949A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注册号是44068200010878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330000704203949A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注册号是35058210013599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330000704203949A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注册号是35010010019457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330000704203949A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州分公司,注册号是44098100004956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330000704203949A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注册号是44010300003465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330000704203949A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注册号是46010000012624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330000704203949A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注册号是13020030002975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330000704203949A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注册号是41032900003120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330000704203949A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注册号是42010000026320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330000704203949A
• 对外投资:
• 股东: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出资比例61.94%,认缴出资额是94760.000000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出资比例38.06%,认缴出资额是58215.795500
• 高管人员:
陆健在公司任职监事
钱水江在公司任职董事
赖振元在公司任职
赖振元在公司任职董事长
何曙光在公司任职监事
赖文浩在公司任职董事
何万篷在公司任职董事
王啸在公司任职董事
陈海英在公司任职监事
曾群在公司任职董事
赖朝辉在公司任职董事兼总经理
F. 2018年公司注册新政策
2014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8日决定,对《公司法》作出修改,并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新政策出台后,对很多创业者是福音。
这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方面:
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取消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3、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说法,这次修法进一步降低了公司设立门槛,减轻了投资者负担,便利了公司准入,为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制保障。
附录:2013年修改前后的《公司法》对比
1、原规定:第七条第二款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修改文本:删去“实收资本”。
2、原规定: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修改文本:修改为:“(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原规定: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改文本:修改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原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三款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修改文本:删去。
5、原规定:第二十九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修改文本:删去。
6、原规定:第三十条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修改文本:将第三十条改为第二十九条,修改为:“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7、原规定: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修改文本:删去“及其出资额”。
8、原规定:第五十九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修改文本:删去。
