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是由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提案吗
是的。
因为我国公司法上没有提名权,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所以对于监事的提名权在章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董事会、监事会、股东都有提名权。及股东代表监事的提案监事会、董事会和股东都有权向股东会提起。
董事会也无权干涉监事会的运作,因为依法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是章程是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会有提案权,可以召开股东会修改监事会的议事规则,但须过半数通过(或者章程规定的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 怎么写董事会向股东会提交的议案,比如要投资一项项目,议案内容中需要涉及什么内容。
直接做成项目议案就好了,简单明了追要说明问题,不同的部门不同的议案内容,附带一点总纲就好了,主要靠讲解吧。主持人讲解,资料附带的就好了。。
可以参考这个:网页链接
3. 公司法中对董事的提名是如何规定的
董事换届选举一般由股东提名,前一届董事会对该股东的提名形成决议,然后以董事会的名义提交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通常原董事会在将被提名名单提交股东会前,根据股东的持股比例、董事名额的分配情况等在股东之间进行协商,但这种内部酝酿,是公司控股股东及主要股东之间相互权利和利益的博弈,并不透明。《公司法》第103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
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要选举产生公司董事,首先需要提名候选人。对于独立董事提名,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已经有所规范,其中第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但对非独立董事,如何提名目前却缺少明确规范,由于非独立董事其实把控上市公司发展方向、深度参与公司实际运作,因此他们的提名其实更加关乎上市公司的未来。
当然,为落实好《公司法》第四条规定的"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股东权利,
《公司法》103条第2款也间接赋予了股东对董事的提名权,规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向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股东可以根据该条规定,不经过公司董事会,以临时提案的方式向股东大会行使选举或更换董事的提名权。
但总体来看,目前董事提名缺乏法规制度规范,虽然《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明确规定,公司应当在章程中规定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以及累积投票制的相关事宜,但这种规定的规范层次太低,上市公司自主性较大,使得董事提名权主要受大股东控制。比如,有上市公司规定"在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任的人数,由连续18个月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以上的股东,按持股比例提出4名非独立董事建议名单",这些"土政策"甚至违反了《公司法》103条的有关规定。
4. 开股东会时,提议和议案有什么区别
股东会只对列抄入会议的议案进行袭投票表决;
对在会议上才提出的提议(相当于临时议案),可能进行讨论,也可能不予讨论,但正常情况下,不会对提议进行表决。
对提议和议案的区别,具体看每个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因为相比议案,“提议”一词用得不多。
5. 董事会怎么决定股东会的提案
股东会的议案部分要先经过董事会表决,通过才能向股东会提案。一部分由于股东会和董事会同一天召开,则同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表决。
董事会的议案则是由董事提出,当然企业自己的领导层至少会有一名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