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注销要公告吗上市公司的投资方被注销要公告吗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章 临时公告中第三十三条、第三十条与第四十六条之规定,上述描述的情况应当公告
B. 上市公司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需要公告吗
需要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专司证券及属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
(十一)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C. 上市公司为什么不断转让子公司
上市公司交易公司是为了清理自己的子公司,将业务重新归拢,从而形成更好的主业。当然也有可能是为了调节利润。
D. 为什么上市公司出售资产(比如子公司)所获得的收益可以记为当年盈利总体的资产不是没有变化吗只不过
这里的“所获得的收益”是指“收入”减去“资产原值”以外的利益,不是指“原值”版。尤其是子权公司的变卖,或多或少都会升值或贬值的,不会是原值。
只要用到“收益”这两个字,一般都不是指原值,原值更多地用“价格”一词表述。
E. 上市公司在股权转让(出售子公司股权)的时候是否必须提供相关资产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
上市公司在股权转让(出售子公司股权)的时候是否需要提供相关资产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通常按照公司性质确定。
一般情况下,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涉及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股权的转让或其他特定情况,会要求验证拟转让股权的价值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会进行审计和评估。特别是国有股权转让,一般情况下都必须要审计评估的。
因此如果公司性质牵涉到国有资产,按照《国资法》股权转让需要先进行审计评估。
(5)上市公司出售子公司不公示扩展阅读:
根据《合同法》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F.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需要公示其财政吗
不需要,子公司的财务要合并到母公司,他本身不需要公示。
G. 上市公司出售子公司资产所得,如何计入财务报表
子公司报表不公告,没地方查。有关系的话找上市公司要吧。
H. 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整体转让有没有什么限制
1、估值要公允,定价要合理;
2、不能损害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资产内完整和持续盈利能力等,以容致于上市公司不满足上市条件;
3.、如果是关联交易,要走股东大会批准程序;
4.、如果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应比例,不仅需要走股东大会批准程序,还需要报请证监会核准。
具体的法规,主要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参见:
http://www.szse.cn/main/rule/bmgz/ssgsl/bgczhqybd/39746137.shtml
I. 出售子公司多股价影响,上市公司出售子公司会对上市子公司造成什么影响
被理解来为套现,应根据但是情况论`源若当时公司股价不好,或者业绩不好,此举可能带来更大规模的抛售!
若公司当时业绩好,此子公司的业绩却一般,此举可被理解为割除有毒资产,反而是有利公司发展的,随之也会带来投资者对该公司股票的追捧,带动股票的上升。
J. 内地上市公司成立子公司需要公告吗有没有相关规定
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需要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十三)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十四)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十五)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十六)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十七)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十八)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十九)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二十)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二十一)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