9、原规定:第七十七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修改文本:将第七十七条改为第七十六条,并将第二项修改为:“(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10、原规定: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改文本:将第八十一条改为第八十条,并修改为:“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1、原规定:第八十四条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由依法设定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修改文本:将第八十四条改为第八十三条,并修改为:“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12、原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三款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G. 私募股权基金的股权回购合同能保证本金和最低预期收益吗
一、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区别
国际上根据投资方式或操作风格,一般可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分为三种类型:一是风险投资基金VC(Venture Capital Fund),投资于创立初期的企业或者高科技企业;二是增长型基金(Growth-oriented Fund),即狭义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投资处于扩充阶段企业的未上市股权,一般不以控股为目标;三是收购基金(Buyout Fund),主要投资于成熟企业上市或未上市的股权,意在获得成熟目标企业的控制权,以整合企业资源,提升价值空间。
中国式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首先是在境内设立、募集的人民币基金。从近年以来的立法立规进程看,中国式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已经明显地呈现出两条道路:一条路径,因2007年8月底新版《合伙企业法》放行有限合伙制而打开,有限合伙企业正是国际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惯用的组织方式,这为期待市场化运作本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带来了曙光。另一条路径,由政府主导的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层层管制框架所界定,明显的特征是政府主导、政策与税收优惠以及政府更密集的行政之手抚摸,正是所谓的“产业投资基金”。
二、组织管理模式
从国际来看,传统理论上私募股权基金主要采取的私募股权基金的组织形式,包括公司型和契约型,新型的组织形式主要为有限合伙制。在美国等私募股权基金发展较长时间的国家中,目前新建立的私募股权基金多按照有限合伙制进行组织模式的建立。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以上几种组织模式并不是界限分明的,也由于各国的众多法律规定并不一致,私募股权基金的设立和组织管理模式界定也不完全一样,在众多已建立的基金中往往同时存在。
1、公司制
公司制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对于股权投资基金组织空间而言主要是有限责任制。投资者作为股东直接参与投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基金管理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是外部人,实践中通常是股东大会选出董事、监事,再由董事、监事投票委托专门的投资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管理人收取资金管理费与效益激励费。这种基金股份的出售一般都委托专门的销售公司来进行。由于法律创造的限制,一般股东数目不多,但出资额都比较大。
2、契约制
契约制的私募股权基金,也称信托模式,是按照各国有关信托关系的法规设立的。信托制PE是一种基于信托关系而设立的集合投资制度,投资者、受托人和管理人三方基于信托关系而设立的集合投资腾飞基金。一些大型的多元化金融机构下设的直接迅速投资部所拥有并管理的基金,如摩根士丹利亚洲、高盛亚洲、花旗资本等多属于此种类型。
3、有限合伙制
基金的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PE组织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通常是基金管理者,有时也雇佣外部人管理基金。在实务中,通常管理人与普通合伙人两者合一。有限合伙通常有固定的存续期间(通常为十年),到期后,除全体投资者一致同意延长期限外,合伙企业必须清算,并将获利分配给投资人。有限合伙人在将资金交给普通合伙人后,除了在合同上所订立的条件外,完全无法干涉普通合伙人的行为,普通合伙人享有充分的管理权。
H. 退市股票能否成功申请重新上市
退市的公司可以再申请重新上市,不过需要经过至少六十个交易日才可以重新上市。
退市可分为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
主动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主动向监管部门申请注销《许可证》,一般有如下原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定不再延续;股东会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破产;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结构、布局。
被动性退市是指公司被监管部门强行吊销《许可证》,一般因为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风险等原因。
