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东权利可否委托他人代为行使
在公司章程或投资协议中无相反规定的情况下,股东权利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2. 上市公司实施什么样的项目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同意不经其同意的后果是什么对外的合同无效吗
具体要根据复该公司的《制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章程中会对对外投资决定权限作出具体规定,明确管理层、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超出董事会权限的要经股东大会批准,如果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要回避表决。未履行审批程序的股东可以依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尽管程序存在问题,但合同是有效的,通过起诉,法院判决可以中止合同执行,已执行的应该有效。
3. 董事会会议中能否接受委托代为行使表决权为什么
可以。
公司法第第112条规定: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版委托其他董事代为权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所以,可以委托,但须为其他股东,而且还得书面委托,保留证据。
4. 股东会议股东能否委托他人,受托人有何限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表决。委托他人出席的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他人。决议可以由受托人签署。
这个受托人能不能代表股东要看他是否有民事行不能力、是否有股东的委托书。
对受托人的身份限制是,受托人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做受托人。
5. 股东权利可否委托他人代为行使
股东权利具有人身权性质,不得委托他人代为行使,但法律上允许由他人代持股。
6. 按照新公司法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无法出席股东会议的 能否委托
禁止委托是可以的.但你要考虑到禁止委托以后会影响到你股东会表决权的问题.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你可以根据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章程中规定禁止委托并明确如何行使表决权.
7. 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现代企业的根本特征就是在产权结构上出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拥有所有权的股东成了委托人,将资产委托给经营管理者管理,获取所有者收益,而拥有控制权的经营管理者成了代理人,受托管理所有者资产,获取经营者收益。委托代理关系由此产生。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普遍性和委托代理双方利益的不一致,普遍存在着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等委托代理问题。
一、现代企业股东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委托代理链
委托代理理论认为,现代企业是由一系列委托代理关系组成的。具体到现代企业股东和经营管理者之间,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分为权益层、决策及监督层、执行层等三个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层级(如图所示)。其中,权益层由全体股东构成,其权益的表现形式是由全体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权利机构:股东大会;决策及监督层包括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两个机构:代表股东行使监督职能的监事会和行使公司资产的法定代表权的董事会;执行层由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也称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董事会成员的权利由董事会决定并接受董事会的委托行使经营管理决策权,总经理和经理由董事会选聘,并接受董事会的委托行使具体的经营管理权,是公司资产经营工作的具体执行人。
8. 股东会议股东能否委托他人,受托人有何限制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表决。委托他人出席的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他人。决议可以由受托人签署。 这个受托人能不能代表股东要看他是否有民事行不能力、是否有股东的委托书。 对受托人的身份限制是,受托人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做受托人。
9. 股东是不是关联方
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内员和经容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
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实际控制人。
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
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
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