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是酒业公司,股东建议以酒作为实物分红,会计处理如何税务处理如何
股东会做出分红决议并宣告: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应付股利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实际分配股利时: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税务上,要按酒的公允价值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从而也要计提缴纳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并按酒的公允价值作为销售收入,按酒的账面成本作为营业成本,计算企业所得税。
㈡ 分红股东可以多少人
分红股东
没有限制人数
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
㈢ 股东分红该怎么算
有关有限公司股东分红的规定限于《公司法》,此外无其它法律版规定。依照《公司法权》的规定,分红的程序是:
1、 董事会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2、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而针对分红的限制如下:
1、 须为税后利润,即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
2、 应当先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
3、 以前年度有亏损并且以前的公积金不足以弥补的,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后,再提取当年公积金,然后分配当年利润;
4、 按照实缴的(而不是章程规定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此外,经股东会决议,也可以在分红前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㈣ 股东怎么分红
有关有限公来司股东分红自的规定限于《公司法》,此外无其它法律规定。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分红的程序是:
1、 董事会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2、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而针对分红的限制如下:
1、 须为税后利润,即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
2、 应当先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
3、 以前年度有亏损并且以前的公积金不足以弥补的,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后,再提取当年公积金,然后分配当年利润;
4、 按照实缴的(而不是章程规定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此外,经股东会决议,也可以在分红前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㈤ 公司给股东发放礼品可以当分红吗
公司给股东发放礼品可以当分红,
相当于实物分红。
㈥ 公司的股东除了可以享受分红,还可以拿工资吗
呵呵,从“谁劳动谁获利”上来说,你没有参加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也就是说你除了拿钱出来其他什么也没干,自然是不能拿工资的。至于分红,前提是企业有盈利,在有盈利的情况下,股东通过开股东会讨论决定年度的分红情况,分还是不分,由股东会决定。
㈦ 实物分红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下,以实物分红从原理上可以参照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及其应用指南规定,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债务重组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非现金资产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其他资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其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但与其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采用上述两种方法仍不能确定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等合理的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
参照上述规定,企业以开发产品(房地产)、外购货物或者自产产品分红的,应该将所涉及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与所确认的分红数额之间的差额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按公允价值转让非现金资产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即转让损益,另一部分是确认的分红数额与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即转让资产利得(或损失)。转让损益按照相关准则规定处理,如:非现金资产为存货的,应作为销售处理;非现金资产为固定资产的,应视同固定资产处置处理;非现金资产为无形资产的,视同无形资产处置处理。转让资产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具体到问题所述,①按确定的分红基数,借记“应付股利”;②按开发产品、货物或自产产品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按应计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按①与②之间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或者贷记“营业外收入”。按存货账面价值结转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贷记“产成品”、“库存商品”等科目。
㈧ 股东可以以几种形式实现分红权在股市里,分红派息具体是怎么回事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这种资产受益的权利就是股东的分红权。
一般地说来,股东可以以三种形式实现分红权:
1、以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
2、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
3、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
从法律层次上说,股东的分红权是一种自益权,是基于投资者作为股东个体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东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寻求自力救助 如要求召开股东会或修改分配预案 或司法救济以维护自身的利益。理论上股东的分红权是股东的一种固有权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机关予以剥夺或限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东权是体现为一种请求权,它的实现是有条件的:
1、以当年利润派发现金须满足:1 公司当年有利润;2 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3 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当年利润派发新股除满足第1项条件外,还要:1 公司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2 公司在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3 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润;
3、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满足第2项 1-3 条件外,还要:1 公司在最近三年连结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2 分配后的法定公积金留存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50%; 除此之外,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须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按法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1/2 现金分配方案 或2/3 红股分配方案 以上表决权通过时方能实现。
㈨ 请问利润分配是不是就是股东分红什么时股东可以分红股东分红拿什么原始单据作原始凭证
利润分配包括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税后利润的10%)和任意盈余公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计算),分配股利(根据董事会决议)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但个人股东从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可以减半征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也为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其所称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也就是说,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个月的分红要缴税,其他的分红都不需要缴税。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分红需要按10%的税率缴税。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