(8)曙光股份监事会扩展阅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
第四章 重新上市安排
第二十六条 退市公司的重新上市申请获得本所同意后,应当在三个月内办理完毕公司股份的重新确认、登记、托管等相关手续。本所在公司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安排其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未在上述期间内办理完毕重新上市相关手续的,应当向本所提交申请延期重新上市的说明并公告,本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延期。
公司未在上述期间内办理完毕重新上市相关手续,也未获得本所同意延期的,本所关于同意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的决定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失效,公司于该决定失效之日起的至少六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重新上市申请。
第二十七条 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申请获得本所同意后,应当在其股票重新上市前与本所签订重新上市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并按照本所规定于股票重新上市前缴纳重新上市初费。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当在其股票重新上市前向本所提交以下文件: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二)公司全部股份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的证明文件;
(三)公司行业分类的情况说明;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九条 公司股票自重新上市首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所在公司披露重新上市公告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安排其股票进入本所风险警示板进行交易。
重新上市的公司在发布首份年度报告后,可以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第三十条 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后沿用其终止上市前的股票代码,重新上市首日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
公司股票重新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原则上应为其在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其他符合条件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或者本所退市股份转让系统最后一个转让日的成交价。
公司认为需要调整上述开盘参考价的,需由重新上市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充分说明理由并对外披露。
第三十一条 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后,其终止上市前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在退市期间未以证券竞价交易方式公开转让的,其限售期限自重新上市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三十二条
除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公司退市期间发行的新增股份,其限售期限截至重新上市日尚未届满的,自重新上市之日起连续计算;
限售期少于十二个月的,除已通过证券竞价交易方式公开转让的股份之外,自重新上市之日起继续限售至届满十二个月;
未设定限售期的,除已通过证券竞价交易方式公开转让的股份之外,自重新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公司在重新上市申请日前的最近六个月内发行的新增股份,自重新上市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第三十三条 终止上市前未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其非流通股份须待相关股东比照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后方可流通。
第三十四条 公司在退市期间因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者送股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其限售期与原对应的股份相同。
第三十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重新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由公司回购。
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重新上市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者由公司回购。
第三十六条 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后,其保荐机构应当在公司重新上市后当年及其后的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于每一年度报告披露后的十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持续督导总结报告并公告。
I. 您好,请问私募基金未发行中都有哪些费用给发行公司
一、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区别
国际上根据投资方式或操作风格,一般可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分为三种类型:一是风险投资基金VC(Venture Capital Fund),投资于创立初期的企业或者高科技企业;二是增长型基金(Growth-oriented Fund),即狭义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投资处于扩充阶段企业的未上市股权,一般不以控股为目标;三是收购基金(Buyout Fund),主要投资于成熟企业上市或未上市的股权,意在获得成熟目标企业的控制权,以整合企业资源,提升价值。
中国式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首先是在境内设立、募集的人民币基金。从近年以来的立法立规进程看,中国式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已经明显地呈现出两条道路:一条路径,因2007年8月底新版《合伙企业法》放行有限合伙制而打开,有限合伙企业正是国际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惯用的组织方式,这为期待市场化运作本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带来了曙光。另一条路径,由政府主导的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层层管制框架所界定,明显的特征是政府主导、政策与税收优惠以及政府更密集的行政之手抚摸,正是所谓的“产业投资基金”。
二、组织管理模式
从国际来看,传统理论上私募股权基金主要采取的私募股权基金的组织形式,包括公司型和契约型,新型的组织形式主要为有限合伙制。在美国等私募股权基金发展较长时间的国家中,目前新建立的私募股权基金多按照有限合伙制进行组织模式的建立。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以上几种组织模式并不是界限分明的,也由于各国的法律规定并不一致,私募股权基金的设立和组织管理模式界定也不完全一样,在众多已建立的基金中往往同时存在。
1、公司制
公司制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对于股权投资基金组织而言主要是有限责任制。投资者作为股东直接参与投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基金管理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是外部人,实践中通常是股东大会选出董事、监事,再由董事、监事投票委托专门的投资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管理人收取资金管理费与效益激励费。这种基金股份的出售一般都委托专门的销售公司来进行。由于法律的限制,一般股东数目不多,但出资额都比较大。
2、契约制
契约制的私募股权基金,也称信托模式,是按照各国有关信托关系的法规设立的。信托制PE是一种基于信托关系而设立的集合投资制度,投资者、受托人和管理人三方基于信托关系而设立的集合投资基金。一些大型的多元化金融机构下设的直接投资部所拥有并管理的基金,如摩根士丹利亚洲、高盛亚洲、花旗资本等多属于此种类型。
3、有限合伙制
基金的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PE组织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通常是基金管理者,有时也雇佣外部人管理基金。在实务中,通常管理人与普通合伙人两者合一。有限合伙通常有固定的存续期间(通常为十年),到期后,除全体投资者一致同意延长期限外,合伙企业必须清算,并将获利分配给投资人。有限合伙人在将资金交给普通合伙人后,除了在合同上所订立的条件外,完全无法干涉普通合伙人的行为,普通合伙人享有充分的管理权。
目前,国内实行有限合伙制的比较多。有限合伙制比较适合“以人为本”的企业,它们做事比较低调,管理人对企业的负债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而会注重防范风险,不愿意激进。公司制虽然很普遍,但它是有缺陷的。比如我国公司的注册制度,工商局要求注册资本必须达到一定数量才能用“中国”字头,注册资本必须达到一定数量才能用“投资”字头。但是,对注册资本的过高要求,可能产生虚假注资和抽逃注资等问题。这在大企业已经成为一个问题:这么大的注册资本,股东难免会挪用。所以,公司制在注册上就是两难的,而合伙制是承诺出资制,相对有优势。
三、基金募集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非法集资问题
2009年红鼎创投刘晓人因无力偿还民间集资被迫向警方自首,后被判死刑。同样是2009年,上海汇乐创投黄浩因涉嫌非法集资最终被判无期。这两起案件的先后发生,给创投界以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内都产生很大的震慑力,许多人开始思索基金如何进行有效的资金募集而又不触碰法律上关于非法集资的红线,这也是笔者在实践中遇到的最多的问题。
之前业内对防止非法集资主要基于两点:一是募集人数不能超过200人,否则会构成公开发行;二是不能承诺固定收益,否则很有可能触线。2011年1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非法集资的构成要件做了明确规定: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同时司法解释要求上述四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实践中,上述四个要件同时具备,并不是很难的事情,所以许多人在第二个构成要件上做文章,认为只要不采用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即可避免触碰非法集资红线,也有的人认为媒体、传单和手机短信肯定不能再用,但推介会仍可以适当进行,不过推介会只能进行知识普及和熟稔潜在LP, 会后再私下联系商讨出资事宜。
严格说来,笔者更赞成上述前一种观点,后一种观点是玩弄文字游戏,有打擦边球的嫌疑。最高院司法解释已明确禁止采用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推介会上尽管不涉及具体的出资行为,但其仍构成该司法解释规定的宣传方式,因此采用推介会这种方式时,应当慎而又慎,能不用则尽量不用;再者,要适当提高LP的合格度,严格控制人数,即不超过法律规定的五十人上限,对单个的LP,其出资按规定最低不能低于100万元。做到上述两点,基金募集过程中基本可以远离非法集资风险。
四、GP与LP
1、普通合伙(简称GP)
即狭义的合伙,英文名称为General Partnerships(简称GP),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组成,各合伙人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的基本法律特征:
(1)依协议自愿成立;
(2)共同出资、共享利润;
(3)合伙经营,即全体合伙人共同经营,并具有同等地位,都是合伙组织的业主;
(4)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对合伙组织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英文名称为Limited Partnerships(简称LP),是指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和一名负有限责任的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人对合伙组织债务只以其出资为限承担责任。有限合伙的基本法律特征:
(1)自愿组成,但除协议外,还必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有限合伙章程,而且,该章程须经登记;
(2)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资并分享利润;
(3)有限合伙人不参与经营;
(4)有限合伙人对合伙组织债务只以其出资为限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组织的债务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LP和GP是私募基金组织形式里的有限合伙里面的两种当事人形态,由发起人担任一般合伙人(GP),投资人担任有限合伙人(LP)。在法律上,一般合伙人须承担无限法律责任,有限合伙人承担以投资额为限的法律责任。一般合伙人也扮演基金管理人的角色,除收取管理费外,依据有限合伙的合同享受一定比例的利润。我国的《合伙企业法》修改后,已允许出现有限合伙的形式。私募通过信托实现阳光化的“上海模式”,私募机构在信托产品中担当一般受益人的角色,按照一定比例投入资金,作为保底的资金,同时在获取的收益超出预期的时候,一般受益人也可以获取超出预期部分的绝大部分收益,有限合伙接近这种形态。
从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基金的设立规则来说,LP一般不参与具体的投资和管理,而是交给GP打理。但每年LP都会了解该基金的投资情况。
五、管理费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费计提比例问题,是有限合伙协议中的必备条款。实践中,很多LP对PE行业并不是太了解,就GP提到的管理费计提,往往纠结很长时间。因为实践中GP通常是以基金管理公司的身份(也有是基金管理有限合伙企业,但其背后实际都受GP控制)在这里仅对行业常规及惯例做以介绍。
管理费用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GP向LP收取的费用,一般用来支付基金管理公司的日常开销,诸如公司注册费用、办公场所租赁费用、人员工资、差旅费用等,对基金的正常运作至关重要。对于管理费的计提比例,行业常规一般是LP总出资金额的2%,另外也有一些随时间递增或递减的安排,如在开始的1—2年内管理费为2%,随后几年按实际投资金额2%计提管理费或者逐渐降至1.5%等。另外,也存在管理费随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规模的下降而递减的安排。通常,决定管理费计提比例主要考虑的因素有:基金的规模及类型、聘用的人员、租用办公室的地点及规模、基金存续期的长短等。最主要的还是取决于双方在有限合伙协议中的约定。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在基金的运营中,除了一些日常开销通过管理费用支付外,GP还会产生一些费用,通常这些费用由LP来承担,主要包括:聘请法律顾问的费用、聘请审计师的费用、向LP定期汇报基金表现而产生的开支、向中介机构支付投资项目的中介费用等。不过,现在绝大多数GP和LP 都会商定,将产生的这些费用全部计入投资成本,待最终收益分配时再进行相应扣除。
六、投资回报分配
投资回报如何进行分配,这恐怕是LP们最为关心的问题了,实践中面对GP设计的纷繁复杂的投资回报分配条款,LP往往是头痛不已。这里重点从两个方面对此问题作以阐述:
首先谈投资回报的分配时间,这也是有限合伙协议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条款,但实践中许多人对此条款往往忽略不谈,甚至是想当然。不同的分配时间对GP 和LP的切身利益都有很重要的影响。目前,PE业内流行的投资回报分配时间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在每个投资项目产生回报后立即进行分配(又称By Deal),即在每个投资的项目退出后,就该项目投资回报所得在GP和LP之间按有限合伙协议约定直接进行分配。这种分配方式对GP较为有利,在这种分配时间点下,GP的总回报可能大于LPA中通常约定的总投资回报的20%。
另一种是还本后分配(又称By Fund),即LP收回投资成本(或者说投资成本加优先回报)之后才开始分配投资回报给GP。这样的分配时间点对LP相对较为有利,在这种分配方式下,LP往往会要求会对优先回报提出一定的要求。
实践中如采用By Deal 进行分配时,LP有时还会就特别项目产生的损失,或者GP获得的高于预先约定的总投资回报分成比例的部分要求进行回拨,又称“利润回拨”机制。通常是在第一个投资项目推出后,GP应将其分配的投资回报的20%回拨,即和LP设一个共管账户,等第二个投资项目退出时,如第二个项目是盈利的,则GP原留存的20%直接划转GP名下,再按第二个投资项目分配投资回报所得20%进行留存;如第二个项目是亏损的,则用GP原留存的20%直接弥补第二个项目上的损失,但仍以该留存的20%为限。
其次谈投资回报的具体分配方式。投资回报(又称Carry)必须是在GP和LP之间进行的分配,目前国际上较为流行的做法是将基金投资的净资本利得的20%分配给GP,余下的80%分配给LP。但PE实践中,作为出资人的LP往往会要求一定的优先回报,即投资回报分配时,LP先要取回投资成本和一定的优先回报,这类优先回报率通常是6——8%。在LP提出优先回报要求后,GP通常也有两种做法:一种是在LP取得优先回报后,剩余投资回报分配时,GP可以要求超出通常20%的比例,可以是25%,甚至是30%;一种是在LP先取得6——8%的优先回报后,GP可直接取得LP所领取的优先回报的1/4,此后双方再就剩余投资回报按有限合伙协议约定执行。
七、利益冲突机制
有限合伙协议中的利益冲突机制主要源于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通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具体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实践当中,有的GP 往往管理的不只是一支基金,他既可能同时或者先后发起几支不同的基金,也可能受不同基金委托而管理几支不同的基金,这样一来,其在选择投资项目时,如何能最大程度上保证切实从LP的利益出发,优先保证这些LP的利益?这也是实践中LP们很关注的一个话题。
PE在我国来说,是个较新生事物,因此,熟知其内部运行规则并具有良好判断能力和 投资眼光的GP,尚属极度缺乏,故不可能去要求GP 只能管理这一支基金。但是,出于对LP的利益的保护,双方可约定GP在另行发起设立或者受托管理别的基金时,一方面可对其管理的基金的总的数量作出限制,比如说最多只能管理3家,另一方面对其可能发起设立或者受托管理的基金,与本基金必须在规模上、投资地域、产业、投资阶段上等进行区别开来。另外,LP还可以要求GP定期如实披露不同基金的投资情况。
八、安全港原则
安全港原则则主要源于合伙企业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合伙企业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我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实践中,由于作为出资人的LP还不很成熟,他们实际出资了往往要求在投资过程中有一定的话语权,没有话语权他们不放心,尽管有GP的定期汇报,但仍然是放心不下,非要参与不可。GP为了照顾LP情绪,往往会在其内部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简称投决会)中给LP设置一定的席位,并赋予其一定的表决权。由于LP缺乏一定的专业性,其投票表决往往会导致投决会议而不绝,直接降低效率,又或者其强令GP投资他自己看好的项目。
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往往以合伙企业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安全港原则”来作为不承担责任的理由。但事实上,LP在投决会上的种种行径,能否致使GP们直接免责?答案是不好说。合伙企业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是必须与第三方达成交易,也必须造成实际损失,这是安全港原则适用的前提条件,如要等到实际损失再依此来分担责任,势必是双输局面。因此,在有LP参加投决会前提下,如何保证投决会决议效率而同时又不受LP意志干扰呢?实践中不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做法值得借鉴:首先他们给参加投决会的LP设置一定的门槛,可通过实际出资额的大小来划分,控制进入投决会的LP的数量;其次,投决会表决时,允许LP享有表决权,但决不能赋予LP一票否决权,这样基本可以保证投决会的正常运行。
九、对赌协议
对赌协议(估值调整协议)是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协议时,双方对于未来不确定情况的一种约定。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投资方可以行使一种估值调整协议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融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所以,对赌协议实际上就是期权的一种形式。
国内,对赌协议经典案例就是摩根士丹利等机构投资蒙牛,2003年,摩根士丹利等投资机构与蒙牛乳液签署了类似于国内证券市场可转债的“可换股文据”,未来换股价格仅为0.74港元/股。通过“可换股文据”向蒙牛乳业注资352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9亿元。“可换股文据”实际上是股票的看涨期权。不过,这种期权价值的高低最终取决于蒙牛乳业未来的业绩。为了使预期增值的目标能够兑现,摩根士丹利等投资者与蒙牛管理层签署了基于业绩增长的对赌协议。双方约定,从2003年~2006年,蒙牛乳业的复合年增长率不低于50%。若达不到,公司管理层将输给摩根士丹利约6000万~7000万股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果业绩增长达到目标,摩根士丹利等机构就要拿出自己的相应股份奖励给蒙牛管理层。
通过条款的设计,对赌协议可以有效保护投资人利益,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对赌协议在我国资本市场还没有成为一种制度设置,也没有被经常采用。但在国际企业对国内企业的投资中,对赌协议已经被广泛采纳。在创业型企业投资、成熟型企业投资中,都有对赌协议成功应用的案例,最终企业也取得了不错的业绩。
十、“私奔”条款
“私奔”条款之称谓,来源于2011年5月鼎晖投资著名合伙人及创始人王功权先生为爱走天涯,携手红颜知己私奔而得名。许多人以为该条款是因为王功权私奔后而出现的,其实不然,这类条款在之前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实践中都有涉及,不过不叫私奔条款,而是称之为关键人条款,只是以前这个条款基本没怎么发挥作用,直至王功权私奔的出现,人们才开始重视这类条款的效力。
关键人条款,通常是指基金的主要管理人或主要合伙人离开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后的应对措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实质是GP的智慧加上LP的资金,大家一起投资然后共享收益。但如果基金存续期间,关键GP的离开对LP而言,一方面基金的正常存续可能会受影响,另一方面对后续的项目投资也会有很大的负面影响,特别是灵魂人物的离开,更是一场灾难。鼎晖投资出现王功权私奔事件后,即积极与LP们进行了沟通,并立即提拔了新的合伙人担任GP,总体上还算比较平稳,可以值得借鉴。因此,LP为解决这方面的担忧,可在LPA中约定关键人的范围、关键人离职的处理包括缓冲期、基金的存续等事项。
十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过程
私募股权投资的最终目的是赢利,而实现这一目的需要一个价值发现、价值创造的过程,总的来说就是所投的企业必须具有成长潜力或是企业价值被低估,进行投资的同时对企业的发展方向、投资策略、管理等进行改善,然后再以更高的价格转售或者上市的方式售出股权,从而达到获利的目的。
PE的运作过程分为融资、选择目标企业、投资和管理、退出和分配五个环节。
1、融资
PE的资金来源广泛而且复杂,包括机构投资者,企业,政府,富有的个人以及外国投资者。PE的投资期限比较长,所以资金来源大多是长期投资者。随着政府政策的放宽,我国本土机构的融资渠道大大拓宽,在整体资金来源中,我国本土的投资额占到了50%左右。
2、选择目标企业
所投资的目标企业究竟是什么样的,每个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答案不尽相同,唯一不变的原则是目标企业必须是能够创造价值的企业。例如,较早进入中国的国际数据集团(IDG)在选择项目时,关注三个基本要素:行业竞争力、技术竞争力、团队竞争力;而KKR收购的原则主要有四个:目标公司必须有好的现金流特征,即现金流必须稳定,至少是可以预测的;目标公司必须有在3~5年的时间里大幅度降低债务水平从而提高股权价值的显而易见的潜力;目标公司有一位好的CEO或者至少有这样一位人选;收购建议必须被目标公司的董事会接受,必须说服经理们入股。
在决定投资前,投资经理们都会做全面详细的尽职调查,将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历史和现在)了如指掌,这个过程都会有一个严格的调查程序,但是最终做决定的并不一定都靠调查的数据结果,“投资先投人”这句经典的口头禅体现了企业领导者和企业团队的重要性,要看行业,看商业模式,看基础产品等,还要看企业的领导者与该企业从事的主要业务是否匹配。
3、投资和管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分为创业类投资和并购类投资两大类。创业投资基金投资于企业的初创期和成长期,而企业成长期又分为种子期、导入期、成长期。企业所处的不同阶段的投资特点均有不同,种子期的风险投资风险较大,主要为了研发新产品和新技术;大多数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导入期、成长期和扩张期的企业。通过创业企业由小到大的成长过程,风险投资者可以获得数倍的收益。并购类的投资基金要求对目标企业拥有绝对的控股权。目标企业一般处于成熟期,遭遇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PE投资专家通过自身的知识、经验、交际和管理人员的挑选,对企业的财务进行重组或是企业重组,优化治理结构,提升盈利能力,使企业改变不利的局面,重新获得发展的动力。并购类基金的操作比创业类基金的操作程序复杂,难度较高,要求更高的投资艺术。由于私募股权投资具有高风险性,因此不管是创业类还是并购类都应该有意识的对风险进行评估、控制。如在投资期间对股份及时进行调整、签订对赌协议等。另外,大多数投资基金会采取管理层持股和员工持股计划,使所有权和管理权统一,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也是很好的促进公司发展的策略。
4、退出
私募股权投资的方式有三种:第一、境内外资本市场公开上市。IPO通常被认为是最理想的退出方式,但是由于我国对上市公司的审批比较严格,再加上我国资本市场层次单一,因此,在我国资本市场上市的退出渠道并不畅通。造成了在境外注册,在境外上市的“红绸模式”的产生。第二、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在美国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尤其在股市行情不好时。美国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方式中,股权转让比例达38%。而在我国上市交易渠道不畅通的情况下,股权转让更是占有很大的比重,2008年,我国股权转让方式退出的项目有58个,占总体的75.32%,比2007年增长尽22个百分点。股权转让方式中占有主要地位的是原股东回购,管理层收购和转让给第三方。如图所示,这三种转让方式占到了80%左右。原股东回购是指企业以一定的程序和价格,将私募股权基金所持有的股份购回进而实现退出投资的方式。管理层收购是指将股权转让给企业的管理层实现退出投资的方式,在西方,通常是采用杠杆式收购的方法,即收购的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收购后利用目标企业的盈利和产生的现金流来支付贷款。转让给第三方中的第三方通常是新的投资者或者大公司。一般是从事早期阶段的投资者在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将所持有的股份出售给后续的投资者,或者是出售给大公司帮助大公司实现战略扩张。第三,清算。当企业经营不善,问题无法解决时,就会进入清算程序,虽然清算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但当企业陷入困境无法改变时,如果进行清算后企业的资产比继续经营价值更高,说明企业就没有继续经营的必要。
5、分配
在合伙制下,普通合伙人的收益最高,他们负责进行投资决策,因此每年要提取基金的1.5%~2.5%作为管理费,如果达到最低预期收益率,他们就可以提取全部利润的20%~30%。这些报酬都是基金管理人投资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